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諧社會的經濟學研究
時間:2022-08-17 11: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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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之后,如何在全社會真正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己經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本文擬從經濟學的視角對“和諧社會及其構建”進行分析,為和諧社會的構建提供一己之見。
一、和諧社會的經濟學界定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和諧社會的核心是利益分配問題。和諧的社會必然是一個利益分配合理的社會。因為只有利益分配合理的社會環境,才能促使社會中各類群體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并最終實現推動社會進步的目標。從利益分配的角度看,社會中的群體可分為三類:政府、生產者(企業)、消費者(個人)。生產者(企業)是在其現有技術知識條件下運用投入品生產產品,其目標是利潤最大化;消費者(個人)其實就是個人通過出售自己的初始商品察賦比如技能、勞動力、資本等來獲取利益;生產者(企業)和消費者(個人)都要向政府納稅,同時也向政府索取公共服務,而政府就是通過向企業和個人征收一定稅費,并向企業和個人提供他們自己無法供給的公共服務和公共事務的管理機構。全社會的財富由他們三者共同創造,也在他們之間進行分配。說到底,生產者(企業)、消費者(個人)和政府三者之間存在一種利益關系。從公共經濟學的角度看,這三者之間利益關系是一種動態的均衡。誰都不能過度侵占利益,否則將導致其他兩方的反對。道理很簡單。比如,生產者過度占有利益,工人可能就不愿意出售自己的技能和勞動力,消費者不愿意購買產品,政府無力提供公共服務。當然消費者過多占有利益,生產者肯定不愿意繼續辦企業,不少個人也就面臨失業。如果生產者、消費者都逃稅,那么政府沒有了收入,那么也就不可能提供公共服務。因此,雖然短期之內三者之間的關系有可能出現一定的失衡,但是長期來看,生產者(企業)、消費者(個人)和政府之間必然是一種相互牽制的利益均衡,而且只能是一種帕累托改進的均衡狀態,否則三者之間相互均衡的關系一定會出現問題,而導致社會的不和諧也將由此而生。所以,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和諧社會就是生產者(企業)、消費者(個人)和政府之間合理利益關系動態均衡。
二、關于當前社會和諧程度的分析
立足于經濟學的分析框架,當前社會是否和諧關鍵要看生產者、消費者和政府三者之間的利益分配狀況,及其背后的貧富差距狀況。
(一)利益分配狀況生產者(企業)、消費者(個人)和政府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正處在一種不均衡的狀況之中,主要表現為政府和企業在利益分配當中占據了優勢的地位,而個人則處在一個相對不利狀況之中。從國家的層面看,經濟高速增長和老百姓收入的增長之間是不匹配的現象。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增長進入了一個高速期。1979一1997年的年均增長率保持在9.8%;1994年到2001年,國家財政收入增加了2.14倍,年均增加1595億元,增長17.8%,是歷史上財政收入增長最快的時期,也是增長最穩定的時期,其中2001年全國財政收入規模達到16386億元,比1990年增加了4.6倍;1998年到2003年全國國有及規模以上非國有工業企業的利潤從1458.11億元增加到了8337.24億元,年均增長率為41.7%。但是老百姓的收入指標卻并沒有相應的增長,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從1978年的134元增至2002年的2476元,平均每年實際增長7.2%;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則從343元增至7703元,平均每年實際增長6.7%。由此可見,在政府、生產者(企業)、消費者(個人)之間利益分配中政府和生產者(企業)占據相對有利的地位,而消費者(個人)正逐漸在利益分配當中失去合理的地位。寧波的情況也是如此。如表1所示,這些年來代表政府利益的財政收入和代表企業利益的企業利潤遠遠高于經濟本身的增長速度。代表個人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現金收入的增長率卻低于經濟增長,當然更是遠低于財政收入和企業利潤的增長水平。因此,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即當前我市存在經濟增長與老百姓收入增長不匹配的狀況。在某種程度上說,這是我市的政府、生產者(企業)、消費者(個人)三者利益分配關系的一種不均衡的表現。
(二)貧富差距的狀況在政府、生產者(企業)、消費者(個人)三者之間的利益分配不均衡中,尤其是政府、生產者(企業)在利益分配當中占據較大的份額的背后,其實還有一個更為嚴重的問題,即貧富差距的不斷擴大。貧富差距一般用基尼系數來衡量。根據世界銀行發展報告公布,中國基尼系數己經由2000年的0.4l4(同年日本只有0.285)擴大到了2003年的0.458,達到國際警戒線水平,被公認為全世界收入分配最不公平的國家。從趨勢上來看,我國的貧富差距正在拉大。當然也有不同看法存在,比如國家統計局的邱曉華認為:“雖然一些看法認為中國基尼系數已經超過警戒線,但中國是一個典型的二元經濟結構的國家,不能以基尼系數一般的標準來看待中國。對一個不是二元經濟的國家,基尼系數可能管用,但中國農村人口占大多數,基尼系數要放大一些才管用”。雖然從表面上看一個大國的基尼系數可以放大一些,但是我國是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二元結構的國家,要素資源流通在很大程度上存在非完全流通的狀況,消費者本來就在收入分配當中處在十分不利的地位。即便是單單就居民來說,1998年最低和最高的10%居民的收入為2678.犯元和13390.49元,后者是前者的4.9倍。到2003年最低和最高的居民平均年收入分別為2762.43元和23483.95元,后者是前者的8.5倍。所以,我們還是要正確面對貧富差距的擴大,因為如果改革開放和經濟增長的成果最終不能惠及普通的居民和農民,那么我們的經濟增長不僅不能夠保持可持續的狀況,而且將成為新的公共危機產生的源頭。在貧富差距方面,寧波的情況相對國家而言還是比較好的?;嵯禂瞪形赐黄茋H警戒線,好于全國的情況,這與我市長期以來的發展模式有關。眾所周知,我市的經濟是以民營經濟為主的經濟,根據我市工商局的統計,到2003年我市民營經濟的就占到我市經濟總量的80%以上。大量的中小民營企業是我市經濟發展當中的重要力量。這種模式的發展最終結果一定是出現“藏富于民”的狀況。比如慈溪工業企業加上個體戶有7萬家企業,按照慈溪的戶籍人口120萬人口算,平均每17個人就擁有一家企業。但是從趨勢來看,不僅我們的基尼系數呈現一種不斷擴張的趨勢,從1995年的0.224演變為2004年的0.3292;而且從居民收入分組狀況來看,1997年我市最低收入戶(在全市總人口的10%左右)的收入為4096.的元,而到了2003年為3550.43元,收入不但沒有上升,反而降低了546元,負增長13%;而最高收入戶1997年為10977.48元,到2003年上升到了21873.08元,增加了將近10000元,增長了將近99.3%。顯而易見,我市的貧富差距正在拉大。
三、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關于利益分配不均衡的原因分析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利益分配向生產者(企業)和政府傾斜以及由此產生的貧富差距擴大,是當前我國發展階段的一個特殊狀況。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時期,舉國上下都將精力放在了發展經濟上。經濟保持將近二十余年的快速發展,雖然期間出現過一定波折,但是總的看來經濟持續增長大趨勢始終沒有改變過,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尤其是在世界經濟低迷的時候成為保持高速增長的一枝獨秀。應該說,政府主導的市場化改革是推動我國經濟發展的核心動力。除了改革體制機制和全方位對外開放之外,多年來我國政府將其主要的精力放在了保護發展和引導發展上面。許多宏觀政策的取向基本圍繞發展展開。作為一個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的國家,政府在經濟發展當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雖然隨著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政府對經濟的影響力有所降低,對經濟干預的方式也由過去的行政手段逐漸過渡為市場和法律的方式。不過隨著企業的不斷成長以及其對市場化方式的不斷適應,企業對經濟的影響在逐漸上升。盡管如此,目前我國政府仍然對經濟有著較大的影響。當然這種強勢主要體現在對發展的保護和引導方面。換句話說,政府仍然是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陀^地講,政府之所以如此熱衷于推動經濟發展的高速增長,是因為政府也是經濟持續增長的得益方。通過保持經濟的持續增長,政府不僅獲取了較大的經濟利益,而且也獲得了政治上的成功,即獲得民眾的信任,消除了社會矛盾,保持穩定的大局。不過,也正是由于政府也參與利益分配,政府在構建利益分配制度上存在著有失偏頗的可能性和現實性。一般而言,在一個市場經濟系統中,資源和利益主要是以市場的方式來配置的,但是因為在資源配置的過程當中作為參與利益分配的一個利益主體一政府,掌握了其他主體所不具備的優勢,所以政府很可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而做出扭曲市場價格機制的政策決定,從而在利益分配中占據更為有利的地位。當然這種選擇必然將對生產者(企業)、消費者(個人)和政府之間的分配關系產生不穩定的影響。所以,我們認為由于政府是經濟增長的獲利方,因此,政府在推進經濟增長方面具有較大的積極性,同時也必然在利益分配的制度構建上傾向于生產者(企業)和自身。不過,在利益分配上向企業和政府傾斜有其一定合理性,是政府推動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手段。我們知道,現階段經濟增長不僅僅是制度的變革效益,也不單單是技術的進步作用,關鍵還在于生產者(企業)投資的拉動。因此,在分配中適當向企業和政府傾斜將使整個社會的投資保持在一個較為旺盛的水平,進而保證經濟的持續增長。這一點從我國近二十余年的發展中可以得到比較清楚的證明。如表4所示,近年來我國和我市的投資均保持不斷遞增。在經濟起步階段為了刺激企業保持旺盛的投資欲望,在制度安排上有所傾向是十分必要的。因為在經濟起步階段我們的發展最缺少的是資金和管理經驗以及相應的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最不缺的是勞動力,而且人們的消費需求的層次也不是很高,因此,在分配上向政府和企業傾斜應該是合情合理,也是有利于共同進步的。但是隨著經濟的不斷增長,如果企業和政府仍然在分配當中占據了主要的地位,而個人在分配當中始終處于弱勢的話,那么不穩定因素必將產生,經濟增長的持續也可能隨之消失。因此,修改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己經迫在眉睫。歸根結底,這是一個如何合理安排積累和消費之間的關系問題。只有隨著經濟的增長,適度、合理地提高個人在利益分配中的份額,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勞動力的有效供給和社會的基本穩定。
(二)關于貧富差距拉大的分析
我國正處在一個發展和轉軌的階段,關于分配的制度也呈現不斷修正的狀態?;诖?,我國貧富差距的分布表現為一個不斷震蕩的情況之中。制度的變革過程一定是利益的重新調整的過程。任何制度的變化都可能是一部分人受益,而令一部分人受損。一個漸進式的制度革新必然產生出貧富不斷轉換的情況。但是隨著制度的不斷成熟,震蕩的情況將逐漸減少。當然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還有一點需要說明,即我國市場化改革的核心指向是經濟的增長,這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在利益分配的制度上出現發展主義傾向,即向政府和生產者(企業)傾斜的情況。而貧富差距的不斷拉大恰恰就是利益分配機制向生產者(企業)和政府傾斜的一個必然結果。這種趨勢如果得不到抑制或者改善,那么將對社會的進步產生十分嚴重的危害。眾所周知,基尼系數不斷增加也就意味著社會財富不斷向少數人手中集中,結果是迫使其他人放棄使用正常謀生手段來維持生活,轉而進行一些犯罪活動。落實到我們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的關系,當作為少數人的大企業家逐漸獲取了大部社會財富的時候,工人的收益就不會有正常的增長,因此,他們發現與其在企業老老實實地苦干,不如挺而走險來得更劃算。需要說明的是當一個社會的財富絕大部分集中在小部分人手中的時候,政府在維持公平、公正方面也可能相應地出現了問題,同時整個社會也將逐漸喪失積極進取的精神。為什么會如此呢?表面上看,這三者好像是割裂的,但是事實上正常的狀態應該是這三者是一個可以相互轉化,而且應該是遵循利益分配導向的一種轉化。簡單講,如果創業艱難,收益過低,那么企業家可能會轉而成為打工者;如果創業環境良好,收益頗豐,自己又具有一定能力,那么打工者也可能自己創業成為企業家:當然政府是不能轉換的,但是實際操作政府運作的公務人員其實也是根據政府在利益分配中地位(可簡單地理解為他們的收入高低)而轉換職業。在一個資源流通十分順暢的環境當中,企業家、工人和公務員之間三者的利益關系是可以通過相互流動來達到制衡的效果。前提是我們的制度氛圍必須是注重社會公平和社會財富合理分配的,就是“社會是一個激勵創業的社會,制度是一個人盡其才的制度”。顯然營造如此氛圍政府應該起到一個關鍵性引導作用。問題在于,隨著社會資本和財富的高度集中,勢必導致少數財富所有者將采取一些手段來保持他們的獲利機制。最終將出現創業環境被嚴重破壞的社會現實以及人才成長尤其是企業家人才的成長異常困難,同時技術創新和制度修正領域的壟斷也將成為必然。四、構建和諧社會的路徑說明當然解決這個問題的唯有政府。政府可以在利益分配的制度上作出必要的修正,并在二次分配當中通過轉移支付來縮小貧富差距。雖然在市場經濟體系中政府的核心作用是在市場失靈時候發揮替代作用,從而消除因為市場失靈帶來的種種危害。但是由于政府對市場的這種替代作用的存在,使得政府往往會產生出替代市場的偏好,當政府干預過度時則會對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產生另一種危害,即政府失靈的危害。因此,政府需要提前在兩方面有所作為:一是指向市場失靈;二是指向政府失靈。只有如此政府才能夠在和諧社會構建的過程中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和達到其理想的目標。具體來說,一方面,政府需要創造一個良好利益分配的制度環境。要繼續保持體制機制的改革,不斷錘煉自身在市場經濟中調控水平,逐漸將工作的關注點放到保持良好的市場秩序上,比如做好反壟斷的工作、繼續推進公用事業領域的市場化改革等:要努力打造一個良好創業環境,尤其是認真研究一些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成立類似中小企業基金等扶持機構,努力保持本地老百姓的創業激情,同時提高本地吸引外來投資的魅力;要極力營造一個良好的就業環境,要認真研究一些指向充分就業的一些政策,比如企業辦學的開放等。要嘗試改革稅收體制,科學設計一種鼓勵創業的稅收體制。另一方面,政府要合理進行二次分配。通過合理的二次分配來實現貧富差距的縮小。今后要將重點放在社會保障制度、社會救助體系、公共基礎設施、公共危機處理體系等公共體制和公共產品的建設和供給上,尤其要進一步提高直接關系著人口素質和經濟社會發展基礎的教育水平、層次和覆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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