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反腐倡廉”在國企中的運用
時間:2022-10-10 09: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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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發展,創新2.0下的互聯網發展新業態“互聯網+”正成為行業發展的新模式。利用信息通信技術以及互聯網平臺,讓互聯網與傳統行業進行深度融合的“互聯網+各個傳統行業”代表了一種新的社會形態,其新型理念被運用到各行各業,比如金融、工業、P2P平臺、眾籌、網銀、智慧城市、通信、交通、民生、旅游、醫療、教育、農業等等各方各面,“互聯網+”也被運用于政務上,其中,在反腐倡廉上的運用,為提高反腐力度,增加社會透明起了積極作用。文章將分析互聯網+反腐倡廉在國企中的運用情況。
關鍵詞:互聯網+;互聯網;國企;反腐倡廉
一、當前國企反腐倡廉遇到的問題和挑戰
在當前全社會倡導廉潔公正、反腐倡廉的大環境下,國企的反腐倡廉是工作的一大內容。國企的反腐倡廉關系著企業的改革與發展,以及社會的公平正義,安定團結。我們集團的反腐倡廉工作由于黨委的高度重視,紀委的工作卓有成效。特別是在服務、保障改革發展過程中,為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發揮了重要保障和促進作用。然而,由于長時間累積,沉疴弊病一時很難消除,企業的反腐倡廉工作還存在很多問題和挑戰,反腐倡廉任務任重而道遠。
(一)反腐倡廉總體上仍存在一定問題
國企單位和黨政領導干部應認真落實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從嚴治黨,嚴肅黨建工作,牢記黨員身份,落實黨建工作,然而集團公司的腐敗問題仍然存在,具體表現在:腐敗案件增量沒有得到遏制、舉報增多、巡視問題超出預期,同類問題比較突出。集團系統內1-5月共發生9人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案件,比去年同期(3人)增長200%。涉及集團管理的干部2人,成員企業管理的干部7人。特別是5月18至24日,一周之內,兩名集團管理的干部被帶走。反腐問題責任還很重大。
(二)制度不健全或沒有落實到位
國企反腐倡廉建設過程中,反腐倡廉建設責任制沒有完全落地,紀委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責任追究不力比。如工程分包不規范、工程項目超結、超算、工作失職不作為、財務報銷不規范、個人占用備用金數額較大等問題比較常見,許多制度沒有嚴格落實下來,或形同虛設,極大的影響了集團的反腐倡廉工作。
(三)個別企業仍存在重大違紀問題
由于長期計劃經濟遺留的弊病,國企內部權力過于集中,成為反腐倡廉建設監督的重點和難點。比如,我集團不少企業領導人員存在違反議事規則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不實、選人用人不規范等問題,一些規章制度對企業負責人形同虛設,沒有約束力,嚴重影響了決策的科學、公開、透明。
(四)“四風”問題較為嚴重,黨政干部缺乏自我監督和批評
“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四風問題在國企的反腐倡廉工作中依然是個重點。很多黨政干部和黨員頂風違紀,招待事項不明確、大額度報銷招待費用、違規獲取獎金或津貼、違反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規定、違規設立“小金庫”、違規配備公務用車、公款旅游及景區舉辦會議、出國不報批、拿規章制度不當事、故意拖延審計意見整改、責任制考核弄虛作假等,嚴重損害了企業員工的權益和浪費了國企資源、敗壞了黨員形象。國企的反腐倡廉工作還存在很多問題,面對很多挑戰,需積極尋找方法和手段加強廉政建設,推進國企的改革和廉政建設。
二、“互聯網+”的社會發展新思路
“互聯網+”是互聯網思維的進一步實踐成果,是知識社會創新2.0推動下的“互聯網+各個傳統行業”的新的經濟與社會形態?!盎ヂ摼W+”的概念最早于易觀國際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于揚提出,于揚認為,“在未來,‘互聯網+’公式應該是我們所在的行業的產品和服務,在與我們未來看到的多屏全網跨平臺用戶場景結合之后產生的這樣一種化學公式”。2015年,全國人大代表馬化騰提交了《關于以“互聯網+”為驅動,推進我國經濟社會創新發展的建議》的議案,進一步闡釋了“互聯網+”,是指利用互聯網的平臺、信息通信技術把互聯網和包括傳統行業在內的各行各業結合起來,從而在新領域創造一種新生態,2015年3月5日,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推動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制造業結合,促進電子商務、工業互聯網和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引導互聯網企業拓展國際市場”的觀點,并于7月簽批了《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自此,“互聯網+”作為一種新的思維被上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被運用于各個行業之中,為帶動社會經濟、改革、創新、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網絡平臺和發展的新方式、新思路?!盎ヂ摼W+各個傳統行業”的創造發展新思路具有跨界融合、創新驅動、重塑結構、尊重人性、開放生態、連接一切的特點,充分發揮了互聯網在社會資源配置中的優化和集成作用,將互聯網的創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經濟、社會各領域之中,提升了全社會的創新力和生產力,對社會進步具有積極貢獻。
三、讓“互聯網+”成為國企反腐倡廉新常態
傳統的反腐倡廉工作停留在收集群眾書面舉報、電話舉報、郵件舉報等,停留在調研走訪,挖掘線索等,停留在發放文件,書面教學等效率較低,覆蓋面不夠廣,而且耗時耗力,效率不高,透明度也不夠,無法跟上我國國企反腐倡廉的強度和速度?!盎ヂ摼W+”與反腐倡廉的結合是我國國企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趨勢。一些國有企業已經開始了與互聯網公司的合作,通過互聯網提升國企的效率,增加監督力度和透明度,加快反腐倡廉的力度和效率。
(一)“互聯網+”與專門監督網站結合,推進國家反腐倡廉政策
近年來,互聯網已經成為一種行之有效地打擊腐敗問題的工具,它與國家政策相結合,給反腐倡廉帶來了機遇。十八大報告要求我國的反腐要更加的善用人民去權力,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范化,加強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陽光行政。其中特別提到要運用和規范互聯網監督。企業可通過在官網設立反腐倡廉監督專欄,構建一個開放式、交流式的網絡監督反腐系統,有效擴大企業內部反腐舉報渠道,及時掌握企業內部可以違規案件。通過反腐倡廉監督專欄還可以傳遞黨和國家及企業的聲音,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工作進展;權威解答紀檢監察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回應社會的關切,接收群眾意見建議和網絡舉報。
(二)“互聯網+”與微博、微信等公眾平臺助力于國企反腐倡廉
“互聯網+反腐倡廉”已經切實成為一種社會現實存在,也成為新時期執政黨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一個重要渠道。反腐倡廉和微信、微博等大眾歡迎的公眾互動平臺極大的推動了國企的反腐倡廉工作。企業監督部門通過建立微信、微博等經過認證的公眾號,在上面文章、接收群眾舉報、參與群眾互動,還可以通過“粉絲群”的數量和增減情況,考察反映反腐倡廉工作的關注熱點和重點、成效等,與時俱進、務實有效。
(三)“互聯網+”反腐倡廉與互聯網監督能力結合
網絡監督方式更靈活、監督范圍更廣、信息交流互動更充分,“互聯網+”反腐倡廉在國企中的結合,極大拓展了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渠道,網民表達、建議、批評、監督的方式日益多樣。比如,民眾可以通過人民網、新華網、光明網等中央重點新聞網站和新浪網、搜狐網、網易網等主流商業網站同步推出網絡舉報監督專區,鼓勵民眾依法如實舉報國企中的違紀違法行為。據統計,2015年底,中國網民規模達6.88億,互聯網普及率為50.3%;手機網民規模達6.2億,占比提升至90.1%,互聯網已經成為大眾通訊最重要的手段,“互聯網+反腐倡廉”作為互聯網時代一種全新的輿論監督方式,發揮了積極作用。
(四)完善網站監督舉報流程和管理細則
為保證網絡監督平臺的正常運行,一是要完善網絡監督舉報實施細則,建立網絡監督舉報處理工作流程,明確相關機構及人員職責和權限;二是要做好舉報信息數據庫建立工作,對收集到的信息分門別類建立臺賬,通過梳理核查相關舉報信息,對舉報線索進行評級,安排部署人員進行跟蹤核查;三是要做好監督舉報渠道的監督維護,系統管理員要引導舉報人以正確合理的方式發表言論,及時刪除反動和不良言論,保障網絡環境有序、健康發展;四是要做好舉報人的信息保護工作。在網絡監督參與過程中,舉報人可自由選擇實名或匿名舉報,所有人員無法從網頁上查看舉報人信息,若網絡監督管理部門需要系統管理員通過后臺查看舉報人真實信息,必須經過黨委、紀委雙重授權方可查看。
四、結論
“互聯網+”和反腐倡廉的結合是現代民主政治條件下公民政治參與的新方式,也是新媒體時代群眾監督的一種重要方式和重要途徑,是國家和社會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標志,應積極推動“互聯網+”在國企反腐倡廉中的運用,促進國企的廉政建設。
作者:王小強 單位: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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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是最強大的監督力量,從嚴治黨必須依靠人民[N].人民日報,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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