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服務存在問題及發展建議
時間:2022-11-18 10: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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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受經濟發展水平低、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以及勞動力“空心化”等因素的影響,農村地區的養老問題逐漸演變成為了社會責任,也成為鄉村振興背景下亟需解決的重要問題。本文通過梳理農村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情況提出發展路徑,以期實現農村老年人“老有所養”的政策目標。
關鍵詞:農村養老服務;養老服務體系;發展建議
隨著中國現代化進程和人口老齡化的發展,我國農村養老問題日益嚴重。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提出,健全縣鄉村銜接的三級養老服務網絡,推動村級幸福院、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發展農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其中的“三級養老服務網絡”“村級幸福院”“農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均為首次提出,可以看出國家對于農村養老政策的體系化、具體化。本文從問題出發,力圖對農村養老提出對策建議,以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從而助力鄉村振興。
1農村養老服務存在的問題
1.1養老服務對象定位不準確。首先,我國群眾深受集體主義文化“滋養”,在廣大農村地區60年代出生的老年人對自己的養老服務需求表達不清,沒有通過社會養老的意識。即使社區中有居家養老的機構存在,大都以“自上而下”的形式進行服務,老年人所接收到的養老服務并非是老年人的實際需求而是政府或者相關部門認為的需求,這使得社區養老服務的供給效率降低。其次,從農村的實際情況出發,當前能夠享受到養老服務的對象主要是少數的特殊老年群體,而非是絕大多數年紀大、兒女未在身邊照顧或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這使得服務對象的范圍過窄[1]。1.2農村集體發揮作用有限。一是村集體對老年人的幫扶力度不足。村“兩委”并未將農村社區福利制度落實到位,沒有專人負責老年人福利工作甚至民政工作,導致對老年人的關愛、扶助工作缺少組織支持,難以落實。二是農村的集體經濟普遍薄弱,對養老服務支持欠缺。我國大多數農村社區集體經濟薄弱,根據農村經營管理情況統計數據得知,在調查統計的55.9萬個村集體中,有39.8萬個村無經營收益或者經營收益在5萬元以下,占比72.2%,村集體的經濟發展情況堪憂。1.3家庭養老功能日益弱化。據《2020年中國家庭發展報告》顯示,流動家庭成為重要形式。在流動家庭中,2人戶夫妻共同流動占81.7%;3人戶中夫妻攜子女共同流動占84.7%;流動家庭平均戶規模為2.59人,可見,家庭養老功能日益弱化。其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農村家庭養老負擔面臨城鎮化和家庭小型化“兩個枷鎖”。同時,代際矛盾日趨復雜[2],家庭養老觀念發生異化,“養兒防老”的觀念受到挑戰,“尊老、敬老、養老”的農村傳統養老支持性文化和家庭養老功能的情感基礎被削弱。二是家庭養老制度的資源逐漸萎縮。其主要表現為:父輩對財產等資源的控制地位不復存在,他們可用于與子女交換贍養的物質基礎非常有限;農民工“市民化”進程加快,農村照顧老人的人力資源短缺;新的養老政策開始實施或新的資源開始進入,但是缺乏驅動力。
2發展農村養老服務的建議
2.1建立農村養老需求評估機制。首先,建立鄉、鎮、村三級服務需求評估系統。由村委會人員和從事養老服務的專門人員對村民進行走訪調查,盡可能詳細的掌握每一戶村民家庭的老年人信息情況,為每一位老年人建立檔案信息卡,利用互聯網分析采集到的數據,以準確匹配符合老年人實際的需求,從而進行有針對性的養老服務活動。其次,可參照上海老年照護需求評估機制建立評估機制,評估對象為全體農村老人,以老年人的健康情況、自理能力、子女的供養情況等為指標,由專業的評估人員對老年人實地調查后制定評估方案。2.2注重養老服務人才培養。首先,要積極培養養老服務中的各類專業人才。國家應鼓勵符合條件的職業院校開設一些與養老服務相關的專業及專業課程,如老年服務與管理、護理、臨床醫學、康復治療技術等,進行系統化教學。其次,建立養老服務志愿者隊伍。對志愿者進行系統且專業的培訓,實行統一考核評估體制,以有效掌握志愿者在農村中的工作情況,對于工作表現突出者,給予一定的補貼與獎勵。最后,鼓勵大中專院校及技工學校畢業生、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村勞動力從事養老服務業,同時政府應制定出臺配套政策,建立培訓補貼和崗位補貼制度,適當提高養老服務人才的工資待遇,從而吸引人才加入到農村養老行業中來。2.3完善相關政策制度。首先,政府各部門應從當地養老服務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出發來制定相關的政策條2021年第11期現代農村科技專題論述例,推動建立醫療保健、社會人文關懷、應急救助等多種職能融合一體的綜合性職能部門,以減少農村養老程序的復雜性。其次,簡化登記審批程序,降低社會力量創辦養老機構門檻,落實稅費減免、金融扶持等優惠政策,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的積極性。最后,政府應加強市場監管,發揮好家庭養老模式的基礎性作用,合理分配家庭人員分工,推動幸福和諧家庭的建設。
參考文獻
[1]黃俊輝.農村養老服務供給變遷:70年回顧與展望[J].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36(5):100~110.
[2]姚兆余,陳日勝,蔣浩君.家庭類型、代際關系與農村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需求[J].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2018,55(6):34~42,155~156.
作者:趙菲 單位:山東理工大學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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