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公務員能力建設論文

時間:2022-11-17 0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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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公務員能力建設論文

論文關鍵詞:服務行政基層公務員能力建設

論文摘要:和傳統行政模式相比,服務行政對公務員的能力要求更加全面?;鶎庸珓諉T直接面向群眾,其能力素質要求則更加具體和有針對性。當前,要從改革錄用、考核、培訓等制度著手,加強基層公務員能力建設。

一、服務行政的內涵與特征

1.服務行政的內涵。

所謂服務行政,是相對于統治行政、管理行政而言的,指政府把服務者的角色作為自身基本定位,將服務社會和公眾當作核心的價值追求,以追求社會公共利益為己任的一種新型政府治理模式。在這種模式中,政府與社會、與公眾的關系由治理者與被治理者轉變為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的提供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服務行政強調社會責任和民主價值,將社會和公眾的需求作為政府存在、發展的前提。

服務行政理念來源于新公共服務理論。從觀念上講,服務行政以社會和公眾的需求為出發點,以社會和公眾的意志為政府行政的導向,把政府行政從政府本位、權力本位向社會和公民本位、責任本位轉變,徹底改變過去那種只對上級負責,不對社會和公眾負責的局面。從功能上講,服務行政強調政府要進行職能轉換,從管理向管理與服務并重,在履行管理職責、維護政治統治的同時,向社會和公眾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同時,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的供給,不能過分強調政府自身的意志,而要以社會和公眾“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為最高標準,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睆谋举|上講,服務行政的一個重要方面在于理順政府和社會、公眾的關系,強調公眾在行政過程中的參與,修正過去以行政計劃替代公眾意愿,以精英設計替代公眾參與,忽視公眾需求和偏好的行政模式,在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同時,充分發揮公眾的主體作用,以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

2.服務行政的基本特征。

作為一種新的行政模式,服務行政是對傳統行政模式、行政理念、行政職能的顛覆,有許多鮮明的特征。

一是強回應性。回應性是指公民偏好與需求和實際政策及公共服務、公共產品供給之間的一致性。當代公共行政能夠實現高效運作并不僅僅依賴于其行動方案是否合乎技術理性的要求,關鍵還要看其是否為公眾中的大多數人所認同和接受,因此,在服務行政環境中,政府要對為誰服務有清醒的認識,樹立顧客導向,關注社會和公眾對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的價值偏好,敏銳地覺察公眾偏好和社會問題,并能迅速對社會要求作出反應。強回應性是服務行政的本質特征。

二是高效。在傳統的行政模式中,政府工作人員總是想當然地認為自己是在為社會和公眾服務,重視投入、過程而往往輕視、忽視甚至漠視結果,所謂出發點往往比結果重要得多。而服務行政則強調結果,以行政行為的實際效率和效益作為工作的重心,并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行政管理體制。行政行為的高效要求政府組織結構科學合理,技術手段先進,人員能力素質高超。

三是責任。傳統行政模式提供的政治責任間接而無法令人滿意,從結果來看,傳統模式的管理責任也相當差。服務行政則強調政府直接對社會、對公眾負責,在行政過程中按照“公民——顧客”的服務宗旨行事,政府行駛公共權力是為了實現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務和為公眾謀福利,而不是像傳統行政那樣對社會和公眾實行高高在上的管理,成為一種統治社會的異已力量。

四是公眾參與。服務行政與傳統行政的一個顯著區別在于它的公民本位和社會本位。服務行政不再是“官本位”下的“為民作主”,而是公民本位與社會本位下的公民自己作主,因此服務行政拋棄了精英治國論和技術統治主義的行政原則,是公民決策參與式的行政,保證政府行政行為沿著“民意”的方向發展。

二、服務行政視野中基層公務員的能力要求

1.公共服務能力。

在服務行政中,服務是政府全部職能的本質,“顧客導向”是服務型政府的服務模式。我國公務員是為人民服務的公仆,是公共服務過程的主導性因素。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民群眾對公共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要求越來越高,而基層公務員直接面對群眾,歸根到底政府的公共服務很大程度上要靠基層公務員來承擔,服務質量的好壞也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基層公務員,因此,對基層公務員而言,首要的是要具備高超的公共服務能力。

2.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

當前,我國的利益格局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社會不安定因素增加,各類群體性、突發性事件不斷涌現,對和諧社會建設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吨泄仓醒腙P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心在基層”,對基層公務員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面對復雜局面,基層公務員必須對具有敏銳的洞察力和鑒別力,處變不驚、從容應對。

3.調查研究能力。

基層公務員既是國家政策法規的實施者、執行者,又是國家機關和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承擔著民意表達和綜合的職能。雙重角色要求基層公務員具備較強的調查研究能力,一方面就政策法規的實施效果進行調查研究,為政策措施的調整和完善建言獻策;另一方面,面對社會上層出不窮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公眾需求和社會發展態勢,以便及時作出回應,增強政府與公眾的互動。

4.創新能力。

從傳統行政模式向服務行政轉型,其實質是政府公共管理的創新,所依托的是政府公共管理主體即廣大公務員的創新能力。和機關公務員相對單調的程式化的事務性工作不同,基層公務員所面對的多是新情況,要解決的多是新問題,因而需要以一種更加開放的思維尋找政府與外界互動的資源,實現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模式的創新。

5.依法行政的能力。

服務行政的政治基礎是依法行政,依法是服務行政的根本方式。在法治社會里,法律是公務員進行管理活動和提供公共服務的基本依據?;鶎庸珓諉T身處執法第一線,只有具備了與其法律地位、職權相應的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治國才具備了最基本的條件,依法行政也才能落到實處;只有具備了依法行政能力,才能產生示范效應,促進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提高,推動法治環境的形成;也只有具備了依法行政能力,提升適用法律的能力與水平,才能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

6.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

服務行政是引入市場競爭機制的行政,要求公務員具備相應的市場經濟知識,具備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鶎庸珓諉T特別是鄉鎮公務員,不僅需要掌握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具備統籌地方經濟發展的能力,而且在面對市場經濟意識淡薄的群眾時,還要向他們傳授市場經濟知識,幫助他們掌握市場經濟規律,真正當好幫助和引領群眾致富的導航員。7.學習的能力。

公務員作為政府職能的執行主體,其素質高低直接決定著政府管理和服務的水平與效率。作為政府公務員“金字塔”的底層基石,基層公務員肩負著改革基層政府管理、提高基層政府行政效率的重任。為適應這種任務的要求,基層公務員必須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另一方面,在整個公務員序列中,基層公務員整體素質相對偏低,加強學習、提升能力的壓力較大。在這個意義上,學習能力對基層公務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服務行政視野中基層公務員能力建設對策

加強基層公務員能力建設,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強制度建設,以剛性的制度安排推動基層公務員能力的不斷提高,滿足服務行政的要求。

1.改革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

改革錄用制度,是提高基層公務員整體能力的基礎。當前,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存在一些問題,比如錄用形式單一,過分依靠委任制、選任制、考任制等形式,最能體現基層特點的聘任制比較少見;錄用標準偏頗,學歷上的要求更甚于能力上的要求;錄用范圍狹窄,一些地區干脆在大中專畢業生中定向錄用等等。

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得許多新錄用基層公務員并不適應基層工作,考用脫節現象比比皆是。因此,要改革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充分考慮基層工作對公務員的特殊能力要求。一是在基層公務員錄用中推廣聘任制,根據基層工作的特點、重點和階段性目標,招聘急需的專業性人才,明確其與基層政府之間的法律關系,確保進入基層公務員隊伍的人確實都是服務行政需要的緊缺、急需人才。二是制定務實的錄用標準?;鶎庸ぷ鞯奶厥庑詻Q定了現行公務員招錄的通用標準并不完全適合基層,因此基層公務員錄用要轉變指導思想,適當放寬年齡、學歷、身份等的限制,加大基層工作能力和工作經驗的權重,根據崗位定標準,促進基層政府人與事的有效對接。三是擴大基層公務員錄用的范圍,加大從農民、村干部、普通市民、個體工商戶等群體中的錄用力度,把那些熱心基層工作、有基層鍛煉經歷或經受過市場洗禮、能幫助群眾創業致富的優秀人才補充進來,促進基層公務員隊伍能力結構的優化。

2.健全基層公務員考核制度。

健全考核制度,是激發基層公務員主動提升能力的關鍵。要針對目前基層公務員考核中存在的考核內容不明確、指標不科學、程序不規范、方式單一、流于形式等問題,健全考核制度。一是明確考核內容。一方面,基層公務員考核要以德、能、勤、績、廉為基礎,進一步拓展考核范圍,細化考核內容,保證考核的全面性和權威性。另一方面,考核要突出重點,針對不同部門、不同層級,考核內容要有側重,突出考核對基層公務員能力建設的導向作用。二是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基層政府面向廣大群眾,所提供的公共服務種類繁多,不同的職位,性質差異較大,對基層公務員的業績、能力、素質等要求的標準也應該有所不同。要加強職位分析,對各類公務員所從事工作的內容、性質、責任、環境以及完成這些工作所應具備的條件進行研究和分析,以此為基礎構建基層公務員考核指標體系。三是改進考核方法。開展基層公務員考核,要充分運用現代績效考核的研究成果,多角度、多渠道、多層次進行。要根據權變理論,把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結合,年終考核和平時考核相結合,領導考核和群眾考核相結合,保證考核的真實性和可信性。對不同崗位的公務員,要靈活適用不同的考核方法;對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也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增強考核的針對性。四是合理運用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考核結果,提高考核結果的透明度,發揮考核對基層公務員行為的引導作用。要把考核結果與基層公務員的獎懲、培訓和晉升緊密結合起來,發揮考核對基層公務員能力建設自覺性的促進作用。

3.完善基層公務員培訓制度。

完善培訓制度,是提升基層公務員能力的核心。要堅持“學用一致、分層分類”的原則,完善基層公務員培訓制度。一是在培訓內容上,強調針對性,實行按需培訓。基層公務員培訓主管部門應定期進行培訓市場調查,了解政府工作和職位的需要,了解基層公務員能力素質現狀,了解社會對基層公務員能力素質的要求,本著對政府工作和職位有用、對公務員適用、對社會管用的原則,科學設計培訓內容,避免培訓的大而化之、無的放矢。特別是要加強工作技巧、感性認識的傳授,增強基層公務員實際工作的能力。二是在培訓方式上,要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培訓理念、技術,圍繞分析、研究和解決基層工作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采用傳統的集中式培訓和現代多媒體培訓模式,運用現場體驗式、情景模擬式、團隊訓練式等靈活多樣的培訓技術,營造平等、信任、開放、參與、互動的培訓氛圍,調動基層公務員的參訓積極性。三是在培訓保障上,要加強制度建設,規范基層公務員培訓。要根據《公務員法》,結合基層實際,出臺基層公務員培訓實施細則,使基層公務員培訓有章可循。要建立基層公務員培訓激勵機制,把基層公務員培訓次數和培訓成績作為考核、定級、任職、晉升的主要依據之一。要建立基層公務員培訓工作評估機制,及時總結培訓中的經驗教訓,提升培訓工作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