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究稅收政策對就業的影響及現實選擇
時間:2022-05-18 0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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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稅收政策作為一項制度安排,對社會經濟活動具有極大的激勵效應。通過相關稅收政策促進就業,對地方政府和其他社會部門形成一定的政策導向作用,從而有助于進一步創造就業崗位、緩解就業壓力。
關鍵詞:就業;稅收政策;稅收優惠
改革開放30多年來,盡管我國的就業形勢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但是就業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主要原因在于:首先,我國人口基數大,每年新增的勞動力促使勞動人口供大于求的局面長期存在;其次,制度轉軌過程中,下崗失業人員的不斷累積、城鎮化進程中失地農民數量的增加也使得就業壓力不斷加大;最后,長期以來我國奉行的以總量擴張為中心的經濟發展戰略并沒有很好的利用我國勞動力充裕這一資源稟賦,重視資本密集型行業的發展,忽視經濟發展對就業的促進作用,制約了經濟發展———消費增長———就業增加的良性循環。據勞動與社會保障部統計,“十一五”期間全國城鎮勞動力平均每年供大于求約1200萬人,農村富余勞動力平均每年需轉移約900萬人。另據預測,2005~2020年,我國年均人口增量將在800萬~1000萬人之間,勞動力供需總量存在巨大缺口且呈擴大趨勢。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就業問題一直以來都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重要研究課題??倳浽谑叽髨蟾嬷刑岢觯骸皩嵤U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就業是民生之本。要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加強政府引導,完善市場就業機制,擴大就業規模,改善就業結構。”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總理也特別指出,2010年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工作上不能有絲毫松懈,要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就業是涉及民生問題的頭等大事之一,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關注。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政府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必然會對就業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國內外的具體實踐也充分表明,利用稅收政策促進就業是一個值得研究的課題。因此,在就業成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性命題的大背景下,探討在當前階段甚至是今后若干年,稅收如何對就業提供政策支持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
一、稅收政策對就業影響的經濟學分析
稅收政策促進勞動就業的效應包括兩個方面:
對勞動供給的影響和對勞動需求的影響。
(一)稅收對勞動供給的影響。
在經濟學家看來,現代社會的福利已不再僅以個人通過勞動所獲得的物質收入來衡量,還包括閑暇所帶來的精神享受。因此研究稅收對勞動供給的影響,需要就稅收對納稅人勞動和閑暇二者間抉擇的影響進行預測。稅收對勞動供給的影響,主要表現為稅收的替代效用和收入效用。替代效用表現為政府課稅降低勞動相對于閑暇的價格,引起納稅人以閑暇代替勞動,即課稅造成勞動供給水平下降。
收入效用表現為政府課稅直接壓低納稅人的可支配收入,促使其減少閑暇等方面的享受,為維持以往的收入或消費水平而傾向于更加勤奮的工作。如果替代效用大于收入效用,稅收給勞動供給帶來超額負擔;反之,稅收對勞動供給帶來激勵作用。要分析稅收對勞動供給的總效用,需要將替代效用和收入效用綜合在一起,進行無差異曲線分析。
假定納稅人對消費和閑暇的需求隨收入的增加趨向于增加。如圖所示,AB表示對勞動和閑暇的選擇組合,I1,I2表示無差異曲線。AB與I1的切點P1表示在這一組合下納稅人的效用最大。如果政府征收所得稅,AB曲線向內旋轉至BC,即收入與閑暇的相對價格發生變化。假定政府在征稅的同時給予納稅人相應的補助,即DF與BC平行,以維持原有的效用水平I1。可以看出,P1沿I1移至P2,最佳組合發生變化,納稅人愿意選擇更多的閑暇。
將補助因素剔除,納稅人的選擇組合線只能是BC,與較低效應的無差異曲線I2相切于P3,即納稅人更傾向于勤奮的工作。此時綜合效用的最佳選擇點是P3,收入效用大于替代效用,總效用是政府征稅促使人們更加勤奮的工作。
(二)稅收對勞動需求的影響。
要解決就業問題,應該著重考慮如何增加勞動需求。因為在一定時期內,勞動總量不會發生重大的變化,除非發生戰爭或瘟疫。稅收對勞動需求的影響包括勞動的需求總量和需求結構兩方面。
稅收對勞動需求總量的影響主要表現在運用稅收杠桿促進經濟發展,刺激投資消費,使企業擴大生產,增加就業崗位上。主要包括政府將稅收收入用于公共投資、基礎性建設;對企業實行投資抵免、減免稅等優惠政策;對勞動者特別是高收入者征收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用于幫助弱勢群體,增加社會購買力等。
稅收對勞動需求結構的調整,是在勞動需求總量一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解決就業問題的有效途徑。通過稅收的調節作用,對有利于經濟發展、有能力吸引較多勞動力的產業和部門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鼓勵其吸引更多的勞動力和安排更多的就業崗位。稅收調節勞動需求結構,既可以有效解決就業問題,又不影響經濟的長期發展。
二、當前我國促進就業的稅收政策分析
針對日益復雜嚴峻的就業形勢,我國政府不斷進行一系列的政策實踐,利用財稅工具促進就業。
特別是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機爆發以來,政府一方面從宏觀層面上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刺激經濟拉動就業;另一方面,從微觀層面上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就業與再就業。巨額的公共支出、眾多的稅收優惠政策,的確對擴大就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保證了我國就業形勢的基本穩定。然而,在稅收政策促進就業的過程中依然存在很多的問題,迫切需要解決。
(一)現行的政策涉及稅種較少,力度較小。
目前,我國促進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所得稅和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一些地方稅種里,而在我國的主體稅種增值稅里面,相關的優惠政策很少。一方面,嚴重制約了稅收促進就業的政策效應,難以實現最初的政策效果;另一方面,以減免地方稅收為主來促進就業,意味著就業工作的支出主要由地方財政負擔,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地方政府的積極性。
(二)稅收優惠政策的時間范圍短。
例如,從200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及以后的一系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大致規定了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期限,體現了國家在某一階段促進某一群體就業與再就業的目標,反映出政策的期限過短,沒有著眼于長遠目標,缺乏穩定性,還需要逐步補充完善。
(三)稅收政策執行力較低。
當前促進就業的稅收政策多以臨時通知或補充規定的形式出臺,同時還有處理個案問題的優惠政策,還沒有形成一套完善而穩定的法律規定,因而隨意性大,致使不少優惠政策被濫用,達不到應有的政策效果。
(一)鼓勵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努力增加就業崗位。
近年來,伴隨著國有企業的改革,中國的就業結構發生了較大變化,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和鄉鎮企業從業人員減少,而同期個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和外資企業從業人員迅速增加。據發改委的資料,截止到2007年6月底,我國中小企業數量已達到4200多萬戶,占全國企業總量的99.8%。目前,中小企業提供了75%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在新增就業機會中占80%,是我國安置就業的主力軍。政府應當調整稅收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如降低中小企業所得稅率,采取加速折舊、放寬費用列支標準等多種稅收優惠形式提高資本贏利能力;對政府給予中小企業的投資補貼和貸款貼息予以免稅;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可考慮金融機構為其提供的貸款免繳營業稅;取消中小企業在出口退稅政策上的差別待遇。
(二)運用稅收政策,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第三產業。
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第三產業吸納勞動力越來越多,從第一產業向第三產業轉移是今后就業的趨勢。在經濟發達國家,第三產業的勞動力人數占勞動力就業總量的70%,而我國第三產業的發展水平遠低于發達國家。大力發展第三產業是解決我國勞動力就業問題的主要途徑。政府可以采取對第三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快第三產業的發展,特別是與勞動力市場有關的信息、培訓、咨詢、中介機構等行業,提供寬松的經營環境,在稅收發票的最低營業額、注冊資本、資質要求等方面降低門檻,讓民間資本進入,特別是對微利服務項目落實優惠,實行減免稅政策。
(三)運用稅收政策,協調地區經濟發展,促進勞動力向中西部地區轉移。
我國中西部地區經濟基礎薄弱、發展相對緩慢以及由此引致的高級管理、技術人才外流和缺乏的矛盾,既不利于中西部地區經濟的發展,也給東部地區的就業造成壓力。政府應該給予落后地區一些部門和企業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等優惠政策,提高企業的資本積累能力,擴大再生產,鼓勵提供就業崗位。
另外,對于到西部創業的企業和個人,政府應當給予更多的稅收政策支持,促進勞動力向中西部地區轉移。
(四)改革出口退稅政策,努力發展外向型經濟。
一方面,應根據實際情況,適度調高部分企業,特別是對外依賴度較高且屬于就業密集型的行業,如紡織、玩具出口企業的退稅率,增加該類行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通過提高出口退稅率支持國內出口型企業的生產,以改善我國目前就業問題的現狀。
另一方面,鼓勵外資的優惠政策應傾向于產品出口的外向型企業、技術先進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場補缺的互補型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一旦外資企業產生了市場就業的內耗,則稅收上的優惠待遇相應地減少直至取消。
(五)擴大勞動力需求的同時,減輕勞動力供給,增強勞動力的就業能力。
由于勞動力的供給量取決于勞動力的參與率和人口數量,因此在控制人口數量的同時,要降低勞動力的參與率,進而降低總人口中就業的勞動力數量。
稅收政策應當鼓勵發展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鼓勵企業和個人增加教育投資。對家庭的教育投資,可以考慮在個人所得稅中列支扣除;對于企業的教育支出,允許在稅前扣除。其次,鼓勵對失業和下崗人員進行再就業培訓,對再就業培訓單位給予稅收優惠減免,鼓勵其進一步發展。
(六)宣傳和落實稅收政策,構建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
2007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的頒布有利于把稅收促進就業的相關政策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一方面對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歸并、統一,增強優惠政策的系統性、協調性和透明性,保障實踐的行之有效。另一方面,要對促進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加以廣泛宣傳和落實,同時加強與工商、海關、勞動保障等部門的聯系,嚴把稅收優惠關,杜絕弄虛作假的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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