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閉環供應鏈的食品管理研究

時間:2022-04-11 03: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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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閉環供應鏈的食品管理研究

食品安全召回管理

在食品交易過程中,由于設計失誤或生產錯誤造成的缺陷食品問題,國內外都開展了食品召回管理相關研究與實踐。召回制度起源于美國汽車傷人事件[2],后來拓展到可能對普通消費者造成傷害的食品、藥品、化妝品等領域。結合我國兩部產品召回管理以及相關文獻對產品召回的界定,本文認為食品安全召回是指,對存在安全問題的食品即缺陷食品的管理辦法,是由食品生產商或銷售商制定的,在確定由其生產原因或銷售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之后,根據食品缺陷或安全問題的嚴重程度、缺陷食品的數量與分布情況、糾正缺陷的地點與方式的比價成本等因素,對缺陷食品采取收回、再加工、更換與賠償等措施進行處理,以消除或減少缺陷食品對消費者帶來的人身危害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公共安全與公眾利益的影響。食品安全召回是一種系統的管理方法,需要明確召回對象、實施主體、適用范圍、召回等級、召回方式、召回程序等要件,以便于實現食品安全召回的管理目標。召回對象與實施主體即召回實踐的客體與主體。召回對象是指不安全食品或缺陷食品,此為實施召回管理的落腳點。不安全食品具體是由采購、設計、生產、標識、銷售、物流等方面的原因在某一批次或類別的食品中普遍存在的同一性缺陷(也可表述為系統性缺陷);包括食品存在可能或已經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危險,特定人群安全隱患標識不明,以及不符合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等三種情況。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實施主體按照我國《食品召回管理規定》為食品生產企業。在實施食品安全召回時,食品生產企業需要政府食品經銷商、監管部門、技術支持機構、物流企業、消費者與公共傳媒等主體參與其中,加強與召回實施主體的溝通、協調與協作,保證召回質量。食品安全召回范圍與召回等級密切相關。食品安全召回范圍有兩層含義,其一是指哪些不安全食品產品,其二是指不安全食品處于哪些渠道。產品我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召回的前提是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但是我國食品安全標準政出多門,缺乏統一有效的界定,不能適應迅速發展的食品產業。因此界定食品安全召回范圍包括不安全的、污染的、標簽錯誤的、與制造商產品說明書不一致的,以及忽視特定人群和其他危險因素警告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3]。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渠道范圍涵蓋從生產環節、到銷售環節,至食用環節;同時溯源將召回范圍追溯至原材料采購環節。食品的流通范圍與人身傷害程度并重,同樣是衡量食品安全危害的評價因素。鑒于食品安全對于社會公共安全影響巨大,不管是企業主動召回還是被動召回,都需高效、完善的召回程序,確保食品安全召回實施的效果。食品安全召回程序以食品安全(缺陷)的投訴或報告為觸發,由企業或政府形成初步情況調查報告,對食品安全危害進行評估,通知各相關部門、機構、銷售渠道成員、消費者與公共傳媒并啟動召回計劃,至此進入召回實施環節。召回實施環節需要做好召回預算、告知召回情況、收回缺陷食品、確保及時替換或賠償等善后工作。企業完成召回實施之后,還需要做到提交召回總結報告、評估召回效果,并需要適時做好危機公關。通過明確食品安全召回客體,發揮實施主體的主觀能動及與其他主體的協作,實施規范的召回程序,最后做好事后評估總結,以期達到高效、全面、快速,以及較低成本的食品安全召回管理目標。閉環供應鏈是將正向供應鏈與逆向供應鏈統一起來,形成閉環系統。閉環供應鏈的產生受到利潤、法律、客戶服務與管理技術四個因素的驅動,其目的是對物料的流動進行封閉處理,減少污染排放和剩余廢物,同時以較低的成本為顧客提供服務[4]。在閉環供應鏈框架下實施食品安全召回,不僅是保護消費者權益以及體現企業責任,更是推進循環經濟發展與實現社會道德與倫理責任的保障。基于閉環供應鏈食品安全召回表現了食品采購、生產、銷售正向流通與缺陷產品召回逆向回收的有機結合,其中由食品生產企業修復召回的食品,并再次借助原先的正向供應鏈渠道將其返回終端消費,如圖1所示。閉環供應鏈理論與食品安全召回管理諸多要件存在契合。從召回對象來看,缺陷食品來源于正向供應鏈渠道,但是召回回收并不是終點。對缺陷食品進行回收、銷毀、掩埋、提取可利用物資,甚至修復再次回到消費市場,方是食品安全召回的最終去向。從召回主體來看,不管是正向供產銷,還是逆向溯源回收,食品生產企業既是實施召回的核心企業,亦是閉環供應鏈的核心企業。基于閉環供應鏈的食品安全召回做到“物以至用”,體現出食品生產企業的企業責任和社會責任。從召回范圍來看,不安全食品是由原材料問題、設計失誤、生產缺陷、流通污染以及標識不符等原因造成。這些問題反饋于投訴、溯源、監測、檢測、回收等食品安全召回程序。召回范圍與召回程序的匹配,吻合于閉環供應鏈的回收、檢測/分類、再處理、廢棄處理、再銷售等環節形成的封閉鏈條。

基于閉環供應鏈的食品召回管理策略

生態和經濟的雙贏是閉環供應鏈管理追求的目標,閉環供應鏈管理的目的是對物料的流動進行封閉處理,減少污染排放和剩余廢物,同時以較低的成本為顧客提供服務?;陂]環供應鏈理論的食品召回管理更是體現消費者、企業、社會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基于閉環供應鏈理論的食品召回管理中,作為召回主體的食品生產企業采取缺陷食品回收行為,在履行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的同時,也發揮出促進生態供應鏈的資源循環與環境保護的主導作用。面對閉環供應鏈提出的生態持續和經濟發展的協從發展要求,食品生產企業需要意識到實施缺陷食品召回管理的重要性,并主動承擔這種社會責任。閉環供應鏈實施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強調通過鏈上各實體的協同運作來實現整個系統的最大效益。基于閉環供應鏈理論的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同樣需要鏈內各主體的協作。食品安全召回逆向過程表現為消費終端→流通企業→生產企業→供應商,其中需要物流企業、信息與檢測技術機構、政府監管部門及公共傳媒等主體的支持。鑒于缺陷食品所有權流轉于食品生產商與經銷商、消費者不同主體,生產商與經銷商是召回義務的承擔者,因此二者也是食品召回閉環供應鏈的核心企業。成員間的合作是閉環供應鏈高效率運作的基礎與關鍵,因此有必要在閉環供應鏈內建立主體間的協調,主體間的協調表現為召回責任的劃分、召回信息的溝通、召回流程的重組、召回程序的改善等方面。通過主體的組織協調與分工協作在提高召回質量的同時降低召回成本,實現生態優化與經濟發展中的效益平衡。針對召回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信息失衡導致的事件失控、危機擴散等問題,應加強食品安全召回管理相關的信息溝通,建立完善的召回信息處理系統。通過消費者投訴、問卷調查、食品企業質檢報告等渠道,獲取召回管理早期預警信息。建立有效的食品生產與銷售數據庫,通過產品型號、生產批次、生產日期、系列號等關鍵信息點的追蹤確定需要召回的產品批次;通過銷售記錄等渠道信息確定缺陷食品的流向與當前的使用狀況。同時食品生產企業還需加強與最終消費者、中間商、物流企業等流通渠道成員的溝通,實現食品流通、退回、修復等方面信息的反饋與共享。食品企業可采用RFID作為食品信息單元載體,在食品的采購、生產、銷售過程中對包裝、庫存、運輸、配送進行過程追蹤,實現食品安全狀態特征的提取、監控、評價、預報和預警等集成應用,為實施召回管理提高信息支持。由于進入閉環供應鏈回流物品產生的時間、地點的分散和無序,這就加大了召回管理的復雜性。若由制造商負責完成回收,要求制造商建立龐大的回收網絡,對于制造商來說,成本過高。因此由物流商介入供應鏈,取代食品生產商或經銷商承擔具體的召回活動是一個有效的手段[5]。通過食品企業與第三方物流商之間委托激勵機制,成分發揮現代物流的專業性,也體現出物流企業在供應鏈在中的核心競爭力。閉環供應鏈中的食品召回物流活動,包括將缺陷食品從消費地、流通渠道運回生產地的逆向物流以及將再生品、可利用物資從生產地運往消費地的正向物流,涉及缺陷食品的收集、檢測、分類、提取有用資源、再制造、再分銷等諸多環節,構成典型的閉環物流。因此需要根據食品召回閉環供應鏈的結構特征與多目標要求設計、再造閉環物流網絡,其中重點研究召回物流活動的設施選址決策、最佳回收率與設施間的物流量,以及物資在閉環供應鏈中的運輸方式[6]等。借助閉環物流網絡,提高物流系統運作的效率與效果,最終實現食品召回與資源再利用。

基于閉環供應鏈的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在企業、消費者、社會與自然的和諧發展中找到一個切入點,有助于實現消費者安全保障、環境保護、資源再利用以及企業長遠發展。本文在分析食品安全風險及其影響因素的基礎上,闡述食品安全召回的基本內涵。提出基于閉環供應鏈的食品安全召回管理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如何更加有效的管理越來越多的逆向的缺陷食品流動。食品召回的實施需要與之相適應的閉環供應鏈系統作為支持條件,發揮缺陷食品召回與后續處置更好的效益和效率。最后從閉環供應鏈角度分析食品安全召回的若干策略。后續將在食品召回評價體系、召回主體博弈分析以及閉環物流網絡設計等方面開展學習與研究。

本文作者:潘文軍工作單位:華僑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