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治理結構的重塑和發展路向
時間:2022-12-25 11: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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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西方公共行政理論走向公共治理這一發展趨勢,國內眾多學者對公共治理進行了引介和研究,且在社區治理、社會保障、公共衛生等公共事務中進行了廣泛的應用探索。但在公共文化領域內尚未進行深入的理論與實踐的聯系,公共治理理論能否應用于我國現代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的實踐,其適用性的效果值得我們從政策和理論層面進行研究。
1公共文化治理結構的提出
公共治理理論應用于具體的某種實踐語境,必須在公共理論與公共治理實踐之間建構有效的公共治理結構框架,為公共理論應用于公共治理實踐提供有效的工具和平臺。由此,將公共治理理論置于當前我國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這一宏觀時代背景,在文化建設領域進行公共治理理論的適應性研究,必須建立有效的公共文化治理結構框架。公共文化治理結構,即參與公共文化建設實務中多元主體之間的主體層次,以及主體間的制度和權力關系安排,是基于公共文化具有的各種特性及其治理主體行為所做出的制度安排和規范,它涉及公民主體地位實現、多元主體協商合作的有效開展以及權責的分擔,是對社會價值維度的彰顯。我國公共文化領域內的治理結構必須堅持政府的主導地位,政府主導是指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是政府的責任,但這并不意味著政府要直接生產或提供公共文化產品。創新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方式,可采取政府直接提供、社會組織提供、企業提供,亦也可政府、社會組織和企業共同提供。選擇這一公共文化治理結構的實現形式是對我國治理制度環境的準確判斷,尤其是我國在社會組織發育不充分這一現實,政府主導地位的發揮對于我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至關重要。
2我國公共文化治理結構重塑的必要性
我國自2005年提出“公共文化服務”以來,經過近十年的發展,覆蓋全社會的基本公共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取得了巨大成果,對保障和改善群眾基本公共文化權利,滿足群眾的文化需求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審視這一過程,與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公共文化服務需求相比,不論在供給效率還是供給內容上都存在諸多問題,如重復建設、文化資源分散、公共文化建設形式化等,嚴重制約了我國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的進程??v觀我國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的實踐過程,公共文化治理結構更多的表現出一種線性的結構表現形態,線性化的公共文化治理結構形態正面臨著全球治理變革、社會轉型、公民民主權利需求提升等多因素的挑戰,而其在的結構治理缺陷和政府自身治理變革失靈導致的公共文化治理失效,更使得這種線性公共文化治理結構不斷受到人們質疑,甚至否定公共文化治理結構的適應性。公共治理理論是一種宏觀的框架界定,需要契合具體的制度環境,這也是公共文化治理改革和發展的主要任務。當前在公共文化領域建立公共文化治理結構,需要具有更加開放、靈活、包容的治理環境,改善公共文化的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有效嵌入民主、參與、權責明晰等重要因素,促使多元治理主體在平等、協商的過程中更好地調試多元利益和沖突,促進政府自身治理的轉型,實現文化資源的有效整合,這也是我國公共文化治理結構轉型的重要目標。
3我國公共文化治理結構的轉型和發展路向
公共文化治理結構選擇應摒棄“治理萬能”的工具性思維,防止“照搬照套”。任何治理的實踐都需要相應的適應性和制度環境,這是理解公共治理實踐形式多樣化的重要基點。由此,在我國進行公共文化治理不能盲目將西方國家文化治理的方式和方法進行直接移植,我國公共文化治理結構的選擇必須實行由黨和政府主導的公共文化治理模結構,不僅凸顯了政治領導的地位,體現著政治與行政的內在邏輯,而且合乎中國的具體國情,合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現實需要。公共文化治理結構重塑以培育公民精神、建構認同為主旨。公共文化服務作為現代政府的重要職能,除了提供公共文化產品,保障公民文化權利,滿足公民文化需求之外,其重要的任務和目標在于通過這一過程培育公民精神、建構文化認同,最終在政府與社會之間形成理性合作關系,形成良好的社會形態,實現國家的認同。要注重政府、市場和社會主體間關系的互動和重新建構,包括:縱向上保證各治理主體具體的權力和義務能夠歸宿明確和權力流向清晰;橫向上實現各平行主體的充分參與和分工協作,最終形成多元互動和有效合作的公共文化治理結構。對政府角色定位和職能履行予以重新審視,推進政府自身治理結構的轉型。各級政府要著眼于維護社會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建立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社會團體積極參與的協調機制,優化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增強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內在動力。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進程。第一,進一步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第二,培育文化非營利組織,動員和聚集全社會的資源與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搭建人民群眾自我表現、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公共文化平臺,形成促進國有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機制、激發活力的外部動力。第三,引入競爭機制,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力度,拓展購買主體和承接主體,豐富購買內容,加強績效評價。第四,明確不同文化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績效考核機制。
4結語
公共文化治理結構是當前我國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選擇,必須注重協同交互的公共文化治理平臺的打造,形成公共文化“交互理性”治理格局,通過頂層制度安排與內在的制度建設實現公共文化服務的有效供給和可持續發展。
作者:崔吉磊 范若冰 單位:甘肅行政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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