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村遺存研究論文
時間:2022-11-08 0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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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臨潼零口村遺址發現了一批重要的史前遺存,經過初步整理,我們以簡報形式對此次發掘的主要收獲作了報道,同時對遺存的性質提出了我們的初步認識,認為以零口村二期遺存為代表的一類遺存,是一種新的考古學文化遺存,并以零口村遺址作為代表,命名為零口文化[1],接受同仁們的建議,我們在其后的文章里,更為規范的稱之為“零口村文化”。這一文化命名,已經引起了史前考古界廣泛關注,目前也產生了一些不同認識。
我個人認為,這些爭議的出現是好事不是壞事,至少有三個方面的意義,其一,說明我國的學術研究風氣很好,這種風氣的轉機大致是從20世紀80年代中葉開始,現在應當步入成熟階段;其二,說明研究者目光的銳利程度普遍提高,能及時捕捉新資料并據此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其三,只有通過的討論,才能把一些新的資料融入研究課題之中,使人們的辨識能力逐步提高,也許最終能夠得到較為接近歷史的認識。
面對零口村遺存,對我們來說猶如看到了一本無字天書,如何去釋讀史前人類遺留下來的歷史殘卷,如何正確判定其文化性質、確定年代,當然是不可回避的重要課題。由于發掘報告的編寫工作尚需時日,盡快公布發掘收獲的途徑之一,就是發表發掘簡報。
釋讀之一:發掘簡報的編寫與閱讀
編寫田野發掘簡報的過程,就是釋讀發掘資料的過程、研究的過程。編寫田野發掘簡報的基本原則有三,一是科學性,二是資料性,三是啟迪性。
科學性就是把握遺存信息規律的體系性??陀^地講,人們的認識是有限的,考古遺存是無限的,所以,要保證100%的科學性,幾乎是不可能的;最低的限度只要把握一點,就是千萬不要人為地“參雜使假”就行,但是就這一點,有一些簡報并沒有做到,其中夾雜了過多的人為因素。譬如,有些簡報中的墓葬平面圖,明顯不是在現場完成,而是在室內加工的,這就徹底違背了科學性的原則。編寫的時候要寫發掘經過,還要寫發掘方法,這樣不僅能促進田野考古水平的提高,也可以幫助人們判斷失誤發生的原因。
資料性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全部資料的份量不夠編寫發掘報告,就以簡報的形式公布資料,這就要求發表資料盡量完整、全面,即使少寫一點文字,也應盡可能地多介紹一些器物,多出一些線圖,至少各個類型的遺存都要有代表,不要留上一手,一筆帶過、“私吞”遺存,這樣有利于研究者全面了解資料;有一些資料,寫簡報的人可能認為發表的意義不大,但是不經意地發表出去,也許解決了大問題。第二類就像零口村遺存,準備編寫發掘報告,就可以擇其要而述之,主要是報道最新收獲,當然也要提出初步認識。
啟迪性是讓人讀完簡報之后,有所收獲、得到啟迪,這主要體現在結語部分,能不能就現有的資料提出一些令人深思的問題,給讀者留下一些思索的空間。即使您不想研究得更深、更廣,還是應該把您所意識到的課題提出來,以誘發讀者產生某些想法,甚至有提筆或上機的欲望。從而引起廣泛關注,或對工作具有指導意義,或引起學術界不斷探討。
一篇簡報如果遵循了上述基本原則,其質量一定不會很差。當然,簡報并非千篇一律,編寫不同時期、不同類型的簡報,還要求有手筆多變性,語言準確性等,就象嚴文明先生講的那樣,簡報要變化著寫,每次都不一樣。零口村二期遺存簡報,便是我們對部分遺存的具體記述和初步釋讀,至于零口村的簡報是否遵循了上述原則,大家可以繼續評判。
大凡編寫過發掘簡報的人,或許會有這樣的認識,就是要編寫出一篇自己認為質量上還湊合的簡報,要比寫一篇學術論文費時、費力得多。因為它是真正意義上的集體成果,靠一個人的力量是絕對不能完成的。它要經過一個發掘、整理、繪圖、釋讀、組稿、查閱相關資料等過程,這一過程所費人力、物力,以及史料意義的持續價值,都遠遠超過了個人即可完成的一般性學術論文。所以大專家曾告訴我們,考古簡報并不比發掘報告好寫,寫得不好就等于專業破壞。既然一篇簡報來之不易,讀者在閱讀簡報時,最起碼應該做到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切忌曲解或者誤解文中原意,并由此而借題發揮,大發議論。因為正確理解簡報是認識遺存、公平討論的前提,或者叫基礎。
譬如,我們在零口村簡報中闡述了,“在實際發掘中,發現零口村文化的諸多單位中,白家村文化與零口村文化的遺物有共存現象”,其后重申了進一步探討這種共存現象的成因,同時也提醒考古工作者,在以后類似的發掘過程中,應引起足夠的注意。這些闡述和提示竟被有的同志理解為“發掘者對這種現象的成因尚存疑惑”[2],并由此引發了一段所謂晚期地層或遺跡單位含有早期遺物的是常見現象云云。不知道是作者的語言表達有問題,還是讀者的理解方式有問題,總的來講,簡報中的闡述及提示信息,沒有收到應有的效果。
我們在發掘和整理過程中,發現白家村文化的遺物在零口村文化的層位堆積中,數量上從早到晚呈逐層遞減趨勢,對這一考古現象的理解,如果僅僅停留在晚期層位包含早期遺物、晚期人類逐層擾動這一個成因層面之上,那是毫無意義的。而在零口村文化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除了滲入著東邊早期遺存如磁山、裴李崗文化文化因素之外,具體到零口村遺存,也接受了白家村文化的傳承和影響,白家村和零口村遺存在地域上大部分是重合的,在年代上有沒有存在交叉現象的可能性,這種地域因素、年代因素、文化因素等等方面,如果反映在人類文化的物質遺留上,會不會也應該有一點蛛絲馬跡?零口村文化的居民與白家村文化的居民究竟是何種關系?兩者有沒有直接見面的可能性?如果有可能,是和平相處,還是戰爭連年?前者取代后者的權力交接過程是和平過渡,還是相互廝殺……,當然還有許多值得我們共同思考的問題。陶片逐層遞減現象的存在,有沒有可能向人們傳達一種歷史信息——這兩種文化存在著時間上的并行發展過程或共時階段。當然這些只是推測、設想,也許是瞎琢磨,這些設想受啟于動物學中的種群更替。在動物學中,一個新種的出現,一般不是在老種生存的晚期,而是在老種生存過程的中期甚至更早一些,只是新種在其初始誕生之時,新的細胞系統所含比例有一個由少向多漸變的過程,新、老種群的替代過程是一個漸變過程,量變導致質變。如果說零口村文化在零口遺址與白家村文化有一個并存的過程,那就應該是白家村文化處于逐漸消亡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零口村遺存之內同樣孕育了仰韶文化半坡類型,甚或也包括廟底溝類型的文化因素。這在古文化研究中應該帶有普遍意義。如果說沒有上述可能,為什么直到現在,還有人非要將這兩種本應有別的遺存硬是扯在一起,附會稱為前仰韶??傊覀円庾R到這兩種文化的替代過程,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代表性,對這兩種文化的深層探討,其意義一定會大于探討問題的本身。當時的田野考古工作,幾乎是與大機械在爭地盤,工期要求十分緊迫,不容我們有過多的時間去深思,當我們意識到這些問題之時,已經是田野工作結束以后的事了,我們希望今后有人遇到類似零口村二期遺存的發掘,田野工作一定做的再仔細一點,爭取比我們有更大的理性收獲,所以也提了一點建議。這些應該是闡述和提示的初衷之所在吧。即使按照極其常規的方法來閱讀這些文字,我想應該是沒有什么大的問題。我們并不要求別人讀完簡報之后,理解的與我們的初衷一樣,至少不要曲解原文意思,也算我們沒有白寫。
講到這里,我倒真的有些“疑惑”了,一個是,不知道關于簡報中闡述與提示的含義是否講清楚了,沒有講到的部分會不會再有誤解發生;另一個是,會不會出現原有問題沒有說清楚,又有新的曲解重新發生。不管怎樣,發生曲解原意的事情,應該是一個小小的悲哀。在以往的學術討論中,不乏存在先曲解原意或斷章取義,再無端指責別人,或用一些大家都懂得的類型學、層位學去教訓別人的現象,結果最后走向相互指責、甚至相互謾罵的極端,不過,當您站在第三者的角度仔細品味之時,往往發現指責別人的人,在真正的考古實踐中,做的比別人也強不了多少,甚至還不如被指責者。這些應該是一個學者忌諱的東西,因為這種游戲方式是在無序的狀態下進行的,不符合最基本的游戲規則,不管對誰都是有失公允的。
釋讀之二:原有文化的提純與歸屬
要釋讀零口村遺存,不可回避地要牽扯到白家村文化的提純問題。原有的白家村文化,其文化概念究竟如何界定,直到現在,仍是一個史前考古界尚未統一認識的問題。
這一問題最早出現于老官臺遺址[3]。老官臺遺址的試掘工作起迄于1959年,老官臺文化命名于1979年[4]。今天看來,老官臺遺址的文化層堆積狀況,應該和零口村有些相近,存在著兩種文化遺存之間的關系,一種是類似于零口村的遺存,另一種就是真正的白家村遺存。老官臺遺存在識別之初,是將兩種不同的文化遺存放在了一起進行研究的。其實這兩種文化遺存應該是兩碼事,而不是一碼事[5]。但是在當時,本區域被確認的史前考古學文化只有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老官臺的發現,無疑與前述兩種文化有所區別,考慮到其它與考古學文化命名相關的因素,由此而提出文化命名應該是無可非議的。隨著時間的推移,類似的遺存發現得越來越多,遺存的真正內涵也隨之而清晰化、明朗化,最終有人把老官臺文化界定為,“是指分布在渭水流域和漢水上游地區——早于仰韶文化半坡類型——以三足和圈足陶器為基本特征的新石器文化遺存”[6],其后,經過對一些堆積比較單純的遺址進行發掘,也證明這種文化界定是比較合理的提法。反過來,再用這一文化概念去衡量老官臺遺址,問題就出來了。具有戲劇性的是,老官臺在文化命名之后,實際存在基因轉移問題。老官臺遺址的主體遺存,自身是以假圈足為特征的平底器組合,并不是三足器和圈足器,卻要作為三足器、圈足器的命名代表,在資料有限的情況下,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只能是遺存分期,只好把老官臺主體遺存為代表的同類遺存,劃歸晚期。當人們尚未認識西山坪遺存之前[7],此說似乎可行,而在甘肅西山坪遺存發現之后,老官臺文化的晚期遺存也應有所歸屬。那么,老官臺遺址的主體遺存應該如何歸屬,問題也逐漸顯露出來。零口村遺存的發現,終于解決了這一懸而未決的問題——它的最終歸宿就是零口村文化。老官臺遺址隨之失去了文化命名的代表資格[8],我們在其后的文中盡量避免使用老官臺文化一稱,道理就在這里。
當然,同樣的問題也存在于元君廟遺址[9],以元君廟遺址H406、T414②為代表的一類遺存,也應該和H403、H405一類遺存區分開來。
與老官臺遺址情況相類似的遺址,比較出名的是寶雞北首嶺遺址。北首嶺出名,是因為討論的比較激烈,直到現在,也一直沒有停止下來。探討的焦點,主要還是集中在遺存的定性方面。北首嶺遺址的文化堆積略為復雜一些,遺存堆積的具體情況,大體與零口村遺址相仿,既有白家村的,又有零口村的,還有仰韶的。發掘者在對遺存性質的判定和進行文化分期時,不僅沒有將零口村一類遺存有效分辨并單獨劃分出來,而是將該類遺存的一部分劃歸為早期,“從而模糊了對早期特征的認識和文化性質的判斷”,“把早期文化描述成為既不象老官臺文化,又不象仰韶文化半坡類型的一種特殊的文化類型,并由此提出北首嶺下層類型的名稱,現在知道并不存在這樣的文化類型”[10]。又將一部分劃歸到中期,人為造成了一種文化特征的關聯性。問題在于,當時的史前考古界已經將三足器、圈足器一類白家村遺存分辨出來,單獨稱為老官臺文化,北首嶺卻要堅持將此類遺存混判給仰韶文化,這種認識就令人難以接受了。按照這樣的分析邏輯和研究模式,如果發現了比已知仰韶文化稍早的或略晚的遺存,就往仰韶上面貼附,中國的文化不就成了大一統了。
如果說老官臺遺址造成的失誤是受到材料限制的話,那么北首嶺的失誤就比較令人難以理解了。我們無意深究誰是誰非,只是失誤所造成的影響,給文化提純工作帶來很多麻煩。盡管曾經與北首嶺持有相同觀點的一些學者,逐漸修正了自己的看法,但是,時至今日我們仿佛又看到了北首嶺新的追隨者。
我們釋讀零口村遺存的認識基點,就是將原來沒有識別清楚的、類似于零口村遺存的同一類文化遺存,進行提純,另立新種,回歸為零口村文化,這其中就包括老官臺和北首嶺。
釋讀之三:文化命名的提出與反駁
關于零口村文化的命名問題,本來已經沒有必要再說些什么,因為我們除了在發掘簡報中提出,還在不少的相關文章中均有表述。只要認真地讀一讀簡報,可以說應該表述的內容基本都表述清楚了。至于零口村遺址的層位堆積,是非常清楚的,從大的層次來看,零口村的文化堆積就是白家村文化、零口村文化和仰韶文化三種考古學文化遺存依次疊壓或打破著。我們的觀點,也是同樣清楚的。我們是在總結了零口村二期遺存基本特征的基礎之上,將其器物的基本組合分別與白家村文化、仰韶文化進行綜合對比之后,才得出了文化命名的結論。需要進一步指出的是,這里用于對比的白家村文化,依然界定于以三足缽、三足罐、圈足碗、繩紋圜底缽、球腹壺等典型器物和交錯繩紋、細繩紋為主的典型紋飾的遺存群體之內,而不包括被混雜在白家村文化中的另一類器物群,即被普遍認為是白家村文化晚期的、類似于老官臺遺址主體遺存的一類遺存。所以,才有簡報中關于“據目前現有資料,類似零口二期遺存的遺址分布地點有:陜西寶雞北首嶺、華縣老官臺、元君廟、河南澠池任村、山西垣曲古城、侯馬赭村、翼城棗園等遺址”之說,這一點在簡報中應該是很明確的。對于仰韶文化的界定范圍也如文中所提示的。只要白家村文化和仰韶文化從大的方面沒有問題,我們對零口村遺存的認識,至少從目前來看也應該沒有太大的問題。
其實,比較公正的來講,這類遺存最合適的文化名稱,應該以老官臺遺址作為小地名,命名為老官臺文化。因為該類遺存最早的發現地點,是陜西華縣老官臺遺址。但是老官臺遺址的發現,先期已經有了文化命名。如果繼續使用老官臺文化一說,勢必造成混亂。有時,我和師友周春茂閑聊之時,周先生不免發出感慨,如果老官臺文化當初命名為元君廟文化,不但文化命名毫無疑義,現在的發現也只好命名為老官臺文化了。
至于有的同志提出,除深感零口遺址多層文化堆積的重要性外,又似乎看不出零口文化得以命名并區別于渭水流域已知考古學文化的特征,只能說是彼此之間認識問題的基點不同、衡量零口村遺存所使用的標尺不同罷了。
大凡是在西安生活一段時間的人們,都知道文藝路有一個布匹批發市場,市場能夠吸引顧客的不僅是品種全、花色新,更主要的是價格比較低廉。前幾年有許多人買布料的時候,商家當著你的面給你丈量,從頭至尾將布料放得很松,量完之后還給你多讓出5厘米,顧客肯定以為自己占了便宜,可是回家重新再量,卻發現布料非但沒有多出,反而少了5~10厘米,然后大惑不解,明明看著尺子量得布,為什么會少了尺寸呢。原因出在什么地方,很簡單,布料肯定沒有問題,問題就出在用以丈量布料的尺子上。同樣的道理,零口村遺存也沒有問題,問題就出在用以“丈量”遺存的標尺上。
我們“丈量”遺存的標尺是白家村文化和仰韶文化,具體的操作方法,是以器物組合為對比分析的基礎,這種對比不用過多地去翻資料、查線圖,因為零口村遺址就出土有現成的器物,即使沒有搞過考古的人,譬如給考古隊做飯的炊事員,只有將三種不同的器物群擺放在一起,他也會比較輕易地分辨出來??梢?,這三者之間的差異是顯而易見的,無論是陶質、陶色,還是器型、紋飾,都存在一定的區別,當然也有一些相似的因素,倒是零口村遺存的晚期器物,的確與仰韶文化半坡類型比較接近,但是要論泥質陶的光潔程度,零口村遺存的陶器甚至超過了半坡類型的陶器,而厚度又要比半坡類型薄了一些,只要用手一摸其光度和厚度,肯定也能夠分辨出來。
零口村遺存陶器的陶質分為泥質陶夾砂陶兩種,以泥質陶為主。陶色以紅陶為主,多數呈橙紅色,褐陶次之,多為紅褐色,灰陶和灰黑陶占一定比例,色澤常斑駁不純,有相當一部分器物的內壁呈灰色或灰黑色,器表裝飾以磨光為主,素面次之,缽、碗等器物的沿部內外,常有紅色或褐色“紅頂”條帶,個別器物沿外飾一周帶狀彩繪。器物底面多留有粗澀的植物碎屑紋。典型器物有小口雙耳平底瓶、假圈足的碗、盆、折腹盆、弦紋罐、素面罐、刮劃紋罐、圜底錐足鼎、器座、甕等,這些就是零口村遺存的基本特征,也是其主體特征。
這些特征與白家村文化、仰韶文化都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它不含白家村文化的三足缽、三足罐、圈足碗、繩紋圜底缽、繩紋罐、球腹壺等典型器物,也不含交錯繩紋、細繩紋為主要特征的典型紋飾;它不見仰韶文化的尖底瓶、曲肩深腹盆、錐刺紋罐、大口小底甕等器物,也不見品類復雜的動物、植物、幾何圖案的彩陶紋樣。這種有限概括不同于純粹事實上的概述,因為它具有非現實的表達力??脊艑W基礎理論告訴我們,器物組合的更新,往往代表舊文化的消失和新文化的興起[11]。只要白家村文化和仰韶文化這兩把標尺沒有問題,只要這兩種文化是被確認的,用它們“丈量”遺存得出來的結果,或許早晚會得到確認。我們認為以假圈足為代表的平底器類器物組合,與三足器、圈足器為代表的器物組合,分別屬于不同的考古學文化;有人卻認為兩者是同一種文化,統一劃歸為“前仰韶”,這種認識比北首嶺強不了多少,只是將時代向前提了一步而已。
當然,也有同志建議將零口村一類遺存劃歸為仰韶文化,作為仰韶文化最早的一個類型,排在半坡類型之前;或言將其劃入半坡類型,作為半坡類型早期處理,這些提法也許可備一說。需要指出的是,我們所提及的仰韶文化,旨在強調其時代概念,而不偏重于文化概念,所以在很多場合沒有具體到某某類型。這是因為原有的仰韶文化,應該還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諸如類型的具體劃定還沒有徹底達到共識、類型與分期的雙重身分如何解決、周邊遺存的具體歸屬等等??磥?,有許多問題一時還難以徹底解決。正因為如此,仰韶文化才被賦予時代概念,原有文化遭到了目前正在進行的“肢解”運動,原來的后崗類型等被劃分出局,半坡、廟底溝等類型被升格為文化。這也正是零口村一類遺存,不能再往仰韶文化中貼附的主要原因之一,因為越貼越亂。
為了便于分析與研究,為了不與已知的文化名稱相混淆,將零口村一類遺存統一命名為零口村村文化,至少目前看來還是很有必要的。
釋讀之四:研究方法的借鑒與升級
編寫一篇象樣的考古簡報不容易,要寫一篇像樣的學術論文也有一定難度,關鍵在于掌握正確的研究方法。例如有的同志在研究零口村遺存時,形式上采用了劃分組別的方法。追根尋源,這種研究方法發端于傳播論,主要適用于文化的傳播與遷徙[12]。分組的目的是什么,分組之后應該怎么辦,不能為了分組而分組。這種方法還算不上“類型學的分析和比較”,因為類型學的分析和比較是以分類和排序為前提的。單一分組的方法充其量算得上個類比,或稱為一對一挑選標本更為貼切。
一對一挑標本方法的基本原理是,針對某一遺存或某些遺存,從其他已經發表的資料中一對一地挑選標本進行類比,你這里出土陶盆,我就從其他資料中挑選陶盆;你這里出土陶罐,我就從其他資料中挑選陶罐;在你這里出土的、其他資料找不到類似標本的,扔下不管;其他資料有的、你這里又沒有出土的,更不用管。其弊端在于,用于對比所挑選的標本資料,往往只注重單件器物的一一對應關系,而忽略了遺存自身的組合關系;只注重器物本身的對應關系,而忽略了層位的指導關系;甚至只考慮外形大體相似,而不注意標本之間本質的區別。常規情況下,這種方法只作為參考性的輔助研究手段。如果將這種方法純粹用于文化定性研究方面,其研究結果的可信程度就要大打折扣了。
道理很簡單,不要說在同一文化遺存中,就是在不同文化遺存中,相互之間有幾件雷同的器物,也是不足為奇的事情。譬如,齊家文化中有許多陶器與客省莊文化的陶器非常相似,你能說齊家的東西就不是齊家文化的,而它一定就是客省莊文化的。這種情形在史前相鄰的文化系統中是比較普遍存在的。如果在其初始研究階段,采用一對一挑選對應標本的方法,很有可能使人們步入誤區。
舉一個較為粗淺的例子,如果將白家村、零口村、仰韶三種文化遺存放在一起,就好比爺爺、兒子和孫子。在兒子身上肯定有一些器官像爺爺,又有一些器官像孫子,我們不能因為兒子的眼睛和鼻子像爺爺,就把眼睛和鼻子劃分給爺爺;嘴巴和手、腳像孫子,就把嘴巴和手、腳劃分給孫子,而剩余的部分不再理睬,然后說根本就不存在兒子這樣一個人。這種劃分貌似合理,但是兒子的存在卻是實實在在的事實。不言而喻,這種一對一挑選標本的方法,帶有不科學的分割式研究因素,不但導致主觀臆斷,而且有悖公理。
再譬如,一種考古學文化遺存猶如一頭活生生的大象,大象也是由不同肢體部位組合而成的,如果采用一對一挑標本的切割式研究方法,不免會產生盲人現象:因為大象的腿部像柱子,就把它歸為柱子,大象的身體像墻壁,就把它歸為墻壁。其結果,原本活生生的大象,有可能被研究者確定成了房子。那么,大象為什么就一定是墻壁和柱子,而不是大象呢。同理,零口村遺存為什么就一定是北首嶺、老官臺、姜寨,而不是零口呢。還有一個問題,如果對零口村遺存采取一對一的切割式研究,被切割之后的剩余遺存如何處理?難道它們不是出自于零口?它們與零口遺存沒有關系?總不能因為找不到對應資料,而把它們當成文化垃圾,或是舍棄不要,或是置之不理。因此,這種方法簡易而粗劣,只注重局部,而忽略了整體,會在很大程度上使歷史的原貌嚴重失真,研究的結果往往難以自圓其說。所以,這種研究方法是學術研究中忌諱用于定性研究的方法之一。
盡管類型學和層位學被稱為考古學這部車子的兩個輪子,但是在實際操作和應用上,并不是象人們經常掛在嘴邊那么簡單,要熟練掌握這些考古學的基礎方法,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沒有十年八年的功夫,很難做到運用自如。比如有一堆器物,分別讓經驗老道的10個人去分型定式,其結果也可能有8~10種,影響結果的因素固然很多,至少值得我們汲取的經驗是,考古學遺存之間的貌似并不一定神合。遺存之間的相似性,與遺存之間的對等性,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不能因為相似,就一定對等;何況在很多情況下,實際上存在著并不相似。作為一種學術研究,我們在任何時候都不能草率地對待基礎資料,也忌諱機械對比、主觀臆斷,因為這樣研究得出的結果,只能等同于用文藝路的尺子丈量布料一樣,不是缺尺便是短寸,其理論基礎必定源于何宴、王弼。
究竟如何系統地釋讀零口村遺存,面對零口村的資料,是用新發現的資料來匡正原有資料,還是用原有資料來限量新發現的資料。爭論也許還會更廣泛、更深入地進行下去。根據目前的現有資料和研究狀況,零口村文化至少可以分為兩個文化類型,一個是以翼城“棗園H1遺存”為代表的棗園類型,一個是以臨潼零口村為代表的老官臺類型。至于以長葛石固五期、尉氏椅圈馬一期為代表的一類遺存,可能與磁山、裴李崗文化的關系更為密切一些,暫且稱為石固文化,以示與零口村文化有所區別并無大礙,對于它的文化細節問題,還需專題探討。隨著探討地深入,人們認識也會不斷提高,有許多問題,包括零口村文化的流向、文化之間的關系等問題,待考古資料逐漸豐富之后[13],脈絡會自然清晰。急于判定曲直,未免為時尚早[14]。目前看來,研究方法的借鑒與升級[15],依然是考古學研究中亟待改變的現狀之一。
注釋
[1]陜西省考古研究所:《陜西臨潼零口遺址第二期遺存發掘簡報》,《考古與文物》1999年2期。
[2]吉篤學:《“零口文化”試析》,《考古與文物》2002年3期。
[3]北京大學考古教研室華縣報告編寫組:《華縣、渭南古代遺址調查與試掘》,《考古學報》1980年3期。
[4]張忠培:《試論東莊村和西王村遺存的文化性質》,《考古》1979年1期;嚴文明:《黃河流域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的新發現》,《考古》1979年1期。
[5]閻毓民:《老官臺遺址陶器分析》,《文博》1998年1期。
[6]趙賓福:《老官臺文化再研究》,《江漢考古》1992年2期。
[7]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師趙村與西山坪》,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9年。
[8]閻毓民:《老官臺文化命名之終結》,《考古與文物》2002年增刊(先秦考古)。
[9]同[3]。
[10]嚴文明:《北首嶺史前遺存剖析》,《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1989年。
[11]易漫白:《考古學概論》,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年。
[12]張忠培:《研究考古學文化需要探索的幾個問題》,《文物與考古論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13]中國歷史博物館考古部、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垣曲縣博物館:《垣曲古城東關》,科學出版社,2001年9月,北京。
[14]王仁湘:《仰韶文化淵源研究檢視》,《考古》2003年第6期。
[15][英]卡爾·波普爾著,傅季重、紀樹立、周昌忠、蔣戈為譯:《猜想與反駁——科學知識的增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7年4月;武宏志、馬永俠《謬誤研究》,陜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12月;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考古學的歷史·理論·實踐》,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陳淳:《考古學方法的思考與借鑒》,《東南文化》1997年4期;[法]米歇爾·福柯著,謝強、馬月譯:《知識考古學》,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年6月。恕不一一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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