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運行機制探究
時間:2022-06-14 1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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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職業學院近年來,我國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得到了長足發展,數量不斷增長、規模不斷擴大,在整合職業教育資源、促進產教融合、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我國職業教育的重要辦學模式。與此同時,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運行機制不夠完善、不夠規范而影響集團化辦學整體效益、集約效應有效發揮的問題日益凸顯出來,嚴重制約著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健康持續發展,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社會的廣泛關注。教育部《關于深入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意見》(教職成〔2015〕4號)明確要求:“健全職業教育集團運行機制。建立和完善集團內部治理結構和決策機制,提升內部聚集能力,促進集團成員的深度合作和協同發展?!盵1]可見,構建完善的科學高效的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運行機制,顯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基于此,本文在分析我國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運行機制存在的問題的基礎上,提出構建完善的科學高效的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運行機制的對策和實現路徑。
一、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組建模式與運行機制
(一)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組織模式。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是由職業院?;蛐袠I組織或政府部門或企業牽頭,聯合若干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職業院校、行業組織、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中介組織以及政府有關部門等多元主體,以資產、契約為聯結紐帶,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以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為平臺組建辦學聯合體,共同開展專業建設、人才培養、科技研發、社會服務等產學研活動[2],以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協同發展,共同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職業教育辦學模式[3]。按照牽頭單位的不同,我國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組織模式可分為三種類型:職業院校主導型、行業企業主導型和政府主導型。院校主導型由實力雄厚的職業院校牽頭組建,牽頭院校在集團化辦學中起著主導作用。我國大部分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采用這種組織模式。行業企業主導型由行業組織或企業牽頭組建,行業組織或企業發揮著關鍵性作用。政府主導型由政府部門牽頭組建,政府直接介入管理。無論哪種組織模式的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集團內部成員之間的關系通常通過兩種方式來協調和維系:一是契約聯結,即集團成員原有管理體制、產權關系、人事關系等保持不變,成員之間通過集團章程或簽訂合作協議開展合作。這種聯結關系不涉及產權、人事、管理體制等深層次問題,較易操作,因而成為我國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主流模式。二是資產聯結,即職教集團牽頭單位與其他成員之間有密切的資產聯結關系,成員之間在利益上“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因而成員之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較強。這種聯結關系由于涉及產權變化等深層次問題,操作難度較大,因而只有少數職業教育集團采用。(二)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運行機制。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運行機制是指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各主體及其所擁有的資源等各種要素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過程與方式[4]。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運行機制靜態上體現為為實現集團化辦學而設計的“物理層次”的組織架構,聯結各成員和組織架構的責權利劃分與制衡關系,以及相應的配套制度等[5];動態上體現為職業教育集團基于這些組織架構和制度安排,通過計劃、組織、協調、監督和評價等活動實現集團發展目標的過程。目前,我國各種模式的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都構建了一定的運行機制,包括運行組織機制、制度管理機制、發展動力機制、溝通協調機制和評價監控機制等。運行組織機制方面,建立了決策機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日常工作機構(秘書處)、指導機構(專業或行業委員會)等部門,各成員也設立專門部門對接集團工作。制度管理機制方面,一般都制定了集團化辦學章程,并從日常運行管理、人才培養、專業建設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發展動力機制方面,建立了資源共建共享機制、一體化協同育人機制、多元經費投入機制等,以最大限度維護集團共同利益,滿足成員各自的利益追求。溝通協調機制方面,重視發揮各成員的功能屬性和資源優勢,揚長避短,實現資源重組和共享,促進成員之間平等合作。評價監控機制方面,不斷建立完善評價監控體系、強化多元主體評價、發揮評價監控導向功能,以平衡有關利益關系,修正集團辦學行為,促進集團化辦學高效運行。
二、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運行機制主要問題分析
(一)組織松散,集團凝聚力不強,集約效應發揮不顯著。從組建模式上看,除了少數股份制職業教育集團外,我國絕大部分職業教育集團都沒有獨立的法人資質,成員與集團之間、成員與成員之間不存在產權、行政隸屬等根本性的從屬關系,契約約定之外,彼此間也沒有實質性的權利與義務。這容易導致集團化辦學“集而不團,團而無力”問題,集團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不強、辦學合力不足。從制度建設上看,盡管大部分職業教育集團建立了制度化的管理體系,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導致的責權利不明晰、工作運作不規范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例如,多數職教集團的章程過于原則化、籠統化,集團對成員的約束有限,成員關系不夠緊密;各個領域的具體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核評價制度等制定得過于粗疏,操作性、落地性較差,制約著集團化辦學常態化運行機制的完善和集約化、規?;陌l揮。(二)互惠互利機制不夠健全,企業參與原發性動力不足。一方面,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每一個成員都是獨立的法人和利益主體,都有著不同的利益訴求。在追求自身利益的過程中,集團成員之間有時候會較難找到資源和利益配置的平衡點、深入合作的契合點和持續參與的激勵點。尤其是企業,經過一個或幾個人才培養周期后,他們得不到相應的利益回報,必然會降低積極性。另一方面,集團化辦學的牽頭單位、核心成員在集團化辦學過程中始終處于積極、主動的地位,承擔著較多的責任。這容易導致這些成員借助掌握主導權而根據自身需求左右集團發展,甚至忽視其他成員利益訴求的現象,使一些弱勢成員如中小微企業等由于長期處于核心決策層之外而感到存在感不足、參與價值不大,參與集團化辦學的意愿會不斷降低。(三)政府支持和保障集團化辦學的政策不完善力度不夠。一方面,盡管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引導支持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但總的來說,國家和地方還未從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的戰略高度建立起完善的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政策支撐體系,已經出臺的政策原則性比較強,缺乏具體的落地辦法、保障措施和責任約束力,特別到了一些地方,因為相關部門難以統一認識而導致政策不能真正落實,影響了多元主體參與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積極性[6]。另一方面,現行的一些法律法規,對公辦職業院校、財政撥款性質的事業單位、非企業法人聯合民辦院校、民營企業等通過混合所有制等方式開展集團化辦學,限制約束頗多,解決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過程中遇到的法人屬性、產權關系、辦學自主權等許多關鍵性現實性問題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據,制約著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組織模式和運行機制創新。(四)中介組織力量微弱導致專業性服務功能發揮不到位。中介組織是將職業教育集團與企業產業、社會需求和政府等聯結起來的橋梁和紐帶,在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中發揮著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國的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還沒有充分意識到中介組織的重要作用,對中介組織在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中的定位和地位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從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成員組成結構來看,我國絕大部分職業教育集團成員中,職業院校的分量較重,而且往往在集團中起主導作用,企業成員數量總體上占比最高,中介組織成員在集團中的力量微弱,許多中介組織實質上在集團中長期處于可有可無的邊緣地位。這種尷尬的狀況決定了中介組織難以發揮應有的決策咨詢、管理協調、監督評價等作用,進而影響集團化辦學運行的可持續性和整體功能的發揮[7]。
三、完善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運行機制的對策與實現路徑
(一)強化法律政策支撐,發揮政府引導作用。1.完善法律法規,強化法律支撐。加快支持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法律法規建設,修訂《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法》《職業教育法》等法律中不適合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發展形勢的規定。完善專門的促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法規,或在相關法律法規中設立專門章節,明確職教集團的法律地位、進退機制、收益分配、國有資產處置等重大問題。尤其要明確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教育集團獨立的法人地位,賦予其辦學權、經營權和收益權。2.構建政策體系,強化政策支撐各級政府要完善支持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相關政策,將已有的政策本地化、具體化,使行業企業參與集團化辦學應該享受的優惠政策真正落地落實;同時,結合各地實際,出臺扶持政策,切實幫助職業院校和企業等解決集團化辦學中的實際問題;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切實解決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所涉及的政策措施不銜接的問題,為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搭建起完善的政策支撐體系。3.加強統籌規劃,強化政府引導。把集團化辦學作為今后一個時期職業教育服務現代經濟體系建設的重要戰略性舉措。政府要立足于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的發展大勢,支持職業院校和企業圍繞區域支柱產業、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開展多種形式的集團化辦學;向職業院校、企業、行業協會等主體充分授權,讓渡和轉移職能,使之能依法、自主、靈活地面向市場開展集團化辦學,更有針對性地服務經濟發展。(二)推進法人實體建設,密切成員聯結關系。1.推進職業教育集團法人實體建設。對具備條件的職業教育集團,要積極探索集團內部產權制度改革和利益共享機制建設,依法將職業教育集團由非法人產學研聯合體轉化為企業法人、事業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社團法人等具有法人法律地位的運營實體,尤其要推進成員之間通過參資、參股、轉讓等形式組建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企業法人,推進公辦職業院校等國有性質資源和其他所有制性質資源的優化整合,使職教集團成為一個法律地位和產權關系明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的市場實體,更有效地將多方參與主體的利益捆綁在一起,調動各方參與的積極性,拓展合作的廣度和深度。2.完善集團化辦學組織結構和制度體系。職業教育集團要不斷地再造自身組織結構和管理模式,既要建立健全集團內部的各類各級組織機構,保障集團化辦學常態化運行,又要避免因管理層次增加而導致管理關系復雜化和管理協調難度增大,盡可能地實現管理層級扁平化、內部組織團體化、組織關系網絡化、組織結構柔性化。同時,進一步加強規章制度建設,形成以集團章程為基礎和核心的完善的規章制度體系,對成員的權利義務、資源統籌、經費籌集、利益分配、考核評價、獎懲措施,以及集團成員之間矛盾和分歧的解決程序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以翔實的制度規制集團化辦學沿著正確目標和方向運行。(三)搭建多維融通平臺,促進共同利益交匯。1.搭建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平臺。職教集團各成員雖然性質各不相同、實力強弱有別,但在集團化辦學過程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集團化辦學應充分尊重成員的平等地位,使其在集團決策、責任分擔和利益分享上具有平等權利。集團化辦學應推進民主治理,民主決策重大事務,民主選舉產生內部組織機構,民主監督成員和內部組織機構的工作,避免牽頭單位“一家獨大”或核心成員把持集團化辦學主導權的現象。2.共建技術技能人才培育平臺。校企行共同規劃專業設置,共同制定人才培養目標和方案,共同開發課程教學資源,共建共享教學實訓實習基地,共同進行人才質量評價,構建校企行多元主體一體化育人平臺。推進現代學徒制、訂單培養、工學交替等多種形式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招生與招工一體化,從而實現企業對人才的利益訴求和職業院校對教育資源的利益訴求,形成穩固的利益交匯點。3.共建技術協同創新服務平臺。推動集團成員之間同類專業、科研平臺、智力資源整合,共建技術研發中心、產品開發設計中心、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共同開展技術攻關、工藝優化、產品創新、技術推廣、市場調研等技術協同創新和技能鑒定、職工培訓等活動,產學研用一體化,努力促進教育鏈、產業鏈、利益鏈的有機銜接,使集團化辦學基于更多的利益聯結而運行有力。4.共建人才隊伍雙向交流平臺。積極推動職業院校、企業、行業組織等成員之間人才雙向流動,構建校企行人才互聘機制。職業院校從集團成員聘任行業專家、社會名家、技能大師、能工巧匠擔任兼職教師,選派專業教師到企業、行業組織、科研院所生產、管理、經營、技術研發等一線崗位進行實踐鍛煉,強化專業實踐能力和科研能力,培養壯大“雙師型”教師隊伍。(四)調動多主體積極性,發揮成員優勢。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過程中,不同類型的成員具有不同的資源優勢和功能優勢。只有充分發揮這些資源和功能上的優勢,互相促進,才能實現集團化辦學運行有力和效益規?;?、集約化。職業院校應更好地承擔起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的責任,以職教集團為依托,改革辦學體制機制,加強內部管理和教學建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強化技術技能積累服務,不斷提升服務集團其他成員特別是企業發展的能力。企業應著眼長遠發展目標,以技術技能人才儲備和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為著力點,為職業院校提供辦學資金、實訓基地、兼職教師等教育資源,深度參與職業院校人才培養與應用創新。尤其是行業骨干企業更要發揮生產技術、設備設施、工藝流程、專業人才、組織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帶動集團化辦學發展。中介組織要充分提供咨詢、溝通、監督、協調與服務功能。一是充分發揮信息優勢和橋梁、紐帶作用,打破校企政之間的信息壁壘,促進職業院校、企業建立廣泛的良性聯系,推進校企資源匹配,促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多元治理,提高運行效率。二是充分提供咨詢、管理協調等方面的專業化服務,通過推動和影響政府完善職業教育相關法律法規、發展戰略和政策制度,為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爭取支持;通過提供決策性、專業化咨詢,使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能更好地反映職業教育、企業和產業的真實需求;通過提供專業化的實踐教學基地、創新創業基地、托管服務,以及針對性個性化的課程、培訓項目等,解決集團化辦學中職業院校和企業無力解決的實際困難。三是充分發揮重要的第三方評價功能,通過專業、客觀、公正的評估監督促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沿著正確的軌道發展??蒲性核鶓e極主動融入職業院校與行業企業的產學合作,以自身的優勢贏得應有的合作地位,以扎實的工作謀取自身的合作利益與發展空間,在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中實現共同發展。(五)構建集團文化融合機制,打造集團文化品牌。1.培育合作共生的生態文化。職業院校、企業、中介組織和科研院所等分屬于不同的系統,有著各自獨特的文化理念和價值追求。為避免文化差異阻礙集團化辦學運行,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需要培育合作共生、互惠共贏的生態文化,各成員要超越自我、加深融合,培育目標一致、價值認同的集團信仰,將自身的文化理念融入集團共同的核心價值系統,通過文化融合強化共同利益,進而實現自身價值和利益追求。2.培育以人為本的育人文化。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文化是職業教育文化、企業文化和行業文化的融合體,其核心是以人為本的育人文化。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要把社會責任意識和育人使命作為文化建設的價值取向,促進校園文化、企業文化、行業文化合心合力,共同作用于學生,真正在人才培養中做到知識傳授、技能培養、職業精神培育并行并重,造就具有時代精神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3.塑造鮮明的文化形象品牌。文化形象品牌是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的社會辨識度、認可度、贊美度和忠誠度,集中體現為職業教育集團的理念、宗旨、聲譽、技術、特色、文化等無形資產。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一方面要樹立品牌意識,任何成員、任何工作,都要高標準嚴要求,對內對外都要維護和打造集團的榮譽和形象;另一方面,要找準品牌定位,立足自身優勢,辦出特色,辦出聲譽,并概括凝練出反映自身特色和優勢的價值觀念、文化理念等,以特色創品牌,以品牌贏發展,增強社會辨識度和影響力,提升成員的歸屬感和向心力。
參考文獻:
[1]教育部.關于深入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意見(教職成〔2015〕4號)[Z].2015-06-30.
[2]閆丹.職業教育集團運行機制探析[J].科技視界,2018(14):145-146.
[3]張燁,汪玉嬌.新加坡的職業教育模式研究與啟示[J].求知導刊,2019(12):22-24.
[4]李茹禎.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模式及其運行機制研究[D].沈陽農業大學,2016.
[5]周文濤,胡斌武.職業教育集團治理:范疇、問題與策略[J].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15(36):39-42.
[6]孫宇.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制度建設的路徑[J].文教資料,2019(16):130-131.
[7]劉曉,石偉平.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治理:邏輯、理論與路徑[J].中國高教研究,2016(2):101-105.
作者:張玉芳 孫鳳山 徐艷秋 單位:濰坊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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