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鄉村建設評析論文

時間:2022-11-12 0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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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鄉村建設評析論文

摘要:鄉村建設運動化零為整的進程特點,決定了鄉建各派之間的聯合成為重新理解和把握其內在理路的關鍵。以全國鄉村工作討論會為主要橋梁和紐帶的聯合,包括民間各派之間“從小而大”以及民間各派與官方“自下而上”兩大方面。后者聯合成效不彰,制約了整個鄉建的效果。從中可知,鄉建派與中國共產黨的關系,沒有原來所說的那樣緊張,而與國民政府的合作,也不如想象中的那樣密切。

關鍵詞:民國;鄉村建設;派分;聯合;全國鄉村工作討論會

根據一般的觀點,中國傳統政治的重心在縣以上的城市社會。但是,20世紀30年代初,由于日本侵略和自然災害頻繁,內憂外患,天災人禍,中國政治社會重心有由城市下移鄉村基層的趨勢。鄉村建設各派、中國共產黨、國民黨政府等不約而同地聚焦鄉村。已有研究從階級斗爭的理論出發,認為作為改良主義的鄉村建設(以下簡稱鄉建)運動,與中國共產黨存在路線上的不可調和與對立,而與國民黨政權有更多依存和合作關系。但是,如果從鄉建運動的進行程序的特點和各派別聯合的新角度加以考究,事實并非完全如此,情況也絕非那樣簡單。

按照鄉建代表人物之一的章元善的看法,鄉建運動的顯著特點是“化零為整”。即它首先是在民間分散地從某一區域和政治、經濟、軍事、文教、衛生等某一方面作為入手處和中心點,形成各自的特色和派別,然后在內容上擴展到其他方面,并與外面的派別發生交互和聯系,化合成有機的整體,這時才足以稱為“鄉村建設運動”。這與坊間將鄉建運動簡單等同于鄉建實踐,大相徑庭。同時,鄉建欲打破天然所具有的地域性的限制,提高效率,擴展為全國性的運動,達到復興民族的最終目標,必須進行更大范圍和程度的聯合。這些都表明,鄉建各派的聯合成為理解和重新把握鄉建內在理路的關鍵。而各派聯合的主要紐帶和平臺就是全國鄉村工作討論會。全國鄉村工作討論會第一二三次會議,先后于1933年7月在鄒平、1934年10月在定縣和1935年10月在無錫舉行。因此,以鄉村工作討論會為中心,從各派交互聯系的新角度,深入探討鄉建各派之間以及民間各派與官方的聯系與合作,不僅可以使鄉建的研究別開生面,而且可為方興未艾的側重對立、疏于聯合的學術流派和政治流派的研究提供方法論參考。

一、鄉村建設派分與聯合的成因

20世紀30年代初,盛極一時的鄉村建設派別的數目,遠不止通常所說的陶行知曉莊生活教育,晏陽初定縣平民教育,梁漱溟鄒平村治,黃炎培、江問漁徐公橋職業教育和高踐四、俞慶棠無錫民眾教育等三大或五大派別。其實這僅是鄉建初潮時的劃分,遠不足以反映高潮時的盛況。按當時教育名家姜琦的分法,除前述各派之外,同時并存的尚有孫中山、沈玄廬“國民黨的農民運動”,農村復興委員會,馮和法中國農村經濟研究會,雷沛鴻廣西國民基礎教育,觀點各異的莊澤宣、崔載陽、古、子缽、千家駒、楊開道等“普通大學教授”,邰爽秋“念二社派”以及章元善華洋義賑會等十多個派別。

造成鄉建派別的林立,是由于切入點的不同,領導者的理論學識和所處環境差異等多種因素。其中,理論信仰不一為要因。各地鄉建做法不同,“實在基于他們對中國問題認識的不一樣而出發”。在鄒平所看見的“中國問題是一個政治問題”,要想解決中國政治問題就必須先要養成農民新政治習慣和組織的能力。在定縣則認為“中國問題是貧,愚弱,私”,于是針對著這四大問題而有生計、文字、衛生和公民四大教育。在菏澤則堅持“中國問題是一個民族解放問題”,結果就產生了軍事色彩濃烈的鄉農學校。可見,不僅鄒平與定縣兩大派之間,而且就是屬于梁漱溟為首山東村治派內部的鄒平與菏澤兩地之間,也有很大的不同。理論的不同決定各派的分立。有在多個派別工作經歷的張宗麟說,梁漱溟、晏陽初“私人感情無論密切到任何地步,但是二人理論的根據不同,決不能因感情的密切而各人放棄原有的理論”。而正是過強的理論堅守和過多的宗派藩籬對鄉建產生了負面的作用。這從另一方面說明各派聯合的必要。鄉建各派的聯合,是由于運動自身發展程序特點的內在要求和中日民族矛盾日益上升的外部要求所決定的。

鄉建的總體宗旨和程序趨向“化零為整”的特點,如果換成高踐四的說法,就是“從小而大,自下而上”。前者是指鄉建從所處的地域實際出發,從建設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某一方面入手,以致派別叢生、平流分進,但最終卻是為了全國整體的復興探索辦法,殊途而同歸;后者則為鄉建的推進動力,由民間獨立運作到官方介入,上下合作。橋接小與大、下與上之間的關鍵,是多頭紛立的鄉建各派分之間有效地進行聯系和整合。而正如時人所說,鄉建遍地開花,“可是各自為政,缺乏聯絡,因之彼此隔閡,所以功效不宏?!l村工作討論會’乃于此種環境中誕生,其與今后鄉村建設關系之重大,彰彰明矣”。

偏于一隅的鄉建不能適應全國大團結的國難需求。1930年代初,中國國難嚴重,要求傾全中國整體的力量去應對。其出路在于,一方面“要注意軍事的國防,他方面建設農村,培植民族活力”。而各自畫地為牢進行鄉村建設顯然難以擔當此重任。第三次鄉村工作會議舉行之前,俞慶棠將借鄉村工作討論會、運用集體智慧解決“偏于一隅”的鄉村工作與整個民族國家需要大團結的矛盾,視為鄉建最急要的工作。山東的茹春蒲甚至直截了當地說:“因為鄉村是最富于地域性的組織,要打破他的地域性,所以必須有大的聯絡。”

鄉建各派之間的聯合,不僅必要,而且可能。這種可能性在于,各派盡管分歧很大,但都認識到中國的重心在于農村和農民?!按蠹乙谵r民身上,農村里面,培養民力,扶植生機。”可見,對農村、農民問題重要性的共識,是各派聯合的深厚的基礎。因此,無論從解決內在需求和外在壓力的必要性還是可能性上看,鄉建各派都應超越狹隘的地域和門戶之見,進行多方面的聯合。

二、民間各派之間的聯合

關于鄉村建設的聯合現象,學界已有所注意,只是尚未從派別的角度考慮,且進一步挖掘的空間還很大。鄉建各派的聯合可從鄉建進展程序、空間分布和內容上進行考究。鄉建的進程分為研究、實驗和推廣應用三個階段;在空間分布上有地方性鄉建與全國性鄉建的不同;在內容上有政治、經濟、文化、軍事某一方面入手的部分鄉建或中心鄉建和上述四大方面同時進行的整體鄉建之別。鄉建在時空內容三方面上進展基本同步。就民間各派之間的聯合而言,大體上可分為某一區域鄉建各派內部有關部門在內容上的全面整合、各派跨區域之間的分工合作和超黨派的大聯合。這些聯合在三次鄉村工作會議上均為重要議題,且貫穿在鄉建的各個時空階段之中,但又有所側重和不同要求。

1、鄉建各派內部有關部門內容上的全面整合

這種合作內容的全面性,主要處于鄉建的實驗性和地方性階段,可分為同時并進和引發全面兩大類型。這一分類源自章元善在第二次鄉村工作會議的看法:鄉建“在工作內容上可分為教育,經濟,自治,衛生,社會政治五種,有五種同時并進的,也有認定一種努力發展實施,而引發其他四種效用的”?!巴瑫r并進”反映在實踐中,就是與本地有關建設部門多方聯絡,分工合作,增加效率。其中以洛陽鄉建實驗區的對外聯合式的做法較為典型。該區鑒于“鄉村社會是整個的,鄉村建設是多方面的”,因而與農林、水利局、區公所、保安團、教育局、衛生、軍事等機關聯絡協作,實行建教一體,政教合一,一舉而多得。其經驗曾在第三次鄉村工作會議進行交流,受到與會者的肯定?!耙l”型的代表是華洋義賑會和烏江農業推廣區。它們分別以經濟合作或農業推廣為中心,再旁及其他各種建設的。值得注意的是,在由中心一點及面引發論的實際操作過程中,常依托某一中心組織機構進行。著名者有華洋義賑會合作社、鄒平鄉學村學、菏澤鄉農學校、定縣公民團、廣西民團、洛陽實驗區民眾基礎學校、烏江農會、江蘇教育學院北夏實驗區鄉村建設協進會等。它們的名稱表面上是單一的,實際上是以某一方面為主,兼及政治、經濟、文化等多方面的組織和聯絡功能。以北夏的鄉村建設協進會為例,就是該區民眾教育機關在未能有效地面對各方鄉建工作的情況下,聯絡區公所、保衛隊、小學校、典當行和農業推廣所等,“使之成為區單位的鄉村建設中心。”鄉建內容由單一到綜合,是鄉建各派內部從分散到整合的結果。通過遍布在全國各地的鄉村基層中心組織為紐帶,不僅將本地區多種鄉建內容進行了有效整合,而且試圖將一盤散沙的中國農村民眾團結起來。所以,楊開道事后總結說,“用綜合的眼光,綜合的設計”去研究和解決鄉村整個問題,從而走出了單一鄉建的誤區。這是各派內部聯合,甚至是整個鄉建的明顯成績之一。

2、跨區域各派之間的分工合作

在定縣舉行的鄉村工作第二次會議,是一次各派跨區域合作色彩較濃的會議。會議主席晏陽初在致歡迎詞中強調,鄉建的方法、步驟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是“同人的合作精神”。會議期間,與會的各派領導人晏陽初、梁漱溟、瞿菊農、楊開道、梁仲華、孫廉泉、章元善等經過討論,達成鄉建分工合作的五個辦法。即會員應守五個信條,設訓練中心處和實驗省,進行人才訓練和人才物色。

在研究和實驗階段,于一定的區域范圍內,應該說鄉建各派內部的全面論和中心論有其合理性。因為它體現了鄉建的局部成果,節約了建設成本;或者從某地方的實際出發,發揮了自身的特色和長處。正如平教會的孫伏園說,鄉建各地實驗的“小節目的不同是難免的,而且也是需要的”。但在各派跨區域的全國范圍以及推廣應用階段上看,則存在嚴重不足。所以,有人批評同時全面論造成的結果是鄉建工作雷同、低水平的重復,“彼此之間實際上只有’量’的差異,而無’質’的差異”。陳禮江更是抱怨鄉建不是沒有中心,而是“中心組織的太多,不知何所適從”。④燕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許仕廉認為,從長遠角度和全國范圍看,它們在理論上是行不通的,實踐中是有害的。因為從社會學角度分析,鄉建的性質“為社會的”,范圍為“全國的,國際的”,目標則為“提高中國全民族應付世界變遷之效能,能以求中國民族之生存與發展”。鄉建的全局性和整體觀,決定了各派單一的多元中心論不能成立,因而其主張以民族為本位的一元的鄉建民族統一中心論。他還警告:如果不放棄這些錯誤的主張,將使鄉建“門戶對立,學派分歧,于建設本身,恐害多利少”。

事實上正是如此。由于鄉建各派過分強調本身的利益,不乏明爭暗斗,只是當事者沒有挑明,以致失落在今日學人的視野之外。在鄉村工作第一次會議上,就存在內有鄒平、平教兩派關于會議名稱及會議主辦地之爭,外有各派聯合抵制李石曾欲染指鄉運領導權之舉。章元善、許仕廉在該次會議報告集出版序言上,反復強調會議名稱,不用原定的“鄉村建設協進會”,而用“鄉村工作討論會”,是為了“以精誠團結,實事求是,不重形式,虛有其表為原則”。筆者起初對這一此地無銀三百兩之舉的具體和真實意圖百思不得其解。后經深入研究可知,原來其真正的目的,是“為了抵抗李石曾的進攻,也為了解決鄒平和定縣兩派互不相讓的局面”!結果,自稱對于鄉建運動“創造而不奪取,合作而不斗爭”,而實際上為了爭奪領導權而來的李石曾,愿望落空,并未入選主席團成員。發明“鄉村建設”一詞的鄒平,雖然被迫放棄了“鄉村建設協進會”名稱,代之以各方能接受、以精神聯合為主的“鄉村工作討論會”,但在與定縣的首次開會地點的競爭上取得勝利。因此,晏陽初本不想親自參加會議,后聽一國際友人的勸告才與會。在組織方面,既然“因各方了解不深,團結不易”,全國性的鄉村建設協會無法產生,只好退居其次,“只得集合少數比較熟識,比較了解之同志組織一鄉村建設學會”。這僅是一個反映少數派別利益的小團體組織。又據胡次威的回憶,1938年,鄉村建設學會在長沙開會,欲把該會“改為政黨組織,因為梁漱溟、晏陽初、黃炎培各有懷抱,沒有達成協議”。鄒平、定縣為會議主辦權競爭,以及它們與另一巨頭職教社派的組黨流產,都是鄉建內部明顯的派別分歧、利益攘奪的結果。31民間鄉建各派的超越黨派的“大聯合”1935年下半年,由于民族危機日益深重,各派在第三次鄉村工作研討會上,開始提出超越黨派大聯合的主張;但真正將其發揚光大,并成為主要推動者則是設在國統區上海、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農村經濟研究會通過自辦的機關刊物轉發有關鄉村工作大聯合的言論。鄉村工作人員大聯合的含義,與此前參加全國性的鄉村建設協會已有明顯不同,實際上就是當時在國統區未能公開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代稱。對第三次鄉村會議提出的鄉村各派大聯合的主張,農研會所做的工作是將其加以充實,并加上按語,在自己的機關刊物《中國農村》上發表。此舉得到了梁漱溟、民眾教育派和頗具聲勢的江西省農村改進會等多方的積極響應。1936年8月,態度激進的生活教育社社員張宗麟明確提出“組織鄉村運動的聯合戰線”觀點。農研會對這一主張同樣予以熱烈回應,并作了進一步的發揮,認為無論在主、客觀上均需要成立這樣一個聯合組織,希望在對付民族公敵--日本帝國主義這一大家共同利益下,在鄉村建設領域率先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

關于組織鄉建聯合戰線的現實承擔者,他們一致將希望寄托在組織不甚完善的鄉村工作會議上。名為行政院農村復興委員會會員,實際上接受農研會領導的孫曉村認為,在亡國滅種的背景下,鄉建組成聯合戰線最低限度的實踐,是須要打破與聯合戰線精神相違背的局部、理想鄉村建設的“標本主義”、沒有時間從容進行的“實驗主義”和派分林立的“門羅主義”;呼吁召開鄉建聯合大會,或者推進打算停開的第四屆鄉村工作會議在一兩個月內舉行:一方面公開討論鄉村運動聯合戰線如何建立,一方面應當組織一個經常的中心機關,來擔負推進的責任。不言而喻,這個中心機關非已有聯合成績和較高聲望但組織松散的全國鄉村工作會議莫屬。鄉村各派大聯合的意義,有助于推動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建立。1936年10月,平心從邏輯和事實上強調:“鄉村運動的分派正是反映著各社會階層的利益分裂和政策分歧,把各派鄉運工作者聯合起來,事實上就是鄉村各級人民大聯合之縮影?!?/p>

1937年3月,薛暮橋認為,農研會力主的鄉建各派大聯合的主張,與梁漱溟所提的全國人民大聯合的主張,在“精誠團結,共赴國難”的根本精神上完全一致。在全國未能大聯合之前,大家應以身作則,以自身的聯合來促成全國的大聯合。至此,人們不禁發問:為什么農研會突然一改此前一味嚴厲批駁鄉建主要派別改良主義觀點的策略,轉而一分為二地評價它們的工作,并主動與之聯絡,且得到積極的回應?原來是他們按照延安指示,“響應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運動”的結果。這實際上是將鄉建各派的大聯合提升到建立民族統一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基礎的高度來認識。盡管這在組織層面上未能落實,但無疑反映了鄉建各派聯合進入了新的、較高水準階段;也說明已有研究一味地強調鄉建各派與中國共產黨的對立而忽視兩者之間積極合作的片面性。

三、民間派與國民政府的合作

鄉建各派之間的聯合,除上述民間各派之間的三種方式外,還包括民間與官方的通盤設計,上下合作。鄉建發展到推廣應用和全國階段時,應有通盤計劃和全國性的領導組織機關,統籌和協調中央與地方尤其是官方與民間各派的關系。這是進一步提高鄉建整體效率的客觀要求,也是鄉建的最終目的。但學界在鄉建是民間改良主義原有觀點的支配下,國民黨中央政府在鄉建中的角色被漠視了,至于民間各派與政府派的合作更是鮮有論及。

早在第一次鄉村討論會上,與會者就有這樣的共識:“希望所有朝野關于農村改進事業之機關,將來結成一強有力之全國總機關,從事大規模之研究,計劃及實驗?!痹诘诙螘h之前,平教會的瞿菊農已明確提出鄉建應有“通盤設計”的概念,并從兩方面闡述它的意義:消極“可以互證得失,使計劃工作上得到便利”;積極“希望對于全國農村工作能有一通籌兼顧的工作計劃”。1935年10月,第三次鄉村工作會議召開前夕,社會各界對此寄以種種希望。其中之一就是有一個“全國通盤的計劃”,并對計劃的輪廓要求、意義和分工合作作了較為清晰的勾勒。于是在第三次會議分組討論時,丁組即討論了“全國鄉村工作團體,應如何切實聯絡以宏實效”的問題,進而提出了“鄉村建設需一全國計劃,且為全國建設計劃之一部分”這一帶有全局性的見解。這表明鄉建經過各派的努力和聯系,至少在理論上已經突破和超越了原來的從小處、地方入手的階段,開始在認識上到達了從大處、全國著眼的新階段。

官方與民間究竟應如何聯合?按照高踐四的看法只有“自下而上”一種方式。事實上除此之外,還有兩者種觀點。第一種是以官方或政治為本位的自上而下的統制法。1934年3月,茹春蒲提出政府整理鄉建工作,要有一個有期限有統一步驟的總動員計劃:“把鄉村運動放在國家政治總計劃之下,同時集中人才經濟和政治的力量,去把一切社會式,教育式,自由團體式,自治式,乃至半政治式的各種鄉村運動團體統一起來,作一個整個的運動?!雹軓娬{政府的統制作用,將民間鄉建納入準戰時的國家總動員計劃中。第二種是以民間或教育為本位的自下而上的方法。除高踐四外,在第三會議召開前夕,孫月平也主張鄉建工作要民眾、社團和政府三方合作,但堅持民間化的立場,因為如果“由政府用政治的力量直接來辦,必至處處受節制,處處受支配,失去事業的中心基礎,不但難以推進鄉村建設,反足以阻礙鄉村建設”。反映了他們對依靠現政權進行鄉建的憂慮和擔心。第三種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折中調和、互相結合的方法,但這種結合又往往是有條件限制的。1935年4月3日,晏陽初在北京大學演講,說定縣工作是政教合一,上下對接。實驗工作“一切系由下而上”;而縣政工作“乃系由上而下”。民眾教育派的趙冕在回答記者全國如此多的鄉建實驗區是否需要統制的提問時,不無勉強地說“假如有妥適的計劃和合宜的手段,統制不是不可行”,但最好是賢明的統制與自由的實驗相結合。

這三種主張在第三次鄉村工作會議上產生激烈的交鋒,最后由于以民間為本位的村治派首領梁漱溟以各種理由的堅持,實際上是第二種觀點占了上風。有關鄉村工作聯系統一和中心問題,梁氏代表第四組討論在大會報告:“一、鄉村建設研究工作,在統盤籌劃之下,由幾個適當地點擔任較為經濟,現有各研究機關,亦深愿在全國統盤支配下工作,惟以環境等限制,不能彼此愿望實現,深為可惜”。關于確定鄉村應設統一中心理論及全國鄉村工作機關切實聯系等問題,他認為,“一、中心理論不能強求,應自然趨勢,逐漸影響而歸一致,二、鄉村工作討論會為臨時集會,自由發起,討論不采取決議形式,重在意見之交換,似不必有固定之團體組織”。關于后一問題,會員“辯論甚為激烈,結果仍由于該會性質與普通會議不同,出席人員均從事實際鄉村工作且于工作上有問題始來參加討論,決定不必組織固定團體或向政府有何建議”。這樣,第三次會議前,各界加強對鄉村工作討論會組織建設以及向政府提供建議,加強民間與政府的合作等呼吁,幾乎全部落空,無任何結果。

關于中央與地方聯合的具體設想和途徑,1936年11月,資深的鄉建人士、浙江建設廳長伍廷飏主持召開有梁漱溟、莊澤宣、許公鑒等三十多位專家參加的鄉建問題座談會,繼續著重就此進行了研討。會上普遍反對一切的單元建設中心論,主張有統一的計劃,集合一切力量,朝野共同努力,實現全國性的上下合作。如許公鑒說,“中國鄉村建設要有整個政策,如蘇俄五年計劃,各地同志在整個政策下,共同努力”。但遺憾的是,對于怎樣把一切力量集中起來,以及在何種條件下才能集合在一起,仍然沒有談到,且不了了之。

應該說,鄉建的民間化立場在研究和實驗階段有利于堅持獨立性和主動性,但在全國性的大規模推廣應用階段,如果不與政府保持妥善的合作,就很難順利達到其所橥的復興民族的最終目的。1933年7月,馮友蘭曾在《鄉村運動之政治的意義》一文中指出,作為漸進式的鄉村建設要獲得成功,“就是得到在有當局之合作”。1937年,晏陽初在回顧十年來的鄉村建設之后,展望其未來前景時說:“鄉建運動者,亦應從整個國家的建設計劃上著眼,依據其積年研究實驗所得之基礎,進一層尋求問題,作更深的研究實驗。使學術建設的學術方案與實施機構,很和諧地配合于整個的建國方案與體系之中?!标剃柍醯南M?,正好反證此前鄉建與國家關系的不和諧。

民間與官方聯合成效未彰,除了一些主要派別堅持民間化立場外,與當時中央政府沒有統一和強有力的鄉建組織領導機構也大有關系。當時掌握軍政實權的忙于應付日益嚴重的外患和與紅軍作戰,無暇顧及全局性的鄉村建設。中央政府參與鄉建的機構有主要實業部、行政院農村復興委員會和全國經濟委員會、內政部等機關,但它們之間分屬不同的勢力和派別,重復建設,各自為政,甚至存在矛盾。這些官方機構對外少與民間的鄉建機構進行聯系。如以為首的行政院農村復興委員會,起初各派對它寄予厚望,一致希望它牽頭組織召開第二次鄉村工作會議,其所主辦的《農村復興委員會會報》還被推為鄉村工作會議的機關刊物,但它的權威性和工作業績,遭到鄉建人士的置疑:“試問農村復興委員會組織至今,做了那幾件事?”未能擔當起領導全國鄉建的重任。因此,言心哲在總結批評鄉建工作成效不彰時,對朝野各打五十大板:“目前鄉村工作的聯合,雖有一個’鄉村工作討論會’的組織,但是這個組織,至今還僅是一種意志的聯絡,并沒有實際的工作與切實的方法來推動全國的鄉村建設;政府對于這些學術機關及社會團體所主持的鄉村建設機關,始終處于旁觀的地位,沒有一點指導與管轄??鄉村建設必須全國有通盤的籌劃,中央及各處機關,有密切的聯絡,避免’各自為政’的弊病,以增強整個鄉村建設的力量”。⑥從前述研究可知,言氏對于民間各派的聯合的成效估計不見得準確,而對官方各機構之間,以及官方與民間聯合不夠密切的判斷,則大體屬實。如此看來,籠統地說鄉村建設各派與國民黨政府有較多的合作,其事實依據并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