高校法制教育中的生命教育探究
時間:2022-08-17 09: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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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目前,在我國非法律類高校中,法制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分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法制教育把法律意識融入到大學生的道德觀念中,將其內化為大學生自身的觀念,使法律至上的意識升華為大學生更深層次的道德要求。而實際上,法制教育的價值在于倡導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基本法律素質的人才,以滿足其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高校的教育理念必須與時俱進,并緊緊圍繞依法治國的要求,有效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素質,并將其作為人才培養的一項重要衡量標準和一個必不可少的教育內容。改變單純“為學法制而講法制”的教學觀念,將生命教育的意義融進法制教育的全過程,進而構建完善合理的法制教育體系,彰顯生命的價值,凸顯法制教育的真諦。
二、高校法制教育的現狀
(一)高校法制教育的基本情況。調研分析結果顯示,目前我國非法律類高校的法制教育主渠道為公共必修課中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和公共任選課。而多數高校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師是非法律專業的,因而教師只講授書上列舉的有關內容;又因課時有限,法制教育不可能占據更多的課時,也就不可能進行深入講解。在與有關教師座談時,很多教師認為,生命教育是屬于心理學層面的,在法律和道德講課內容中不會涉及到。在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課里,也不會有老師會將生命教育與法制教育聯系到一起來進行闡述,理由是兩者屬于不同的學科范疇。(二)高校大學生法制學習的特點。法制教育的價值在于倡導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質的人才,以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調查問卷顯示,大學生(非法律專業)自主開展法律理論學習與鉆研的人數微乎其微。課堂上學習的有關法律內容多是以普法教育形式呈現,相對抽象,缺乏生動性,對大學生的吸引力不強,課后的法律理論強化學習幾乎沒有。一些高校的法律實踐教學沒有深入開展,導致大學生法制教育在更大程度上依賴于課堂教學質量。(三)高校法制教育缺乏實效的表現。近年來,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不斷發展,一些高校開始擴招,隨之將越來越多的大學生輸送到社會中來。在我國,除法律類高校外,其他高校進行的法制教育,只是停留在法制理論講解的層面,對于學生的實踐需求遠遠沒有達到。實地走訪和問卷調查中發現,一方面,一些大學生在遇到法律問題時,不但不運用法律知識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多數大學生反而采取了“走極端”、“托關系”或“能忍自安”等方式來解決,有時,適得其反,問題沒有解決,反而使事態向著更糟的方向發展了……更嚴重的是,這樣的處理方式,進一步助長了違法者的囂張氣焰,行為方式上又違背了依法治國的理念。另一方面,還有極少數大學生以身試法的情況發生,有知法犯法的,也有抱有僥幸心理的“法盲”。如:有大學生認為拿了同寢室的人的錢物,不能算盜竊,都是熟人,至少不應該有嚴重的后果———這樣的想法確實令人擔心,連法律條文的字面意思都不能正確理解。
三、法制教育與生命教育的關系
大學生法律意識薄弱是法制教育效果不明顯的直接體現,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生命教育。法律意識的弱化直接導致法制觀念的缺失,使人不能把生命放在法律角度去審視其莊嚴與神圣。法律雖未以明文規定的方式來調整自殺、自殘等行為,但法律是保護生命安全、生命健康的,法律精神實質是絕對不鼓勵人自殺、自殘的。法律意識的弱化導致人對生命的漠視和不尊重,由此或將對他人生命進行傷害,這極有可能上升為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行為。而生命教育將更加直接地影響法制教育的成效,如:生命教育成功將使人倍感生命的可貴,更加珍惜現有的生活,不會去以身試法導致故意傷害生命。法制教育的匱乏是限制生命教育發展的原因之一,反之生命教育沒有達到法制教育所需要的高度,也不可能促進個體法律素養的提升。因而,法制教育中要融入生命教育的內容,這樣才能進一步彰顯生命、生存、生活的意義!
四、高校法制教育中的生命教育內容的提煉與概括
當前加強生命教育,將生命教育融入法制教育之中,引導學生理解生命的意義,建立正確的生命價值觀,從而使尊重、熱愛并珍視生命成為大學生的迫切需要。近年來,我國各高校已經開始積極關注生命教育。生命教育的缺失與和諧社會的基本理念是相悖的,生命教育和法制教育都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一)高校加強法制教育中的生命教育的必要性。開展法制教育的過程中,要不斷加強生命教育,旨在使大學生明確:生命教育的重要意義在于使其意識到生命是其擁有的最寶貴的財富,而這筆財富是父母給予的。父母不僅給予其生命,而且傾一切力量給予其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所以大學生沒有理由不感激生命、勇于接納自我,保護自我,進而不傷害他人。這樣,法制教育的成效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強化,使得法制教育中加強生命教育成為可能。(二)法制教育中的生命教育內容的提煉。法制教育的宗旨是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生命權是最重要的一項人身權利,它包含著兩層含義:一是全力捍衛生命安全;二是絕不傷害生命!這里的生命的主體是指自己或他人,也就是說,我們作為個體,保護生命既是一項權利又是一項義務。當今時代,社會在高速發展,來自各個方面的壓力對大學生造成的影響會在越來越多的領域出現,內容也越來越復雜,而當個體以有限的精力無法把握如此之快的生活節奏時,壓力感就會與日俱增。當壓力增大到個體無法承受的限度時,有部分大學生個體會選擇有悖于法制教育和生命教育宗旨的“非正?!狈绞椒椒▉斫鉀Q。毋庸置疑,這時又必將涉及到生命教育的內容?!胺钦!狈绞浇鉀Q問題在違背法律的同時,勢必傷害了生命。有的甚至選擇了極其殘忍的方式對待自己或他人。法制教育中的法律思維方式的培養需要生命教育中的抗挫折教育的配合。法律思維必須以權利義務的分析作為思考問題的基本邏輯主線,達到合法性優于客觀性的最低標準?,F在教育最重要的事是要培養學生的三個敬畏之心:敬畏生命,敬畏家長,敬畏知識!而敬畏生命被排在首位,就是說:這件事沒有做好,其他事情將無從談起!(三)法制教育中生命教育缺失的個案例證。大學生不珍愛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已不是偶然現象,我們不能將此僅看作是心理問題的表現,更應從生命意識缺失、生命教育與法制教育脫離的角度來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及其癥結所在。如:馬加爵案件、藥家鑫案件、復旦投毒案件等等。當這類大學校園中的案件發生后,來自社會各方面的評論多為主犯心理嚴重扭曲,家庭教養方式不夠科學,成長環境不夠健康等,一時間,心理學范疇的評論鋪天蓋地;或者單方面直接認為是法制教育的缺失、漠視法律的結果等等。但是,歸根溯源,是法制教育中的生命教育沒有奏效所致。有理由相信在上面提及個案中的家長,他們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也和其他父母一樣會全心全意地對孩子進行了教育,只是教育效果在個體身上發揮的作用不同罷了……個案中的大學生甚至研究生,他們在高校接受著正規的高等教育,由于自身道德的淪喪、法制教育的缺失,對生命的漠視……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生。這不僅僅是幾個家庭之痛,也是高校之痛,更是社會之痛!
五、法制教育中的生命教育的幾個誤區
(一)家庭對相關教育引導的不恰當。家庭是個體成長的搖籃,在強化生命教育的同時,勢必滲透法制教育。個體進入社會,是要服從社會的各項規則的。例如:父母在孩子小時候就會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其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雖然不是按法律的邏輯來進行系統教育的,但也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潛移默化地進行了基本社會規范的普及。父母對孩子的日常呵護更多的是避免、預防孩子受到傷害,無疑,是在用樸實的方式普及著生命教育的內容。值得一提的是,父母在對孩子呵護有加的同時,并沒有教育孩子:在保全自己的同時,切勿傷及無辜的他人!更不能無視法律規范的存在,故意甚至惡意傷害他人!尤其是后者方面的教育,不乏有些家長在孩子小時候就因怕孩子吃虧,恨不得替孩子把每一次“挨欺負”都“罵回去”、“打回去”……這樣不恰當的家庭教育,會直接導致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形成過度以自我為中心的發展模式,以至于他們會無視規矩、法理的存在。有些大學生在違法、犯罪之后,他自己是對行為后果有預見的,甚至是正確的預見,但是“怕吃虧”的心理在其成長過程中就已經根深蒂固了,導致更為惡劣的后果發生……(二)大學階段對相關教育的不重視。從義務教育開始,即中小學生就開始接受有關法制教育,形式多是聽講座,有些中小學在青春期教育中開設了生命教育講座。但是,到了大學階段,我國非法律專業的大學不再開設法律類必修課程,所有的法制教育集中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中的法治觀教育部分進行。這樣大學生系統地接受法律教育的課時是極其有限的,授課教師是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多是以大課形式進行的,教學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大學階段更應該開展系統的法制教育,這個階段大學生的人生觀、價值觀已經基本形成,正值青春韶華,躊躇滿志,他們會有正確的判斷力:即使是在大學校園中,發生了違法犯罪案件,也不會因為犯罪的主體是大學生而有所區別!法律是通過必要的懲戒,使違法者改過自新,不再以身試法。所有法律的懲戒中,最嚴重的一種便是死刑,即剝奪犯罪分子的生命,換句話講,就是達到了罪無可赦的地步。其實,任何一種處罰都是使得違法者的權利受到影響或自由受到限制,其生活質量勢必受到影響,進而影響生命質量!更不用說被“剝奪生命”了!(三)大學生對相關教育認知的不清晰。雖然法制教育和生命教育分別屬于法律和心理學不同的學科范疇,但是大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要清晰地認識到二者是有著一定的聯系的。甚至有一部分大學生認為這些知識不一定能夠用到,或者根本不會用到,因而沒有學習的動力了。調查中發現,大學生普遍認為違反法律的事離自己比較遙遠,并且自己一定會珍惜生命的!所以學?;蛘呒议L教育與否都沒有關系。也有部分大學生認為,學習法律很重要,但是自己不是法律專業的學生,了解就好了。鑒于現狀,高校更應該旗幟鮮明地開展法制教育的同時,加強生命教育!眾所周知,法律行為可以分為:可為、應為和勿為,不難理解,從類別上劃分了哪些行為可以為(可以不為)、哪些行為應該為(不可以不為)、哪些行為不可以為(一定不能為)。最后一個類別就是法律的禁止性條款所規定的,是不可觸碰的紅線。大學生所做傷及生命的所有行為都是禁止性行為,即一定不能做!傷害他人即違反法律,傷害自己也是法律不支持的,因其所帶來的傷害遠遠不止對當事者一個人!
六、加強法制教育中生命教育的建議
針對高等教育的特點,高校在開展法制教育的過程中融入多種形式的生命教育。既可以通過傳統的課堂教學形式進行,也可以利用校園文化的強大育人功能進行,還可以通過互聯網+時代的諸多優勢,達到期待的教育效果。(一)開設法制教育必修課。通過開設法制教育必修課,傳授大學生應知應會的基本法律知識。可以是大學生法律實務、也可以是大學生綜合法律讀本等,占據課堂教育主陣地。同時,利用思想政治理論課“法制觀”教育部分在課堂上進行法理念的制宣傳教育,在引用案例的時候,挑選帶有生命教育內容的案例,使生命教育融入到法制教育的過程中,進而讓生命教育更具有說服力。(二)開展法制教育中的生命教育實踐。利用法制教育的“第二課堂”形成生命教育與法制教育的合力。請法官、檢察官、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等來學院開設以生命教育為核心的法律講座,在剖析典型案例的同時,進一步強化生命的意義,并利用發生在身邊的典型案例對大學生進行生動、直觀的法制教育,使學生學以致用,提高守法的自覺性,維護生命的尊嚴、理解生存的價值、提高生命的質量。(三)家校聯系關愛學生成長。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強調“以人為本”,而生命教育正是“以人為本”的現代教育,只有實現人生命的和諧,才能實現整個社會的和諧。意大利教育家蒙臺梭利曾經指出:“教育的目的在于幫助生命力的正常發展,教育就是助長生命力發展的一切作為?!倍x開生命教育的教育是無力的:即教育失去了本位的載體!沒有本位的承載,對個體實施的任何教育都成了一紙空文。從法律上講,從產生犯罪動機、確定犯罪目標、到實施犯罪需要一個心路歷程。從心理學上講,自我傷害的個體,也有一個艱難的心路變化過程,直到壓倒其最后一根稻草的出現。家庭和學校在實施教育的過程中,要給教育中賦予“愛”。學校從校園環境的層次、民主法治管理層次、人文素養的培養層次上提升生命教育的含金量,上好“感恩”教育課。做到:依法治校,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學校是生命教育的綠色載體,著力培養學生對法律的敬畏、對生命的愛惜。
七、結語
隨著近年來大學生生命意識淡薄現象的日益嚴重化,生命教育已成為一個教育熱點。高校要本著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通過和諧校園的構建活動改善當今高校生命教育的現狀。建設和諧校園離不開法律的保駕護航,因此在法制教育中加強生命教育的意義深遠。特別是在我國構建和諧社會視野下,生命教育的提出具有重要意義。同時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又要求依法治國,民主法治是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在法制教育中加強和融入生命教育,才能更好地描繪和諧社會的圖景。
作者:董敏杰 單位: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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