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資本主義現代轉型管理論文
時間:2022-05-31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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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代法國在小塊土地所有制基礎上發展農業資本主義的“革命范式”,不僅剪斷了農村資本主義發展的翅膀,而且嚴重地阻礙和拖延了傳統農業國轉向現代工業國的歷史進程。二戰結束后,法國農業資本主義轉型的主要途徑和特征是家族化、商業化、資本化、區域化、專業化、產業化、公司化、社會化、合作化、農民職業化交織在一起,既保持了歐洲大陸地區農業生產的傳統特點,又順應了當今世界農業國際化一體化發展的新趨勢,走出了一條獨具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歷史經驗表明,改造小農經濟的根本出路在于打破它固有的孤立、分散、規模狹小、排斥資本聚集和現代科技應用的內生機制。
關鍵詞:法國大革命;小農經濟;農業資本主義化;法國式道路;農業現代化
近代農業向資本主義關系的演進形式,在世界各國由于具體的歷史條件不同,呈現出多樣性和不平衡性的明顯特征。馬克思主義創始人一般把英國式的“地主大地產——租地資本家——農業雇傭工人”三層階級結構組成的資本主義雇傭制大農業看作是現代化農業的典型形態,而把法國式的小農資本主義演進道路看作只是一種過渡形態。馬克思曾經指出:“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結構是從封建社會的經濟結構中產生的,后者的解體使前者的要素得到解放。……資本關系以勞動者和勞動實現條件的所有權之間的分離為前提。資本主義生產一旦站穩腳跟,它就不僅保持這種分離,而且以不斷擴大的規模再生產這種分離?!盵1](p782-783)因此,“英國農業革命的第一個行動,就是以極大的規模,像奉天之命一樣,拆除耕地上的那些小屋,把耕地變成牧場,采用機器生產,實行最嚴格的節約勞動的資本主義雇傭制大農場經營?!盵1](p774-775)“資本主義生產在世界任何地方都不曾像英國這樣無情地處置過傳統的農業關系,都沒有創造出如此適合自己的條件,并使這些條件如此服從自己支配。凡是同農業的資本主義生產條件相矛盾或不相適應的,都被毫不憐惜地一掃而光。在這一方面,英國是世界上最革命的國家?!盵2](p263)從經濟的觀點來看,“這種大規模的土地耕作比起小塊的和分散的土地耕作遠為優越?!▏r民一直癡情地迷戀著他那一小塊土地,迷戀著他的純粹名義上的占有權,于是法國農民就陷入了同產業工人階級相對立的極可悲的境地?!盵3](p128-129)總之,資本主義農業的主要特征就是“懶惰的農場主被實業家,農業資本家所取代,土地耕種者變為純粹的雇傭工人,農業實行大規模經營,即以積聚的資本經營為主?!盵2](p116)
我國理論界和經濟史學界在對待農民的土地所有權被剝奪這一問題上,人們過去總是帶著“階級偏見”和“道德標準”去評判歷史,一味地譴責英國圈地運動中所發生的“羊吃人”現象,極力地歌頌法國大革命中農民通過政治斗爭所取得的人身自由和土地財產權利,甚至把雅各賓派資產階級執政時期出臺的三個土地法令看作是“用真正革命的手段摧毀過時的封建制度,使全國過渡到更高的生產方式,過渡到自由的農民土地占有制,并且是以真正革命民主主義者那種迅猛、果敢、堅韌和忘我的精神來實現這種過渡的神奇速度”[4](p221)。但在事實上,“這種建立在農民小塊土地所有制基礎上的資本主義個體小農業直到今天還是法國經濟發展中一個拖后腿的因素”[5](p3)。世界著名經濟史學家布倫納對此評價說:“法國農村居民最完整的人身自由和土地財產權利,卻意味著貧窮和落后的自我持續的循環。但在英國,恰恰是缺乏這種權利,促進了經濟發展的開端?!盵6]可見,“極為相似的事變發生在不同的歷史環境中就會引起完全不同的結果。如果把這些演變中的每一個細節都分別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們加以比較,我們就會很容易地找到理解這種現象的鑰匙;但是,使用一般歷史哲學理論這一把萬能鑰匙,那是永遠達不到這種目的的?!盵7](p342)為此,本文試圖把人們歸列于“美國式道路”的法國范例從與其不甚相符的模子中提取出來作一獨立考察,以期對我國目前正在進行的小農經濟改造和現代農業發展提供有益的借鑒與啟示。
一、近代法國“蝸牛爬行”式的小農資本主義演進道路
恩格斯曾經指出:“法國是這樣一個國家,在那里歷史上的階級斗爭,比起其他各國來每一次都達到更加徹底的結局;因而階級斗爭借以進行、階級斗爭的結果借以表現出來的變換不已的政治形式,在那里也表現得最為鮮明?!盵8](p582)但是,這種激進式的政治革命運動并沒有從根本上把法國舊的經濟基礎加以改造和革新,恰恰相反,“單是農民的這一勛業就索取了法國人民多少代價,法國人民至今還深受這一勛業的后果之苦。”[9](p485)從1789年法國第一次資產階級大革命的爆發,直到1871年法國誕生了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無產階級政權——巴黎公社,“這場激進的變革不但沒有帶來任何改進,而是需要一段漫長的年代才能多少彌補這場哲學式的革命后果,才能使國家回到它原先的立足點上來?!盵10](p127)換言之,由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拉開序幕的政治現代化進程,時而急促,時而驟停,時而加速,時而倒退,反而使廣大農民群眾遭受了長達一個世紀不斷敗落和日益貧困的殉難史。正如法國著名歷史學家阿歷克西·德·托克維爾在評價法國大革命時所指出的,“這是有史以來一場規模最大最危險的革命。而那些明天就將成為犧牲品的人卻對此全然不知;他們以為借助理性、光靠理性的效力,就可以毫無震撼地對如此復雜陳舊的社會進行一場全面而突然的改革。這些可憐蟲!他們竟然忘掉了他們先輩四百年前用當時樸實有力的法語所表達的那句格言:誰要求過大的獨立自由,誰就是在尋求過大的奴役?!盵11](p179)總之,對于像法國這樣一個農民人口占絕大多數的國家,要想從經濟上徹底改造根深蒂固的封建制度,“不是光靠用‘雅各賓式革命’這種殘酷無情的手段來掃除一切舊的東西,光靠用革命手段消滅地主土地占有制,光靠把土地轉歸農民就能辦到的。只有對土地的統治,而沒有對銀行的統治是不能改造和革新人民的生活的?!盵4](p221-222)
那么,在1789年資產階級大革命后,法國為何會走上一條與眾不同的小農資本主義發展道路呢?關于這個問題,國內外經濟史學界長期存在不同的解釋和爭論。法國年鑒學派的創始人布洛赫認為:“這種歷史一直可以追溯到中世紀。土地形狀上的傳統主義,共同耕作方式對新精神的長期對抗,農業技術進步的緩慢,這一切的原因不都在于小農經濟的頑固性嗎?遠在王家法庭最終批準法律承認自由租地耕種者的權利之前,小農經濟就名正言順地建立在領主的習慣法基礎上,并且從地多人少這一現象中找到了它經濟上的存在理由。但是,小農并非惟一持有土地的人;大地產主同他們過去進行過、現在仍在進行著激烈的競爭。沒有大地產主,農業革命將是不可能的,它正是從大地產主那兒尋到了出發點;大地產主還創立了現代的領主兼資產階級的資本主義農業經營?!盵5](p268-269)這種解釋帶有明顯的地理環境決定論和歷史決定論的認識偏見。不過,他對法國大革命初期農村土地所有權結構變動情況所作出的分析和判斷基本抓住了問題實質,即“1789年開始的大危機并沒有摧毀前幾個世紀中建立起來的大地產所有制。沒有逃亡的貴族和土地兼并資產者——這些人比人們想象的要多得多——保留著自己的財產。在逃亡的移民中,也有一部分人保留了財產,他們有的通過親屬或中介人重新購回財產,有的從執政府和帝國那里恢復自己的產業。法國某些地區中的貴族財產的幸存——尤其在西部是我們近代社會史研究得最少但又無可否認的事實之一。當然,國有財產的拍賣——教會的財產、流亡者的財產——這對大財產所有者也帶來了沉重的打擊;因為拍賣方式本身并非不利于人們購買大塊的田塊、甚至一個完整的地產;大佃農成了大地產者;資產者也在耐心而有效地繼續著前輩們的土地事業;富裕的耕農們也增加了繼承的遺產,最后進入農村資產者的行列。然而大革命將如此大量的土地投入市場,因而也鞏固了小地產所有者的地位。許多貧窮的農民——尤其在那些公共生活方式最強、甚至在買賣條件中都存在著集團壓力的地區——也獲得了地塊,從而鞏固了自己的經濟地位。連雇農們也在競爭中獲得了一份土地,由此上升到占有者階層。對公有地的分割也產生相同的結果??偟膩碚f,舊制度的演變中所形成的資本主義形式的大地產所有制與小農經濟所有制并存的局面在革命后的新法國繼續存在著。”[5](p264-266)簡言之,“法國大革命拍賣國有土地并沒有建立起農民土地所有制,只是擴大了一些農民的土地財產,并且鑒于國有土地拍賣的組織形式,這種擴大也是相當有限的。”[12](p228)布洛赫的這一獨到見解,對于人們正確地認識法國資產階級革命的虛偽性質具有重要的學術參考價值。事實上,雅各賓派掌權后所推行的土地法律政策,最大受益者是資產階級大地產,而按小塊出售國有土地的辦法并沒能阻止資本下鄉,反而使資產階級利用手中掌握的巨額財富購買城市周圍的大片土地,加速了土地集中和資本化經營。比如,法國在舊制度末期農村土地所有權結構分布的基本狀況是:教會地產約占6%,貴族地產約占25%,資產階級大地產約占12~15%,農民土地約占22~27%[13](p228-229);大革命爆發以后,資產階級大地產上升到20.8%,人均占地273公頃,中等地產占到46.6%,人均占地33公頃,約占全國農戶總數89.4%的小農戶,僅擁有全部土地的32.6%,人均占地2.65公頃[12](p11-12)。法國城市周圍的土地大多數落入了資產階級的手里,比如在巴黎市郊區,資產階級從出售原教會和王室的國有土地中購得地產占到80%以上,在凡爾塞地區購得的地產占到96.51%,在薩布勒地區購得的地產占到78%,在紹萊地區購得的地產占到56.3%,在博熱地區購得的地產占到53.5%[14](p289-290)。特別是在1814~1830年的波旁王朝復辟時期,“國家用10億法郎賠償逃亡貴族在大革命中的財產損失,其數目比1790年沒收他們土地的收益大19倍?!盵15](p252)到了路易-菲力浦時代,在法國掌握統治權的是資產階級中的一個集團:“交易所大王、鐵路大王、煤鐵礦和森林的所有者以及一部分與他們有聯系的土地所有者,即所謂金融貴族。”[16](p377)他們利用發行銀行券的手法購得了城市周圍的大片地產,結果使不少農民失去了在大革命中獲得的土地而遭受苦難。比如在1852年,法國資產階級在巴黎盆地、諾爾省、諾曼底、盧瓦爾河谷和洛林邊界等富饒地區投資購買的土地占到了40~60%,而在中部高原、阿爾卑斯山脈和比利牛斯等偏僻貧困地區占有的土地僅為10~17%[17](p637-644)。到了19世紀60年代,法國涌現出了15萬個資本主義大農場主,他們僅占全國農戶總數的5%,但其擁有的土地占到全國耕地面積的40%,雇傭農業工人90萬人以上,逐漸在農業經營中上升為占絕對優勢的主導力量[18](p52)。在法國經營大農業的除了貴族和資產階級外,還有源于貴族的包稅人、高利貸者和糧食批發商等,這些人把商業資本運用于農業生產領域,逐步建立了一種資本主義性質的農業生產關系。從橫向比較分析看,到19世紀末期法國農業中的土地集中程度和資本化經營水平略高于德國容克地主的大地產,比如“在1892年法國擁有40公頃以上面積的農業經濟占整個土地面積的45%;德國在1895年擁有50公頃以上面積的農業經濟僅占整個土地面積的1/3”[19](p72)。即使從農業資本主義化的原始起點分析和比較,法國農業中的資本主義因素也毫不遜色于同期的英國。比如,在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前,資產階級已經擁有的地產占到了全部耕地的30%,再加上革命期間從出售國有土地中購得的地產,法國資產階級的地產規模甚至比英國還略占優勢;而英國資產階級在19世紀初期通過議會式“圈地運動”所獲得的地產只有600萬英畝,僅占全部耕地3200萬英畝的18.75%[20](p152)。但在19世紀的農業資本主義演化過程中,英國和法國卻形成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典型制度:“小塊土地經營制度(法國)和大規模土地經營制度(英國)”[19](p146)。據1873年的英國土地調查數據顯示,全國4/5的土地集中在大約7000人的貴族地主手中[21](p145)。從1885年到1895年,2公頃以下的小農戶由135736個減少到117968個,經營土地面積僅占全部耕地的12%,致使許多英國人不理解“農民”這個詞究竟是什么含義[19](p98-147)。根據1862年的法國土地統計數據顯示,在全國780萬個土地占有者中1~10公頃的小農戶占46.5%,不足1公頃的極小農戶占38.5%,其中有360萬個小農戶無力交納稅款。到了1882年,法國農業中80%的農戶直接耕種土地,其經營面積占全國土地的60%,而只有12%的農場主采用租佃制經營形式,出現了資本主義大農場經營和小塊土地所有者經營混雜并存、參差不齊的局面[22](p244-247)。這說明了,“‘法國式道路’擁有著一個完全不同于人們煞費苦心用以同法國進行不適當的比較的英國式發展道路的出發點,農業資本主義的起源和農業資本主義的釋放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盵23](p236)
我國經濟史學界在過去的研究中,往往把法國資產階級革命使廣大農民獲得土地所有權當作農業資本主義演進過程的全部。不少學者認為:法國大革命的最大受益者是中小農民階層,是雅各賓派資產階級執政府幫助農民獲得了土地所有權,《拿破侖法典》再度鞏固了農民的小塊土地所有權,并把封建殘余勢力的舊貴族地產碾碎,最終形成了近代法國大海般的小農經濟格局。這種倉促從事急于求成或懷有不適當的先入之見的歷史學家們陷入了“二律背反”的認識誤區,即一方面認為,法國大革命的徹底性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次資產階級革命所不能達到的,“1789年8月4日,攻取巴士底獄后過了3個星期,法國人民在一天之內就戰勝了一切封建義務”[24](p396);另一方面又認為,法國大革命使農民獲得的小塊土地所有權以及小塊地耕作方式,“不僅不能采用現代農業的各種改良措施,反而把耕作者本人變成頑固反對社會進步,尤其是反對土地國有化的敵人。農民被長期束縛在土地上,必須投入全部精力才能獲得相當少的回報;他們不得不把大部分產品以賦稅的形式交給國家,以訴訟費的形式交給訟棍,以利息的形式交給高利貸者;他們除了那一小塊土地,對社會運動一無所知?!盵2](p128-129)“于是法國國民的廣大群眾,便是由一些同名數簡單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馬鈴薯是由袋中的一個個馬鈴薯所集成的那樣。……他們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別人來代表他們。他們的代表一定要同時是他們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們上面的權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權力,這些權力保護他們不受其他階級侵犯,并從上面賜給他們雨水和陽光?!盵25](p677)這樣就把19世紀的法國變成了一個微妙的和模棱兩可難以確認的時期——“它崇尚自由但又保持官僚政治干涉主義的傳統;它提倡工業但又是在小單位生產的局限中追求和部分實行工業化;它主張中央集權但又是在地方工業上取得奇跡般的成功;它是旨在發展生產的但又是法國森林的保護者;它是提倡科學的但又是經驗主義地利用實際的技術知識?!驼w而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法國的資本主義既不是完全的成功也不是完全的破產?!盵12](p1-2)人們之所以對法國大革命后的社會經濟性質認識模糊,可以說是只摘取某些因素把它們放大而見不到法國現實政治經濟生活中和歐洲環境下的全面復雜性。此外,就1789~1815年大革命初期資產階級通過出售國有土地而完成的土地所有權的激烈變革以及波旁王朝復辟時期貴族贖回土地的具體情況而言,法國官方至今也沒有對外公布全面系統的調查統計資料。英國現代的著名經濟史學家克拉潘甚至認為:“它可能永遠也不存在進行徹底考察的材料?!盵13](p18)正因為這樣,“任何一個自覺地對待歷史的人都會說,法國革命雖然被粉碎了,但它畢竟是勝利了。”[26](p354)或者高呼:“法國革命死了,法國革命萬歲!”[16](p401)等等如此之類的空洞政治口號。
其實,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于近代法國長期存在大量小農經濟的解釋,并沒有糾纏于法國資產階級革命賦予農民虛幻的土地財產權這些停留在法律層面的東西,而是把關注焦點放在揭示法國歷史發展全部進程中的內在聯系以及與這種聯系自然的和必然的邏輯演化趨勢和發展規律。馬克思指出:“農業中的資本主義并不取決于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形式。資本會碰到各種各樣的中世紀和宗法制的土地所有權形式:封建的、‘份地農民的’(即依附農民的)、克蘭的、村社的、國家的等等。所有這些土地所有權形式,資本都使之服從于自己,只是采取的形式和手段有所不同而已?!盵27](p153)資本主義對農業的占領是以一種完全的商品化(即土地的商品化和農業生產者之勞動力的商品化)為先決條件的,資本主義對農業的決定性的勝利是農業對整個市場機制的依賴,這種依賴乃是建立在土地的資本主義私有制和農業生產者的雇傭勞動的基礎上的。因此,“法國第一次革命把半農奴式的農民變成了自由的土地所有者之后,拿破侖鞏固和調整了某些條件,保證農民能夠自由無阻地利用他們剛得到的土地并滿足其強烈的私有欲??墒欠▏r民現在沒落的原因,正是他們的小塊土地、土地的分散,即拿破侖在法國固定下來的所有制形式?!唤涍^兩代就產生了這樣不可避免的結果:農業日益惡化,農民負債日益增加?!闷苼龅摹兄菩问剑?9世紀初期原本是保證法國農村居民解放和富裕的條件,而在這個世紀的過程中卻已變成使他們受奴役和貧困化的法律了?!盵25](p679-680)可見,“法國農民名義上的土地財產權,只有在需要驅使他們去為維持財產進行斗爭的時候,才不受侵犯。這正是使法國封建農民成為小塊土地的所有者,而使拿破侖成為皇帝的物質條件?!盵16](p405)特別是在19世紀的發展過程中,“封建領主已由城市高利貸者所代替;土地的封建義務已由抵押債務所代替;貴族的地產已由資產階級的資本所代替。農民的小塊土地現在只是使資本家得以從土地上榨取利潤、利息和地租,而讓農民自己考慮怎樣去掙得自己的工資的一個借口。法國土地所負擔的抵押債務每年從法國農民身上取得的利息,等于英國全部國債的年債息?!盵25](p680-681)根據1840年的法國統計資料,全部農業產值為52.37億法郎,除去耕作費用35.52億法郎,余下的收入是16.85億法郎,再從這個數額中扣去5.5億法郎用來支付押地借款利息,1億法郎付給法官,3.5億法郎用于交納賦稅,1.07億法郎用以支付公證費、印花稅、典當稅等等,剩下的收入只有1/3(即5.78億法郎),平均每個農民還分不到價值25法郎的純產品[16](p455-456)。這樣,“法國農民就以押地借款交付利息的形式,以向高利貸者的非抵押借款交付利息的形式,不僅把地租,不僅把營業利潤,總之不僅把全部純收入交給資本家,而且甚至把自己工資的一部分也交給資本家;這樣他就下降到愛爾蘭佃農的地步,而這全是在私有者的名義下發生的。”[16](p455)到了19世紀60年代,有74%的小農戶擁有不到2公頃的土地,有92%的極小農戶占地面積不到1公頃,法國在大革命之后不到70年的時間里農民手里的土地就只剩下1/4了[28]。而到了1890年,法國農民以土地作抵押的債務已達到80億法郎,1898年增至110億法郎,平均每個農民人口以土地作抵押的債務在358法郎以上。進入20世紀初期,法國只有4%的農民不負債,“資產階級在19世紀初曾讓農民守衛新產生的小塊土地,現在已不是躺在所謂的祖國中,而是存放在抵押帳薄中了?!盵25](p683)1914年,法國農民高利貸債務額已達到200億法郎,比1840年增加了1.6倍[28]??傊?,“法國資產階級企圖保護小農的土地所有權,這不是保護他們的自由,而僅僅是保護他們被奴役的特殊形式而已;這種形式的奴役延長著他們的求生不成、求死不得的狀況?!盵9](p491)也正是由于受到資本這樣奴役的小塊土地所有制(而它的發展不可避免地要招致這樣的奴役),“導致法國的一大半國民變成了穴居人,大約有1600萬農民居住在洞穴中,除了官方統計的400萬乞丐、游民、犯人和妓女之外,還有500萬人瀕于死亡,他們或者是居住在農村,或者是帶著他們的破爛和孩子到處流浪,從農村到城市,又從城市到農村。一句話,農民的利益已不像拿破侖統治時期那樣和資產階級的利益、和資本相協調,而是和它們相對立了?!盵25](p681)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北美、南美和印度的競爭使廉價的糧食充斥歐洲市場,這種糧食廉價到沒有一個歐洲的生產者能夠跟它競爭。此時,大土地占有者和小農都面臨著滅亡?!盵9](p485)法國金融壟斷資本家在經營資本主義雇傭制大農場缺乏利潤刺激的情況下,把國內大量的資本轉向國外殖民地投資以攫取暴利,結果使法國小農經濟的改造由于缺乏資本支持而延緩下來。1899年,法國殖民地面積達到960萬平方公里(相當于整個中國的國土面積),殖民人口為5640萬人[29](p368)。1910年,法國國內投資額僅為7.79億法郎,而在國外投資總金額高達30.98億法郎(1914年猛增至600億法郎),成為僅次于英國的世界第二資本輸出大國。在1909~1913年間,法國從高利貸利息收入中獲取高額利潤平均每年達到17.05億法郎至18.5億法郎之多[29](p427-428)。正如列寧指出:“法國帝國主義與英國殖民帝國主義不同,可以叫作高利貸帝國主義。”[30](p428)所以,19世紀的法國農業主要特征是以投入小量資本和大量勞動進行的,農業設備大體上是最原始的結構,木犁仍在使用,作物種植和收獲方式與先前幾世紀幾乎相似,絕大部分地區處于一種停頓、落后和原始的狀態。法國土地所有者的數目在1825年是650多萬個,而到40年代末則增加為780萬個,這些土地所有者共占有1200萬個極小的地塊。1870年的小塊土地數目更是達到1400萬個之多,平均每個農戶占有土地面積都普遍很小。比如在1862年,法國1公頃以上的320萬農戶中,占地1~10公頃的小農戶有244萬個;到了1882年,10公頃以下的小農戶更高達全國農戶總數的80%以上,其中不足1公頃的最小農戶占40%。在1862~1892年間,法國平均每個農戶經營規模由12.5公頃減少到11公頃,占地不足5公頃的小農戶有400萬個,小農經營不僅在農業中占絕對優勢,而且在數量上也有所增加。據萊維·勒博耶的計算,在1815~1840年間,法國農業生產率以平均每年1.7%的速度遞增,在1840~1865年間為2.62%,在1865~1900年間僅為0.26%。法國的單位土地產出率平均比英國低38%,農業勞動生產率比英國低39%[12](p104-118)。總的來說,對于近代法國小農資本主義演進道路及其原因的認識,“必須遵循馬克思理論之精神來研究,只是回答小生產在農業中是否有前途的問題是不夠的;最重要的是要研究農村經濟在資本主義生產方法下所起的一切變化。我們必須研究資本是否掌握農業,假如能掌握住,那么又是怎樣掌握的;資本在農村中是否產生過一種變革,是否搗壞舊的生產形態,是否引出新的生產形態,是否注定要使生產資料私有制消滅過程恰好就在一切生產資料中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土地之前停止下來。”[31](p5)
二、當代法國農業資本主義轉型的主要途徑及其特征
法國小農經濟長期大量存在不僅“剪斷了農村資本主義發展的翅膀”,而且嚴重地阻礙和拖延了傳統農業國轉向現代工業國的歷史進程。進入20世紀初期(1905~1909年間),法國從事農業生產勞動者仍達到一個最高峰值為880萬人。與西方其他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相比,法國的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也要晚一些。特別是在“第二次工業革命”后,法國的綜合經濟實力被德國和美國遠遠超過,其經濟地位從世界的第2位下降到世界的第4位。因此,“法國典型的農場主過去是,現在仍然是一個小人物,與普通的農民耕作者沒有什么區別。”[13](p336)比如,英國早在19世紀中期城市人口已超過了農村人口的比重(1851年為50.2%),德國在19世紀末期(1900年為54.4%)、美國在20世紀20年代(1920年為51.2%)也初步實現了城市化,而法國直到20世紀30年代才達到這一水平(1931年為51.2%)[12](p20)。1955年,法國農用土地仍具有明顯的“兩小”特點:即每個農戶平均占有的耕地面積小,在全國230.7萬個家庭農場中,10公頃以下的有127.72萬個,占農場總數的60%以上;地塊細小零碎,全國農用土地總面積3400萬公頃被分割成7600萬地塊,平均每個塊地僅為0.45公頃[32]。1958年法蘭西第五共和國建立后,戴高樂政府痛下決心,相繼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土地改組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法律政策,通過兼并與破產的途徑促使土地集中和資本化經營,加速推進農業機械化和現代化的進程。根據法國1960年頒布的《農業指導法》,各省成立了“土地整治與農村實業公司”,由政府擔保的“農業地產公司”(S·F·A)以高價優先購買所謂“不生利農戶”的小塊土地,并把買進的插花地、低產田集中連片整治成標準農場,然后再按保本低價格轉賣給資本主義大農場主或具有獨立經營能力的青年農民。隨后,根據1962年的《農業指導法補充法案》,各省成立了“調整農業結構社會行動基金”。到了1970年代初期,法國政府又設立了“非退休金的社會福利補助基金”,鼓勵年齡超過55周歲的農民領取一筆終身養老金后主動交出土地。為了防止農場規模在繼承中越分越小,國家法律規定:農場繼承權只能移交給農場主的配偶或有繼承權的一個子女,其他繼承人只能從農場繼承者手中得到一筆繼承金。據統計,法國在1954~1962年間共有150萬農民離開了土地,其中有44萬名老年農民退出了農業生產領域,累計合并集中土地900多萬公頃,相當于全國農用土地總量的1/4。從1954年到1975年,全國平均每個農場勞動者人數由3人減少到2人[33](p592)。20世紀80年代中期,法國農業土地組合公司共有2000余個,以土地合作為主的農業共同經營組織共有2.5萬多個,不僅掌握了對出售土地行使優先權,并且遏制了土地交易市場中的過度投機行為,逐步建立了農民與土地分離的退出機制和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從1955年到2000年,法國農場總數由230.7萬個減少到68萬個,其中10公頃以下的小農場減少86.79萬個,20~50公頃之間的中等農場減少4.74萬個,小農場所占全部農場總數的比重由56.3%下降到38.1%,50公頃以上的大農場所占比重由4.1%上升到13.8%,平均每個農場經營規模由13.3公頃/個擴大到41.7公頃/個[34]。截止目前,法國各類農場總數為66萬個,平均經營規模達到42公頃。其中,100公頃以上的大農場占全部農場數量的10%,占到全國農用土地的40%,50~100公頃的中型農場占17%,經營面積占32%,20~50公頃農場的小型農場占24%,經營面積占21%,20公頃以下的個體家庭農場占49%,經營面積僅占7%[35]。法國農場的平均規模比起美國的180公頃雖然小得多,但卻是歐盟農場平均規模14公頃的將近3倍,是日本農戶平均規模1.2公頃的35倍,是中國農戶平均規模0.5公頃的85倍多??傊瑧鸷蠓▏恋胤烧叩膶嵸|是培植資本主義大農場而排擠小塊土地經營,如政府對中型農場(50~100公頃)的補貼為3萬歐元,對大型農場(100公頃以上)的補貼為5~10萬歐元。這樣不僅促進了土地集中和資本化經營,而且為發展現代農業提供了制度基礎和基本前提。
法國在進行土地制度變革和農地集中整治的同時,也把農業裝備現代化擺上了突出的位置。戰后初期,法國國內生產資金極度匱乏,戴高樂政府拋棄“既無內債,又無外債”的傳統理財觀念,大膽向國外借款,不惜落下一身債務,利用價格補貼和國家擔保提供長期低息貸款等方式首先把農業機械化搞上去。比如在上世紀50年代,政府規定:凡購置新的農機具按原價優惠15%出售,購買農機零件可降價20%,差價由國家補給。到了60年代,政府又規定:農場主購買拖拉機等大型農業機械給予20~30%的價格補貼,山區和困難地區的補貼標準增至40~50%。此外,對于農民自籌資金興建的水利、鄉村道路、電氣化、土地整治等工程項目也給予10~20%的補助。據統計,從1948年的7月1日到1952年的12月31日,法國共發放各類農業工程補助高達50911億法郎,其中由國家銀行發行的農業現代化裝備基金為1233.9億法郎,貸款利息由7~8%下降到3~4%。從1960年到1974年,法國通過這種形式提供的農業貸款由60億法郎增至480億法郎,即增加了7倍。從1952年到1972年,按全國平均每個農業勞動力使用資本量計算增長率為8.3%,超過了其他的經濟部門。為了保證農機質量的不斷提高和機械性能的不斷改進,政府直接插手農業生產資料的生產和銷售,凡在法國市場銷售的農業機械必須持有國家質量體系認證和產品銷售許可證,農機生產企業停產10年后還要保證零部件供應。目前,法國共有農機生產企業2000家,職工6萬多人,年產值達到350億法郎,其中71%的農機產品主要用于出口。為了降低使用農業機械的成本,提高農機具的利用率,法國政府積極鼓勵農民建立農機合作社——“居馬”(CUMA)。據1983年的法國統計資料,共有1萬多個“居馬”分布在各地農村,入社農戶25萬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20%,農機合作社平均經營規模為300~500公頃,農機具平均使用費用比個人購買可降低30~40%[36]。1950年,法國拖拉機占有量只有13.7萬臺,1958年增至55.8萬臺,1965年增至99.6萬臺,1970年增至130萬臺。1950年,法國聯合收割機只有4900臺,1958年增至3.79萬臺,1965年增至10.2萬臺,1970年增至16.5萬臺。其他的各類農機設備,如手扶機動犁、機動割草機、撿拾壓捆機、機械播種機等配套齊全,農業生產所需的全部動力均由機械自動操作。從1963年到1974年,法國農業用電量由1.8億度增至64億度,平均每畝耕地用電量為22.6度。在1949~1950年間,法國化肥施用量僅為100.7萬噸,在1959~1960年間增至206.4萬噸,在1969~1970年間增至421.9萬噸,在1972~1973年間增至538.3萬噸,平均每10年翻一番。到了1970年代初期,法國基本實現了以機械化、電氣化、化學化、良種化為主要內容的農業現代化。據統計,法國農業勞動力人數從1954年的503.6萬人下降至1975年的199.8萬人,21年間減少了1倍以上。在1954~1972年間,法國農業產值平均每年遞增3.1%。在1963~1973年間,法國農業勞動生產率平均每年遞增7.2%,每個農業勞動者平均撫養人口由1950年代的5.5人增至1980年代的26人和1990年代的40人[37]。1968年,法國第一次實現農產品的凈出口,從根本上扭轉了國內食品消費長期短缺的被動局面。1972年,法國成為繼美國之后的世界第二大農產品和食品加工出口國。困擾法國2個世紀的小農經濟格局最終成了歷史,代之而起的是領先世界的現代農業。
目前,法國農業生產仍以家庭勞動力為主,農場主及其家屬占農業勞動力總數的92%。農場土地經營形式主要有三種:租賃經營、土地所有者直接經營和分成制經營。最近20年來,法國以較低的地租鼓勵農場進一步擴大經營規模,并由政府承擔合并小塊土地的全部費用,全國60%以上的農業用地是以租賃方式經營為主。從1970年到1987年,租賃經營面積由1375.6萬公頃增加到1478.5萬公頃,所占比重由46%上升到53%;土地所有者直接經營面積由1555.1萬公頃減少到1309.8萬公頃,所占比重由52%下降為47%;分成制經營面積由59.8萬公頃減少到17.4萬公頃,所占比重由2%下降為1%[38]。同時,國家通過立法和財政金融政策扶持等措施,放寬對各類農業經營公司設立條件的限制,鼓勵父子農場、兄弟農場以土地入股的形式開展聯合經營,逐步形成了一大批包括直系親屬、旁系親屬和其他親屬關系等家族成員在內的家族式公司農場。從1988年到2000年,法國各類農業公司由61243個增加到117049個,其中家族式農業公司69854個,占新增農業公司總量的85.2%。從土地產出效益看,各類農業公司平均產出規模由108萬法郎提高到169.5萬法郎,比同期的非公司化經營農業單位平均產出規模23.95萬法郎和38.75萬法郎,分別高出了3.5倍和3.4倍。截止2000年底,法國各類農業公司平均使用土地面積為93公頃,比非農業公司單位土地面積高出2.1倍,僅占全國農場總數29.8%的農業公司,其產出規模卻占到了全國農產品總量的50.6%[39]。目前,法國農場經營者中62%是全日制經營,20%兼有農業和非農業工作,只有13%農場經營者主要職業是非農業,專門生產一種產品占50%以上,經營二三種產品占40%左右,從事多種經營僅占10%,專業化程度和水平是相當高的。例如,巴黎盆地是法國最重要的谷物主產區,小麥平均單產比全國高出1倍,軟粒小麥占全國小麥總產量的1/3;諾爾—庇卡底—香檳地區是甜菜主產區,甜菜種植面積占到全國的73.2%,布列塔尼是畜牧生產基地,平均每年可提供全國豬肉產量的40%、禽肉的30%、牛肉的32%、蛋類的20%;北部的庇卡底是馬鈴薯主產區,占全國馬鈴薯產量的50%[40]。農工商綜合體在法國現代農業乃至整個國民經濟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主要類型包括:生產綜合體(農產品加工業)、生產前綜合體(能源、設備工業、生物工業、農業化學和其他工業、服務業)、銷售綜合體、國際貿易綜合體等組合形式。1975年,法國農工商綜合體就業人口已達到500萬人,占全國就業總人數的23%,年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15%[40]。特別是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法國農產品加工業(包括糧食、油料、肉類、奶類品、飲料、罐頭、果汁、面包、糕點、糖、煙草、飼料等)發展迅速,按食品類制造業增加值所占工業的分額計算的比重由1980年代末的14~15%提高1992年以后的16~17%,已經超過了美、英、德、加拿大等國家的水平,一躍成為世界農產品加工業最為發達的國家。2003年,法國農產品加工業總產值達到1247億歐元,占當年國內工業總產值的16.3%,高出同年汽車制造業總產值的15.5%,相當于同年設備制造業總產值的79.6%,是1978年的3.25倍和1985年的1.25倍,平均每年增長5%以上,其增長速度明顯高于其他工業部門。從1985年到2003年,法國農產品加工業出口額由766億法郎上升到1930.5億法郎,所占全部外貿出口總額的比重一直保持在10%左右,相當于同期的國內初級農產品出口額2~3倍[41]。
二戰結束以后,法國之所以能在如此較短的時間內徹底改造小農經濟,一舉扭轉農業生產長期徘徊不前的落后局面,關鍵在于長期奉行國家干預主義的財政金融政策,不斷加強對農業、農村、農民的支持力度,促使工農、城鄉之間的協調可持續發展。1962年1月l日,法國與西歐六國締結了《建立農產品共同市場的折衷協議》,開始對農產品出口實行價格保護和補貼政策。從1962年到1986年,法國政府對農業投入資金由76億法郎增加到1137億法郎,增長了14倍多,平均每年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占國家預算總支出的13%左右,相當于全國農業總收入的一半以上。法國作為歐盟共同體農業政策的最大受益國,來自于歐盟農業公共政策的支持資金占63.9%,來自于國內政府的資金只占36.1%,平均每年可從歐盟獲得100億歐元的補貼。據經合組織的統計,在1975~1983年間,法國用于農業補貼的資金從45億歐元增加到280億歐元。自上世紀90年代初以來,盡管歐盟共同農業政策經歷了1992年、2000年、2003年三次較大的改革,但是法國政府對農業支持資金從1990年的106.89億歐元增加到1993年的163.26億歐元和2006年的174.01億歐元,增長幅度為63%,平均每個農業勞動者可獲得政府直接補助18037歐元。此外,還有各種間接補貼,諸如對青年農民的職業補貼、對農民的職業技術培訓補貼和對老年農民的養老福利補貼等。根據法國1999年7月頒布新的《農業指導法》,政府對創辦多功能農業經營者最高可提供1.5萬歐元的一次性啟動資金補助和分年度提供環保補貼3.65萬歐元。同時,法國通過金融和保險制度來促進農業發展,從1966年到1969年,國家銀行對農業提供的短期貸款(18個月以內)由90.5億法郎增加到122.3億法郎,中期貸款(15年以內)由186.1億法郎增加到328.3億法郎;長期貸款(30年以內)由73億法郎增加到109.1億法郎。到1970年代末,法國國家銀行農業信貸余額為619億法郎,1975年則高達1390億法郎,5年之間就增加了1倍以上。在1970~1977年間,法國農業債務平均增長率為14.1%,遠遠超過了其他西歐國家的水平。法國長期實行低費率、高補貼的農業保險政策,農民只需繳納20~50%的保險費用即可享受農業保險利益,政府補貼的比例高達50~80%。2003年,法國農業擔保補貼為72億歐元,占到當年農業可支配收入235億歐元的30.6%,占到當年農業企業凈收入137億歐元的52.5%,農民家庭收人中的65%源于各種政府補貼[42]。此外,法國政府高度重視農業技術培訓、農民職業教育和農業合作化事業,1982~1986年全國農業智力投資的比重由34.5%上升為36.8%。目前,法國農場經營者一般都具有農業技術高中和農業專科大學畢業的學歷程度,真正成為一代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新型知識農民。在上世紀60年代末,法國已建立了3100個農業信貸合作社,7200個供應和銷售合作社,14000個服務合作社,全國80%以上的農民參加了各類農業合作社。現在,法國每10個農民中就有9個是合作社成員,遍布各地的農村合作社雇員超過15萬人。截止2005年,法國農業勞動力只有92萬人,僅占全國勞動就業人口的4%,但其農業產出卻占到歐盟的23%,占到全球糧食產量的4%,占到全球牛肉產量的4%,占到全球豬肉產量的3%,占到全球禽蛋產量的5%,占到全球牛奶產量的6%,占到全球葡萄酒產量的21%[35]??偟膩砜?,法國農業資本主義現代轉型的主要途徑和特征是家族化、商業化、資本化、區域化、專業化、產業化、公司化、社會化、合作化、農民職業化交織在一起,既保持了歐洲大陸地區農業生產的傳統特點,又順應了當今世界農業國際化一體化發展的新趨勢,走出了一條獨具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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