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人審計風險與防控措施
時間:2022-01-26 09: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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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不斷完善,在我國的政治經濟貿易過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所謂“潛規則”導致了涉險貪腐行為的發生,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在黨委、政府的指導下,加強了對經濟責任人的有效審計工作。本文就結合實際情況對經濟責任人審計風險與防控措施進行簡析。
關鍵詞:經濟責任人;審計風險;防控措施
一、經濟責任人審計的內容及意義
根據《審計法》、《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和國家干部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特定的企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承包人在任期內或承包期內應負的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所進行的審計。因此,在這個范疇中所涉及到所有經濟責任審計內容,都被視為對經濟責任人開展的審計工作。客觀地講,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指導下,紀檢監察組織和反貪腐腐敗單位對有關單位的“一把手”分階段、分時段的開展防腐敗、防瀆職宣傳教育和督查工作,的確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進步,很多關聯性交易以及不當利益輸送行為更具有了隱蔽性的特點,這就給審計和紀檢監察工作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在這種新形勢下,有效完善經濟責任人審計工作,做好事前防腐、反腐的監督,對于合理利用社會資源是由巨大助力的,同時也能夠有效杜絕黨員干部的貪瀆行為,凈化了黨員干部的工作作風。
二、經濟責任人審計風險
盡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有效監督經濟責任人的相關工作能夠起到較為明顯的促進作用,但是筆者對部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行深度分析,結合筆者多年的審計工作經驗來看,目前的經濟責任人審計工作中仍然還有很多潛在的風險:(一)部分單位對經濟責任人審計不重視,強調“形式大于內容”導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流于形式。通常來說,審計單位所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都是針對經濟責任人在完成了階段性工作之后所開展的,而往往這個時間節點上,所屬經濟責任人原則上已經離開了工作單位,因此現有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即便是查找出一些不符合審計工作相關規定的行為,也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就放棄了審計工作原則上要求的追責,以至于讓經濟責任人審計工作完全成為“走過場”。而已經離職的被審計人,也會因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所謂“默契配合”,在工作中,甚至是在對極少數單位領導人的私人交往中予以“照顧”。從而讓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他們利益交換的籌碼,完全違背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初衷,褻瀆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基本原則。(二)部分被審計單位對經濟責任人審計工作不配合,強調“經濟掛帥原則”導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受阻。在一些國有企業中,企業在領導人的帶領下積極發展經濟,的確為活躍地方以及區域性經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這些取得的成績不能成為放松對自己要求的“護身符”。審計單位對國企定期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并不是針對某個人,更不是拖國企發展的后腿,反而是為了在有效提升國企工作作風上幫助國企單位更好的發展。因此極少數地區的國企單位對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所表現出來的抵觸情緒是絕對錯誤的,這其中有更為復雜的因素干擾審計單位工作人員的正常工作。
三、經濟責任人審計防控措施
梳理經濟責任人審計工作中面臨的問題可以發現,從表象上來看,是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工作流程和體系不完善導致的經濟責任人審計不能有效落實。但是在本質上來說,是部分人對審計工作仍然抱有偏見的認識所致。要想把審計工作做好,一蹴而就的態度是不可行的,有的放矢的查找問題、解決問題,循序漸進的扭轉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作風才是關鍵。(一)將經濟責任人審計工作的“責權利”落實到人,有效提升經濟責任人審計工作的“含金量”。目前執行的經濟責任人審計工作,首先從審計的主體來看是分兩種的,一種是相關單位對自己管理的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俗稱內管干部,主要由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根據審計計劃執行。還有一種是外部的,那就是各政府審計機關根據組織部委托進行的經濟責任審計。整個審計內容就是圍繞這六個方面展開,所以最后出具的報告里,經濟責任審計最大的特色是審計評價和責任界定。而如何評價就是基于上述審計結果。審計這六個板塊發現的問題,則涉及判斷是否需要被審計對象負責。是否定責,定的什么責(由重到輕分三種,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可以說是被審計對象最為在意的內容了。所以查出的問題,與被審計對象之間究竟有多大程度上的關系,應該是審計人員比較關注的。將這些所有的責權利都落實在經濟責任人審計報告中,那么經濟責任人就很難再在其中搞一些“小動作”了。(二)將經濟責任人審計工作的程序和措施落實到位,有效提升經濟責任人審計工作的執行力。經濟責任人審計實際是確定在這一任領導任期內對當期企業利潤的復查,最終對利潤的審計,也就是通過報表等各種資料摸底報表真實性,還原債權債務,夯實收入成本,最終看看該任期領導的帶領下產生了多少利潤,是否占用以前年度利潤的方法。這些與一般的企業年報審計最根本的不同在于審計目標,所以,要摒棄常規年報審計時從上到下和從下到上都無所謂的心態,先確定審計目標,分解為具體重大事項,列示所涉及的風險事項,結合具體認定,再設計出配套的審計程序,最后根據不同的報告需要,強化細化某些審計程序。至于說被審計單位極少數人員的不配合,審計工作人員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對其采取強制性措施的同時,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情況嚴重的可以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行政乃至刑事責任。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審計工作的核心在于有效提升企事業單位的工作效率,經濟責任人審計不僅是審計部門的具體工作,更是組織部門有效培養、提拔干部的重要參照依據。對于在經濟責任人審計工作中所暴露出來的問題,紀檢監察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這不僅是審計工作職責之所在,更是審計工作人員踐行科學發展觀、貫徹和落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精準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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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亞軍 單位:長治縣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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