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體系構建滯后對農村信貸影響

時間:2022-03-22 0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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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信用體系構建滯后對農村信貸影響

一、引言

農村經濟和農村金融的健康發展離不開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的農村信用體系已經成為農村經濟和農村金融發展的重要內容之一。雖然農村信用體系在近年來已得到較大發展,但相對于城市信用體系,仍然有著較大的差距。目前,農村信用體系的基礎不牢,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欠佳,給農村金融帶來了一定的經營風險。為防范信貸風險,農村金融機構制定了一些嚴厲的管理制度,如執行較為嚴格的抵押擔保條件,使得農村大量的有效金融需求得不到滿足。特別是農村信用社在制度落實上實行責任到人,采取“包放、包收、包效益”三包責任制,以及對責任的追究,一些信貸人員出于對自身利益的考慮,盡量減少對農村貸款,對大額農貸產生“恐貸、惜貸”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也造成了農民“貸款難”和金融機構“難貸款”的局面,延緩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進程。

二、農村信貸基本情況及供需特點

(一)農村信貸供給基本情況

目前,淮北市發放農業貸款的金融機構主要有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主要對農戶和農村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農業銀行主要對農民提供小額貸款,支持農民進行規模種植;農業發展銀行主要對較大的涉農企業及糧食收購企業提供資金支持。2010年末,淮北市涉農金融機構貸款余額120.87億元,其中涉農貸款余額73億元,占涉農金融機構貸款的60.39%;農村信用社貸款余額45.16億元,占涉農金融機構貸款的37.36%。當前,農民貸款用途主要有兩種。一是消費性貸款,主要是農戶因建房、購房、婚嫁、子女教育而產生的貸款需求。這種貸款呈減弱趨勢:2010年末農民消費貸款余額8.89億元,比上年減少0.21億元。二是生產性借貸,主要包括農民的農業生產投入、農民個體經營發展、農業企業與合作經濟組織的擴大生產等貸款需求,這類貸款需求正逐年增加,反映出農民發展生產的趨勢正快速擴大(見表1)。

(二)供需特點

1.農村信用社成為信貸支農主體。因農村信用環境問題,國有商業銀行在農村信貸業務大規模收縮,農村信用社已成為農村信貸供給主體。2010年12月末,淮北市縣域金融機構貸款余額38.09億元,其中,縣域農村信用社貸款余額24.43億元,占縣域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64.14%。而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貸款余額僅為5.67億元,占縣域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14.88%。因此,不論從總量貸款還是新增貸款比例看,農村信用社都是農村信貸的主要供給者(見圖1)。需要指出的是,農村信用社在農村信貸市場的壟斷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他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而形成,并非是農村信用社通過市場競爭取得。

2.農村經濟對資金需求呈期限長、金額大和多元化的趨勢與農村金融貸款期限短、金額小形成較大反差。過去,農民借貸主要是為了解決簡單再生產或種植業和養殖業的資金需要,所需金額相對較小。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高效農業、規?;N植業、標準化養殖業、加工運輸業、從農民中派生出來的從事三產及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農村經濟組織等已成為信貸資金需求的亮點,農村金融的貸款對象也由農戶為主向以從事三產、個體、私營企業傾斜,額度也隨之增大。以往,農民貸款的數額大都在幾千元;而現在農戶貸款一般少則上萬元,甚至要十萬元之多,同時貸款期限以1年以上的居多。

3.農村信貸需要抵押等貸款條件。目前淮北市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品種大多需要提供抵押,如農村經濟組織、農村小企業等貸款必須提供足值的抵押物,只有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不需要抵押。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依據農戶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要抵押或擔保的貸款,主要是依照對農戶信用等級的評定和劃分,但期限一般最長為1年,額度一般在5000~10000元??h域農村信貸抵押物主要有兩種,一是采用質押品,即在正規金融機構的存款單、國庫券或其他有價證券;二是以固定資產作抵押,房產抵押要求房產為城鎮街市門面房,而農村土地不能作抵押。這些貸款條件極大地限制了農村貸款的獲得。

三、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滯后對農村信貸市場影響原因分析

(一)對農民貸款影響的原因分析

1.農村金融體系不健全與農村金融服務功能弱化并存。目前,淮北市農村金融機構僅有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由于農業銀行農村業務的收縮,農業發展銀行功能的限制,不能形成多元化和多層次的金融服務,導致農村金融服務出現許多盲區,大多數農村金融機構仍以存、貸、匯等傳統業務為主,創新滯后。特別是在欠發達地區,城鄉金融服務區域差距正在逐年拉大,“三農”享受金融服務的成本越來越高,嚴重制約了經濟的全面協調發展。

2.農村產權改革滯后,導致農民貸款缺少有效的抵押物,貸款成功率低。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無需抵押,但額度較小;額度稍大就需要提供有效資產抵押,而農民一般缺少有效資產抵押物,農民普遍擁有的土地和住房不能夠抵押。農民貸款尋找抵押品具有一定的難度,常常達不到貸款條件,造成農戶貸款難,進而致使農村經濟組織、農村小企業、農村規模種養業等資金嚴重供給不足。

3.農村信用環境不良,農村金融信貸額度和期限與實際需求不吻合。從調查情況看,由于農村信貸風險高,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戶貸款金額較小,而且期限較短,一般為1年。目前淮北市農村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中,1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占了農戶貸款總數的77.21%,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貸款占14.3%,5萬元以上的貸款占8.6%。其中,短期貸款占86.4%以上,中長期貸款僅為13.6%。這與農村經濟主體對資金需求不相符。

4.由于信貸風險高,農村金融機構貸款利率高,農民難接受。調查統計,目前農村信貸市場的主體是農村信用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可在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230%。目前淮北市農村信用社涉農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為[1.7,1.9],貸款利率在10.727%~12.6%?;幢笔猩虡I銀行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基礎上最高上浮30%,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為[0.9,1.3],利率在5.976%~8.32%。可見,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遠遠高于國有股份制銀行貸款利率,農民借款成本明顯偏高,農民貸款只有被動接受高利率的支出,體現不出金融支農的實質意義。

(二)對農村金融機構貸款影響的原因分析

1.農村經濟問題突出與金融生態環境不良并存。當前,淮北市農村自身發展中存在著一系列問題,不僅是投入不足,長期以來農村分散的農業經營方式和分離式的支持方式,也嚴重制約著農村社會公共事業發展,造成農業基礎設施脆弱,農民實際收入得不到有效提高。如果只單純增加貸款,而不改變傳統的小農生產方式,長此以往,只能使金融機構對放貸望而生畏,不敢或者不愿意放貸,金融支持在功能上分離有余而協同不足,在管理機制和方式上謹慎有余而靈活不足,金融整體服務功能下降,金融生態環境改善緩慢。

2.農村信用環境不良,農村金融大量資金“農轉非”,削弱了農村金融的支農力量。目前,由于淮北市農村信貸環境不理想,農村金融機構吸收的一些存款通過上存,投放到優勢行業和優勢產業。根據2010年淮北市縣域各金融機構存貸款情況(見表2),郵政儲蓄銀行從農村吸收存款,占縣域金融機構存款份額為15.79%,投入到縣域的貸款僅占縣域金融機構貸款的2.10%,大部分上劃??h域國有股份制銀行各網點,吸收存款占縣域金融機構存款份額最大為45.03%,其貸款僅占縣域貸款14.88%的份額,回流到縣域的比例較小,存款主要上劃到上級行投入到優勢地區。

3.信貸服務方式創新滯后于實際需求。一是在信貸風險評估方式上創新不夠,始終沒有擺脫傳統思想觀念和授信體制的約束。農村金融機構普遍認為農業屬于典型的弱質行業,對自然條件的依賴性強,抵御災害能力弱,而且農村信用環境差,貸款發放后沒有安全保障。因此,在設置涉農貸款產品時,一般都要附加抵押、擔保條件。二是在經營模式上創新不夠。調查結果證實,農戶迫切希望辦理貸款時手續能夠簡便、靈活。但是,目前農村金融機構的正規貸款審批手續仍然較為繁瑣,辦理起來費時費力,某些條款甚至超出了大多數農戶的認識和理解能力。不少農戶由于對正規貸款的獲得不抱樂觀預期和缺乏信心,而沒有嘗試過從正規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從而也就主動把自己置身于從正規金融機構獲得金融服務的范圍之外。

4.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滯后,農村金融貸款抵押要求高,被接受范圍窄。目前農村金融機構貸款難的主要原因是貸戶缺乏有效抵押物。從調查情況看,金融機構接受程度最高的抵押物是臨街門面、土地、廠房,這些抵押物是農戶和農村經濟組織所少有的,而農民普遍擁有的土地經營權、住房沒有被金融機構接受,所以造成農戶、農村經濟組織和農村小企業貸款難。以淮北市為例,在農村金融機構現有的涉農信貸產品中,除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不需要抵押外,其他信貸都需要抵押,而且抵押物是不動產。而現實的情況恰恰是農戶和農企、農村經濟組織大多缺乏有效的抵押、擔保物,從而使得信貸產品與農戶和農企、農村經濟組織的信貸需求難以有效對接。

四、措施與建議

(一)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推動農村信用增級

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是農村金融擔保創新發展的環境基礎。地方政府要大力推進農村信用建設,支持、協助農村金融機構依法落實金融債權,并廣泛開展信用知識宣傳,倡導農村信用文化,構建農村誠信教育體系。同時,要持續、廣泛地推進“信用鄉、信用村、信用企業、信用農戶”評選活動,并將農村各類經濟組織納入信用評級,從而在農村領域全面、常規地開展信用評級及創建工作。更為關鍵的是,要充分利用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健全農村信用信息征集機制,逐步將農村企業、農戶信用信息納入數據庫,形成信用懲戒機制,緩解農村信息不對稱的矛盾,以此推進農戶聯保、信用共同體等農村信用保證類貸款發展,實現農戶信用的有效擴張和增級。

(二)促進農村金融主體多樣化,建立農業保險

機制以降低貸款風險,培育多元化農村信貸創新主體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民間金融和其他金融組織的整體合力與競爭機制作用,夯實農村信貸服務創新的內在基礎。繼續調整完善政策性銀行、農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中的業務分工與市場定位。按照“低門檻、嚴監管”的原則,鼓勵和支持在農村地區設立多種形式的新型金融組織和小額信貸機構,規定新型金融組織和小額信貸機構將資金主要運用于當地,促進鄉鎮區域發展。積極引導農村民間融資,規范民間融資發展,使民間融資在法律保護下公開合法經營。在形成農村金融主體多元化的同時,還應該建立一套完善的農業保險制度,以增強農業抵抗風險的能力,增強農民的還款意識,激發其貸款熱情,從而降低貸款風險,消除貸款銀行的后顧之憂。這樣農村金融機構“惜貸”的現象在很大程度上就會得到緩解。

(三)加快農村產權制度配套改革

淮北市農業和農村資產豐富,如能實現量化和確權,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流轉順暢”的產權制度,將極大地推進農村資產的資本化。特別是當前我國農地保障功能正逐漸向資本功能轉變,有利于大力推進配套改革。為此,建議在穩妥規范操作的基礎上,啟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通過拍賣、承包、租賃、股份合作等形式,盤活并促進農村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同時,地方政府要圍繞農村金融擔保業務的創新發展,在政策和操作層面上配套出臺相應的規劃及引導,制訂具體的實施細則,建立起金融與政府、農業產業等之間的部門協作機制,實現金融創新與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配套發展。

(四)建立風險補償與分散機制,激發農村信貸創新動力

盡快建立政府農業信貸風險基金,發揮對農業經濟的補償作用,對因大面積自然災害而承受信貸風險的金融機構直接給予一定補償。加快農業保險制度建設,建立農業風險分散機制,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職能,鼓勵商業性保險機構開發農業保險業務,建立銀行與保險業在農村金融中的協作機制。

健全農村各類信用擔保體系,面向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設立農業擔保機構,發展農村互助擔保組織,建立擔?;?,鼓勵各類信用擔保機構進行金融創新,積極拓展農村擔保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