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需求下的信貸變革

時間:2022-09-01 10:06:03

導語:信貸需求下的信貸變革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信貸需求下的信貸變革

近年來,農村金融機構在信貸創新

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農村金融機構在經營過程中,特別是在經營取向上對農村企業、經濟組織與農戶的金融需求存在著較強的金融排斥性,使其信貸創新的能動性與適應性大打折扣,并出現了信貸產品單一、產銷不對路、服務方式陳舊等問題,導致了農村信貸創新與農村多元化需求相脫節,難以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如何切實有效地加快農村信貸創新步伐,已成為當前刻不容緩的現實課題。

現階段農村信貸需求與信貸創新的現狀

(一)農村經濟結構轉型,信貸需求呈現多元化特征

1.信貸需求主體多元化,貸款需求面日益擴大。隨著農村二、三產業快速發展,農村信貸資金需求對象日益多元化。調查發現,目前農村信貸需求主體主要有三大類:一是各類農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生活消費需要貸款。二是各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其他鄉鎮、個體、民營企業發展生產經營需要貸款支持。三是各種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生產經營和相關服務活動也需要資金支持。據對郴州市轄內200戶農戶、100戶農村企業和50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抽樣調查數據測算,全市農村貸款市場的需求面達62.5%,每年信貸需求量在100億元以上。其中,農戶需求面51.8%,信貸需求量51億元;農村企業需求面77.1%,信貸需求量42億元;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需求面42.4%,信貸需求量7億元。

2.信貸需求用途多樣化,貸款需求量快速增長。一是農民返鄉創業資金需求旺盛。以郴州市為例,自2008年下半年來,全市返鄉農民工約21萬人,其中回鄉自主創業者8.8萬余人,創辦各類企業1.2萬家,其中60%以上急盼銀行貸款。二是土地流轉規模種養大戶信貸需求旺盛。以該市嘉禾縣為例,近年通過租賃、集體發包、返租倒包等形式,實現農村土地流轉18.4萬畝,涌現200畝以上農場、養殖場、花果山、農業科技示范園110多個,發展集中連片10畝以上種植專業戶1480多戶,其信貸需求總量達1.6億元。三是農村個體工商戶、運輸戶的資金需求增加。以該市臨武縣為例,目前從事個體工商、運輸的農戶達1.3萬戶,其信貸資金需求量達2億元。四是農村消費信貸需求大幅上升。隨著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和國家擴大內需、鼓勵農村消費等多項政策的實施,農民要求改善住房條件、購買彩電、冰箱、摩托車、農用車等各類消費信貸需求不斷增加。據抽樣調查,有40%的農戶需要消費貸款,其戶均需求量達2萬元以上。

3.大額農貸和中長期貸款需求增多。盡管目前農村生產仍以單個農戶分散經營為主,但隨著農戶自身積累的增加,特別是國家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實施,多數農戶生產資金均可自足,農戶小額貸款市場已逐步萎縮。而農村專業化、規?;N養大戶,個體工商戶,民營、鄉鎮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大額貸款需求卻明顯增多。據統計,2006一2008年,郴州市農村大額貸款需求分別為26億元、35億元和44億元,年均增長率達30%以上。同時,在貸款期限需求上也呈現延長的態勢。

(二)農村信貸創新力度不斷加大,成效明顯

1.農村金融機構信貸品種日益豐富。近年來,各地農村金融機構不斷更新思想觀念,拓寬信貸支農渠道,因地制宜地推出了多種形式的農村信貸產品。以郴州市為例,主要有公司十基地+農戶貸款、中介組織+農戶貸款、金銀及貴金屬質押貸款、聯保貸款、惠農卡貸款、“好借好還”小額信用貸款等,極大地提高了農村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如該市轄內永興縣金融機構從2005年起推出了金銀及貴金屬質押貸款業務,有效解決“中國銀都”金銀冶煉企業融資難問題。至2009年6月末,該縣金融機構共發放該類貸款9.8億元,余額3.%億元,占同期全縣貸款余額的21.57%,較好地滿足了轄內金銀冶煉企業的資金需求,有力地推動了“中國銀都”的快速發展。

2.農村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方興未艾。郴州市作為全國首批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試點地區,從2009年起在宜章、嘉禾兩縣開展了“農戶聯保貸款+農戶貸記卡一卡通”貸款、“信貸+保險貸款”等4個品種的創新試點工作。截至6月末,兩縣共發放“農戶聯保貸款+農戶貸記卡一卡通”貸款4914戶、金額13435萬元;發放“訂單農業貸款”1825戶、金額2巧9萬元;發放“信貸十保險貸款”3078筆,金額21093萬元;發放“農戶林權抵押本欄編輯_紀森點稀少。郴州市縣域農村地區現有金融機構營業網點401個,其中139個位于縣城,262個位于鄉鎮,平均每個鄉鎮僅1.04個,個別地處偏遠的山區鄉一個網點都沒有。至于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至今仍為空白。二是涉農金融機構職能缺位。表現為:農發行的作用發揮不充分,信貸服務受制于經營方向與職能定位的影響較大,加上資金來源渠道單一,貸款能力總體有限;農信社在改制后受商業利益驅動,向農村地區貸款的積極性降低;農行支農機制尚在建立之中,目前直接面對農戶的信貸業務比例較小;郵政儲蓄銀行雖開辦了小額質押貸款業務,但品種單一、客戶群體較窄,支農作用發揮有限。三是農村金融市場競爭不充分。從現實情況看,以商業化改革為主導的商業銀行大量淡出農村金融市場后,作為農村金融主力軍的農信社基本上壟斷了農村金融市場,難以形成充分競爭的局面,使得農村信貸創新失去了內在基礎,積極性不高,效率低下。

2.信貸供給機制不適應,信貸創新的動力不足。現階段我國正規金融信貸供給的總體特點是扶優限劣、扶大限小,具體表現為:信貸資源向效益好、風險小、盈利高的行業、部門、區域流動;信貸投放集約化、規模化,信貸資金向大項目、大集團、大城市流動明顯;信貸審批與管理嚴格,不僅貸款權限普遍上收,而且要求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能提供質、抵押物和完整的財務報表信息,還對放貸人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這種商業化的信貸供給機制,嚴重制約了農村信貸創新的有效開展,不僅開發的信貸新品種應用范圍窄,推廣性與可復制性差,而且部分產品只能作為“樣品”,難以廣泛推廣。再加上金融機構開展信貸創新的本質和最終目標,就是為了擴大市場、獲取更高利益,而農村資金需求的現實狀況,又決定了農村信貸創新具有管理成本高、收益低、風險大的特征,使得農村金融機構信貸創新失去了內在動力。

3.內外環境與條件不成熟,信貸創新的能力不強。一是農村金融機構內部的信貸產品研發、管理、營銷機制不健全,特別是缺乏信貸產品創新的人力資源和技術支持。二是地方政府在市場風險補貼、融資中介擔保、抵押物登記評估、農業風險投資、保險等方面的配套支持還不夠。三是農村金融監管評價機制不完善,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監管基本與商業銀行趨同,迫使農村金融機構更多地把精力放在了風險控制上,而忽視農村信貸業務拓展與創新。四是農村金融信用環境欠佳,信貸主體的信用意識相對淡薄,信貸違約的制度約束力還不能有效發揮,使得農村金融機構在信貸產品創新上極為謹慎。凡此種種,均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信貸創新的步伐。

推進農村信貸創新的對策建議

(一)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培育農村信貸創新主體按照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民間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組織協調發展的方針,建立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充分發揮其整體合力,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的有效競爭。切實調整完善農發行、農行、農信社、郵政儲蓄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中的業務分工與市場定位。按照“低門檻、嚴監管”的原則,鼓勵和支持在農村地區設立多種形式的新型金融組織與小額信貸機構。引導規范農村民間融資,使民間融資在法律保護下公開合法經營。

(二)發揮法律與政策杠桿作用,增強農村信貸創新動力建議盡快出臺區域金融法,明確農村金融機構必須將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于當地,對達標機構給予獎勵,對未達標的機構實行繳存特種存款、提高準備金率、提高營業稅等懲戒措施。大力鼓勵和支持農村信貸創新,對支農信貸投人力度大、信貸產品創新多的機構,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繼續實行農村金融機構差別存款準備金制度,建立農村金融機構分類監管制度,適當放松對農村金融機構存貸比例的最高限制,并在機構、業務準人審批、監管費用減免等方面,給予農村信貸服務開展好的機構一定的政策傾斜。

(三)完善金融機構內部創新機制,提高農村信貸創新能力完善農村金融機構內部信貸產品研發的組織管理體系與運作機制,規范創新流程管理,積極開發供需對接的農村信貸產品。加大信貸產品營銷的廣度和深度,加強對信貸產品的評估與市場監測,促進信貸創新產品的標準化與規范化,實現信貸創新產品價值的最大化。加大農村金融機構信貸創新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力度,努力增強農村信貸創新的自有能力。加快農村金融電子化建設步伐,為農村信貸創新產品的推廣運用創造有利條件。

(四)推動信貸抵押擔保創新,拓寬農村信貸創新空間加快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完善產權評估、流轉交易管理等配套服務,及時出臺林權、水權、土地經營權、應收賬款、農村宅基地及其房產、大牲畜等財產抵押、質押的具體管理辦法,豐富農村抵押、質押品種,為突破傳統擔保方式的限制提供條件。積極探索農村專業協會(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信貸擔保方式,開發多種形式的聯保、互保等信貸產品,拓寬農村信貸服務的范圍和空間。培育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民間中介機構,通過競爭降低收費標準,提高服務水平。

(五)建立風險補償與分散機制,激發農村信貸創新活力建立政府農業信貸風險基金,對出現因大面積自然災害等引起的農村信貸風險的金融機構,直接給予一定補償。加快農業保險制度建設,建立農業風險分散機制,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職能,鼓勵商業性保險機構開發農業保險業務,積極推進銀保互助協作。健全農村信用擔保體系,面向農戶、農企設立擔保機構,發展農村互助擔保組織,建立擔保基金,鼓勵各類信用擔保機構開展金融創新,積極拓展農村擔保業務。

(六)大力深化農村金融生態建設,優化農村信貸創新環境盡快出臺《征信法》,通過立法確立農村金融生態建設的法律地位和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職責和義務。加強農村誠信宣傳教育,推進農村征信管理信息數據庫建設,健全農村經濟檔案,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實現資源共享。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積極開展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戶評比活動,對守信者在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對失信者實施公開曝光、停止貸款、停止開戶、停止結算等制裁,嚴厲打擊惡意拖欠和逃廢債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