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食品出口的影響

時間:2022-04-27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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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食品出口的影響

[摘要]本文從綠色貿易壁壘、綠色食品的內涵入手,闡述了我國綠色食品出口的現狀,分析了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綠色食品出口的具體影響表現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希望能對我國綠色食品出口企業起到一些借鑒作用。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綠色食品對外貿易影響

隨著社會發展和進步,人們越來越關注健康問題。食品因為與人類健康密切相關,所以其安全性在近年來倍受關注,這也是體現社會進步的一個積極方面,毫無疑問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世界上有些國家卻借此大做文章,在國際貿易中以食品安全為借口,制定各種超越安全需要的食品安全生產檢測技術標準,阻擋他國食品進入其國內市場,這就是在最近二三十年來愈演愈烈的綠色貿易壁壘現象。

一、綠色貿易壁壘和綠色食品的內涵

1.綠色貿易壁壘的內涵。綠色貿易壁壘,亦稱綠色壁壘,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進口國以保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為由,通過制定嚴格的環保技術標準或采用綠色技術標準制度、綠色環境標志制度、綠色衛生檢疫制度和綠色補貼制度等,使得外國產品無法進口或進口時受到一定限制,從而達到保護本國產品和市場的貿易保護措施。目前,綠色貿易壁壘的實施主要是通過綠色技術標準制度、綠色環境標志制度、綠色衛生檢疫制度和綠色補貼制度來進行。與其他貿易壁壘相比,綠色壁壘在內容上更具合理性,在形式上更具合法性,其保護的對象更具廣泛性,實施效果也更具歧視性。許多發達國家往往利用綠色壁壘的這些基本特征來為其進口產品設限,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本國利益。

2.綠色食品的內涵。綠色食品是經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認證,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安全、優質的營養類食品的統稱。國際上多稱為生態食品、有機食品或自然食品。稱謂雖然不同,但都是為限制產品生產過程中化學肥料、農藥和其他化學物質的使用而生產的食品。現在我國將綠色食品分為A和AA兩個級別。A級綠色食品是指在生產中允許限量使用某些化肥、農藥、合成添加劑等;AA級綠色食品是指吸收了傳統農業和現代生物技術,與國際有機食品接軌的產品。

綠色食品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符合以環保、安全、健康為目標的可持續發展要求,代表著未來農業和食品發展的方向,其要點是通過建立和恢復農業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維持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規定,綠色食品必須符合以下四條標準:(1)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態環境標準;(2)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產操作規程;(3)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質量和衛生標準;(4)產品的標簽必須符合《綠色食品標志設計標準手冊》中的有關規定。

二、我國綠色食品出口的現狀

我國從1990年開始發展并正式出口綠色食品,并于2000年綠色食品AA級和A級標準,其中AA級綠色食品相當于國際上的有機食品,為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擴大了綠色食品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以及中國綠色食品在國際上的影響,為綠色食品出口創匯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我國的綠色食品主要用于出口,出口市場遍及日、韓、俄、歐盟、美、加拿大等國家和地區,顯示了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從綠色食品出口結構上來說,我國綠色食品產品出口現已形成了以糧油類、畜禽蛋奶類、蔬菜類、飲品類為主,各類初級、加工產品均有出口的基本格局。另外也應看到,目前出口的綠色食品主要以AA級綠色食品為主,而占絕對數量的A級綠色食品由于允許施用農用化學品而難以被國外視為有機食品接受,致使我國A級綠色食品還不能很順利地走向國際市場,出口較少。

從綠色食品出口區域結構上來說,綠色食品出口企業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區和東北三省。其中又以山東和黑龍江綠色食品出口規模最大,兩省綠色食品出口量之和占全國綠色食品出口總量的一半以上。黑龍江、河北、山東、內蒙古、江西、福建、云南等省的一些地方已成為穩定的AA級綠色食品出口基地,其規模還在繼續穩步擴大。

三、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綠色食品出口的具體影響表現

加入WTO以來,我國的綠色食品出口比重小的主要原因在于綠色食品出口受到國外綠色貿易壁壘的限制。當前,許多發達國家和新興的工業化國家強化了農業環保技術標準,提高了對農產品質量標準的要求。而我國的綠色食品,大約只有10%屬于AA級的綠色食品,才能與國際標準相接軌,其余90%的A級綠色食品一時還難以領取“綠色護照”使其出口受阻??梢?,綠色貿易壁壘已成為我國綠色食品出口的最大障礙,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出口成本大幅增加。發達國家雖不對產品和服務的市場準入直接設限,但通過綠色技術標準的設置使我國出口產品成本大為增加,削弱了產品國際競爭力。我國外貿企業為了獲得國外“綠色通行證”,一方面要花費大量的檢驗、測試、評估、購買儀器設備等費用,另外還要支付較高的認證申請費和標志使用費。在成本及反補貼措施的影響下,一些發達國家通過對我國出口貨物征收“綠色關稅”,使這些產品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喪失價格優勢,制約我國外向型經濟的發展。

2.技術難度大大提高。如美國在進口管理上,除了多年來實行的進口產品衛生許可證制度和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GMP等注冊認證制度外,近年來又實行ISO9000系列質量認證和水產品危害分析關鍵控制點認證制度。而歐盟的要求則更加嚴格,2002年初停止從我國進口雞肉、兔肉和凍蝦等產品,原因是從這些產品中檢出殘留抗生素,含量是200mg/kg氯霉素,而這個檢測數據在國內是無法檢測出的。

3.檢驗認證程序繁瑣。實行綠色壁壘的國家和地區,不僅制定了嚴格的環境保護法規和苛刻的綠色技術標準,而且實行嚴格而又繁瑣的進口檢疫制度。如美國對進入該國的禽肉要求,必須經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認可的國家和廠家。無論哪個國家要想獲得禽肉出口到美國的資格,FSIS都要對該國的檢測系統進行評估以保證禽肉安全、衛生和標簽正確。文件審核由技術專家對申請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書面材料進行評估。面對繁雜的程序,我國能達到要求的企業還不多。

4.實施食品安全檢查的范圍不斷擴大。發達國家實施綠色貿易壁壘的范圍已包括糧食、水果、蔬菜、畜產品、水產品、禽產品、茶葉等大部分農產品。

四、我國綠色食品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

我國的綠色食品出口要應對綠色貿易壁壘,主要采取以下幾種方法:

1.建立綠色貿易壁壘的預警機制。重點圍繞我國優勢主導產業和外貿工作的發展需求,加強與世界貿易組織及各成員方WTO/TBT咨詢信息與數據的交換和溝通,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術貿易壁壘和WTO爭端解決機制的研究,構筑預警模型,初步建立跟蹤全國重點出口企業的預警監測網絡,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的有效通報途徑,最大程度地消除技術性貿易壁壘對企業產品出口造成的障礙。

2.積極推廣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國際標準和環境標志認證制度等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基礎性工作。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國際標準和環境標志認證制度是出口產品進入國際市場必須跨越的環境標準,也是出口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的“通行證”。它不僅有利于提高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而且從根本上推動我國環境整體水平上升。今后我國推廣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國際標準和環境標志認證制度,重點應放在:(1)變被動等待為主動出擊。宣傳動員企業實施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標準和進行環境標志認證。(2)與國際環境標準接軌。我國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標準要與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國際標準接軌。環境標志中產品生產污染物的排放標準、產品質量標準、安全性能標準等應與國際接軌。(3)抓好我國環境標志的雙邊、多邊國際互認,增強我國環境標志認證的國際有效性,使我國通過認證的企業產品順利進入國際市場。國內生產商應從有害物質材料測試、建立物料控制系統、建立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確保生產過程不受污染等方面加強產品綠色預警能力。

3.健全國內環保貿易法律體制。我們應建立和完善適應市場經濟要求、與世貿組織規則接軌的環境法律法規體系。應積極制定有關防止化學品污染、生物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規,制定農藥環境安全、轉基因生物體進出口管理等環保部門規章。根據世貿組織要求,提高我國環境政策法律的透明度,及時全面公布相關法規,使環境管理建立在較為完善的法律基礎上。

4.充分利用WTO規則,擴大綠色食品出口貿易。一方面,政府和企業應該認真研究并掌握我國綠色食品出口重要貿易伙伴的相關技術規定和檢測標準及方法,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并充分利用市場準入規則,吸引國外著名的農業公司到中國來組織生產綠色食品,從而在標準化生產的基礎上,借助國外公司的網絡和市場品牌,更順利地進入國際市場;另一方面,要充分運用WTO“綠箱”政策,增加政府對綠色食品產業的投入,建立綠色食品產業保護框架,為促進綠色食品出口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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