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社會化與民俗關系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10 0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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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民俗是最早影響兒童社會化的自然之師。物態化和觀念化的民俗規范著兒童的行為習慣。民俗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占據著決定性的地位,這主要表現在其強大而自然的教育功能上,即民俗具有知識教化功能、道德教化功能與審美娛樂功能。
民俗是民族(民俗)學、社會學、文化學等學科研究的課題。不同的學科在研究民俗時的側重點與視野有所不同。
在民族學看來,民俗即民間風俗,是指一個國家或民族中廣大民眾所創造、享用和傳承的生活文化?!?〕具體地說,民俗是各民族在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廣泛流行的風尚、習俗,它表現在民族的衣、食、住、行、婚姻、喪葬、節慶、娛樂、禮儀等方面的活動之中,反映著民族的經濟生活、自然環境、歷史傳統、生產方式和心理感情。
社會學者把民俗看作是民族生活方式。民族生活方式是以民族為主體的生活方式,它涵蓋了民族的經濟生活、社會生活、飲食生活、禮儀生活、宗教生活、娛樂生活等方面?!?〕
文化學者認為,民俗是一種文化,即民俗文化。民俗文化是一個地域、民族或族群經過長時間的積累、傳播、汲取和改造后形成的相對穩定的生活方式或表達方式,能夠體現某種文化的物質層面或精神層面的所有內容,如飲食、節日、服飾、建筑、藝術、生活習慣、宗教信仰、價值觀念和世界觀等?!?〕
物態化和觀念化的民俗是一定個體民族文化的中堅,它參與和影響著社會的文化發展方向,制約著各民族人民的行為習慣。從某種意義上說,民俗是最早影響兒童社會化的自然之師。
民俗的功能與民俗產生、傳承的歷史息息相關。民族習俗有著強烈的實用性、功利性、民族性和地域性特點,也有群眾性、傳承性、變異性的特征?!?〕就其功能而言,民俗既有規范集體成員行為與凝聚民族力量的功能,〔5〕也有可能阻礙整個民族的進步?!?〕本文嘗試從兒童教育的角度談談民俗的功能。
一、知識教化功能
作為民族文化的一個重要構成部分,民俗文化涵蓋了一個民族的衣、食、住、行、婚姻、喪葬、節慶、禮儀等方面的知識經驗,也包含了一個民族的經濟生活、社會生活、宗教生活、娛樂生活等方面的知識經驗。這些知識經驗也就是民俗文化教育的內容。我們可以把民俗文化對兒童的影響看成是民俗文化與兒童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社會成員的教化與兒童自身的內化正是這一相互作用過程的兩個基本出發點。“社會正是通過外部化而成為人類的產品,社會正是通過客觀化而成為獨特的存在,人正是通過內部化而成為社會的產品?!薄?〕社會人就是“社會的產品”,民俗文化的教化功能正是促使兒童成為“社會的產品”,成為一個合格的社會人。
民俗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在個人社會化過程中占據著決定性的地位?!?〕民族習俗的知識教化功能具有生活化、情境化、活動化以及隨意性、自然性的特征,兒童往往在不經意之中就受到教化,在潛意識之中將其內化為自己的一種習慣。
例如,藏族的節日娛樂活動多數以具有典型藏族風格的歌舞及民間游戲為主,這些娛樂活動大部分需要多人共同參與并協作才能完成,因而在很大程度上為兒童提供了與他人交往和合作的機會。年齡稍大的兒童可以直接參與活動,親自體驗和感受;年齡較小的兒童可以通過觀看、游玩的形式獲得間接的體驗。藏族在禮儀上的習俗也能在很大程度上促進兒童學習交往技能,如藏族注重對客人的迎送禮儀,這些禮儀習俗能夠讓兒童學會熱情、禮貌、友愛等交往技能。藏族還特別注意從小教育子女尊老愛幼,到別人家作客要先向老人行禮,家里來客人時要主動打招呼、讓座等。這些民族習俗有利于藏族兒童學習社會規范,學會如何控制自己的行為,正確扮演社會角色。
民族習俗對兒童社會化的影響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民俗對兒童的教化功能同樣既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我們從云南石林彝族撒尼人的火把節和密枝節來看民俗教化功能的積極影響與消極影響。火把節對彝族兒童的影響很大。奢侈的宰牛會餐可能不利于培養兒童的節儉意識,但對兒童之間的接觸溝通十分有益;彝族男女點火把逛街、洗澡戲水、跳三弦舞,這有利于培養兒童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但對兒童的朦朧情愛觀可能會產生積極或消極的影響。密枝節只許成年男性參加,禁止婦女去往密枝林方向,充滿了神秘色彩,不利于建立男女平等意識,對兒童科學觀的形成也有消極影響;男人們在村中邊走邊大聲喊話,一問一答,批評村中不守村規的人和事,有利于培養兒童的正義感,但此節日延續時間長,不許下地勞動,可能會對兒童的勞動觀產生消極影響。〔9〕
二、道德教化功能
民俗是一個民族在長期的生產實踐和社會實踐中形成的習慣和行為模式,是廣大民眾共同創造和遵守的行為規則與規范。民俗對社會群體中每個成員的行為方式都具有約束作用,它是產生最早、約束面最廣的一種深層行為規范。這些行為模式、規則或規范對民眾的思想和生活有強大的制約性和約束力,并迫使人們按一定的道德和習慣規范行事。民俗學者把民俗的這一功能稱之為“規范性”,并認為規范性是民俗文化最核心、最根本、最本質的社會功能。
民族風俗習慣是人類最早的社會行為規范,它最初源于人類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各種習慣風俗,如衣食、居住、婚喪、禮儀、禁忌等,這些習慣約定俗成,最終成為規范。民族規范在人類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起著溝通、調整、制約和控制人們行為的作用。一般而言,民俗規范少有明文規定,但民族成員都能對此了然于胸,知道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在法律作用不到的地方,民俗規范有強大的規范作用?!?0〕民俗規范往往建立在民族成員自覺自愿遵守的基礎之上,盡管人們的言談舉止都受到了這類風俗習慣的約束,但人們并沒有受束縛的感覺,而是習慣成自然。當然,舊時的某些民俗文化,如家法、族規、宗法、鄉規民約,在傳統社會中也起著強硬的約束與制裁作用,比如彝族的“習慣法”、苗族的“理詞”、侗族的“款詞”、瑤族的“石碑話”等,往往還具有法律的威嚴與制裁功能。
民俗文化是社會生活中普遍存在而又隱藏不露的一種社會規范,是一種與兒童生活最貼近、感情最親近的特殊教育方式,體現了民俗的道德教化功能。民俗的道德教化功能是通過民俗的規范性來達成的,沒有民俗的規范性,也就談不上民俗的道德教化。由于各民族的民俗各異,民俗對兒童的規范性也就不同,其道德教化也會有不同表現。
藏族是講禮貌、講禮儀的民族。在藏族家庭中,子女必須孝順父母,對于父母的話要百依百順,即使父母有錯,也不得違抗、解釋,更不得反駁父母。父母和老人回到家時,子女要起身向父母、老人問好,主動幫他們卸下身上攜帶的東西,幫助脫下鞋、帽,熱情上茶斟酒,而且這些舉動要彬彬有禮、恭恭敬敬。在藏族家庭中,父母對兒童的影響是在交往中產生的,家庭成員特別是父母將自己的行為習慣、自己掌握的社會規范、自己已有的觀念與意識潛移默化地傳承給兒童,兒童由此逐漸習得了各種行為準則和社會規范。我們通過大量的問卷調查和訪談發現,對于藏族在家庭教育及生活禁忌方面的許多習俗,大部分藏族兒童在平時都能嚴格遵守,這就為兒童形成良好的道德觀念奠定了基礎。藏族的家庭教育往往沒有高深的道理,沒有具體的操作程序,但在兒童的生活中反復循環進行,不間斷地影響著兒童,久而久之,兒童自然會形成一種心理定勢,并逐步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
熱情友好和尊老愛幼是苗族最基本的利益規范。苗族諺語說:“逢老要尊老,逢小要愛小,老愛小,小愛老,敬老得壽,愛小得福,處處講禮貌,才成好世道?!边@一諺語深刻反映了苗族是一個很講禮節、很注重道德風尚的民族。和睦共處與平等相待是苗族處世待人的準則。苗族人民把幫助別人看作自己應盡的義務,也把接受別人的幫助看作是一種權利,把個人融入集體。比如建造房子,苗族人民往往你建我幫,我建你幫,甚至出現一家建房全村出動的現象。追求自由和勤勞勇敢是苗族最為突出的品質特征。苗族有勤勞勇敢、艱苦創業的光榮傳統,苗族人每到一處,重新開荒種地,自種棉麻,紡紗織布,熔蠟畫花,縫繡衣裙,飼養家禽,牧放牲畜,種稻養魚,等等。這些習俗對苗族兒童來說是必須遵守的,也是最起碼的行為準則。時間長了,這種行為準則自然而然地轉化為兒童的道德行為,并在兒童的頭腦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形成兒童內在的道德意識,從而在兒童成長的過程中支配他們的行為。
由此可見,風俗習慣對兒童的道德發展有著積極的影響,并促進了兒童道德情感、道德行為、道德意識的形成和發展。
三、審美娛樂功能
民俗文化的審美娛樂功能對生養其間的兒童產生潛在的影響,深深影響著兒童對色彩的喜好,對自然的謳歌,對性情的熏陶和對人格的塑造。
一個民族長期以來延續的風俗習慣,從兒童出生開始就伴隨著他們并影響和陶冶著他們的情操。比如藏族長期以來形成的最明顯的服飾和居住特色就是色彩鮮艷、裝飾奇特,對兒童來說,這些是能夠直接感知的,是周圍生活中美的象征。這種美的刺激長期伴隨著兒童的生活,并不需要成人刻意提醒和教育,兒童自然地感受著色彩、服飾、建筑中的藝術美,進而產生一種積極愉快的情感體驗,促進審美能力的發展。通過調查發現,大部分藏族兒童都很喜歡本民族的服飾、住房、飲食。另外,藏族在節日、娛樂、禮儀和文化等方面的風俗習慣,特別是藏族的歌舞,在很大程度上也會使兒童產生積極的情感體驗。藏族素有“會說話就會唱歌,會走路就會跳舞”之說,這其實也是對藏族兒童藝術能力的概括。藏族兒童從小受藏族節日、娛樂、禮儀和文化的熏陶,逐步鍛煉了歌舞技能。藏族風俗習慣對兒童氣質、性格和能力的發展有明顯的促進作用。藏族兒童長期受藏族風俗習慣和文化熏陶,因而在氣質和性格上明顯地帶有藏族特色,如粗獷豪放的性格、“雄鷹”一般的氣質,都是對藏族人性格的概括,這與藏族在服飾、娛樂、待人接物以及教育方面的習慣是密切相關的。
苗族歌舞更是一種精神的寫照,那悠揚的音樂仿佛天籟之音,空曠而悠遠,清新而幽雅,粗獷、奔放的動作給人以力量之美。民族藝術能為兒童提供一種發現美、欣賞美、表現美和創造美的機會和空間,不僅能陶冶兒童的情操,還能洗滌凈化兒童的靈魂。
民族風俗習慣對兒童的教化往往是在無形之中發生的,它對兒童的社會認知、道德發展與行為方式的選擇起著潛移默化的影響,同時對兒童獲得各種社會知識、道德規范及發展審美能力起著重要的作用。如果說社會成員的教化是兒童社會化的外部動因,那么兒童個體內化則是社會教化得以實現的內在因素。兒童通過觀察學習、認知加工、角色扮演、主觀認同和自我強化,內化民族風俗習慣,將其規范并轉化為一種行為模式,這一過程體現了兒童社會化的主動性。
民俗是一個民族看得見摸得著的、鮮活的、能吸引人的文化。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人們演繹著多彩多姿的民間生活情景劇。但是,隨著全球化浪潮的席卷、后工業時代的來臨、知識經濟的出現,民俗面臨著有史以來最巨大的沖擊。民俗的產生與消失是一種正?,F象,某些民俗的消亡也是不可阻擋的。對于民族傳統風俗習慣,愛之者視其為精神家園,恨之者視其為洪水猛獸。不管愛也好,恨也好,它總是無聲無息地影響著我們,熏陶著我們,制約著我們,而且它的影響、熏陶與制約作用還要繼續影響我們的后代。這就是民俗的生命力。但是,我們又不能不認識到:一個民族的風俗習慣不可能是不變的;一個民族的風俗習慣也不可能都是好的,總是良莠不齊的。好的風俗,我們要保存并發揮其應有的功能,提倡“良風美俗”,以達到“普科學,美風俗;廣教化,正人心”的目的;壞的風俗,我們要改變它,摒棄“陳規陋習”,以達到“移風易俗,天下皆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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