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實踐與網絡理論相結合探討

時間:2022-09-04 11: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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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實踐與網絡理論相結合探討

摘要:基于布迪厄社會實踐理論的翻譯研究雖然突破了以往翻譯研究中的一些局限,但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缺陷,如其“場域”概念界限模糊,“慣習”概念具有“決定論”傾向,“場域-資本-慣習”分析框架無法解釋非譯者行為產生的結果等。如僅借鑒社會實踐理論來研究翻譯現象,會導致譯者行為研究出現片面性。將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與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相結合的社會翻譯學新視角,能使中觀“翻譯網絡”與宏觀“翻譯場域”相互補充,以“譯者能動性”彌補“譯者慣習”之“決定論”局限,使翻譯研究采用行動者與過程相結合的研究模式,從而為譯者行為研究提供更科學、更系統的理論視角。

關鍵詞:布迪厄;社會實踐理論;拉圖爾;行動者網絡理論;社會翻譯學;譯者行為

一研究背景

社會翻譯學,又稱翻譯社會學,是指借用社會學的各種理論與方法來研究翻譯與社會間互動關系的一門學科,是翻譯學的子學科。社會翻譯學的概念最早是由詹姆斯•霍姆斯(JamesHolmes)提出來的,并在皮埃爾•布迪厄(PierreBourdieu)的社會實踐理論(TheoryofSocialPractice)、布魯諾•拉圖爾(BrunoLatour)和邁克爾•卡龍(MichelCallon)的行動者網絡理論(Actor-NetworkTheory)以及尼克拉斯•盧曼(NiklasLuhmann)的社會系統理論(TheoryofSocialSystems)等社會學理論基礎上,逐漸構建起來的理論體系,主要有三個分支,即“行動者社會學”(sociologyofagents)、“翻譯過程社會學”(sociologyoftranslationprocess)和“文化產品社會學”(sociologyoftheculturalproduct)。國內外譯界學者對社會翻譯學的基礎理論、研究方法、研究視角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探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但遺憾的是,大部分學者僅借鑒一個社會學理論(如社會實踐理論)對翻譯進行研究,從而導致譯者行為研究的片面性。如采用“場域-資本-慣習”分析框架在分析譯者行為時,可能將不屬于譯者的行為結果作為評價譯者的參數,從而導致研究出現偏差。也有學者嘗試將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與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相結合來研究翻譯現象,如2005年,加拿大蒙特利爾大學的伊蓮娜•布澤林(HélèneBuzelin)就已經提出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與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是翻譯研究中的“意外盟友”(unexpectedallies),指出行動者網絡理論能彌補社會實踐理論的不足,并闡述了行動者網絡理論與社會實踐理論相結合的合理性。其后,國內外相關學者進行了更深入的研究,證實了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與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相結合,可以為翻譯研究提供一個更全面與客觀的視角。但在結合這兩個理論進行的翻譯研究中,研究者或僅提出拉圖爾和布迪厄結合的合理性,或僅借用兩者的關鍵概念如“場域”“網絡”“慣習”等來分析翻譯現象,而鮮少有人深入剖析兩者異同,也未見有人建構相關理論框架。基于此,本文嘗試將關注中觀層面的行動者網絡理論與關注宏觀和微觀層面的社會實踐理論相結合,尋求兩者在翻譯研究中的契合點,以拓展社會翻譯學視角,同時構建這一新視角下的譯者翻譯行為研究框架,以期為更科學系統地研究譯者行為提供一定的理論參考。

二基于布迪厄社會實踐理論的社會翻

譯學之局限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頗受譯學界歡迎,其“場域”(field)、“慣習”(habitus)、“資本”(capital)等核心概念經常被用以闡釋翻譯活動中的社會本質。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拋棄了近年來占據理論討論中心舞臺的另外兩個二元對立,一個是結構與能動作用(structureandagency)的對立,另一個則是微觀分析與宏觀分析的對立”[1]3。布迪厄將結構內化到個體之中,社會結構與認知結構彼此關聯并相互強化。其核心概念“慣習”是社會結構在身體層面的體現,其理論將對客觀結構的分析擴展到了對主觀性情的分析[1]13-14。在具體的翻譯研究中,場域用以解釋慣習形成的社會歷史背景,資本用以分析譯者在場域中所處的地位和所扮演的角色,慣習用以解釋譯者行為的主客觀合理性。譯者擁有資本的多少決定譯者在場域中地位的高低,進而決定其在翻譯活動中自身慣習發揮作用的程度大小,在場域中形成的譯者的慣習則主導著譯者的翻譯行為。布迪厄使用場域概念來界定塑造行為的各種因素,因此,對于研究影響行動者決策與行為的社會歷史因素,場域這一概念具有重要的價值。以往的翻譯理論尤其是多元系統理論很少考慮翻譯活動的個體因素,其呈現一種“去個體化”(depersonalized)的特征[2]。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則可以克服這一“去個體化”的缺陷,如通過分析翻譯場域中行動者的地位和作用,將翻譯中的行動者這一在多元系統理論中缺乏的元素納入分析中來[3]203;通過考察譯者的人生軌跡與譯者個體的心智結構,即譯者慣習[4-5],突破多元系統理論重語境而輕認知的局限?;谏鐣嵺`理論的翻譯研究雖然克服了以往翻譯研究中存在的一些局限,但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基于社會實踐理論的翻譯研究更關注譯者在社會以及在翻譯這一行業中的地位與作用,卻很少涉及實際的翻譯過程以及翻譯過程中的參與者[3]214,以致本身也帶有一定的“決定論”(deterministic)傾向,譯者“永遠被困在社會建構的自我當中”[5]261。其局限性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其一,“場域”概念界限模糊,令人難以把握和界定,給具體問題的分析帶來了一定的困擾。布迪厄并未給各種場域劃定清晰的邊界,他聲稱“文學或藝術場的主要爭奪焦點之一就是對場域的邊界的界定”[6]174。因此,學者們在借用這一概念時通常不知道如何劃定每個場域的界限。比如說教育場域,除了學校教育之外,公司的培訓、社區的公眾教育、媒體節目上的知識學習等,這些能否歸為教育場域之中?翻譯活動是在文學場域還是在翻譯場域內進行?翻譯場域是否存在?如果翻譯場域真的存在,它真的能夠包含翻譯活動中所參與行動者的關系空間嗎?這些問題,在基于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社會翻譯學中無法找到確切的答案。其二,“慣習”概念具有“決定論”傾向。布迪厄的“慣習”概念過于強調集體性對行為結果的決定性。正如他自己承認的,結構永久化的傾向已經被植入其社會化行為模式中,習性傾向于再生產那些與生產習性條件相一致的行為[6]95;社會行動者的“心智是根據認知結構構建的,而認知結構正是來自于這個世界的結構”[1]222。由此可見,在布迪厄看來,社會結構決定行動者慣習,慣習又決定實踐的行為方式,這就最終又落入了他自己所批判的“決定論”的俗套。于翻譯而言,也就是又回到了翻譯規范決定譯者行為的原點,這樣,譯者個人的心智結果所作出的選擇就被不同程度地忽視了。其三,“場域-資本-慣習”分析框架無法有效闡釋非譯者行為產生的結果。這一分析框架不能包含實際翻譯過程中每位行動者具體所扮演的角色和發揮的作用,如譯者是否與他人合譯,最后的譯作是否由編輯修改定稿等,這些過程無法用“場域-資本-慣習”分析框架來解釋。上述布迪厄社會實踐理論在翻譯研究方面的局限,主要源于其對中觀層面的忽視。譯作生產場不僅包含宏觀層面的翻譯行業中行動者之間的關系空間,更包含中觀層面的翻譯過程中行動者之間的關系空間,而其場域無法涵蓋后者,才導致翻譯場域無法被清晰界定?!皯T習”概念被認為具有決定性,也恰恰因為其關注了宏觀層面的社會結構和微觀層面的個體心智結構,卻未關注實際場景這一中觀層面上慣習是如何對行為發生作用的。正是由于對翻譯過程這一中觀層面的忽視,“場域-資本-慣習”無法解釋非譯者行為產生的結果。

三布迪厄與拉圖爾相結合的社會翻譯學新視角

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與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相結合的社會翻譯學視角,其同時關注宏觀、中觀與微觀研究,可以為社會翻譯學提供更廣闊的研究視野及更科學的研究方法。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關注個體的人生軌跡及其社會地位,認為個體的慣習是個體內化社會結構的結果,能預測個體的潛在行為;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行動者網絡理論并非拉圖爾所提出,但其對該理論的發展起到了核心作用,學界也常以“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來指稱行動者網絡理論)則更傾向于研究“行動中的科學”,認為行動者的能動性是行動者與參與同一個活動中的其他行動者互動的結果,注重產品生產的過程。布迪厄社會實踐理論的“慣習”這一概念可用以預測行動者的具體行為,而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則認為行動者的心理構造、行為目的都是無法預測的[7],只能在實際行動中去考察。布迪厄更關注宏觀層面的社會結構和微觀層面的個體心智結構,而拉圖爾更關注這些結構在中觀層面的具體行動中是如何對行為起作用的。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可以合理地解釋譯者行為背后的因素,即譯者的慣習以及這種慣習形成的歷史、社會、文化等宏觀因素;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則可通過分析譯者在翻譯過程中的具體地位與作用,清晰呈現譯者在其中的能動性,從而將譯者并未參與的行為結果排除在評價譯者能力與素養的證據之外,保證了譯者評價的公允性。此外,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能夠通過描述譯者在翻譯過程中所發揮的能動性的程度大小,來探究社會、文化、歷史、譯者心理以及其他參與到翻譯過程中的行動者對譯者行為以及譯作的具體影響程度。因此,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與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相結合,能同時關注宏觀、中觀和微觀層面,為翻譯研究提供更全面的視角。(一)中觀“翻譯網絡”與宏觀“翻譯場域”。相互補充學界雖然對翻譯場域和翻譯網絡進行了界定,卻過于抽象與模糊。翻譯場域是指各個國家的譯者形成的關系空間,包括不同領域的譯者群體(如文學譯者、字幕譯者、口譯者等)、翻譯社區以及翻譯派別,是每個譯者帶著慣習與各種資本在權力爭斗中逐漸形成的[8-9];翻譯網絡是指譯作生產過程中行動者的關系空間[10-11]。如何準確理解“翻譯場域”與“翻譯網絡”這兩個概念,并在翻譯研究中恰當運用,這是目前社會翻譯學研究亟待解決的關鍵問題。由于“場域”與“網絡”兩個概念界限模糊,筆者將在闡述“場域”與“網絡”這兩個概念的區別之后,再對“翻譯場域”與“翻譯網絡”這兩個概念進行詳細分析與再界定。1.“場域”與“網絡”“場域”與“網絡”這兩個概念既有重疊之處,又相互補充。場域是行動者為了某種利益而角逐的場所,強調競爭關系;網絡則是共同完成一個任務的行動者的關系總和,強調合作關系。這兩個概念的主要區別如下:(1)場域與網絡都指涉一個特定的虛擬空間,但兩者分別指向兩個不同維度的關系空間。場域是生產同一類產品的個人或機構之間競爭的空間,如各位作者或出版機構在文學場域中生成文學作品,各個大學在大學場域中培養大學生或出版學術作品。文學場域還可以劃分為小說或戲劇等子場域[1]142,即創作小說或戲劇的作者或出版社之間構成的客觀關系空間;知識分子場域用以指知識分子之間的關系空間;藝術場域是指藝術家之間的關系空間;哲學場域是指哲學家之間的關系空間[1]145。由此類推,翻譯場域當然應該指譯者(包括翻譯機構)之間的關系空間,而非譯者與作者、編輯等之間的關系空間。網絡的構建包括問題化(problematization)、引起興趣(interestement)、招募成員或成員注冊(enrolment)和動員(mobilization)等四個步驟,其指涉為完成同一個任務將不同能力的人和物集中在一起的一個關系空間,如一次物理實驗所涉及的實驗員、實驗器具、記錄員等行動者之間的關系空間。由此類推,翻譯網絡則是指為完成翻譯活動所涉及的原文、作者、譯者、編輯等行動者之間的關系空間。翻譯網絡有宏觀和微觀之分,微觀的翻譯網絡是指完成一次翻譯活動所涉及的行動者的關系空間,如一部作品翻譯所涉及的譯者、編輯、贊助人等組成的關系空間;宏觀的翻譯網絡是指完成翻譯這項活動所涉及的行動者的關系空間,如一個翻譯機構的編輯、譯者等組成的關系空間。用拉圖爾的話說,網絡就是“行動的空間”,即一次或一種行動所涉及的行動者共同組成的空間。網絡既包含在場域之中,是場域中的一次行動始末所涉及的行動者關系的總和,相當于場域中個人或機構工作的關系場所,又延伸到場域之外與其他場域產生互動。(2)場域與網絡都關注行動者的角色與地位,但兩者關注的是不同維度下行動者的角色與地位。場域關注的是行動者在整個領域中(如文學、經濟等領域)而非某一次具體行動中的角色與地位,網絡則注重行動者在某一次具體行動中的角色與地位。以下以楊憲益、戴乃迭夫婦的角色與地位為例,來說明行動者在場域與網絡中的角色與地位差異。在翻譯場域中,楊憲益、戴乃迭是資深翻譯家,在翻譯這一行業享有盛譽,擁有較高的象征資本;在翻譯網絡中,他們的角色與地位則依靠實際行動者的數量以及占主導行動者的性質而定,如在翻譯《紅樓夢》的過程中,就是楊憲益為主,而戴乃迭負責潤色。對場域中行動者的角色與地位進行分析,有助于推測行動者的行為傾向;對網絡中行動者的角色與地位進行分析,則可以確定行動者在行動過程中做過什么,沒有做什么,能更客觀地分析其行為及結果。場域分析的行動者的地位與作用雖能合理解釋譯者行為,但在無法確定哪些是譯者行為的情況下,其解釋有些缺乏依據。譯者在翻譯過程中的哪些階段沒有發揮能動性,哪些階段發揮了能動性以及發揮了多大的能動性,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依靠對翻譯網絡中的行動者的角色與地位進行分析。例如,譯學界大都認為賽珍珠《水滸傳》英譯本的書名AllMenareBrothers是譯者本人所為,但有證據顯示,這一英文書名的敲定是出版社所為[12]。若賽珍珠《水滸傳》英譯書名是出版社所為這一事實確認無誤,那么我們就不能通過這一書名來評價賽珍珠的翻譯行為。(3)場域與網絡都注重行動者之間的關系,但場域關注競爭關系,而網絡更注重合作關系。場域中的行動者帶著各自的資本與其他行動者競爭以獲得更高的地位,而網絡中的行動者會為了完成同一個任務而共同合作,可能在行動過程中也會意見相左,但最后會協調解決,向共同的目標邁進。2.“翻譯場域”與“翻譯網絡”“場域”與“網絡”這兩個概念指代翻譯這一領域的兩種關系空間,它們的相互補充解決了譯學界一直爭論不休的問題,即布迪厄場域概念下的翻譯場域是否存在的問題。對此,譯界大部分學者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即認為不存在或很難界定翻譯場域。其理由是:翻譯活動跨越不同的場域[13];翻譯場域內嵌在或者從屬于文學場域中[8]10;翻譯活動具有多變性,行動者以及行動者所追求的利益都可能隨著翻譯活動的變更而發生變化[14]111;翻譯這一職業并未完全規范化,從事翻譯活動的人不管其翻譯水平高低,都可以稱自己為譯者,而且大部分人只把翻譯當成自己的第二職業[14]112。翻譯活動既跨越不同場域,又具有多變性,這一特征具體表現在每次翻譯活動過程當中。這實際上也是“場域”理論無法分析的問題,因為“場域”只關注宏觀的某一行業的個體或機構之間的關系。不過,這些問題可以用拉圖爾的“網絡”概念進行合理的解釋?!熬W絡”的存在就是為了分析每個參與到具體活動中的行動者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因此,沃爾夫等人所述的翻譯場域其實可以翻譯網絡代之。網絡中的行動者更多的是一種合作而非競爭的關系,他們為了共同的目標而相互關聯。僅僅關注翻譯的每個具體活動卻無法確定譯者在整個翻譯行業中的地位,這顯然不能全面分析譯者的翻譯慣習。這時就需要借助于布迪厄的“場域”這一概念。由此可見,布迪厄理論視角下的翻譯場域確實還是存在的,只是無法包含具體翻譯活動中的行動者的關系。綜上,翻譯場域是指譯者(此處的譯者并非僅指譯者個人,還包括出版社、人等與譯者組成的團體)之間的關系空間。它主要是指同一類產品的生產者之間的關系,不能用于分析某次具體的翻譯活動,卻能在宏觀上分析譯者在整個翻譯這一行業中的角色與地位。翻譯場域中的行動者與行動者之間存在一種競爭的關系,如譯者與譯者之間在譯作的質量與傳播效果上進行競爭,譯作質量高、傳播效果佳的譯者可以獲得更好的象征資本。翻譯網絡是指具體翻譯活動中所涉及的譯者、編輯等行動者之間的關系空間。它不能在宏觀上預測譯者在整個翻譯行業中的地位與作用,卻能確定譯者在具體翻譯活動中的地位與作用。翻譯網絡中的行動者之間是一種合作關系,為完成同一部譯作而相互合作與妥協。翻譯場域呈現整個翻譯行業的規律,翻譯網絡則展現具體翻譯活動中的實際情況。翻譯場域的存在是為了分析譯者行為的傾向性及其成因,翻譯網絡的存在則是為了分析譯者行為的差異性及其成因。翻譯網絡的出現驗證了翻譯場域存在的可能。(二)“譯者的能動性”彌補“譯者的慣習”之“決定論”局限。與布迪厄相似,拉圖爾也強調行動者,但拉圖爾行動者網絡理論中的“行動者”概念范圍大于布迪厄社會實踐理論中的“行動者”概念,其包括了人類與非人類行動者。拉圖爾強調“跟隨行動者”,記錄其在每個活動中的具體表現。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之于翻譯研究的意義主要在于通過實地描述翻譯過程中各個行動者(譯者、翻譯機構、委托人等)的地位與角色,更清晰地界定譯者在翻譯過程中的能動性,其使得通過出版的譯作評價譯者的能力與態度更具公平性。如葛浩文《天堂蒜薹之歌》英譯中增加結尾的情況,如果研究者不去追蹤這一具體翻譯過程,顯然會認為葛浩文不顧原作,隨意添加結尾,不忠實于原作;但實際上,譯文中這一結尾的添加卻是三個行動者共同參與的結果,而且譯者葛浩文并非起主導作用的行動者。葛浩文在一次采訪中揭示了這一結尾添加的前因后果:出版社不喜歡《天堂蒜薹之歌》的結尾,于是葛浩文聯系作者莫言說明此意,莫言應出版社要求又增加了一個新的結尾,葛浩文負責將這個新的結尾翻譯出來[15]。除此之外,翻譯活動中的譯材選擇行為也有可能并非譯者所為。這些不確定性都需要通過對翻譯過程進行追蹤,確定譯者的能動性之后才能得知,追蹤的結果決定了能否通過翻譯選材、最終出版的譯作等評價譯者的行為。由此可見,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在翻譯研究中的應用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彌補翻譯研究中借鑒“慣習”概念所致的“決定論”缺陷。(三)趨向“行動者-翻譯過程”研究模式。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與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各有千秋,相互補充,將兩者結合起來研究翻譯,確如布澤林所述,能夠克服多元系統理論中存在的局限。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與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的結合,能夠使翻譯研究邁向面向行動者與過程的研究模式[3]195。譯者的慣習為其在翻譯活動中的各種行為提供合理的依據,這些依據包括譯者的個體意識、內化于譯者自身的社會性、譯者翻譯活動發生之時的社會文化背景等。譯者在翻譯網絡中的地位與作用以及譯者與其他行動者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則為考察譯者在翻譯過程中能動性的發揮程度提供了有力的證據,為探究影響各種因素對譯者翻譯慣習的具體影響提供了事實依據。如果說布迪厄的“慣習”這一概念涉及了翻譯活動中譯者的主體性與社會性,那么拉圖爾的“網絡”與“行動者”這兩個概念則考慮到了具體翻譯過程中各種因素對譯者行為的作用程度,兩者的結合能更具體、更全面、更系統地闡釋譯者行為。布迪厄的“行動者”(agent)只包含人類,而拉圖爾將“行動者”(actant)擴大到了人類和非人類,認為在行動中“起作用”的人和物都具有能動性[16]。通過借用包含了人類與非人類的拉圖爾的“行動者”概念,可以將譯者、作者、讀者、贊助人等人類因素與翻譯規范、意識形態等非人類因素都包含在分析當中。因此,翻譯網絡中的行動者就可以指對最終譯作“起作用”的所有人和物。由于“慣習”這一概念的加入,“行動者”概念又不同于拉圖爾所述的“行動者”概念,本研究中的“行動者”是指獨立于每個行動者之外的人和物,還包含每個行動者本身的個人慣習,即這些行動者的社會化的主觀性。為方便分析,可以將翻譯過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行動者作一個細微的區分:將主流意識形態、主導詩學、主流翻譯規范等稱為宏觀行動者;將直接參與到翻譯活動中來的行動者稱為中觀行動者,如中文編輯、譯者、定稿人等;將譯者這一中觀行動者本身所具有的個人慣習(包括身體化資本)稱為微觀行動者。宏觀行動者通過中觀行動者間接影響譯者的行為,微觀行動者直接影響譯者的行為,中觀行動者則進一步加強宏觀行動者對譯者行為的影響。值得注意的是,在多數情況下,除譯者之外的中觀行動者不通過譯者對最終譯作產生直接作用。

四譯者翻譯行為研究理論框架

在上述認識的基礎上,筆者結合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與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構建了譯者翻譯行為研究理論框架,如圖1所示。首先,通過分析微觀行動者、宏觀行動者與中觀行動者在翻譯網絡中對譯者的影響,來確定譯者的具體能動性。由于中觀行動者可以直接對譯作產生影響,因此,在通過最終譯作分析譯者的行為之前,需剔除中觀行動者對譯作的行為結果。在分析微觀行動者時,要注意其本身的變化,即每個網絡中譯者的個人慣習具有一定的差異。前一個網絡中的譯者的翻譯慣習與譯者的初始個人慣習又共同形成譯者的個人慣習,作為微觀行動者對后一個網絡中譯者的翻譯慣習產生影響。然后,通過譯作中譯者的行為結果(非譯者的行為結果已經在第一步中被排除)來分析譯者的翻譯慣習,包括恒定性翻譯慣習與差異性翻譯慣習。恒定性翻譯慣習是指譯者在整個翻譯生涯中所表現出的性情傾向的一致性,主要由譯者個人初始慣習的影響所致;差異性翻譯慣習是指譯者在翻譯生涯的不同時期所表現出的性情傾向的差異性,主要由不同行動者對譯者不同程度的影響所致?;谶@一理論框架的具體研究思路如下:(1)將譯者的翻譯活動劃分為不同的翻譯網絡。翻譯網絡的劃分視譯者在具體翻譯活動中的能動性而定。通過查詢記述譯者翻譯活動的相關史料,來追溯譯者在每個翻譯網絡中的具體角色與地位,并最終確定其在翻譯過程中的各個階段(包括翻譯選材、翻譯、定稿等)中的能動性。在分析過程中,應將譯者并未發揮能動性而產生的翻譯結果排除在分析譯者翻譯行為的證據之外。此外,在確定參與每個翻譯網絡中微觀行動者、宏觀行動者以及中觀行動者的地位與作用,在考察行動者在翻譯過程中對譯者的影響程度的同時,確定每個翻譯網絡中的主導行動者,并對其進行進一步分析。(2)探究譯者的翻譯行為及其成因。通過譯者譯作中所顯示的譯者的行為結果,對譯者的翻譯行為進行深入探究??偨Y出譯者在每個翻譯網絡中所表現出的恒定性翻譯行為,并探究譯者在不同翻譯網絡中所表現出的翻譯行為的差異性。結合第一步的分析結果,探究譯者的恒定性翻譯行為與差異性翻譯行為的深層成因,為譯者翻譯行為的合理性提供解釋。概括而言,譯者的翻譯行為是譯者的慣習以及翻譯活動中所涉及的其他行動者共同作用的結果。任何單一行動者都無法對譯者的行為起決定性作用,行動者對譯者行為的具體影響程度要通過將他們置于特定的翻譯場景中加以考察才能得知。本文論述了布迪厄的社會實踐理論和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相結合在翻譯研究中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以尋求社會翻譯學新視角,并基于這一新視角,構建譯者翻譯行為研究理論框架,其對譯者研究具有如下啟示:其一,將譯作中的非譯者行為結果排除在評價譯者的行為之外,以給予譯者更公允的評價。比如在譯者手稿難覓的情況下,學者們可以“跟隨行動者”,追蹤整個具體的翻譯過程,盡量厘清各個行動者在翻譯過程中的地位與作用,以及其對最后的翻譯產品(譯作)的作用程度。重點確定譯者在翻譯活動的每個階段的能動性,將其他行動者對譯作的直接影響排除在外。其二,在分析譯者行為時,應將譯者置于某個具體的翻譯網絡中,綜合考察這一翻譯網絡中的主流意識形態、譯者、編輯、原文本、作者等各個行動者對譯者行為的共同影響,全面探究影響譯者行為的各種因素。具體而言,由于譯者個人、譯者所處的社會文化背景等任何單一因素都無法對譯者行為起決定性作用,因此在對譯者行為的成因進行考察時,應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個體認知因素、翻譯活動發生時的社會文化因素以及直接參與到翻譯過程中的人與物等多種因素對譯者行為的共同影響,以更客觀更全面地解釋譯者行為的合理性。

作者:劉紅華 劉毓容 單位:湖南工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