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廣東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

時間:2022-10-18 04: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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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廣東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

本文作者:楊唐勇賴玉明工作單位:廣東培正學院法學系廣州市商業銀行法務部

21世紀是人類社會科學、技術、經濟和社會各方面高速發展的時代,是知識經濟時代。這是一種以消耗知識,依靠科技進步和知識創新作為經濟增長主推動力的全新的經濟形態,它與以耕地為基礎的農業經濟以及以礦物的冶煉、加工、制造為基礎的工業經濟有著很大的不同。在這樣的經濟形態中,知識成為重要的資源。因此,保護知識產權,促進知識成果的轉化與應用,便成為知識經濟有效運行的基礎。廣東是我國改革開放的一塊前沿陣地,是我國的經濟強省,也是知識產權大省,其專利申請量、授權量和商標數量,已連續十余年位居全國首位。近年來,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是實踐中,尤其是在知識產權的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有待改進和完善。

長期以來,我國對知識產權保護采取了行政執法與司法“兩條途徑、相互銜接”的保護模式。司法和行政兩個渠道,使權利人在被侵權時,既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也可以選擇向知識產權主管機關申訴。這樣,可以多渠道地增強對權利人利益的保護,使權利人的利益切實得到保障。盡管如此,但是,實踐中對知識產權的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力度仍不夠,對當事人權利的救濟仍不是很充分。從對知識產權的行政保護來看,由于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的程序、責任制度不夠完善,行政執法機關的組織機構不夠健全和穩定,導致在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的一些工作中存在著疏于主動查處、安于消極行政的現象;執法中缺乏必要的執法手段和得力措施,致使一些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往往得不到及時處理,或者處理了也往往因為處罰力度不夠,對侵權行為起不到震懾和嚴懲的作用;我省各地市還普遍存在著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人員少、力量不足的問題;在現有的人員中,由于知識產權專業性、法律性較強,對執法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隊伍素質總體上還不能滿足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的要求。另外,在一些地方,由于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或者不能完全打破部門分割,從而使一些地方和部門嚴重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活動屢禁不止。

從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來看,由于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件往往比較復雜,限于法官對知識產權知識的了解以及案件審判經驗的積累,難免會造成不同的法院甚至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對相同的案件會作出不同的處理結果的現象,給知識產權的保護帶來了很大障礙。例如,各地的立案標準不統一,當事人提供有關事實材料在一法院能夠立案,在另一法院依據相同的事實材料卻不能立案;不同法院作出的判決結果也難以做到統一,這極大地影響了法律的權威。此外,各地法院判決中,對被侵權人的賠償數量也偏低。由于法律規定的計算賠償的兩種方法,即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或侵權人的非法獲利在實踐中難以操作,而且我國對知識產權侵權實行的仍是民法“填平”原則,從而造成“十賠九不足”的現象時有發生。

實踐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也不夠順暢,行政機關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消極對待的情況多有發生。由于受傳統習慣的影響,當發生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時,受害方一般向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控告,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查處后,即使發現構成犯罪的,也極少移送公安進行刑事立案偵查。行政執法部門往往將大量應當移送公安機關作為刑事案件處理的案件,只作一般行政違法案件結案,“以罰代刑”現象仍較普遍。其原因主要是行政執法部門在查處過程中花費了許多資源,一旦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之后,罰款要隨案移送,執法成本無法彌補,因此,行政執法部門更傾向于只作出行政處罰。這種以罰代刑現象的存在,使得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屢禁不絕,結果是對許多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案件未得到徹底追究。執法是法制的一個重要環節,它關系到法律能否充分發揮作用,當事人的權利能否得到充分保護。面對已經到來的知識經濟,作為我國的一個知識產權大省,必須做好迎接挑戰的各項準備工作,積極采取措施,完善對知識產權的各項保護工作。為此,要下大力氣加強對知識產權的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

要加強對知識產權的行政保護工作,加大對知識產權的行政執法力度。各級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1)充實力量,強化職能,加強行政執法機構建設。政府要配備足夠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量,加大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執法力度,特別是處理侵權行為的力度,即提高侵權賠償額,并賦予知識產權管理機關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的職權,更有效地發揮行政執法作用,切實保護知識產權。(2)加強行政檢查制度,把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專項行動和日常執法相結合。政府應從行政檢查的組織、人員、對象等方面加以明確規定,盡快實現知識產權行政檢查行為的制度化、規范化和高效化。針對我省某一個區域或某一個行業知識產權集中且較易發生侵權的情況,例如對盜版光盤、輕紡、煙草等行業,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機關可以發揮行政執法便捷、及時、靈活的優勢,充分運用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性法規所賦予的強制手段,集中一段時間采取專項行動集中整治,抓住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加大保護力度。(3)積極開展跨部門、跨地區的聯合執法行動。建立聯合執法制度,一是壯大聲勢,打擊侵權氣焰的需要;二是專利、商標、版權等時有交叉亦需要有關職能部門參與聯合執法。我省應組建一支人員精干、知識面廣、裝備精良的省市統一的跨部門、跨地區的知識產權執法隊伍,進一步加大跨部門執法協作的力度,加強與公安、工商、版權、海關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的聯系,形成有效的跨部門聯合執法協作機制,以克服目前交叉執法給企事業單位帶來的不必要的麻煩,亦可節約人力、財力,有利于提高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效率,有效制止各種侵權行為的發生。

要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力度。首先,切實加強知識產權審判機構的建設。建立知識產權刑事、民事和行政審判統一協調保護的機制,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審判庭,審理所有的知識產權案件。我省已于2006年開始了該項工作的試點,應及時總結經驗,加以推廣。司法機關觀念上要樹立知識產權刑民事保護“一盤棋”的思想,在民事審判過程上,對發現涉嫌構成犯罪的,在判決其承擔民事責任的同時,還應堅決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在具體司法實踐過程上,由于最高法院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能否附帶民事訴訟問題還未明確,法院可以本著堅持公正和效率的原則,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一并將被侵權人列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這樣做有利于提高審判效率,降低訴訟成本,同時也有利于避免不同審判組織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存在差異。其次,重視法官隊伍的職業化建設,全面提高知識產權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知識產權審判由于涉及專業技術問題,案情又往往較復雜,必須培養一支高素質的穩定的知識產權法官隊伍。要注意改善知識產權法官的知識結構,在當前法官準入門檻提高的情況下,尤其要注意吸收一批政治素質好、學過理工又懂得外語、法律素養高的法官參加到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同時要注意保持知識產權法官隊伍的穩定,加強對知識產權法官的培訓工作。最后,健全、完善我國知識產權民事訴訟制度,統一立案標準,對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堅決貫徹“賠夠罰足”的原則。對故意侵犯知識產權的,人民法院還應對其實行民事制裁,對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在民事賠償的計算問題上,除依照法律規定的兩種計算方法外,即以侵權人的非法獲利或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作為賠償額,還可以考慮實行最低限額賠償額制度,使知識產權依法、切實地得到充分的保護。

要加強配合,完善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保護協調運作的機制。充分發揮各自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優勢,做到:(1)建立全省知識產權保護信息互通制度。建立行政及司法知識產權保護聯絡員制度,及時提供最新的保護信息,研究預防措施,建立知識產權大案要案通報制度。積極建設好信息共享平臺,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工作機制提供現代化的手段和長效的工作平臺,促使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工作真正落實到案件層面。(2)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的協調,杜絕以罰代刑。一方面,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如發現有可能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應及時為司法機關提供線索,必要時,公安機關也可提前介入偵查;對不構成犯罪的,行政機關應及時作出行政處罰;同時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及時告知被侵權人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另一方面,要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對涉嫌構成犯罪而未移送司法機關的,檢察機關應依法加強監督,及時檢查糾正。當前,面臨加入WTO以后的新機遇和新挑戰,必須從多方面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繼續加強和完善我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從而為我省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為開創具有廣東特色的自主創新之路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