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教育法的立法芻議
時間:2022-03-03 08:38:22
導語:藝術教育法的立法芻議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我國藝術教育自改革開放以來獲得了長足的進展,但依然還是問題多多,須加強相關的法制建設。出臺專門的《藝術教育法》,是發展我國藝術教育事業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我國教育立法體系的重大步驟,還是繁榮我國文化產業的深切需要,深具必要性和重要性?!端囆g教育法》的立法,應當清晰界定藝術教育的性質和地位,明確宣示藝術教育的大政方針,系統規定促進藝術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高度重視與《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協調與銜接,確保教育法律體系的內在和諧統一。
關鍵詞:藝術教育;教育法治;文化產業
一、藝術教育與《藝術教育法》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藝術教育獲得了長足的進展,各類藝術教育開展得如火如荼。音樂教育的勃興,提升了廣大受教育者的思想和道德水準,提高廣大受教育者的審美和鑒賞能力,啟迪廣大受教育者的智慧和創新思維,促進廣大受教育者的身心和情感發展。舞蹈教育的勃興,培養了廣大受教育者的控制力、觀察力及審美能力,提高了廣大受教育者的動手與協調能力。而戲劇教育的勃興,對于廣大受教育者的文化品格、創新精神、角色觀念、表述能力、組織才能等各個方面,均能帶來相當的惠益。僅以廣西高等藝術教育為例,截止到2012年,廣西共有64所高等學校開辦各類高等藝術教育,占全區高??倲档?4%。其中有3所高校開辦碩士研究生教育,有23所高校開辦普通本科教育,有50所高校開辦普通??疲ǜ呗殻┙逃?,有13所高校開辦成人本科教育,有17所高校開辦成人??平逃V西已經構建起具有地方特色的高等藝術教育體系,涵蓋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包含全日制教育和非全日制教育。從全國的角度看,國內的藝術教育也是風生水起,形勢大好。盡管如此,我國現階段的藝術教育依然還是問題多多。很多人對藝術教育的必要性與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藝術教育可有可無的思想觀念在國人心中還有很大的市場。經濟條件落后的城鎮、農村,尤其是偏遠山區,學校藝術教育的開展還存在大量空白。高等學校雖然普遍開設了公共藝術教育課程,多為點綴之用,重視程度明顯不夠,忽略了藝術教育在全面育人中的意義和作用?!皳{查,我國大學生的音樂素養普遍較低,在大學生當中,60%以上同學不識譜,能夠熟練掌握一門樂器的只占1.5%,大多數同學沒有系統學習過音樂基本理論,大學生對音樂教育的渴望與實際具有的音樂素養形成了強烈的反差?!睘榱私鉀Q我國藝術教育實踐中出現的問題,為了推動我國藝術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必須善用法律的手段,完善藝術教育法制建設,尤其是要出臺專門的《藝術教育法》。在教育法治的新時代,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礎,立法是教育法制建設的重心。藝術教育立法的民主化與科學化,昭示了藝術教育執法與藝術教育普法的美好前景。
二、《藝術教育法》立法的必要性與重要性分析
1.這是發展我國藝術教育事業的必然要求。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藝術教育事業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但問題依然很多,缺陷依然不少,且又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為有效促進藝術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藝術教育立法必須跟進,才能成為推進藝術教育事業發展的加速器和防波堤。立足基本國情、教情,借鑒國外經驗,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的兩個積極性,完善藝術教育立法,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如能成功出臺一部《藝術教育法》,必可成為我國藝術教育法制建設的重大里程碑。研議中的《藝術教育法》,自應緊緊圍繞藝術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大局,遵循藝術教育規律,用法律手段引導、促進和保障藝術教育事業的科學發展。應當及時將黨和政府有關藝術教育改革的一些重大決策上升為法律規定,成為國家意志,以立法推動改革,以立法固化改革成果。對于不合時宜的現行法律規范,及時予以修訂乃至廢止。尤應強調的是,《藝術教育法》的立法不能僅僅是跟上教育法制建設的歷史進程,而應適度超前,保障藝術教育事業的優先發展與科學發展。2.這是完善我國教育立法體系的重大步驟。教育立法是對教育發展規律的高度概括,是國家意志的集中體現,是教育法治的基礎。以1980年我國第一部教育法律《學位條例》為起點,我國相繼制定了《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國務院先后制定了《教師資格條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十多項行政法規。教育部作為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了《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70多項部門規章。地方人大和政府在立法權限內,也制定了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梢哉f,我國的教育法律法規的框架體系基本成形。盡管如此,我國的教育法律體系依然很不健全。伴隨時代的變遷和情況的變化,現行的一些法律已經不能很好地適應當前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存在明顯的滯后性,須作重大修訂。立法空白之處依然較多,甚至存在不少重大的立法空白。今后一個時期我國依然要把推動教育立法作為教育法制建設的重點工作,以立法鞏固改革成果,完善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尤應聚焦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熱點問題、難點問題,加強制度供給,以立法推動和保障教育改革發展的順利進行。緊密結合我國國情,抓緊制訂《藝術教育法》,這是完善我國教育立法體系的重大步驟,體現了我國教育立法的針對性和前瞻性。通過增強《藝術教育法》的導向性和可操作性,完全可以確保這部法律有很高的質量和很好的實效。3.這是繁榮我國文化產業的深切需要。2011年10月,十七屆六中全會勝利召開并通過《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及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提出“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的戰略部署,標志著我國文化改革與發展迎來新的歷史機遇,文化產業日益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如我們所知,當今世界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而藝術含量較高的文化產業更是如此。我國文化產業發展中的人才“短板”現象,呼喚著我國高等藝術教育、專業藝術教育的跟進,呼喚著《藝術教育法》的出臺。研議中的《藝術教育法》,應當鼓勵和扶持有條件的高等藝術院校開設文化創意、數字動漫、新技術、新媒體等專業,培養文化產業專業人才;提倡和指導高等藝術院校建立文化產業人才引進綠色通道,把引進高層次文化產業人才納入引進高層次人才工程;獎助和推動高等藝術院校革新課程體系,創新培養模式,培養既通文化又懂市場,既通藝術又懂經營的創新型、復合型、協作型人才,努力搭建包括短期培訓、學歷教育、高級人才培訓、產學研一體化基地的立體教育體系。加大藝術消費的引導和開發,充分挖掘我國藝術消費的巨大潛力,這是我國當前發展文化產業的主要著力點。藝術消費市場的展拓,呼喚著我國中小學藝術教育、公共藝術教育的跟進,呼喚著《藝術教育法》的出臺。研議中的《藝術教育法》,應該出臺系統、完整的政策措施,有力支持中小學藝術教育、公共藝術教育的大幅發展。全面推進中小學藝術教育,不僅是培養未來的文化藝術的創造者,更是培養文藝商品和服務的消費者。如馬克思所言“,如果你想欣賞藝術,你必須成為一個在藝術上有修養的人?!比嫱七M公共藝術教育,促使更多的民眾成為文化藝術的欣賞者,進而也能轉換為文化藝術事業的參與者以及文化藝術產業的消費者。
三、《藝術教育法》的立法建議
1.清晰界定藝術教育的性質和地位。我國應當出臺《藝術教育法》,確立“大藝術教育”的理念。無論是中小學藝術教育抑或是高等藝術教育,無論是公共藝術教育抑或是專業藝術教育,均受《藝術教育法》的調整與規范?!端囆g教育法》的調整范圍涵及音樂、舞蹈、美術、設計、戲劇、影視、播音、攝影乃至東方傳統的書法、篆刻等門類的藝術教育。藝術教育絕非簡單的技能教育,而是典型的素質教育。研議中的《藝術教育法》應對此作出確認,以培養高素質的創新型的藝術人才為己任。藝術是我國第13個學科門類,是一門既綜合又交叉的學科,涉及自然、人文、社會科學等諸多領域。藝術教育在國民教育體系中有著獨特的素質教育功能,能夠全面推進對受教育者的素質教育,包括政治、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知識素質,思維、創造、能力素質,心理、身體素質,以及社會交往素質、生活素質、審美素質等。關于藝術教育的地位,應結合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時代要求,從提高國民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高度出發,科學界定藝術教育在國民教育體系中的地位?!端囆g教育法》應鄭重宣示藝術教育在國民教育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對國民教育的發展有著支柱性的作用。由于藝術教育在我國積弱日久,急需大力補強,亟需政策傾斜。這是補償歷史“舊債”的需要,這是克服我國教育“短板”現象的需要,同樣也是捍衛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安全及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的需要。2.明確宣示藝術教育的大政方針。研議中的《藝術教育法》,應該總結我國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藝術教育的經驗和教訓,參酌國外境外藝術教育的成果,明確宣示藝術教育的大政方針,把實踐中證明符合藝術教育內在規律且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予以定型化和條文化?!端囆g教育法》應該確立重“技”也重“道”的啟發式教育觀念,鼓勵建立優秀的教師隊伍,強調培養學生的創造思維和創造能力,支持構建合理的課程架構,包括整合與重置基礎課程、推動實驗教學以及藝術教學資源共享、增強人文理論課程設置等。對于高等藝術教育,尤應切實盤整學科專業結構、層次結構、布局結構,避免專業設置重復過多現象,提高師資數量和質量,改善辦學條件,保障教學質量。藝術教育是注重個性化教育和創新能力培養的特殊類型教育,適于采行具備學分測量、彈性學制、課程組合模塊化、專業可選擇、課程選讀具自由度等特征的學分制。以南京藝術學院為代表的高等本科藝術院校在學分制改革方面的理論研究和教育實踐,也充分證明了學分制的優長。所以,筆者主張《藝術教育法》應該大力倡行學分制,這也有利于新興文化產業所需要的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如演藝產業的發展要求從業者有復合的藝術技能,涉及音樂、舞蹈、戲曲、曲藝、主持、小品甚至雜技,這絕非教學計劃固定的學年制教學體系所能滿足。當然,采行學分制也需要一些必備條件,包括完備的課程資源、充裕的高水平教師、完善的教學場地和教學設備、完整的教學管理制度等。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藝術院校,應該大力改革學年制,增強轉專業、選修課等方面的制度設計,采行具備學分制若干特征的學年學分制。3.系統規定促進藝術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端囆g教育法》本質上就是藝術教育促進法,應圍繞“促進”二字規定系列的扶持措施?!陡叩冉逃ā返谄哒录磳U乱幎烁叩冉逃度牒蜅l件保障,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高等教育經費為輔的高等教育投入體制,確保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同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相適應,同時對高等學校進口圖書資料、教學科研設備以及舉辦校辦產業實行以稅收優惠為主的優惠政策?!堵殬I教育法》第四章也專章規定了職業教育的保障條件,宣示國家鼓勵通過多種渠道依法籌集發展職業教育的資金,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用于舉辦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財政性經費應當逐步增長,要求企業承擔對本單位的職工和準備錄用的人員進行職業教育的費用,鼓勵金融機構運用信貸手段,扶持發展職業教育?!睹褶k教育促進法》第七章專章規定了扶持與獎勵,促進措施尤為周全,涵及政府設立專項基金、經費資助和轉讓國有資產扶持、稅收優惠政策、接受捐贈、信貸扶持、委托民辦學校實施義務教育、用地及建設優惠、合理回報、鼓勵到少數民族和邊遠貧困地區舉辦民辦學校等方方面面,為《藝術教育法》的立法提供的借鑒意義可謂最大。研議中的《藝術教育法》,對于促進措施亦應作專章規定,形成周全的制度安排。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適當傾斜用于實施義務教育。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教育法的有關規定決定開征的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費,可以專項或者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藝術教育。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專項基金或專項資金,用于資助藝術院校的發展,獎勵和表彰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支持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藝術教育獎學金、貸學金,獎勵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或者資助經濟困難的學生。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對藝術教育捐資助學,鼓勵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對藝術教育提供資助和捐贈。提供的資助和捐贈,必須用于藝術教育。鼓勵發展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的藝術教育事業,支持發展群眾文化藝術、民族民間藝術教育事業。4.高度重視《藝術教育法》與《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協調與銜接。《藝術教育法》的立法工作,應該高度重視與相關法律的協調與銜接,提高立法質量,避免法律規范沖突的亂象,確保教育法律體系的內在和諧統一。依筆者看來,尤應重視與《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協調與銜接?!陡叩冉逃ā肥窃?998年8月29日由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內容包括總則、高等教育基本制度、高等學校的設立、高等學校的組織和活動、高等學校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高等學校的學生、高等教育投入和條件保障、附則等,是教育領域內的一部重要法律。如我們所知,高等藝術教育在整個藝術教育體系中位列高端,是我國藝術教育的“領頭羊”?!端囆g教育法》應與《高等教育法》作有效對接,以期形成合力,共同調整和促進藝術教育事業的發展?!堵殬I教育法》是在1996年5月15日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內容包括總則、職業教育體系、職業教育的實施、職業教育的保障條件、附則等,是教育領域內的另一部重要法律。如我們所知,國內很多考生和家長都把報考藝術類院校和專業理解為文化成績不夠好的考生報考大學的渠道,不少人認為藝術只能當作特長而不能當作職業,這些在相當程度上也符合社會現實。為使我國藝術教育的發展擁有深厚的基礎和廣闊的前景,必須大力強化藝術教育的職教屬性,必須大力開展藝術職業教育?,F行的《職業教育法》的若干制度安排,對于《藝術教育法》的立法而言,可資借鑒、移植、翻新。《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是在2011年2月25日由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內容包括總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傳播、法律責任、附則等,是文化領域內的一部重要法律。由于該法繼承、弘揚、保護、保存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所以和藝術教育以及研議中的《藝術教育法》有著十分緊密的內在關聯?!斗俏镔|文化遺產法》第34條第1款規定“:學校應當按照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開展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毖凶h中的《藝術教育法》對此應作呼應,對于藝術遺產教育作出具體規定。關于藝術遺產的調查、藝術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建立、藝術遺產的傳承與傳播、藝術遺產的整理、研究及學術交流等事宜,亦可藉由《藝術教育法》作出相關規定,以補《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之不逮。
作者:李娜 萬克夫 單位: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南昌理工學院政法學院
參考文獻:
[1]陳應鑫.廣西高等藝術教育發展的SWOT分析和發展戰略研究.藝術探索,2013(4)
[2]王麗娜.論我國當代大學生音樂文化的構建.中國音樂,2009(1)
[3]劉海颯.對當代藝術教育改革的思考.藝術探索,2013(4)
[4]王濤.論高職綜合藝術院校的學分制改革及走向.藝術探索,2013(4)
[5]陳庚,傅才武.論文化強國戰略的確立與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趨勢.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13(8)
- 上一篇:急重癥高風險科室心理危機管理模式分析
- 下一篇:供電企業電力營銷管理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