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時期北方地區畜牧業發展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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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時期北方地區畜牧業發展論文

提要中古時期,我國北方黃河中下游地區畜牧經濟的比重曾有明顯上升,畜產結構也發生了大變化,具體表現為:畜牧區域曾向內地顯著擴張,大型國營和私營畜牧業一度相當繁榮,農耕地區家庭飼養規模也有所擴大,羊取代了豬成為主要肉畜。但經過一段上升和繁榮之后,畜牧業重新漸轉衰退。上述這些變動,與人口密度的升降和游牧民族的內徙直接相關,是農耕與畜牧兩種具有不同生態適應性和能量生產效率的經濟生產方式不斷競爭消長的結果,與所謂“胡化”和“漢化”過程互為表里。

【關鍵詞】中古時期北方地區畜牧業

農史學家認為,進入傳統農業時代之后,中國的經濟發展長期處于“重農輕牧的跛行狀態”,與歐洲中世紀一直保持著農牧并重的局面迥然不同,作物種植特別是谷物栽培占據著絕對支配地位,畜禽飼養業則無足輕重。因而,自戰國以來,中國農業乃是一種“跛足農業”,即作物種植與畜禽飼養發展極不平衡的農業(注:參中國農業遺產研究室編《中國農學史》上冊,科學出版社,1984年,56、75頁。)。大體說來,這種看法是符合歷史實際的。在長城以南地區,自戰國秦漢以來,畜牧業的確基本處于農耕經濟的附屬和補充地位,并且從總體上說,其在社會經濟中所占的比重呈下降的趨勢。不過,具體就北方黃河中下游地區而言,這種下降的趨勢是波浪式,而不是直線式的。在某些歷史階段,這一地區的畜牧經濟比重曾經比前一歷史時期有明顯的上升,中古時期即是如此。

關于中古黃河中下游畜牧業的問題,一些學者的論著曾有所涉及,比如關于中游地區畜牧業的分布、北魏時期的國營畜牧業、唐代的馬政等均曾有所論述(注:譚其驤《何以黃河在東漢以后會出現一個長期安流的局面》一文(收入其《長水集》下冊,人民出版社,1987年),為探討東漢以后黃河長期安流的原因,曾對先秦至唐代黃河中游的農牧消長情況做了較多論述;史念?!端逄茣r期重要的自然環境的變遷及其與人為作用的關系》和《論唐代前期隴右道的東部地區》等文(收入所著《河山集》5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對黃河中游的半農半牧地區和牧業生產有所論述;朱大渭《北魏的國營畜牧業經濟》(收入所著《六朝史論》,中華書局,1998年),對北魏國家牧場建立的動因、實況及其與北魏統一北方及國勢強盛的關系等問題進行了討論;馬俊民、王世平著《唐代馬政》(西北大學出版社,1995年)對唐代馬政(主要在黃河中下游地區)進行了較系統研究。除此之外,唐啟宇《中國農史稿》(農業出版社,1985年)4章2節、李劍農《中國古代經濟史稿》(武漢大學出版社,1990年)2卷3章1節簡述了魏晉北朝時期畜牧業向內地擴張的史實;高敏主編《魏晉南北朝經濟史》下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15章則對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畜牧業做了簡要概述。還有一些學者的論著對這方面的問題也略有涉及。但已有的成果多限于討論局部性具體問題或做籠統簡略介紹,目前尚未見有關于這一問題的系統綜合性論著發表。),但關于中古黃河中下游畜牧生產的歷史變動及其社會生態導因、經濟意義與文化內涵,尚未見有專門的討論。為彌補這一欠缺,筆者曾在《中古華北飲食文化的變遷》(注:參拙著《中古華北飲食文化的變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104-124頁。)一書中對有關問題做了一些初步探討,本文擬在此基礎上做進一步申論。主要問題包括:1.中古以前黃河中下游畜牧生產的基本面貌與發展趨向如何?2.中古時期本地區畜牧生產發生了哪些重要變動,原因何在?3.何以本地區畜牧經濟在中古前期一度明顯上升之后復轉衰退?4.如何認識中古北方胡漢民族融合與農牧經濟變動之間的關系?作者試圖通過對上述問題的討論,為探討古代中國(不包括中國西北草原地區)農牧經濟畸輕畸重、跛足發展的過程與原因提供新的思路,并對所謂民族文化融合與農牧生產方式選擇的關系問題提供粗淺看法。由于直接有關的資料并不充分,筆者對一些問題較多地進行了個人認為是合理的推測,所得出的結論恐難免有很大主觀性,舛謬之處,懇請識者批評駁正。

一上古時期畜牧生產的基本面貌與發展趨向

考古資料證實,大約在距今一萬年前后,黃河中下游地區開始踏入農業時代的門檻,畜禽飼養業也應運產生。在新石器時代,這一地區的畜牧生產取得初步發展,馬、牛、羊、豬、雞、犬相繼被馴化家養,我國傳統的“六畜”逐漸齊備。各地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中都發現有大量的家養畜禽骨骸遺存,其中以豬的飼養最為普遍、數量也最多??脊刨Y料顯示:在河北磁山文化遺址中,已有頗多的豬骨出土;至仰韶文化及其后的龍山文化時期,家豬在各種家畜中占絕對優勢,成為當時這一地區最為普遍飼養的家畜(注:參梁家勉《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史稿》,農業出版社,1989年,37頁。)。至于原始時期這一地區的作物種植和畜禽飼養在經濟比重上是否有明顯的輕重大小之分,尚無法證明。

自原始社會末至春秋時期,當地居民的生業方式逐漸分化,一些部族主要從事農耕種植,另一些部族則以畜牧生產為主,當然也有少數部族可能仍以采集、捕獵為主,這就是所謂“夷夏雜處”的經濟背景。在“夷夏雜處”時代,北方地區農耕與游牧兩種經濟文化類型長期并存,直到春秋時代這一地區還活躍著不少以游牧為主要生業的戎、狄,牧養著大量的畜群。由于當時黃河中下游地區的人口仍然稀少,農田之外的森林草萊還很廣袤,故即使是以農耕為主要生業的民族也擁有大群的家畜。例如據殷商甲骨卜辭的記載,商代祭祀用牲數目相當大,一次用牲百頭以上者不乏其例,最高用牲量一次可達“五百牢”或“千牛”,說明當時擁有大量的存欄牲畜(注:參梁家勉《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史稿》,農業出版社,1989年,77-78頁。);周人雖是一個典型的農耕民族,但西周時期鄉野中仍可見“三百維群”的羊和“九十其犉”的牛群,畜牧業亦堪稱發達(注:《詩經·小雅·無羊》云:“誰謂爾無羊?三百維群;誰謂爾無牛?九十其犉(按:黑唇黃牛曰犉)。爾羊來思,其角濈濈;爾牛來思,其耳濕濕,或降于阿,或飲于池,或寢或訛。爾牧來思,何蓑何笠,或負其糇,三十維物,爾牲則具?!币黜災寥嗽谝巴獯罅糠硼B牛羊的情景,其中羊三百成群,黑唇的黃牛則九十成群,反映西周部民畜牧規模亦甚可觀,仍未出現農耕與畜牧經濟畸輕畸重的局面。)?!耙南碾s處”時代,是農耕與畜牧兩種經濟文化類型激烈競爭的時代,夷夏部落之間的沖突從一定意義上說乃是這種經濟文化競爭的政治表現,盡管農耕文化逐漸排擠畜牧文化是主線,經濟比重的天平不斷向農耕傾斜,最終以農耕生產為主的華夏部落取得徹底的勝利,但在當時,畜牧生產仍然占據較高的比重(注:有關問題,可參李根蟠等《我國古代農業民族與游牧民族關系中的若干問題探討》一文的論述,載翁獨健主編《中國民族關系史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189-206頁。)。不僅如此,文獻資料還反映:在“夷夏雜處”時代黃河中下游地區的畜產構成中,馬、牛、羊等單純草食性的家畜具有相當高的地位,由于戰爭、運輸和祭祀的需要,國家和領主貴族經營著規模相當大的馬、牛、羊飼養業。

然而自戰國以后,黃河中下游地區的經濟文化結構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以牧畜為主業的民族不斷向西北退卻,農耕經濟文化與畜牧經濟文化在地理空間上日益呈現出明顯的隔離,長城逐漸成為農耕文化與游牧文化的地理分界線:長城以南屬農耕區域,長城以北則為游牧民的天下。不過,這種隔離是逐漸形成的,并且在農區與牧區之間還存在著一個相當大的過渡地帶——即半農半牧區。

從自然條件而言,冀晉山地和關中盆地以西、以北均為農牧兼宜地區,由于種種原因,在歷史上這些地區業農業牧迭相變更,大抵取決于漢、胡力量的強弱對比,漢強胡弱則當地經濟以農耕為主,胡強漢弱則往往轉事畜牧。據《史記》卷129《貨殖列傳》記載:自戰國至西漢初年,“龍門、碣石北多馬、牛、羊、旃裘、筋角”,天水、隴西、北地、上郡,“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翟之畜”,據此,則“那時的山陜峽谷流域和涇渭北洛上游二區還處于以畜牧射獵為主要生產活動方式的時代”,即黃河中游仍擁有相當廣泛的畜牧區域(注:參前揭譚其驤文。)。然而自秦朝統一以后至西漢時期,隨著西北邊郡移民屯墾事業的發展,農耕經濟曾經大幅度向西北推進,農耕區域一直擴展到了陰山腳下,自秦長城以南處處阡陌相連、村落相望,其中“河南地”(注:指關中盆地往北的黃河以南地區。)的新興農業尤為繁榮,堪與關中地區相媲美,在當時被稱為“新秦中”。故此,在秦漢時期,黃河中游地區的畜牧經濟一度向西北明顯退卻。

至于中原內地,隨著農田擴展、草場減少,大規模的野外放牧更日漸萎縮;同時,社會經濟生產的不斷個體家庭化,使得家庭小飼養業逐漸成為當地畜牧生產的主要方式,故戰國時人議論畜牧業的重要性,多據家庭小飼養業而言,并且飼養對象以豬、雞、犬等無需大片草場的雜食性畜禽為主(注:如《荀子·榮辱》說:“今人之生也,方畜雞狗豬彘,又畜牛羊?!憋@然以畜養雜食性畜禽為主。又《孟子·梁惠王上》云:“五母雞、二母彘,無失其時,老者足以無失肉矣”,又云:“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眲t家庭飼養謀取肉食大抵均為無需大片草場的小畜禽。諸如此類,不一一俱引。)。畜牧生產的規模、畜產結構與發展趨向,與商代、西周和春秋時代相比,逐漸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兩漢時期,內地雖然也曾出現過卜式這樣以善牧畜而致富的大戶,飼養的羊以百計,甚至可達千頭(注:《漢書》卷58《卜式傳》。),但在漢代這畢竟是絕無僅有的;整個社會則以家庭小規模飼養為主,除耕牛之外,豬、雞等畜禽為主要飼養對象,養羊雖也不斷見于文獻記載,但遠不能與養豬相比(注:《齊民要術·序》中列舉了多位漢代循吏教民治生的事跡,俱稱其督導百姓養豬、雞、牛等。如黃霸在潁川(今河南禹縣等地)“使郵亭、鄉官,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龔遂在渤海(漢渤??ぽ牻窈颖毖夭澈5貐^),令“家二母彘、五雞”;僮種在不其,“率民養一豬、雌雞四頭,以供祭祀,死買棺木”;顏斐在京兆“課民無牛者、令畜豬,投貴時賣,以賣牛”;杜畿在河東(漢河東郡轄今山西西南部),“課民畜字牛、草馬,下逮雞、豚,皆有章程,家家豐實”等等,但都未言及課民養羊。足以說明當時北方內地養羊并不發達。另《世說新語》記載曹魏、西晉故事,有多條涉及豬,但羊卻幾乎未提到。)。這些情況說明,當時黃河中下游地區農重牧輕、農牧比重失衡的狀況已相當明顯,這也反映了當地作為傳統農耕區域經濟生產的一般特征。

由上可見,自新石器時代至兩漢時期,畜牧經濟在當地經濟體系中的比重是逐步下降的,曾與農耕生產居于并重地位的畜禽飼養,至戰國秦漢時期日漸淪為前者的附庸和補充,并且這看來似乎是一種必然的趨向。

二中古時期畜牧生產的主要變動及其原因

自東漢末年以后,黃河中下游地區畜牧生產一路下滑的趨勢,由于種種生態的和社會的原因而得到遏止,在中古時代即魏晉—隋唐時期,當地畜牧經濟發展經歷了一個明顯的反彈過程。在這一歷史階段中,畜牧區域曾一度向東南方向顯著擴張,國營和私營的大型畜牧業都取得明顯發展,其畜產構成也發生了顯著變化。

首先看看畜牧區域的擴張情況。中古時期黃河中下游地區畜牧區域的擴張過程,始自東漢,迤至唐初,以十六國及北朝前期為最盛期,而以中游地區最為顯著。

如上所言,在秦代和西漢時期,農耕區域一直擴展到了陰山腳下,秦長城以南的廣大地區,成為以農為主的經濟區域。然而,自東漢開始,可能由于氣候轉冷的關系,西北邊境的匈奴、羌、胡、休屠、烏桓等少數民族的東南向運動逐漸活躍起來,加以東漢王朝綏撫失當,邊境沖突不斷加劇,農耕區域逐漸向南退縮,至東漢末年以后,“黃河中游大致即東以云中山、呂梁山,南以陜北高原南緣山脈與涇水為界,形成了兩個不同區域。此線以東、以南,基本上是農區;此線以西、以北,基本上是牧區。”(注:譚其驤:《長水集》(下),22頁;又參史念海《黃土高原及其農林牧分布地區的變遷》,收于《河山集》3集,55-75頁。)直到北魏中期以后,上述地區由于政府力量的推動及少數民族逐漸漢化,始出現由牧轉農的跡象,但其轉變過程卻是十分緩慢的,在長達數個世紀中,這些地區的畜牧業均甚為發達??梢哉f,歷十六國至于唐初,黃土高原地帶一直是胡、漢混雜居處而以少數民族為主體,其經濟生產也以畜牧業為重。

就分區情況而言,在今山西地區,北魏時期爾朱氏世居水草豐美的秀容川(注:據《魏書》卷106上《地形志》上記載,當時秀容為郡,轄秀容、石城、肆盧、敷城四縣,在今山西忻縣、原平縣一帶。),以畜牧為業,其“牛、羊、駝、馬,色別為群,谷量而已”(注:《魏書》卷74《爾朱榮傳》。),可見這一地區在當時是畜產極為豐富的繁榮牧區。隴右地區的人民,直至隋代仍“以畜牧為事”,不便定居屯聚(注:《北史》卷73《賀婁子干傳》。);唐武則天時期,人們仍認為“隴右百姓,羊馬是資”(注:《全唐文》卷269張廷珪《請河北遭旱澇州準式折免表》。);直到唐代中期以后,位于京兆西北的邠、寧等州,還因產羊甚多成為人們販羊的好去處(注:《太平廣記》卷133“朱化”條引《奇事》載洛陽人朱化貞元初西行邠、寧販羊事。)。由于畜牧經濟發達,自北朝至于唐代,政府對牧民實行特殊的賦稅政策,賦稅征納以羊、馬等牲畜為準,北魏時期曾多次詔令向民間征調戎馬、大牛(注:見《魏書》卷3《太宗紀》、卷4上《世祖紀上》。);唐代的情況,據《大唐六典》稱:“諸國蕃胡內附者,亦定為九等……附貫經二年已上者,上戶丁輸羊二口,次戶一口,下戶三戶共一口”(注:《魏書》卷3“戶部郎中員外郎”條。),國家從這些地區獲得了相當豐富的畜產。

事實上,當時畜牧區域的擴展并不局限于黃土高原,中原腹地也有不少一向以農耕經濟繁盛而著稱的州郡,農田大片淪為牧場。例如,曹魏時期即曾在號為農田沃野的“三魏近甸”區域設立“典牧”,大片土地被規占為養牛牧場,西晉初年尚有牛四萬五千余頭(注:《晉書》卷26《食貨志》引杜預上疏。);西晉的京畿之地——司州(轄今山西南部、河南北部,東接河北南部及山東西境),在兩漢時期乃為人口最密、農業最盛之區,此時卻是牧苑廣闊,“豬羊馬牧,布其境內”(注:《晉書》卷51《束皙傳》。)。與司州相鄰的冀州平原郡界,十六國時期亦有馬牧苑的設置,羯人石勒起兵時,即利用了當時牧苑的馬匹(注:《晉書》卷104《石勒載記上》。)。北魏遷洛之后,更辟“石濟以西、河內以東,拒黃河南北千里為牧地”,設立河陽牧場,“恒置戎馬十萬匹”(注:《魏書》卷44《宇文福傳》。)。這一時期,在內徙游牧民族聚居的其他地區,也有大片農田被規占為牧場的情況。一時間,黃河中下游在一定程度上復歸于戰國以前的“夷夏雜處”、農牧交錯的局面。

與畜牧區域擴展相聯系的,是國營和私營畜牧業生產規模的擴大。

首先是這一時期的國營畜牧業空前繁榮。由于黃河中游地區具有發展畜牧業的良好條件,故自兩漢以來一直是發展國營畜牧業的主要地區,北魏隋唐時期更是主要的國家畜牧基地。

拓跋魏氏起于畜獵,對于官牧經營十分重視,曾先后設立了四處大型官牧場。早在道武帝天興二年(399年)即在平城附近地區開鹿苑牧場,至明元帝泰常六年(421年),又“發京師六千人筑苑,起自舊苑,東包白登,周回三十余里”(注:《魏書》卷3《太宗紀》。),對舊牧場進行擴建;若干年后,太武帝拓跋燾在鄂爾多斯以南地區大興官牧,建立了規模最為龐大的河西牧場?!段簳肪?10《食貨志》稱:“世祖之平統萬,定秦隴,以河西(注:按:此“河西”指自今山西渡黃河而西的鄂爾多斯東南地區,非指河西走廊。)水草善,乃以為牧地。畜產滋息,馬至二百余萬匹,橐駝將半之,牛羊則無數?!逼浜髲陀谀辖⒛翀觥<靶⑽牡圻w都洛陽以后,為滿足京師洛陽軍事警備的需要,復命宇文福主持興建河陽牧場,更將國營畜牧經濟推進到中原腹心地帶?!段簳肪?4《宇文福傳》載:“時仍遷洛,敕(宇文)福檢行牧馬之所。福規石濟以西、河內以東,拒黃河南北千里為牧地。事尋施行,今之馬場是也。及從代移雜畜于牧所,福善于將養,并無損耗”;河陽牧場,“恒置戎馬十萬匹,以擬京師軍警之備。每歲自河西徙牧于并州,以漸南轉,欲其習水土而無死傷也?!保ㄗⅲ骸段簳肪?10《食貨志》。)

唐代為古代中原王朝官牧發展的極盛時期,經營區域也基本上是黃河中游一帶。史書記載:“國家自貞觀中至于麟德,國馬四十萬匹在河隴間。開元中尚有二十七萬,雜以牛羊雜畜,不啻百萬,置八使四十八監,占隴右、金城、平涼、天水四郡,幅員千里,自長安至隴右,置七馬坊,為會計都領。岐隴間善水草及腴田,皆屬七馬坊?!保ㄗⅲ骸杜f唐書》卷141《張孝忠傳附茂宗傳》。)關于以原州為中心的監牧,《元和郡縣志》記載甚為具體:“監牧:貞觀中自京師東赤岸澤移馬牧于秦、渭二州之北,會州之南,蘭州狄道縣之西,置監牧使以掌其事。仍以原州刺史為都監牧使,以管四使;南使在原州西南一百八十里,西使在臨洮軍西二百二十里,北使寄理原州城內,東宮使寄理原州城內。天寶中,諸使共有五十監:南使管十八監,西使管十六監,北使管七監,東宮使管九監。監牧地,東西約六百里,南北約四百里?!保ㄗⅲ骸对涂たh志》卷3《關內道》三“原州”。另參《全唐文》卷226張說《大唐開元十三年隴右監牧頌德碑》、《資治通鑒》卷212玄宗開元十三年。)自山隴以東,岐、邠、涇、寧諸州界也設有八坊,《新唐書·兵志》稱:“自貞觀至麟德四十年間,馬七十萬六千,置八坊岐、豳、涇、寧間,地廣千里”。此外,夏州有群牧使,鹽州也曾有八監,嵐州有三監;而同州朝邑縣的沙苑監,則牧養諸牧所送牛、羊,以供朝廷尚食、宴會和祭禮之用。本區域的其他地區,也有一定的國營牧養業生產,例如虢州即曾有官豕三千(注:《新唐書》卷223《盧杞傳》。)。

由這些史實可見,中古特別是北魏和唐代,國營畜牧經濟繁盛發展,生產規模之大超越西漢,以后的歷史時期也罕能匹敵。

誠然,古代的國營畜牧生產,主要是為了滿足軍事上的需要,特別是用馬的需要,因此馬匹是主要的牧養對象,國家牧政也因而常被概括為“馬政”。對此,學者們已有相當詳細的論述。但是本文要特別指出:談論中古國營牧業,也不能忽視其中的肉畜,特別是羊的生產。實際上,在唐代監牧中,羊是除馬之外數量最多的一種牲畜,其中的羊群數目是相當可觀的。據張說《大唐開元十三年隴右監牧頌德碑》一文記載:開元元年(713年)監牧共有馬24萬匹,至十三年(725年)發展到43萬匹;除此之外,牛由35000頭發展到5萬頭,而羊則由112000口,發展到286000口(注:《全唐文》226。);又據天寶十三載(754年)六月隴右群牧都使奏判官、殿中侍御史張通儒及副使平原太守鄭遵意等人的清點,當時隴右群牧總共有牲畜605603頭匹口,其中有羊204134口(注:《冊府元龜》卷621《卿監部·監牧》。),羊的口數均超過全部牲畜頭匹口數的三分之一,說明羊也是官牧經營的重要內容,唐代關于牧養的制度和法令也證實了這一點(注:具體內容參《唐律疏議》卷15《廄庫律》“廄牧令”條;《大唐六典》卷17《太仆寺·典廄令》。)。國營牧場中的肉畜生產,至少在皇族和政府各司的肉食原料供應中,發揮了相當重要的作用。據《魏書》的記載:北魏晚期,由于諸官牧相繼喪失,不得不大量減少內外百官及諸蕃客的肉料供給(注:《魏書》卷110《食貨志》載:當時群牧相繼遭破壞,“而關西喪失尤甚,帑藏益以空竭。有司又奏內外百官及諸蕃客稟食及肉悉二分減一,計終歲省肉百五十九萬九千八百五十六斤,米五萬三千九百三十二石?!闭f明北魏時期政府肉料供應主要仰賴于官牧。);唐代的御廚及諸司肉料供應,除上述同州沙苑監以外,在末期還由河南府的官牧供進(注:《冊府元龜》卷621《卿監部·監牧》引哀帝天祐三年(906年)十一月敕稱:“牛羊司牧管御廚羊并乳牛等,御廚物料元是河南府供進,其肉便在物料數內,續以諸處送到羊,且令牛羊司逐日送納,今知舊數已盡,官吏所由多總逃去,其諸處續進到羊,并舊管乳牛并送河南府牧管,其牛羊司官吏并宜停廢。”)。由此可見,中古國家經營畜牧業,并非完全是出于軍事目的而牧養戰馬役畜,同時也是將其當做一種經濟產業。過去史家對此似未給予足夠的注意,故本文特加指出。

中古時期,特別是北朝時期,私營畜牧生產的規模也明顯擴大。其時,領民酋長、官僚貴族往往規占廣袤土地經營畜牧,如北魏時的爾朱羽健、越豆眷、提雄杰等所占有的牧場面積,常多達方百里以上乃至三百里,牧場上從事放牧的“牧子”亦以千數計,所牧養的家畜則難以估算。如前引史料中的爾朱氏,在秀容川擁有私畜牛、羊、駝、馬,“色別為群,谷量而已”。另一貴族婁提也擁有“家僮千數,牛馬以谷量”(注:《北齊書》卷15《婁昭傳》。)。在魏孝明帝時任恒州刺史的元淵,對“私家有馬千匹者,必取百匹,以此為恒”(注:《魏書》卷18《廣陽王深傳》。)。這些史實均說明當時本地區有相當多的大型私營畜牧業。

私營畜牧業不僅在西北高原地區取得顯著發展,在東部農耕區域,家庭小型畜牧業的生產規模也有所擴大。魏晉北朝時期,莊園地主多以牧養畜禽為重要生產經營內容,西晉時期以豪奢著稱的石崇在河南金谷莊園,“有田十頃,羊二百口,雞豬鵝鴨之屬,莫不畢備。”(注:《太平御覽》卷919《羽族部》6引石崇《金谷詩序》。)潘岳則“牧羊酤酪,以俟伏臘之費”(注:《晉書》卷55《潘岳傳》引《閑居賦》。)。賈思勰《齊民要術》卷6更相當詳細地記載了北魏時期河北、山東地區的畜禽飼養、相畜獸醫和畜產品加工技術。據該書記載可知:當地,農家所飼養的畜禽主要是牛、馬、羊、豬、雞及鵝、鴨等等,其中養羊業受到高度重視,飼養的規模也最大。該書提到養羊生產,每以千口為言(注:如其《養羊》篇云:“羊一千口者,三四月中,種大豆一頃雜谷,并草留之,不須鋤治,八九月中,刈作青茭”;又云:“一歲之中,牛馬驢得兩番,羊得四倍。羊羔臘月正月生者,留以作種;余月生者剩而賣之。用二萬錢為羊本,必歲收千口”。);作者本人也曾養有200口羊,因為沒有準備足夠的過冬茭豆,而致群羊饑死過半。從《齊民要術》的記載來看,當時有條件的人家還專門留出土地種植茭草以備牲畜冬季所需。石崇和賈思勰的生活區域都在本區東部的農耕地帶,而他們家養的畜禽,僅羊即達200口,已是很不小的畜群了;但當時似乎還有養羊千口之家,否則賈思勰不會屢以千口為言。以單個家庭而論,即使在游牧區域,這樣的家畜飼養規模也是少見的。當然,關于農耕區域家庭飼養大畜群的記載,只出現在魏晉北朝時期,唐代文獻則未嘗見之,這應是因前一時期人口較少,剩余土地較為充足之故,對此后文還將述及。關于尋常百姓之家的小飼養業,中古文獻中也頗有記載,不能一一引證。

由于畜牧經濟的發展,在魏晉北朝時期,“羊肉酪漿”之類的飲食物品乃成為“中國之味”,“食肉飲酪”在社會上一度曾相當流行,中原內地因而頗染牧區生活風氣(注:有關當時中原內地的食肉飲酪之風,可參拙文《中古時期的乳品生產與消費》,載《中國農史》2000年4期。)。唐代胡食風行,胡食的特點之一是食肉量較大,而畜牧業的發展,可為社會提供大量的肉食來源?!短拼笤t令集》卷130唐太宗貞觀十八年(644年)十月《討高麗詔》的一段話很值得注意:“況今豐稔多年,家給人足,余糧棲畝,積粟紅倉,雖足以為兵儲,猶恐勞于轉運,故多驅牛羊,以充軍食,人無裹糧之費,眾有隨身之廩,如斯之事,豈不優于曩日?!比庑蟠罅框屪鲕娂Z,足證其多。

這一時期,黃河中下游地區畜牧生產的另一重大變動,是畜產結構發生了重大調整,具體來說是羊在當時的肉畜中占據了絕對支配地位,而自古長期作為農耕區域主要肉畜的豬,則遠不及羊的地位重要。

雖然在中古時期的黃河中下游地區,豬仍被較為普遍地飼養,《齊民要術》也列有專篇,但與兩漢相比,豬的地位明顯下降,家庭飼養不成規模,與養羊常百十成群不能相比,與黃土高原畜牧地帶的大規模養羊更無法同日而語。當時文獻記載羊,其數量常以千、萬乃至十萬、百萬計,而關于豬,前引虢州官豬3000頭,已是我們所能見到的最大數字。從《齊民要術》和《四時纂要》兩部農書關于養豬和養羊技術的記載我們也可以看到,當時農學家對養羊的重視程度遠遠超過養豬(注:《齊民要術》記載養羊技術甚詳,其篇幅超過養豬、雞、鵝、鴨等篇之和很多;而《四時纂要》中關于養豬的條文有8條,與養羊有關的條文則有13條。)。

為了進一步說明問題,不妨再來比較一下當時文獻關于這兩種肉畜食用的記載。關于食羊,魏晉文獻的記載尚少,但自十六國之后則迅速增多。北朝社會是胡人占上風,牛羊當然是主要肉食。反映在禮俗上,北齊時期聘禮所用肉料主要是羊,其次則是牛犢,還有雁,但沒有豬(注:《隋書》卷9《禮儀志四》。)。此外,北齊制度規定;百姓家“生兩男者,賞羊五口”(注:《北史》卷43《邢巒傳》。)。至于唐代的情況,據《六典》記載:唐時自親王以下至五品官皆有肉料,其中親王以下至二品以上,每月常食料有羊20口,豬肉60斤,羊、豬肉的數量相差很大;而三品至五品更只供羊肉而無豬肉,其中三品官每日羊肉4分(即每月12口羊),四、五品官每日羊肉3分(即每月羊9口)。顯然當時官員肉食料是以羊肉為主。又,言及大慶獻食和所司供進,沒有提到豬,只提到了犢(小牛)和羊,也以羊為主(注:《大唐六典》卷4《膳部郎中員外郎》。)。此外,《太平廣記》卷156“李德裕”引《補錄紀傳》的一則故事很有趣,說是有位僧人曾預測李德裕一生當食羊萬口。故事本身當然未必可信,但其言居官食祿是以食多少口羊而論,沒有說當食千頭或萬頭豬。另有一條資料雖然是關于后唐御廚肉食用料的,也不妨將其引錄下來?!秲愿敗肪?84《邦計部·經費》云:

(后唐明宗長興)三年(932年)十二月乙亥,三司使馮赟奏:奉圣旨賜內外臣僚節料羊,計支三千口。帝曰:“不亦多乎?”范廷光奏曰:“供卿廚及內史食羊每日二百口,歲計七萬余口,釀酒糯米二萬余石?!钡勐勛鄶咳萘季茫唬骸爸зM大過,如何減省?”初,莊宗同光時御廚自食羊二百口,當時物論已為大侈,今羊數既同,帝故駭心。

由這條資料可見,后唐內廷及諸司羊肉的消費量是十分驚人的。后唐去唐亡不遠,在一定程度上當亦能反映唐時的情形。如據上文所引《六典》,唐代羊肉的消費量可能還有甚于此。相比之下,關于豬肉消費的記載則要少得多。還有一點值得指出:羊不僅可以提供肉食,而且還能提供乳品,事實上,中古時代人們所主要享用的并不是牛乳,也不是馬乳,而是羊乳,這在中國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注:參拙文《中古時期的乳品生產與消費》。)。

此外,北魏至隋朝時期,皇帝常將數目可觀的羊賜與大臣以示褒寵,比如北齊時期高歡曾一次賜與司馬子如羊500口(注:《北史》卷54《司馬子如傳》。)、高洋也曾一次賜與平鑒羊200口(注:《北史》卷55《平鑒傳》。),北周時期元景山因從周武帝平齊有功受到重賞,賜物中亦有“牛羊數千”(注:《隋書》卷39《元景山傳》。)。隋代的賞賜就更重了,重臣高熲、楊素及宇文忻、李安等,均曾受到隋文帝一次賜羊千口以上的重賞,其中楊素曾一次受賜羊多達2000口(注:分見《隋書》卷41《高熲傳》、卷48《楊素傳》、卷50《李安傳》及卷53《賀婁子干傳》。)。這些事實進一步說明,當時這一地區養羊業十分發達,肉畜(不包括馬、牛等役畜)之中獨以羊為賜物,也說明羊的地位最為重要,為當時的主要肉食。在中古文獻中,我們僅找到一條有關賜豬的記載,這就是唐德宗將官豬3000頭賜與貧民(注:《冊府元龜》卷106《帝王部·惠民二》,《新唐書》卷223下《盧杞傳》。)。

根據以上史實,當時本地區豬、羊地位的輕重高下之分,自然不言而喻。需要特別強調的是,中古時期黃河中下游地區以豬羊地位的升降為主要內容的畜產結構變動,造成了與前一時代迥然不同的肉畜生產結構——即以養羊為主、養豬為次,并維持了一千余年(宋元時代仍基本維持著這一結構),直到明代以后才逐漸恢復以養豬為主。對這一重要的結構性變動及其對于當地經濟與社會生活的影響,已往的經濟史家和農史學家似均未曾加以注意。

從以上的敘述,可以得出如下初步結論,即中古時期黃河中下游地區的畜牧業曾經歷了一次重大的變動過程,具體表現在:畜牧區域曾一度明顯擴張,國營和私營、牧區和農區的畜牧生產規模均曾有所擴大,畜牧經濟在整個區域經濟中所占的比重,與此前的兩漢時代相比,應有較大的增加;在此過程中,畜產結構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具體地說是養羊業發達,羊在肉畜生產中占據了主導地位,而豬的地位則相對下降。

中古時期黃河中下游地區畜牧生產的上述重大變動,具有深刻而廣泛的內在和外在的、文化和生態的導因,是眾多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交互影響、共同作用的結果。簡要地說,是自然生態和社會文化的互動與變遷,為畜牧生產的變動提供了特殊的契機和動力。

首先,中原社會的動亂為游牧文化的內侵提供了機會。自東漢末期以后,中原社會長期處于戰亂之中,從事農耕的漢民族由于內部社會的激烈政治動蕩,對西北游牧民族的抗御力量陷于癱瘓,為游牧文化突破農耕文化的疆防侵入內地提供了特殊的政治機遇。原來被阻擋在塞北的游牧民族,乘中原社會動蕩、軍事力量虛弱長驅直入,而畜牧經濟亦得以越過原來的農牧分界線朝東南方向大舉擴張。

其次,中古時期本地區人口的銳減,使人地比例關系得到調整,為畜牧生產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在漢末以后的數個世紀中,中原地區戰亂頻仍,生靈涂炭,人口密度大大降低,曾是禾麥披野的廣袤農田,由于人口急劇減少湮廢為蒿萊叢生的荒原。但這種地曠人稀、農耕蕭條的局面,卻為畜群放牧提供了充裕的草場。

復次,游牧民族的大舉內遷及其文化移入,為畜牧生產的變動提供了強大的經濟動力和特殊的文化條件。東漢末年以后,特別是永嘉之亂以后,游牧民族乘虛大量涌入中原內地,并帶來了他們以畜牧為主業的生產習慣、他們的畜群和牧養經驗技術以及“食肉飲酪”的生活習慣。隨著游牧人口的增加,社會上對畜產品的需求量也相應擴大,這就為國營和私營畜牧業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經濟動力;與此同時,由于來自北方草原的牧民崇尚“羊肉酪漿”,單純草食性的羊因而取代了豬在肉畜生產的主要地位。

最后,自東漢以降,中國東部的氣候逐漸轉向寒冷,魏晉南北朝至唐初正值一個氣候寒冷期(注:關于中古的氣候變遷,參竺可楨《中國近五千年來氣候變遷的初步研究》,《考古學報》1972年1期。)。由于氣候轉冷,草原地區的植物生產量降低,牲畜產量相應下降,生活資源漸趨匱乏;而寒冷期的冬季,異常酷寒天氣頻繁出現,更造成牧區人畜大量凍死,給游牧民族帶來了極大的生存危機,迫使他們逐漸向氣候較為溫暖的南方地區遷徙運動,畜牧生產區域亦隨之南移。當此之時又適值中原喪亂,人口銳減,游牧民族更得以直驅中原腹地,成為當地的主人。由于他們的到來,大片農田沃野一度變成了驅馬放羊的牧場??梢姡泄艜r期農牧分界線大幅度南移、黃土高原退為牧區與當時的氣候轉冷直接相關,平原地區一度由耕稼獨盛轉為農牧交錯,亦與此有著莫大的關聯。三畜牧生產的重新衰退及其解釋

雖然中古時期黃河中下游地區的畜牧經濟曾一度大幅反彈,黃土高原和中原腹地、國家經營和私人經營的畜牧生產均曾相當興旺發達,內地不少地方重新出現農牧交錯的局面,似乎獲得了改變自戰國以來所形成的“跛足農業”的良好機會。但是,這一地區最終并未從此走上農牧并重的道路,而是在這段插曲過后,重新返回農盛牧衰的老路,畜牧生產的比重復轉下降。這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一度大大向南推進的游牧區域和農牧交錯帶,在北魏中期以后重又逐漸向西北退縮,中原地帶曾變為牧場的土地又逐漸復墾為農田;其二,除官牧以外,大型畜牧業在隋唐以后復轉衰退,農耕地帶的家庭小畜牧業生產規模亦呈漸小的趨勢,故在唐代文獻中我們找不到魏晉北朝時期那樣的關于家養大畜群的記載。這就是說,在新一回合的農耕與畜牧兩種生業方式的競爭中,后者再次逐漸敗下陣來,并且此后再也不曾出現過中古時期那樣的大幅回升情況。

那么,如何解釋這一耐人尋味的歷史現象呢?這其中的問題十分復雜,涉及的自然與社會因素眾多,恐怕難以簡單做答,本文只能通過比較農耕與畜牧兩種生業方式的能量生產效率,揭示人地關系(人口密度)的變化對農牧生產的影響,就此陳述一點不成熟的想法。

前文曾不止一次暗示畜牧生產比重的升降與人口密度有直接關系:先秦時代畜牧業逐漸被排擠出北方內地,是由于人口增長和農田墾辟侵奪了畜牧業發展的空間;魏晉北朝時期畜牧業之所以能夠明顯發展回升,一個至關重要的原因,是這一時期的人口銳減和農田荒廢,給畜群提供了廣袤的草場。這里還要說,當地畜牧業重新走向衰退、農耕種植重新恢復絕對支配地位,雖然是由于眾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其關鍵的原因仍在于人口的逐步恢復和進一步增長。

我們知道,農耕主要是通過栽培植物來獲得植物性產品,而畜牧則是通過飼養家畜來獲得動物性產品,單從謀食的方式來說,兩者獲得食物能量的途徑截然不同,根本區別在于:與種植者相比,畜牧者是從高一營養級(注:營養級(trophiclevels),是生態學家為便于對生物之間復雜的營養關系進行簡明分析、便于進行能流定量分析和物質循環研究,在“食物鏈”和“食物網”等概念的基礎上所提出的一種概念。一個營養級指處于食物鏈某一環節上的所有生物物種的總和,營養級之間的關系是一類生物和處于不同營養層次上的另一類生物之間的關系。國內的生態學著作對這一名詞的譯法似未完全統一,有的譯作“營養層次”、也有寫作“營養位”。本文特以1993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學校教材《普通生態學》(孫泳儒、李博等編)為準。)上獲得食物能量。以農耕種植為食物獲得途徑,食物消費者——人類乃是一種“食草者”,其食物能量獲得的多寡決定于農田生態系統中的凈“初級生產量”(或稱“第一性生產量”,primaryproduction)的多少;而以畜牧為食物獲得途徑,生產對象(主要是各種食草畜禽)則相當于農耕系統中的人類的營養級,而人卻變成了更高一營養級上的“食肉者”。在這一生產系統中,人類食物獲得量的多少已不再直接與植物生產量有關,而是取決于系統中的凈“次級生產量”(或稱“第二性生產量”,secondaryproduction)亦即畜產品的多寡。

生態學告訴我們,生態系統中的食物能量傳遞受熱力學第二定律支配,“當能量以食物的形式在生物之間傳遞時,食物中相當一部分能量被降解為熱而消散掉,其余則用于合成新的組織作為潛能儲存下來。所以一個動物在利用食物中的潛能時常把大部分轉化成了熱,只把一小部分轉化為新的潛能。因此能量在生物之間每傳遞一次,一大部分的能量就被降解為熱而損失掉”,“因此,在生態系統能流過程中,能量從一個營養級到另一個營養級的轉化效率大致是在5%-30%之間。平均說來,從植物到植食動物的轉化效率大約是10%,從植食動物到肉食動物的轉化效率大約是15%?!保ㄗⅲ簩O泳儒等:《普通生態學》,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245、253頁。)美國生態學家史密斯更具體地指出:“當能量通過生態系統比植物層次更高的層次傳遞時,能量大量減少,只有十分之一的能量從一個營養層次傳遞到另一個(更高)的營養層次。因此,假如食草動物所消耗的植物能量平均為1000千卡,那么將只有100千卡左右的能量轉變為食草動物的組織,10千卡的能量變成一級食肉動物的生產量,1千卡的能量傳遞到二級食肉動物”(注:〔美〕R.L.史密斯:《生態學原理和野外生物學》,李建東等譯,科學出版社,1988年,59-60頁。)。這些觀點的依據就是生態學中著名的“林德曼效率”理論(注:“林德曼效率”亦稱“十分之一定律”,由美國生態學家林德曼1942年提出。參《普通生態學》,203-207、230-237頁;馬傳棟《生態經濟學》,山東人民出版社,1986年,59頁。)。由于這一規律的支配,在一定的自然空間范圍內,處于高一營養級上的生物量和能量生產力,總是要遠低于下一營養級的生物量及能量生產力(比如食草動物低于植物、食肉動物又低于食草動物),形成所謂“生態金字塔”。正因如此,自然界中大型食肉動物如虎、狼等的種群數量相對于鹿、兔等食草動物總是少得多。

人類雖然擁有高度發達的文化,能夠運用各種文化手段(在這里主要指農牧生產技術)來擴大其食物來源,但人畢竟仍是生態系統食物鏈中的一員,其食物生產與消費同樣受到上述規律的支配:同一塊土地,如以農耕種植和素食為主,就可以養活更多的人口;反之,如以畜牧業和肉食為主,并維持必需的熱量攝取水平,則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口數量必須大大減少。現代農業生態學者曾做過這樣的估算:“如以每人每天消耗3000千卡的熱量計算,每人一年需109.5萬千卡,以平均畝產400公斤糧食,每克糧食含4.15千卡能量計算,畝產能量是166萬千卡,則每人只需0.66畝耕地。如再把種子和工業用糧的需要考慮在內,養活一個人的耕地面積還要大一些,需1-1.5畝。但如果把以糧食為食品改為以草食動物的肉為食品,按草食動物10%的轉化效率計算,那么,每人所需的耕地要擴大10倍。實際上因為人們不能把所有食草動物在一年內利用完,還需要保持草食動物的一定群體,因此,實際需要耕地面積還要大些”(注:楊懷霖主編《農業生態學》,農業出版社,1992年,73頁。)。

為使問題更加清晰明朗,我們不妨對中古北方單位面積土地的食物能量生產水平及其可能養活的人口做一假設性的(但卻是合理的)測算比較,時間具體到唐代,土地面積假定為一平方公里。

先來估算一下在當時的農耕技術條件下,一平方公里土地可能提供的食物能量。一平方公里的土地,折合成市畝為1500畝。如據《漢書·食貨志》估計方法,則其中1000畝可以開墾為農田(注:《漢書》卷24上《食貨志》上記戰國時期的李悝“盡地力之教”說:“地方百里,提封九萬頃,除山澤邑居叁分去一,為田六百萬畝”;而《商君書·徠民》則云:“地方百里者,山陵處什一,藪澤處什一,溪谷流水處什一,都邑蹊道處什一,惡田處什二,良田處什四”。兩書估算農田約占全部土地的五分之三至三分之二。這些是春秋、戰國時人的估計,中古時代的情況與之相差不應太遠;假如有差距,一般也是農田所占比例有所提高,故我們取李悝的估計數字進行測算。),除去15%的蔬菜及桑麻用地,剩余的850畝可做糧用耕地,折算成唐畝約1000畝;取當時北方糧食畝產的低值即每畝收粟1石(均為唐計量)計算(注:關于唐代單位面積糧食產量,學者有不同的估計,但估計數量都不低于畝產粟1石。唐人估計當時粟的畝產量也都不下于畝產粟1石,如《通典》卷7《食貨典·歷代盛衰戶口》引開元中宇文融上疏論時事稱:“營公田一頃……計平收一年不減百石”即畝收不少于一石;《李文公(翱)集》卷3《平賦書》也稱:“一畝之田,以強并弱,水旱之不時,雖不能盡地力者,歲不下粟一石”。此類議論甚多,不一一具引。又,唐代粟麥兩年三熟制種植及各種形式的套作、間作都有一定的發展,復種指數提高了,其單位面積糧食產量也有相應的提高,所以畝產1石粟(唐制)應是當時北方地區單位面積糧食產量的最低值。),共可收粟約1000石;其中除去10%的種子、牲畜飼料及其他用糧,共余900石可作糧用;以傳統加工手段下粟的出米率約50%計算,共可加工成米450石;當時少長相均每人日食米2升,人均年耗糧約7石2斗,450石粟米可滿足62.5人一年食用。這就是說,在唐代,農耕地區一平方公里的土地理論上可以供養62.5人,而且熱量攝取水平還相當高,日均攝入熱量達3100千卡以上(注:唐代2升約合1.2市升,按小米每市升重約1.5市斤計算,則唐人日均食米約1.8市斤,即人均日食粟米約900克。根據中國醫學科學院衛生研究所編制的《食物成分表》,每100克小米含熱能約351千卡,則當時每人日均攝入熱量達3100千卡以上,高出1980年我國人均日攝入熱量的2450千卡不少。按:本文唐畝、唐石與市畝、市石的換算,粟的出米率及粟米比重,均依據李伯重《唐代江南農業的發展·導論》(農業出版社,1990年)的意見。)。

下面再來估算一下經營放牧這一平方公里土地能養活多少人。從自然條件來說,黃河中下游地區西部為半濕潤、半干旱典型草原,東部則是落葉闊葉林植被帶。同樣面積的土地,后者的凈第一性生產總量要高于前者,但放牧條件則未必比前者優越。為了把問題簡化,姑且將這一平方公里土地假定為載畜能力較高的草甸草原,并且假定畜物全部是能量生產力較高的羊。

由于游牧區域城郭道路甚少,而山陵澤藪溪谷亦可為牧場的一部分,故可假定這一平方公里全部為有效放牧場。根據現代養羊學的研究,在自然放牧狀態下,草甸草原放養一只羊約需8畝草地(注:李志農主編《中國養羊學》,農業出版社,1993年,373頁。),則一平方公里草地共可牧羊不到190只?,F代北方養羊的年均出欄率為28.5%,姑假定中古時期略高于現代,以年均出欄率30%計算,則每年出欄的羊約為57只;又,現代北方羊均肉產量約為13公斤,57只羊共產肉約為741公斤(注:羊的出欄率和羊均產肉量,均據上揭《中國養羊學》,138頁。陽曄《膳夫經手錄》稱:其時“羊之大者不過五、六十斤,惟奚中所產者百余斤?!碧浦?斤,約合1.19市斤,則當時羊之大者不過30余公斤(奚人地區不在本文范圍內,姑置而不論),羊的平均重量肯定小于此數不少,肉用羊的平均屠宰率在40%-60%之間。據此推算,當時北方羊的平均產肉量當不會超過現代水平。)。根據中國醫學科學院衛生研究所編制的《食物成分表》,羊肉肥瘦相均,每100克含熱能307千卡,則這一平方公里土地所產羊肉共能提供熱能2274870千卡,如保持上述農耕條件下人日均攝入3100千卡的水平,則可供一人消費約734天,亦即:這塊土地僅可養活2人。當然,在這里我們尚未計算羊乳及內臟、頭腳等部分,即使假定這些部分所能提供的熱能為羊肉的2倍,這一平方公里也只能養活6人。顯然,在同樣面積的土地上,從事畜牧與從事農耕相比,人們所能獲得的食物能量相差十分懸殊,前者所能養活的人口數量不到后者的1/10。

由于農耕與畜牧的食物能量生產和人口供養能力存在如上懸殊差距,故在一定的地區范圍內,只要具備必要的耕作技術和自然條件,擴大耕地、增加谷物生產乃是一種優先合理的選擇,只有這樣,才能滿足由于人口增長而不斷增長的食物能量需求。必須具備地廣人稀這一前提條件的典型放牧業,由于食物能量生產與人口供養能力低下,在人口密度不斷提高的情況下,必將逐漸退縮到那些不適合發展農耕種植的地區。中古前期在人口銳減、人口密度大幅下降的情況下曾一度擴展到內地的大型畜牧業,在北魏中期以后不得不再次退出內地,朝農業自然條件惡劣的西北邊地收縮,其根本原因乃在于此后人口逐漸恢復,蒿萊草地被復墾為農田,農耕區域又呈擴展之勢,發展大畜牧業的土地空間再度逐漸縮小。

農耕地區家庭小飼養業的規模大小,同樣與人口密度的高低和空閑地的多少直接相關:在魏晉北朝時期地多人少的情況下,家庭小飼養業的發展余地較大,故文獻記載中不時出現數目甚大的家養畜群;但隨著人口逐漸增加,土狹人眾的問題漸趨突出,農區家畜飼養日益受到限制,畜群的數量逐漸縮小到邊際草地、消費剩余的糧食等等所能承受的范圍內。因此之故,在隋唐文獻中,再也找不到像《齊民要術》等書中那樣的關于內地家庭牧養大畜群的記載。

對歷史上這一地區畜產結構的改變,即豬、羊地位的升降,也可用同樣的理由加以解釋。在中古時代,養羊曾一度居于主導地位,這一方面固然由于民族構成發生了變化,對羊肉的需求量較之對豬肉要大等等因素的影響,但這兩種肉畜食性不同也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因素。羊是一種典型的食草動物,對草料的要求較為嚴格,在人口密度不高、空閑草地較多的情況下,可以較大規模地發展養羊;而在人口密度和土地墾植率高、草場嚴重缺少的情況下,發展養羊生產是很困難的。相比較而言,豬的食性較雜,對飼料的要求不甚嚴格,可以不需要有什么草場;特別是飼養方式由先前的放養改為圈養之后,豬在沒有任何空閑草場的情況下仍可飼養,并且更有利于積糞肥田,與作物種植形成有機的配合。正因為如此,中古時代北方農區曾有相當發達的家庭養羊業,其經濟地位甚至超過了養豬生產,在中國家畜飼養史上一度形成與戰國秦漢和晚近時代頗不相同的以養羊為主、養豬為次的特殊局面。但隨著時代的發展,這種局面在當地終究未能永久地維持下去,最終還是回到了中國農區家庭飼養業以養豬為主、養豬與耕種相配合的發展老路。四農牧經濟的消長與“胡化”、“漢化”

中古時期黃河中下游地區畜牧業的變動和農牧經濟消長,并不是一個單純的經濟變化過程,而是當時社會整體歷史變遷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當時北方聲勢浩大的民族遷徙和融合過程密切關聯,與所謂“胡化”和“漢化”問題互為表里。

中古社會變遷的歷史畫卷色彩斑斕,規??涨暗挠文撩褡鍍冗w運動和胡漢文化交流,為之涂上了最為醒目的濃墨重彩。長期以來,游牧民族對內地社會文化的巨大影響,倍受史家關注,有些學者將這種影響概括為“胡化”,語詞雖極簡約,所蘊含的社會歷史內容卻極其豐富,它包括游牧民族對內地種族血統、政治構造、經濟生產、日常生活習俗、思想觀念等等眾多方面的影響。由于游牧民族的內遷,游牧文化成分隨之傳入,逐漸融為中國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在中古社會的許多方面,人們都能深切感受到濃重的游牧文化氣息。對此,許多史學家已做過不少精辟的論述。

不過,在我看來,游牧民族對內地經濟的影響尤為顯著,而且最具有基礎性的意義。這種經濟影響,具體來說,就是畜牧業的發展及其在區域社會經濟體系中比重的上升。認真分析文獻史料,我們不難發現:當時社會生活和文化風尚的“胡化”,有許多方面與畜牧生產的發展直接相關。比如“食肉飲酪”風氣的盛行,乃是由于當時有相當發達的畜牧業為之提供物質基礎;許多地方民風悍猛、尚武成風,固然由于世道動亂,也未嘗不因當地居民素習騎射牧畜,有日常生產生活的鍛煉;而被學者指認為胡化區域者,大抵正是當時畜牧生產較為發達的地區。應該特別指出的是:在當時,“食肉飲酪”、尚武騎射,并非內徙的牧民及其子孫的專利,與之共居雜處,一向“好儒學”、“重禮文”,視“食肉飲酪”為異俗的漢族“粒食之民”,亦深受此類風習的熏染。在所謂胡化區域,更是如此。

但是,就整個時代而言,一個顯而易見的歷史事實是,進入內地的少數民族更多地放棄了自己的傳統,接受了漢族文化,包括農耕技術,棄牧畜而事耕稼,其結果是,這些民族逐漸與漢族徹底地融為一體,甚至連族名都消失得無影無蹤。這就是通常所謂游牧民族的“漢化”。

所謂“漢化”,同“胡化”一樣,也是一個非常綜合的概念,其內涵比后者更為豐富,意義更為深遠。它指少數民族在生業方式、政治制度、禮儀風俗、生活習慣乃至語言文字等等各方面全面接受中原漢族的文化傳統和文化模式,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接受農耕方式,由游牧民轉變為農耕民。這是在“漢化”過程中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方面。

關于中古北方游牧民族的“漢化”問題,歷史學界曾長期進行了非常深入的探討,有關著述篇牘眾多,成績斐然。在學習前賢宏論的過程中,筆者特別注意到:有不少論著關注了進入中原的游牧民族逐漸放棄游牧、改事農耕的歷史事實,并充分肯定了其對于這些民族本身,對于北方民族大融合以及對于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積極意義;同時也注意到:大多數作者在探討少數民族“漢化”問題時,習慣地將游牧民族的文化定性為“落后的文化”,而將中原漢族文化定性為“先進的文化”,于是,所謂“漢化”自然而然就被定義為:文化落后的(游牧民族)征服者為被征服者(漢族)的先進文化(或文明)所征服,其中包括接受漢族先進的農業生產方式。這其中似乎隱含著一個先驗的判斷:即農耕文化是先進的,而游牧文化則是落后的。

無論就中國還是世界古代歷史來說,農耕世界的社會文化(或文明)所達到的復雜程度,確實比游牧世界要高得多,因此,上述對于農耕和游牧兩種經濟文化的先進與落后的判斷,就總體和一般意義上說也許是正確的;然而,當我們立足于文化與生態的交互關系來衡量所謂“先進”與“落后”,特別是其中的生計體系的“先進”與“落后”時,應該特別謹慎。

為什么進入黃河中下游地區,并一度掌握了當地政治統治權的游牧民族沒有永久地堅持其“逐水草而牧畜”、“食肉飲酪”的固有傳統,更沒有將被統治的漢族人民改造為牧民,相反卻是他們自己逐漸放棄,甚至是主動放棄游牧而走向定居的農耕生活?他們之所以做出這樣的選擇,真的和僅僅是因為農耕文化比他們的游牧文化先進嗎?

誠如上文所論證的那樣,在食物能量生產效率方面,農耕方式確實比游牧方式要高得多,在一系列精耕細作的生產技術被發明、使用之后更是如此。但是,農耕與游牧是兩種具有不同能量轉換機制和生態環境適應性的生業方式和食物生產體系,我們并不能絕對地判定其優與劣、先進與落后,正如我們不能絕對判定使用筷子和使用刀叉兩種進食方式哪一種更為先進一樣。在中原內地,我們承認農耕比游牧“先進”,但在這里,“先進”的涵義只是“更適應環境”,因此“具有更高的能量轉換效率”:在當地的自然生態條件下,從事農耕種植比起實行放牧所能養活的人口確實要多得多,也可以積累更多的物質財富;但是,一旦越過年降水量為400mm的等降水線,農耕種植即不能顯示出更高的食物能量生產效率,其先進性也就無從談起。在中原地區,游牧的能量生產效率誠然不能與農耕相比,但在長城以北地區,它卻是一種經過了長期選擇的最為合適的生業方式,而農耕經濟則難以發展,在那里,游牧生產具有“先進性”。這樣看來,進入內地的游牧民族放棄逐水草而牧畜的游牧生活,轉而接受定居的農耕生產和生活方式,盡管確實是因為農耕文化的“先進性”——具有更高的食物能量生產效率,但亦與生存環境的變化有關。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歷史上也曾有大量內地人口由于種種原因流落塞外,這些人口大多為掌握了先進農業生產技術的農民,但他們中的大多數也并沒有憑借其所具有的“先進文化”,將草原大漠開墾為豐饒的農田,相反,許多人卻逐漸在“胡風”的熏習下,接受了“逐水草而居處”和“食肉飲酪”的游牧生活方式,“胡化”為地地道道的游牧民。

因此,盡管將少數民族“漢化”籠統地理解為放棄“落后”游牧文化,轉而接受“先進”的中原農耕文化并無不可,但更為確切的理解應當是:接受最適合這一地區生態環境,在這一環境中具有更高能量轉換效率的農耕生產方式,以及建立在農耕基礎之上的一套文化體系。

游牧民族一旦采用了農耕生產方式,其必然的后果都將是他們逐漸舍棄其固有的文化傳統,轉而接受建立在農耕基礎之上的漢族文化,包括漢族的生活方式、社會規范、倫理觀念和儒家思想體系等等——生業方式改變了,其他方面必然要發生相應的改變。因此,當我們認識北方少數民族“漢化”時,不僅應該注意漢文化對他們的典章制度、禮儀規范或生活習慣等等方面的影響,而且應該特別注意考察這些民族接受農耕,轉變為農業生產者的特殊經歷,因為在其走向“漢化”的歷程中,與統治者接受漢人的治國安邦之道相比,或者與某些社會上層人士學會吟風弄月、投壺博弈相比,廣大族眾接受新的生產方式具有更為深遠的歷史意義。

當然,進入中原內地的游牧民族放棄牧畜,轉事農耕,并不是一種隨意做出的選擇,而是經過了反復的利弊權衡與經濟比較;其過程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其間充滿了種種利益沖突和思想斗爭。在古代歷史上,曾先后有幾個北方游牧民族入主中原,由于傳統的慣性作用,進入中原內地之初,他們仍試圖延續原有的生產與生活習慣,廣設牧苑,養馬放羊,發展畜牧生產。選擇何種經濟發展方向以適應新的生存環境,在最高統治階層中曾一再展開激烈的政治爭論,頑固地主張保持游牧傳統者也不乏其人,有的甚至認為“漢人無補于國,可悉空其人以為牧地”(注:《元史》卷146《耶律楚材傳》。)。但是,面對人數眾多的漢族農民和因農牧爭地而不斷尖銳的民族矛盾,最高統治者最終都選擇了發展農業經濟的道路,相繼采取鼓勵墾田種植、限制過度占地畜獵、實行新的土地制度等等一系列措施,力圖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并推動本民族生產生活方式的轉變。他們做出這樣的選擇,正是基于農耕在內地所具有的“先進性”與優越性:在長城以南,農耕畢竟是最具效率的食物及其他生活資料的獲得途徑,發展農業有利于解決民眾的衣食生計,緩解民族矛盾,恢復社會安定;有利于統治者更多地聚斂和更好地享受物質財富。就其民族內部來說,將習慣于馬上生活、游徙不定而且桀驁難馴的牧民族眾改造為附著于田宅園池、安守本份的農民,也更有利于鞏固和加強自己的統治。在這方面,由鮮卑拓跋族建立的北魏,是一個非常成功的范例(注:關于北魏社會經濟的轉變過程,參張維訓《論鮮卑拓跋族由游牧社會走向農業社會的歷史轉變》,載《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5年3期。);若干個世紀以后,蒙元王朝也做得相當成功(注:實際上,在恢復和發展農業經濟方面,北魏和元朝統治者甚至做出了比漢族王朝更卓有成效的努力:北魏通過制定和實行“均田制”,恢復了被長期戰爭動蕩摧毀的北方經濟,對北朝隋唐時期的社會經濟發展產生了巨大而深遠的影響。這個時期,出現了一部集北方旱作農學之大成的經典著作——賈思勰《齊民要術》;元朝在確立了以農為本的基本國策之后,設立司農司,積極編著農書、推廣棉花等新作物、大力興建水利工程,對農業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在這一時期,也涌現了《農桑輯要》、王禎《農書》等傳統農學的經典著作。這些都是非常值得深入探討的歷史事實。)。

總之,從中古黃河中下游地區畜牧生產的變動和農牧經濟的消長著眼,考察當時社會的民族關系和文化變化,可以發現“胡化”與“漢化”原來具有不同的經濟基礎,在經濟生產中有著不同的表現傾向:在“胡化”時期和“胡化”區域,畜牧生產較為發達,所占的經濟比重也較高;反之,游牧民族“漢化”的過程,則是他們逐漸放棄畜牧和接受農耕的過程,就整體區域來說,實際上也是畜牧生產逐漸退縮和轉衰,經濟比重逐漸下降的過程。從而使我們對中古時期的“胡化”與“漢化”問題,又有了新的認識。通過以上分析,關于進入內地的游牧民族為什么未能在文化上征服漢民族,而是被后者“先進”的農耕文化所征服,也似乎有了一個較為具體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