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統計數據質量提高論文

時間:2022-03-01 0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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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統計數據質量提高論文

一、夯實鄉鎮統計基礎工作的重要意義

鄉鎮統計工作是整個統計工作的基石,是確保統計數據質量、提高農村統計服務水平的重要基礎。鄉鎮統計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農村基層統計調查工作的正常開展,關系到統計調查資料的準確、全面,從而關系到宏觀經濟管理決策的正確與否。因此,切實加強新時期鄉鎮基層基礎統計工作,將是我國統計事業未來發展的重中之重,既可以促進農村統計事業健康發展,又能牢牢把好統計源頭數據質量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信息服務,對指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發揮巨大的作用,對整個統計事業的蓬勃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鄉鎮統計工作存在的問題

從統計事業發展歷程來看,在上級統計部門和各級政府的關心支持下,目前統計工作現狀與八、九十年代相比,有了較大的改善,對農村經濟統計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鄉鎮統計工作難度加大,統計數據失真較嚴重,主要源于以下幾個問題未得到解決:

1、人員少,任務重,統計隊伍不穩定,工作難盡力。鄉鎮統計員執行鄉鎮綜合統計功能,履行各種統計調查職責,其任務繁重,工作難度大。然而,鄉鎮統計機構只配備1名人員,而且大部分鄉鎮統計員均由辦公室秘書兼任,與其擔負的工作相比,差距很大,極不對等。一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鄉鎮企業、個體和私營經濟迅速發展,統計對象數量急速增加,統計人員的工作任務量愈來愈大;二是由于鄉鎮特殊的工作環境和條件,統計員一人兼數職的現象比較普遍,專心做本職工作的精力與時間受到嚴重影響。三是鄉鎮統計工作責任大、要求高、待遇低,其他工作崗位要么省心省力,要么有利可圖,而統計一無所有,沒有攤上的繞道走,攤上的設法逃,大部分鄉鎮統計員一年一換,有的甚至一年幾換,鄉鎮統計人員變動頻繁。而縣級統計部門對鄉鎮統計人員既管不了編,也管不了錢,所以鄉鎮在調換統計人員時根本不與統計局協商,每年都是一張張新面孔和業務生疏的新手,這就勢必影響到統計工作的嚴肅性和連貫性,影響到統計工作的統一性和一致性,遲報、漏報現象也就難以避免了,進而影響到縣級統計部門數據的準確性、時效性和全面性,造成統計數據質量的下降。

2、工作環境不好,統計條件差,業務素質低,質量難保障。筆者看到多數鄉鎮的統計機構沒有具備必要的辦公設備,基本是一間房子一套桌椅一組柜子,辦公條件比較簡陋。絕大部分沒有專用的電腦,極少鄉鎮雖然有一臺微機,但由于統計人員事務性工作較多,很少學習統計業務和微機知識,專業素質相對于任務則捉襟見肘,統計臺帳、報表匯總仍是手工操作。統計手段落后,致使工作效率低,報表差錯率高。加之少數鄉鎮統計人員的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作風不實,根本沒有深入實際進行調查研究,有時官出數字,有時閉門造車,基層統計源頭數據的質量是否真實可信,就得打上一個問號了,也值得我們統計人深思了。

3、統計調查對象多,配合差,數據難收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二、三產業急速增長,結構日趨復雜,農村統計調查對象發生了極大的變化,農村統計基層基礎工作受到了很大挑戰和沖擊,這本身給統計工作帶來了難度。加之受利益方面因素的影響,集體企業按需上報,個體和私營企業瞞報、遲報、不報的現象比較普遍,鄉鎮統計資料的收集非常難。

4、統計力量、統計經費與統計工作任務之間不協調,工作難開展。鄉鎮統計人員少、地位低、待遇差。由于統計部門自身沒有收入,各項業務活動的開展完全要靠財政撥款,普查、抽樣調查、臨時調查以及各種正常的業務活動,都要有一定的經費作保障。鄉鎮統計人員業務經費不能及時保障,而統計工作時效性又強,他們只好疲于應付,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統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5、求業績,領導干預數據的現象多,數據難實報。統計數據一定程度上是考核評比的主要量化指標,直接影響到地區和個人的利益。統計部門在業務上受上級指導,在人員經費上歸地方領導,造成其工作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地方領導,導致統計數據抗干擾的能力差。因此,有些領導為實現經濟的“高速”發展,為取得優良的“政績”,不擇手段,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有的憑空編造統計數據,有的授意、指使下級虛報統計數據,有的甚至對“不聽招呼”的統計人員打擊報復。由于統計執法工作因多種因素的影響,無法執行到位,“官出數字”也就不難理解了。因而《統計法》對于那些想著政治前途,撈點政治資本的基層領導來說,已沒有什么威懾力,長官意識始終貫穿著鄉鎮統計工作?;谶@些方方面面的原因,造成了人為因素的干擾大。

6、機構多,監管難,數出多門,標準難統一。在鄉鎮,一、二、三產業統計數據的采集、加工,分別由統計、企業管理、經濟管理站負責。三個機構對應各自的主管部門,形成多頭統計、交叉重復,統計調查管理混亂,不同的主管部門對所統計的數據要求不同、口徑不同、需要不同,這也是造成統計數據有出入的原因之一。

三、夯實鄉鎮統計基礎工作的思考及對策

鄉鎮統計工作中存在這些問題,影響了農村統計數據質量,不利于農村統計工作的健康發展。要解決這些問題,進一步做好農村統計工作,為各級領導決策農村社會經濟問題作好參謀,本人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加強鄉鎮統計基礎工作,從而提高農村統計數據質量。

1、提高認識,加強鄉鎮統計工作領導。各級政府和統計部門,要提高對加強鄉鎮統計基礎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要充分認識到加強鄉鎮基層統計基礎建設,是提高農村統計工作水平的客觀要求,是保證農村統計改革順利進行的客觀要求,是確保農村統計工作能夠為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全面實現小康社會提供優質服務的客觀要求。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要加強對基層統計基礎建設工作的領導,摸清情況,抓住重點,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采取積極可行的措施,積極穩妥地開展鄉鎮統計基礎建設工作。在工作中,縣級政府統計部門要真正負起領導和指導責任,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方面工作。

2、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鄉鎮統計人員身處統計工作最前沿,既是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者,又是統計業務的具體操作者;既要履行統計執法職責,又要完成統計普法任務,要求具備全面的素質。要把統計知識培訓列入統計工作的重要體系,首先,縣(市)統計局要通過辦班、講座、函授等多種形式,組織鄉鎮統計人員進行學習,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提高執法普法能力;學習統計相關專業知識,提高調查能力與綜合評估核算能力。其次上級業務部門要加強指導,提高實際操作能力,不斷提高統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操作技能水平,以此保證基層統計工作的全面、圓滿完成。

3、加強普法宣傳,提高全社會的統計法制意識,保證統計工作的健康開展。普法是基礎。一是統計部門的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用法、守法,要勇于運用法律武器排除對統計數據的行政干預,要敢于依法保護統計機構的完整性和統計隊伍的穩定性。二是行政統計部門要把統計法律貫穿于統計工作的全過程。不論在報表上報時,還是在統計數據的與開發中,都要堅持以統計法律法規為標準,以統計方法制度為準繩,捍衛統計工作的嚴肅性。三是堅持執法。把統計工作長期得不到重視、統計基礎長期得不到改善、統計數據質量長期得不到提高的鄉鎮作為統計執法的重點,嚴查深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實現統計工作的根本改善。加強普法宣傳,提高全社會的統計法制意識,充分利用“12、4”全國普法宣傳日、“五五”普法、各種會議及活動進行廣泛宣傳《統計法》。通過卓有成效的宣傳活動,使廣大干部群眾學法、知法、守法,實現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保證統計工作的正常開展。

4、加大統計體制和統計方法制度改革力度,切實規范基層統計調查行為,減輕基層統計工作負擔。改革現行的基層統計工作人員配備制度,建立穩固的基層統計機構和人員,大力提高鄉鎮統計整體工作水平,統計方法制度能否更貼切于經濟發展的需要,更有實質的意義和靈活性,只有這樣才能穩定隊伍,完善機構,鞏固職能地位。

5、要把統計基礎工作建設作為統計執法和統計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以確保鄉鎮基層統計工作數出有門,報出有據,真實地反映經濟發展實情,真正使統計工作成為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溫度計。要督促鄉鎮建立健全原始記錄、統計臺帳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字質量檢查制度和審核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實行統計數據的真實性與業績掛鉤。同時建立和完善嚴格的數據評估制度,實行數據質量責任制,全方位加大審核和評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