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與國際貿易規則改善
時間:2022-08-09 10: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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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經濟全球化時代,世界被聯系成一個更加緊密的全球性大市場。這一龐大的市場內,各國存在著經濟實力的強弱,存在著經濟體制的差異,而各國都必定以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為第一目標,因而這一市場愈加紛繁復雜,難以駕馭。這一形式下必定需要有一個強有力的、全面的、公平的、公正的國際貿易規則,以使這一市場健康有序地運行。當前,雖然在國際貿易組織這個“經濟聯合國”龐大框架下,有著比較完善規則指導著國際貿易發展,但大量事實表明,當代國際貿易仍然存在著諸多的不公平。我們都知道,當前的國際貿易是由發達國家主導的國際貿易,誰有實力誰就有話語權,因而發達國家往往利用他們在經濟實力及技術條件方面的強勢制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國際貿易規則,從而攫取巨額利潤。
一、國際貿易自由化的市場邊界界定
在市場自由化的邊界界定方面,以往的經濟學家們也提出了各種理論試圖去解釋這一問題,論證弱勢國家保護本國市場的原因和必要性,為保證國際貿易中弱勢國家的經濟安全提供理論依據。但這些理論大都只從微觀層面或是行業角度進行了闡述,難以全面有效地解決市場自由化邊界問題。為此,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曾繁華教授另辟蹊徑,在學術界首次提出了“市場產權”理論,為解決自由化市場的邊界界定提供了有力的理論基石。他在《論市場所有權》文中首次提出了市場所有權概念。
他認為,市場本身也存在一個所有權即產權界定問題,如果沒有市場產權本身的理性制度安排,不僅會導致微觀產權模糊不清,價值難以界定等問題,而且還難以解決跨國公司或國外產品的市場準入等問題,因此難以形成有效有序的競爭市場結構,難以對本國基礎行業和“夕陽”產業進行有效保護。他在對市場的起源、發展以及市場的成本與收益進行分析時,認為在盲目地推行市場自由化時,國家間的經貿往來往往由于缺乏市場權利的界定,導致一國經濟利益過度受損或者過多收益,進而引致國與國之間利益格局的嚴重失衡,引發國與國之間的貿易摩擦與沖突不斷升級,甚至爆發戰爭。為此,界定市場所有權將有利于阻礙國際霸權主義的推行,切實維護國家貿易應有收益,縮小國際利益格局的貧富差距,贏得世界的和諧。
從曾繁華教授的“市場產權理論”中,我們可知道,市場不僅存在產權界定問題,而且存在產權主體歸屬問題。而在經濟全球化及市場一體化條件下,世界各國日益聯系成為一個全球性的大市場,各個經濟體必須明確對自身市場產權主體所有權。因為明晰的市場產權不僅能解決國內市場所有權、市場經營權、市場占有權及市場收益權等權利束的規制與制度安排問題,而且還能解決各個經濟體間市場產權“游戲規則”在市場所有權、市場經營權、市場占有權及市場收益權等權利束的規制與制度安排問題,因此,市場產權是一系列權利束的規則與制度安排的集合體。市場產權理論為我們劃定自由化市場的理性邊界提供了理論基礎。在市場產權理論的指導下,我們在開放本國市場時,必須考慮跨國公司和國外產品的進入既不能危害國家市場安全如不沖擊某行業市場引致市場大的動蕩或市場不安全,又要保證市場有相當的開放空間以增強市場的活力獲取均等的利益,即使國際貿易的市場自由化達到這樣一個安全理性的邊界。
二、非關稅壁壘應體現發展中國家市場經濟水平及市場產權利益
在當前白熱化的國際貿易競爭中,各國為了保護本國的產品和市場,最大限度的保證本國企業的絕對競爭力和利潤,大都是通過制定一些非關稅的行政性手段來調控國際貿易。而現存的國際貿易規則可以說都是由發達國家和其控制的國際經濟組織制定的,甚至是在發展中國家缺席的時候制定的,多半不會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利益,簡單而言就是為發達國家自身量身定做的。馬丁•舒曼在其《全球化陷阱》一書中寫道:“在經濟政策、貿易政策、社會政策、金融政策和貨幣政策方面,最終是華盛頓的政治家及其顧問們在為全球一體化制訂規則”。正是由于發達國家憑借自己在國際經濟組織中的強大影響力,借保護環境和推行產品技術標準之名,通過立法或其他非強制性手段單方面制定出種類繁多的環境技術標準和法規,使發展中國家出口產品成本大為增加,大大降低了這些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發展中國家出口企業為了獲得國外的“綠色通行證”或“技術標準合格證”,一方面要花費大量的評估、測試、檢驗、購買儀器設備等費用;另一方面還要支付價格不菲的認證申請費和標志使用費,這些費用導致成本激增,嚴重制約了發展中國家出口企業的發展。據粗略統計,美國制定的包括技術法規和政府采購細則及環保標準等在內的標準多達七萬多個,專業學會、行業協會、私營標準機構等制定的標準也在四萬個以上;歐盟針對各種進口產品制定的詳細技術標準則達到十多萬個。發達國家這些種類繁多的非關稅壁壘在當代國際貿易中,往往披著環保、健康、人權、安全等形式外衣,具有合法性、復雜性、隱蔽性、普遍性等特點,廣大發展中國家企業羸弱的經濟實力及低下的科學技術水平,往往難以與其進行有效抗爭,他們許多傳統產品往往因產品質量和包裝未達到發達國家的環保和技術標準而被擠出國家市場。以我國為例,僅2005年,我國出口企業受到技術貿易壁壘的影響,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達到2400億美元;發達國家洗衣機噪音標準導致我國產洗衣機的20%退出國際市場。同年,我國有15.13%的出口企業受到技術貿易壁壘的影響,在22類產品中有18類受到國外實施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影響,直接經濟損失691億美元、增加生產成本217億美元、企業造成的出口貿易機會損失1470億美元,分別占全年出口額的9.07%、2.85%、19.29%。
由上而知,發達國家這些無孔不入的環境和技術標準,對包括我國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經濟利益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它的非關稅性和隱蔽性的表現形式必將使本已困難重重的貿易自由化之路變得更加舉步維艱。在當前的國際貿易格局中,發展中國家受制于自身的技術、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往往成為非關稅壁壘的主要受害者。從市場產權角度來看,就是在貿易自由化趨勢下發展中國家放開了自己的市場,而自己的產品卻因多樣的非關稅壁壘被國外市場拒之門外,即發展中國家對自己市場占有權的轉讓并沒有獲得對等的收益。這顯然是不公平的。所以在當代由發達國家主導的國際貿易規則中,只有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及市場產權利益,才能創造一個公平的國際貿易環境,使自由化的全球市場真正實現。
三、合理運用反傾銷以維護發展中國家市場產權利益
商品傾銷指國際貿易中出口國壟斷資本在控制國內市場前提下,以低于正常價格向國外大量拋售商品的行為。而關貿總協定對其下的定義是“用傾銷手段以低于正常價格的辦法擠入另一國市場時,如因此對某締約國領土內已建立的某項工業造成重大損害或產生重大威脅,或者對某一國內工業的新建產生嚴重阻礙,這種傾銷應該受到譴責?!闭驹诔隹趪慕嵌瓤?,用低于正常價格的方式向對方出售商品,表面上也是在一定時間內給予進口國的優惠。但誰都清楚,哪個國家都不會長期做賠本生意,世界上不乏有靠低價占領并壟斷他國市場后再以壟斷高價把傾銷的損失補回來的,從而進一步賺取巨額壟斷利潤的例子。由此可知,傾銷行為的危害是巨大的:
(1)傾銷行為違背自由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原則。出口商異常的、長期的以低于其國內市場價格或生產成本出口產品,十之八九都受到出口商本國政府不同形式的補貼。這種形式實際上已經改變了貿易主體的實質或者說由于出口國政府的干預,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原則。
(2)傾銷行為往往手法虛偽詭異,動機險惡。出口商以各種手法長期低價傾銷以圖擠垮進口國對手,逼其退出市場,從而使自己可以任意左右價格獲得壟斷利潤。
(3)傾銷行為的最大危害在于其的非公平競爭往往對東道國基礎性行業或是關鍵產業造成嚴重沖擊,危害東道國國家經濟安全。在進口國市場經濟體系中,存在某些過去短缺的產業正在逐步形成,或是一些新興的產業正在醞釀和出現。而外國商品的傾銷則阻礙了進口國這些新興產業的建立和發展,加大了進口國產業結構調整的難度。一旦傾銷國削減出口或停止傾銷,就會造成進口國對傾銷產品依賴性較強的產業在資源和投資上的巨大浪費,進而導致整個國家的經濟損失。從而我們可知,傾銷的實質實際上是對進口國市場產權的嚴重侵蝕。本文敘述的宗旨也在于從產權的角度來分析國際貿易的市場規則完善。以往我們對市場的認識也大都局限于其的資源配置功能的微觀層面,在產權日益泛化的條件下,我們需要進一步拓寬對產權研究視野。其實市場本身也有一個所有權即產權問題,市場本身也有所有權屬性。在當代日趨白熱化的國際競爭市場上,市場成為各國競爭的焦點所在,國際貿易中的各種貿易戰實質上是對市場經營權、控制權和受益權的爭奪,各國實行對外開放和自由貿易實際上也只是市場經營權、控制權和收益權的有限轉讓,國家作為市場的運作主體在國際市場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始終是第一位的。因為盡管隨著全球化的大勢所趨,全球市場一體化進程正在高速發展,但只要有國家界限的存在就有國家經濟利益紛爭,全球性高度一體化自由競爭性的市場短時間內是很難實現的。市場是社會經濟的發動機,是國家經濟利益的孵化器,所以作為市場運作主體的各國政府都以本國的疆域為界掌握著本國市場的所有權。
四、總結
市場產權的建立與維護都是要付出巨大成本的,各國政府要為本國市場的建立承擔諸如基礎設施、基礎工業及制度安排等有形成本,還要付出市場秩序維護、市場產權運行的監管等無形成本。所以各國政府理所當然應該享有本國市場的收益權。但發達國家利用自己雄厚的經濟實力及國際組織中的強大影響力制定的國際規則,常常以非正常手段對廣大發展中國家實施傾銷侵害其市場產權,自己卻以各種霸王條款抵制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進入,或是動輒以反傾銷之名對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實施限制,這在呼聲愈高的自由化一體化全球大市場中顯然對廣大處于弱勢地位的發展中國家是非常不公平的。因而,在全球化和世界經濟一體化日益發展的條件下,要想實現一個公平的國際貿易環境,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經濟組織及發達國家在制定國際貿易規則時,應該按照市場所有權具有國家排他性及市場產權具有可交換性等原則來制定。充分維護發展中國家的市場產權權益,才能實現一個更加公平更加自由的國際市場環境。同時發中國家也要重視自己的市場所有權具有的國家排他性及市場產權具有的可交換性,利用合理的反傾銷來抵制發達國家對自及市場產權利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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