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幼兒教育中的鼓勵機制

時間:2022-04-05 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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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幼兒教育中的鼓勵機制

孩子的活動積極性是受多方面因素影響的,如家庭教育因素、幼兒園老師的引導和活動環境因素,以及幼兒本身的性格、能力因素等等,但最重要的還是孩子的心理因素。家長或老師也可以通過多種方法調動孩子活動的積極性,來對孩子進行心理引導,提高活動興趣,增強活動信心,從而培養孩子良好的個性。而心理引導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激勵、激發、激將。這三種方法總體上說,效果是明顯的,不過不能爛用,必須以適當為宜。

一、給孩子以適當的激勵

在幼兒活動中給予幼兒一定的激勵,對于進一步提高孩子活動的積極性、提高孩子活動的效率均有明顯的效果。但是,任何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不適當的激勵,不僅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甚至還會產生負效應,所以對孩子激勵要有辯證的觀念。那么,怎樣才是適當的激勵呢?

一是激勵的條件要把握得好。心理學研究指出,刺激雖然有一股吸引活動的力量,但對于刺激的認識,乃是主觀的作用。成人給幼兒激勵,要讓幼兒懂得其激勵的意義在于活動效果的反饋。這樣才能使幼兒從追求激勵向追求活動目標的方向轉化,正確地組織自己的行為。所以激勵主要是針對孩子成功的值得表揚的活動效果。舉個例子:一個女孩子畫好了一幅畫,爸爸給她吃了一只蘋果。“是不是我畫得好,才給我吃的?!迸枴H绻f:“是的”,這最簡單。那么在女兒心中會怎么想呢?蘋果等于畫得好。爸爸這么回答:“你畫得好,還要繼續畫,爭取畫得更好。蘋果給你吃,是讓你快快長大”。在孩子的問話面前,爸爸一句話,分別表達了畫畫和蘋果各自的作用。畫畫應該畫得好,蘋果也應該吃。這位爸爸的激勵藝術是很高的。一方面對孩子“畫得好”給予肯定,一方面又提出要求,同時還明確指出“蘋果”不是獎賞———也就是說,孩子的活動效果還未達到獎賞的條件。這一做法提示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根據幼兒活動情況確定是否激勵的標準。這里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對幼兒活動的錯誤要及時指出,使幼兒能對自己有正確的評價,對自己的缺陷設法彌補,以求完善。千萬不能在幼兒發生偏差行為時,采用激勵的方法來矯治幼兒的缺點,否則就容易強化幼兒的錯誤行為,影響幼兒心理的健康發展。那么父母故意不表揚就好嗎?當然不是。當孩子經過努力,出色地完成了一項任務時,應當受到贊揚。當孩子嘗試去努力做一件事時,即使這件事是很難做到的,家長也應該鼓勵孩子,告訴他們努力比結果更為重要。但需要注意的是對孩子我們不要濫激勵。也就是說,該表揚的要表揚不該表揚的不要亂表揚。

二是激勵的程度要把握得好。激勵是有度的限制的,不適度的激勵會影響孩子的自我認知,容易對孩子產生不利影響。所以,最有意義的稱贊應該具體而適度。再舉個例子:6歲的吉姆把院子掃得干干凈凈。母親很感動,對他的行為和成績表示贊揚———母親:“院子太臟了,我真不相信一天就清理好了?!奔?“我清理好了?!蹦赣H:“樹葉、垃圾和亂七八糟的東西滿地都是。”吉姆:“我全給清除了?!蹦赣H:“干得好!院子現在干凈了,看起來真叫人高興?!奔?“是好看了?!蹦赣H:“兒子,謝謝你!”吉姆:“(咧著嘴)不客氣?!边@位母親對孩子的贊揚是很恰當的。表揚只能針對孩子的行動和成績,而不是他個人的全部。但是我們不少家長贊揚孩子則不是這樣,諸如:“你真是個了不起的孩子!”“你真是媽媽的好幫手!”“要是沒有你,媽媽不知道該怎么辦”,這種過頭的贊揚對孩子來說是有害無益的。幼兒的自我價值認知,主要是來自于老師、父母及其親友的態度。比如,幼兒幫老師去拿了一次教具,幫媽媽洗了一雙襪子,老師、媽媽是輕視、責罵,還是高興、表揚,直接影響幼兒的自我價值評價。所以,不適度的表揚會使孩子不能最大限度地認識到自己的全部能力。如果孩子因為平平常常地完成了一項任務而受到稱贊,他就會以為做到這樣就夠不錯的了。如果父母對孩子做的每件事都說“了不起”、“好極了”、“真驚人”,也就不存在什么真的出類拔萃了。

三是激勵的次數要把握得好。在日常生活中,過多的輕視,會使孩子產生自卑感從而形成自我價值否定,但過多的表揚激勵也會使孩子進行自我價值放大,從而形成自高自大的心理特點和放肆、固執的性格特點。美國佛羅里達大學的一項研究表明,習慣于受表揚的學生較少有創造性,在挑戰面前也容易敗下陣來。他們的努力往往更多地是為了受表揚而不是為了滿足學習的需要。相反受稱贊較少的學生則能獨立地學習,面臨挑戰也能頑強應戰,他們習慣于逆水行舟。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一方面是因為外在的激勵只能引起幼兒的暫時興趣,而暫時興趣是不穩定、易于消失的。實踐證明,外加的激勵作用,經過幾次運用之后,其原有的效力便會漸漸消失,對孩子的活動促進不會再產生積極的影響;另一方面是因為激勵過多,會使孩子產生舍本求末的傾向,即將主要的活動目標置于腦后,而注意當前的獎勵。所以在對孩子進行激勵時必須注意激勵的次數,不能濫用激勵。當然,要因人而異,對性格內向,膽小怕事的幼兒,激勵的次數可多一點,孩子哪怕只有一點點的成功,都應不失時機地進行激勵強化,而對性格活潑,好動好說,自尊心較強的孩子,其激勵的手段應用則應進行控制。對于不同的時候,不同的情境也應進行調節??偟膩碚f要記住兩句話:講究科學,有節有度。

四是激勵的形式要把握得好。激勵也是要講藝術的。激勵的手段應該是多種多樣的,就物質激勵來說,包括各種玩具,各種食物以及各種生活、學習用品;就精神激勵手段而言,有體態激勵(如微笑、點頭、贊許的目光),對孩子行為的肯定性評價、贊揚,給孩子記好事,打上一個“五角星”,畫上一朵大紅花等等。家長或老師應根據幼兒不同的興趣愛好與追求,靈活變通激勵手段,并善于把精神激勵與物質激勵結合起來。特別要注意的是,激勵形式要善于變化,不宜有過多的重復。例如,孩子自己洗臉,你給孩子講一個“老狐貍和小山羊”的故事,孩子會受到很大鼓舞,進一步做洗手帕、擦凳子等事。這時你再給孩子講“老狐貍和小山羊”的故事,基于幼兒喜愛重復的特點,當然還覺得高興,但效果要比上一次差得多。如果孩子又做了一件好事,你再講這個故事,孩子的興趣就會明顯降低。倘若重復多次,孩子就會捂著耳朵,大叫“我不聽了”。所以,單一的重復激勵不僅會喪失應有的激勵功能,甚至還會使孩予產生厭倦反感情緒。

二、給孩子以適當的激發

激發的的基本手段是期望。有人在談到教育體會時,講了這樣一個故事:小外孫今年五歲了,任性得很。你想教他學點東西,簡直太難了。他總是跟你頑皮一陣,弄得你左右為難。連教了一輩子小學生的外婆都說:“什么樣的小孩子我都教過,就是這孩子,我實在沒辦法。”就在孩子外婆對我說了上面話的第二天早晨,孩子似睡非睡時,我在孩子面前對外婆說:“這孩子頑皮點不假,可是天性聰明。學詩也快,寫字也快,將來一定成才……”誰知孩子醒來后,自己找來紙和筆學習起來,學習效果非常好。外婆高興地說:“不是孩子不好教,是我教育不得法?!边@位孩子的母親采用的是“期望法”。

所謂期望法,就是通過成人的期待而激發孩子的學習信心。外國心理學家羅森塔爾等人曾做過這樣的試驗:他們從小學一年級到六年級,每個年級中抽出三個班級進行測驗。根據測驗結果(這是跟教師說的,實際上是隨機抽樣),估計在該學期里有哪些兒童將會表現出顯著進步,并將這些兒童的名字通報任課教師。過了8個月后再測驗,結果發現,被指定為可能進步的兒童,成績確實是進步了,教師也給了那些兒童好的評定。除任課教師外,上述姓名并未向外泄露,所以這個結果是從教師的期待中產生的。在幼兒教育中,父母和老師對于“笨”孩子,如果表現出某種期待,適當借助一些“偉大”的謊言,就必然能鼓起孩子揚波的風帆。激發,除了使用“期望法”以外,還可以采用“積極評價法”。所謂積極評價法,就是運用對孩子某些優點、特長的積極評價,來使孩子自己對自己產生積極的看法,即產生一種“自我效能感”。人的能力有質量之分,能力的質是指能力的結構,能力的量是指能力水平。從能力質來看,由于遺傳、環境和教育的不同,孩子們的能力結構會有差異;從能力量來看,孩子們能力結構中各能力要素量的大小也有所區別。所以,對待孩子的能力要辯證地看。孩子的某一方面不足只是相對的,而其它方面則可能有自己的優勢。我們要讓孩子認識自己的聰明才智,從而使孩子增強信心。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用“期望法”,還是用“積極評價法”都要注意培養孩子堅強的毅力。

培養孩子毅力主要應注意兩個方面。一是要幫孩子設立正確的目標。目標是預期結果的超前反喚,是孩子前進的燈塔。家長應幫助孩子設立合適的目標。所謂合適,就是孩子的活動目標要合乎其能力的發展,合乎其近期、中期和遠期的發展,使目標能產生一種激勵力量。二是要進行挫折指導。挫折是阻礙“唯樂原則”得以實現的因素,它對人構成一種感情上的打擊與威脅,因而使人產生不愉快甚至痛苦的感受,這種感受會導致人喪失信心,產生自卑感,有時會使人放棄目標,對自己所從事的活動不能堅持到底。所以,要培養孩子的毅力,我們要進行挫折指導,幫助孩子從挫折情境中走出來。三是要培養孩子的自信心。自信心是人成功的起點??v觀古今中外,凡在事業上獲得成功的人,總是自信心堅強的人。他們能勝不驕,敗不餒,不屈服于失敗和挫折,而一個缺乏自信心的人,總是自卑感極強,不敢想,不敢為,經受不住暫時的困難和打擊,做事容易半途而廢。自信心是一個成功者必備的心理品質,沒有自信心,人的行為就缺乏一種動力,其他的素質再好,也難以推動人的成長和進步。所以,父母,尤其是年輕的父母,不能忽視對孩子的自信心的培養。

三、給孩子以適當的激將

所謂激將,就是成人用“不信任”的語言或目光等來對低貶孩子,從而激發孩子的勇氣,使其獲得意想不到的成功的辦法。有位家長講了這么一個故事:“鄰居的小男孩才5歲,很是活潑可愛。這天傍晚我帶他出去散步,路上遇到一條水溝,也就一尺多寬,我當然可以輕而易舉地邁步跨過去,可是對小孩來說它似乎是道天塹,何況溝中還嘩嘩地流水呢。于是我彎下腰對他說:‘怎么樣?小男子漢你跳不過去了吧?讓我抱你好了?!涣线@孩子好象受了很大羞辱一般,瞪著雙眼,‘嗨’地一聲,竟然猛地跳過了水溝———盡管跳過去后撲倒在地上,卻馬上爬起來昂著頭望著我,那神態似乎是說:‘怎么樣?伯伯也太小看我這個男子漢了吧’!”這一故事告訴我們,在家庭教育中,為了激發孩子克服困難的勇氣,適當采用激將法還是行之有效的。激將法是對人的自尊心的刺激。有人研究指出,每個人都有自尊心,孩子也不例外,或許孩子的自尊心往往比大人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倘若我們能適當地表示出對孩子的“不信任”,往往能夠激發他的進取精神,激發他蘊藏著的勇氣和力量,從而使他不斷地攀登人生的一道道階梯。激將法之所以有時會產生好的效果,與孩子的好勝心也有關系。好勝心理也是促成孩子增加勇氣和力量的一個因素。大家知道,幼兒喜歡大人夸自己“能干”、“了不起”。在家庭日常生活中,如果父母利用孩子的這一心理特點,采用激將的方法,也可以驅動孩子去從事某種活動,甚至是創造性的活動。例如,孩子們一起在雪地里玩,某個孩子不去,這時他的爸爸或媽媽說:“你怕冷,沒有其他孩子勇敢!”孩子聽后,為了顯示自己的勇敢,馬上會投人玩雪的活動中,甚至比其他孩子玩得更帶勁。此外,激將法適合孩子追求社會承認的心理。追求社會承認,這是孩子的一種強烈的自我要求。這一要求大約產生于3歲左右,孩子到了3歲,有了明顯的自我意識,他們已經能夠把自己與他人區別開來了,在認識了你、我、他之后,孩子有了一種“社會平等地位”的要求,在家庭中,他們要求父母與他講“公平”,承認他的能耐。在同伴中,他們要求自己有一定的社會地位,要讓小伙伴們承認他也是集體中的一員,有同等能力。所以,當成人以及其他小伙伴用“不信任”的語氣、目光對待他時,他會表現出異常的“勇敢”。當然,“不信任”的激將,畢竟是一種不良刺激,強烈的刺激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多次的刺激會使孩子失去信心,所以不宜多用,即使要用,也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