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金債權投資的可行性分析

時間:2022-08-07 10: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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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資金債權投資的可行性分析

一、保險資金債權投資計劃概述

(一)概念

保險資金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統稱“保險資金債權投資計劃”)作為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設立的創新型債務融資工具,具有資金規模大、期限靈活、成本較低的特點,且融資規模不受企業凈資產規模限制,資金用途較靈活,是大型企業擴充長期穩定資金來源,優化負債結構、提高財務穩健性的理想債務融資工具。

(二)操作模式及基本結構

保險資金債權投資計劃一般都采用類信托模式進行操作,其基本結構如下圖:

二、保險資金債權投資計劃的設立要求及組成要素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保險資金債權投資計劃設立總體來說需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和構成要素:

(一)償債主體

償債主體應當是項目方或者其母公司(實際控制人),且具有穩定可靠的收入和現金流,財務狀況和信用狀況良好,無違約等不良記錄;還款來源明確、真實可靠,能夠覆蓋債權投資計劃的本金和預期收益。

(二)投資范圍

經有權部門按正規法定程序審批通過的基礎設施項目債權資產,現階段即可視為符合條件的保險資金債權計劃基礎資產。

(三)項目條件債權投資計劃資金投資的項目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和良好的社會影響,符合國家和地區發展規劃及產業、土地、環保、節能等相關政策;具有國家有關部門認定最高級別資質的專業機構出具的

可行性分析報告和評估報告;項目立項、開發、建設、運營等履行法定程序。

三、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利用保險債權投資計劃融資的可行性分析及建議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發現,保險資金投資計劃具有融資規模大、期限長、資金用途靈活等特點。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多數項目均可考慮采用該種方式融資。因該融資方式對償債主體、項目條件、增信方式等都有一定的要求,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后續如嘗試運用該方式融資,需要對融資主體、項目手續、擔保方式等要素進行統籌安排。

(一)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項目所需具備的相關條件

具有國家有關部門認定最高級別資質的專業機構出具的可行性分析報告和評估報告;項目立項批文,主要包括規劃、發改、土地、環保等部門的批復;項目未來具有或者預期具有穩定的現金流回報,具備按期償付本金和收益的能力;能夠提供合法有效的擔?;蛟鲂?;項目方資本金不低于項目總預算的30%或者符合國家有關資本金比例的規定;在建項目自籌資金不低于項目總預算的60%;即債權計劃融資占項目總投資40%以內。如上,雖然新法規的出臺對項目的要求降低,但仍需項目具備完整、合法的審批手續及穩定的、可預測的現金流等條件。

(二)與保險公司保持長期溝通并對政策進行跟蹤

為了不斷加快保險資金布局投資市場的腳步,中國保監會在過去幾年中陸續推出相關投資新政,進一步放寬了保險資金投資的范圍和比例。因此,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未來需與保險公司保持長期有效溝通,及時掌握保險資金投資相關的政策變化,利用最有利時機通過保險債權投資計劃融得發展所需資金。

本文作者:劉瑩工作單位: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