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產問題分析
時間:2022-04-02 03: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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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安全基本狀況
全國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持續好轉。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指標實現了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百億元產值死亡率的“三個”逐年下降。一是事故起數總量持續逐年下降。詳見圖1。2012年,全國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起數為487起,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數減少102起,同比2011年下降17.32%。二是全國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逐年下降。詳見圖2。2012年,全國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死亡624人,死亡人數減少114人,同比2011年下降15.45%。三是百億元產值死亡率逐年下降。2012年全國房屋市政工程百億元產值死亡率為0.461,同比2011年下降26.2%。但是,由于我國正處在大規模的經濟建設時期,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建筑業規模逐年增加,生產安全事故處于易發多發的高峰期。由于建筑施工生產的流動性、施工過程和環境的多變性以及繁重體力勞動多、人員流動性大、安全控制量大面廣等特點,存在著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坍塌、機械傷害、觸電等眾多危險因素,建筑業每年因施工傷亡事故而死亡的人數僅次于交通和煤炭行業。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仍然較大,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不容樂觀。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以2010-2011年全國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情況為例)1.事故總量仍然較大。2011年,全國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死亡738人,比2010年同期事故死亡人數減少34人,同比下降4.40%。降幅較小。且較大及以上事故仍然時有發生。2.“五大傷害”事故的高處墜落、坍塌事故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人數比重仍然比較大。3.塔吊、洞口和臨邊、模板等部位事故比重仍然比較大。分析數據顯示,2011年與2010年相比,在洞口和臨邊、腳手架、塔吊、基坑、模板等作業發生事故總起數有所下降,但占發生事故總數比重上升;尤其是塔吊事故起數和占事故總數比重,分別上升21起和4.17%,須引起高度重視和加大隱患治理的力度。
二、事故主要原因分析
根據幾年來從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實踐,對影響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主要原因進行分析和梳理。
1.不規范的市場環境,制約了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建筑施工存在的安全問題,從根本上講是建筑市場秩序混亂的產物。當前,建筑市場還不夠規范,一些建設項目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規避招標、肢解發包、以邀代招、虛假招標、有的以重點工程時間緊為借口指定施工單位、泄露標底信息等問題。一些施工企業誠信缺失,為達到中標目的不擇手段,有的借用或掛靠資質,人員、業績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有的圍標、陪標和串標,事后進行利益分配;有的簽訂“陰陽合同”,低報價中標、非法分包、隨意掛靠、高資質投標、低資質進場、無資質施工的現象十分普遍,出現“一級資質中標、二級資質分包、三級資質承包、無級資質全包”的現象。結果導致施工中降低安全設施和安全投入,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實,安全隱患屢見不鮮,導致事故頻發。
2.施工企業安全管理體系不完善,機構不健全,安全責任不落實多年來,我國安全生產管理是“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體制,其中“企業負責”意味著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和管理,主要與工程的施工單位有關,安全風險也就由施工單位承擔。建設單位將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風險以“安全措施費”的較小代價,合法地轉移至施工單位,使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獲利和風險關系明顯失衡。再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是每個企業的自覺行為和目標?,F行的安全生產管理中又缺乏激勵機制,對違法、違章行為缺乏處罰力度。對安全生產沒有發生事故的施工企業,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缺乏有效的獎勵政策和激勵措施,導致施工企業抓安全生產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下降或受挫。對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和不按技術規范、規程進行施工而發生事故的施工企業,又缺乏有力度的處罰。致使施工企業長期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生產管理仍然處于“經驗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緊緊,抓抓停停,甚至存在“一來檢查,馬上就抓,檢查一走,立即放手”的自欺行為;安全管理體系不完善,機構不健全安全責任不落實、防范和管理不到位,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較低;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分類不清,尚未建立起重大事故預防控制體系,重大事故隱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違章指揮、違規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
3.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據有關資料介紹,2012年建筑業從業人員達4180.8萬人,比2011年增加328.3萬人。越來越多的農村富余勞動力進城務工,建筑施工是這些務工人員的主要選擇。一線作業人員85%以上都是農民工,由于他們的文化素質相對較低,流動性大,多少人員未受過安全培訓教育,缺少基本的安全生產知識,操作技能、自我防護意識和安全生產法制觀念等都比較差。近年來,從發生的事故來看,他們既是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又是事故的受害人。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未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走過場,對設備的性能及安全裝置不了解或不熟悉,違規違章操作時有發生;工程監理人員在監理工作過程中,重質量輕安全思想比較嚴重,部分監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缺乏,安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或規范不了解或不熟悉。
4.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制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現狀不相適應目前,我國有效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機制還未形成,與國際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安全監督方式和管理手段同日益增大的建設規模和建筑施工隊伍的擴大及隊伍素質不高的現狀無法適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不配套、不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不健全,監管力量不足,監管方式、方法、手段落后,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難以有深度地開展建筑安全監督工作。
5.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不配套、不完善近幾年來,國家相繼頒布實施了《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規范。初步形成了框架,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推進了安全生產法制建設。但存在著諸多缺陷,需要亟待完善。
三、加強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思路和對策
1.認真貫徹國務院“一個通知,兩個條例,一個意見”。以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的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自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速度、質量、效益與安全的有機統一,切實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以強化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重點,以事故預防為主攻方向,以規范生產為保障,以科技進步為支撐,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提升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綜合能力。
2.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是解決建筑安全問題的治本之策。建筑市場不規范,秩序混亂,嚴重影響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必須實施綜合治理,切實加以解決。一是規范建設業主的市場準入制度,防止不具備經營條件的投資者作為建設業主進入市場。二是加強對市場競爭行為的監管,規范招投標行為,并明確在工程招投標中,將安全生產費用專項列出,不納入商務競標,并要求業主對該費用的使用管理作出明確規定。同時,改變低價中標的方式,支持合理標價中標,防止一味追求壓縮投資,為企業設備更新和安全投入提供一定的空間。三是著力培育建筑二級市場特別是勞務市場等,依托地方政府開辦農民工培訓學校,加強勞務培訓,提高農民工的安全素質和基本技能,有組織和成建制地提供勞務用工服務。四是要提高建筑市場企業準入門檻,杜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資質能力差,管理混亂的企業和勞務隊伍進入建筑市場從事建筑施工活動。五是依法嚴厲處罰違法違規分包、轉包、掛靠等企業和個人行為。為建筑施工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3.進一步加強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一是要根據本企業的施工生產特點進行持續改進,進行修訂或重新制定,使之在能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簡單易行,便于落實,執行到位才能確保安全生產。二是制定針對性強、操作性強、適用性強的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通過宣傳教育培訓使作業人員熟悉、遵守和執行操作規程,避免違規操作而發生事故。三是切實抓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搞好安全生產工作關鍵在于人,人的安全素質的高低,安全意識的強弱,直接決定了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成敗。安全教育培訓的目的就是通過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提高建筑施工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責任感、自我保護能力,實現安全生產。
4.創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制,提高安全監管水平。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工作,一是實現“五個轉變”。即:從以行政手段為主向以法制手段為主轉變,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政治手段,用法制法規的強制力、經濟政策的引導力和宣傳教育的影響力規范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行為;從被動整改事故隱患向主動抓管理、抓基礎轉變,消除不安全狀態;從階段性的安全專項整治及運動式的安全監督檢查向經常性、規范化、制度化的安全監管轉變,克服安全檢查追求形式、走過場的弊端,真抓實干,講實效;從事后查處向事前防范轉變,堅持重心下移,關口前移,事前防范,從根本上保障安全生產;從以控制傷亡事故為主向做好職業安全健康工作轉變,推動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二是進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監管體制,建立責權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建筑安全生產監管體制。要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建立為安全監管工作服務的安全技術與咨詢、培訓教育、檢測檢驗等安全監管支撐體系,提高建筑安全監管保障能力。三是改革和完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法。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必須根據安全形勢的發展變化,更新觀念,改革和完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方法,使工作職能和工作方式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達到監督管理的目的,提高安全監督工作效能,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
5.大力推進建筑安全生產科技進步,使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有可靠保證??茖W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安全生產科技進步是達到建筑行業本質安全水平的巨大動力,也是提高建筑業生產力水平的基本途徑。只有不斷依靠科技進步,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問題。一是鼓勵和倡導企業積極、主動增加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從源頭上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二是堅決限制和淘汰落后工藝、設備、技術。大力推廣應用一批先進適用的技術、產品和有實用價值的安全生產科研成果,支持企業進行安全技術改造和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及自主開展安全科技研發工作,使防護設施逐步達到標準化、工具化和定型化。通過安全技術的進步,實現安全防護措施和用具定型化、工具化和標準化,以減少和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和危害。三是在施工現場大力推行、應用視頻監控系統,對施工生產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監控、管理,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監控能力,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6.加快完善安全生產法律體系及技術標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舉措,也是對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法規的人員懲處的銳利武器。國家應盡快的完善、補充或修改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尤其要完善、細化、操作性強的建設活動中各方的法律責任條款,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改變過去法律責任“失之于松,失之于輕,失之于偏”的問題,使安全生產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軌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快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的制定、完善、修改。使企業在施工中有標準可遵、有章可循,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
作者:閔銳工作單位:陜西省西安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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