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資金績效審計工作問題及建議

時間:2022-06-20 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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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資金績效審計工作問題及建議

隨著改革工作不斷推進,政府及事業單位職能都在發生相應的轉變。資金使用率低會對政府工作造成不利影響。通過審計機制的建立有利于改善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在提升資金使用效率的同時,也對政府職能轉變有一定促進作用。

一、資金審計相關概念

資金績效審計工作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概括而言就是在收集證據的基礎上,對項目進行評價,并得出結論的一個過程。資金績效審計的目的在于提供資金利用效率的相關信息,并對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從而使資金利用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二、存在的問題

(一)內容不明確。審計工作開展前必須要確立一個明確的指標將其作為審核工作的基礎,審核指標應該滿足可測量,易懂,可靠等方面要求,便于審計工作起到推動作用。但是在實際工作開展過程中,審計人員會受到多方面干擾。一是管理體制中,穩定,間接,均勻特性的限制,績效不容易被量化。二是在指標制定過程中,沒有更進一步的標準,或者是更為細致的闡述,對資金績效度量存一定難度。在審計標準方面,沒有數據進行規范,審計進程也不能及時有效的反饋。對總體內容,質量,結構方面是否達到了相應的要求也沒有確切的標準來進行衡量,而最終呈現出的形式,無法對其進行判斷,審計結果是否可以通過。(二)審計的方法還有待完善。在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審計計劃選定與項目立項會對審計工作時效性造成一定影響。采用的方式是對前年度資金效益情況進行審計,該方法會對結果的真實性造成影響,審計工作的實際效果不能得到有效發揮。(三)績效評價的標準還有待完善。績效評價還沒有建立統一的標準,雖然國家在這方面也出臺了一系列規范及制度,但是由于工作涉及到的內容復雜,評價的標準存在模糊性等,評價機制實施的過程并不是很順利。對于已經使用的標準,由于內容不全面,評價體系的主要標準是專項資金的經濟效益,對于其它方面如社會效益,資金管理效益,生態效益方面關注度不夠,專項資金就會出體現出不公平性。(四)指標體系的有效性。在審計工作中已經使用的部分指標體系與方法其側重點在于資金使用是否合規,在對資金使用的績效評價方面采用的是定性或者是定量的方法,但是二者都存有不足。各部門在評價指標設置方面缺乏科學性,評價體系對不同層次的需求不能有效滿足。評價結果在于對實際工作進行指導,但是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對實踐工作的指導意義沒有完全體現出來。需要在后期工作中不斷的完善。(五)審計工作開展的基礎薄弱。審計工作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相應的數據,并且數據是合法,真實的。只有保證其數據的真實性,并對其中存在的某些不正常事項進行調整,績效審計工作才能正常開展。并且依據相應方法與相關指標對對象進行評價,建議。否則審計工作的真實性,正確性就會受到影響,該項工作也就失去了本來的意義。在審計工作中會出現一批違規甚至是違法的行為,主要原因就在于內部控制管理工作不到位,評價資料的真實性得不到有效保證。這些情況的存在都會對審計工作帶來不利影響。審計工作除了要收集財務方面的數據外,還需要非財務方面數據。而審計部門對于被審計一方的資料真實性很難確定,被審計單位利用制度漏洞拒絕提供相應資料,審計工作人員在數據資料不足的基礎上,就無法有效的開展工作。

三、針對審計工作存在問題的建議

(一)增強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審計工作一個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其獨立性,獨立性能夠保證審計工作不受到其它方面因素影響。我國現有的審計體制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滿足了一定時期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但是在社會發展過程中,隨著外部與內部環境的變化,審計工作也要相應變化。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行政型的審計體制也要發生相應的變化,才能與市場環境變化相適應。(二)增加審計工作的規范性與法制性。審計工作必須要有相應法律法規對其明確規定,上升到法律層面對其進行新的定位。在相關的法律條款中要明確審計工作的義務,權力,內涵,責任。并對工作開展的范圍,行為等做出相應的規定。將某些重大項目規定為法定審計項目。就審計工作部門權力作以說明,并賦予必要的權力。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且要增強其可操作性。明確責任,將法律規定的內容細化,將責任具體的個人。對于資金在使用過程中沒有達到目標的單位,應該追究相應的責任,包括經濟,行政,法律方面的責任。(三)完善審計標準與指標體系。審計評價標準應該具有可比性,完整性,實用性,可靠性,客觀性等方面特點。審計評價指標的建立要考慮到資金性質。在總的框架下,建立各層次指標體系。指標包括了共性與個性的,定量的與定性的,從而形成一整套完整的體系。指標體系的構建要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符合國情。指標體系的建立只是一方面工作,另一方面要在執行過程中對其進行嚴格控制、在缺乏規范的情況下,會出現標準不同,結果各異的情況,那么在標準統一的情況下就要依據標準及規范進行操作,在保證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的基礎上,保證評價結果的客觀性,科學性,并對審計工作中存在的風險進行規避。(四)績效審計工作與預算改革工作的相互配合??冃ьA算的實質是資源配置體系,預算編制是圍繞運用及項目來開展的??冃ьA算工作為績效審計提供了標準??冃徲嬇c預算工作二者屬于不同的經濟范疇同時又有共同之處,對資金使用經濟性,效率性的追求是其共同的目標??冃ьA算制度的完善能夠提升人們對于審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同時也有利于績效審計工作的開展,審計工作的開展為預算實施提供了支持。(五)審計結果與整改效果跟蹤。審計工作不只是為了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要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并且在方法應用后對結果進行跟蹤,再一次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從而保證資金效益的有效發揮,防范風險。對于審計工作人員而言要與被審計工作人員加強溝通與交流,在了解資金性質,管理流程及目標的基礎上制定科學可行的方案。在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提出科學的建議。審計工作完成后,要及時將結果反饋與被審計單位,便于單位對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時改進,從而達到組織績效提升的目的。(六)工作人員能力及素質提升。審計工作體現的作用與工作人員的能力及素質有著直接關系,人力資源是所有資源中最寶貴的資源,審計機關要重視并發揮人才的戰略性,基礎性,決定性作用。提升工作人員對審計工作的認識,以適應經濟發展與審計工作變化的需要。

四、結束語

資金績效審計工作的開展在提升資金利用率,推動公共財政管理改革方面有著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存在不足。審計工作要以審計目標為出發點,依據資金情況,設定內容選擇方法,對結果進行科學評價,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審計工作要積極借鑒他人優秀經驗,并對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進一步完善。

作者:趙樹杰 單位:中共泰安市泰山區委黨校

參考文獻:

[1]郎艷潔.財政資金績效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建議學[J].財會學習,2017(3)

[2]王亞曉.財政專項資金績效審計及其應用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2015(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