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微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

時間:2022-02-06 04: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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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微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

一、農民工社會保障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體制是導致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根本原因

現行二元戶籍制度與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教育制度、住房制度等制度緊密結合。我國在構建社會保障制度時,是以城鎮職工居民作為設計基礎的,農民工一開始便處于社會保障體系弱勢地位。當農民工進入城鎮務工時,受到戶籍、身份等因素制約,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子女教育及住房福利等方面沒有享受到和城鎮居民一樣的保障待遇,在城市勞動就業服務、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和其他公共服務方面受到整體排斥,成為社會保障體系和勞動力市場上的弱勢群體。

(二)、尚未建立平等的市場化

勞動關系在城市勞動力市場上,作為勞動力供給方的農民工在勞動力供求關系中明顯地處于弱者的地位,由于農民工自身素質的限制,法律意識、維權意識淡薄,也進一步助長了供求雙方地位的不平等。農民工在勞動關系中的話語權受到剝奪。許多企業尤其是私營企業,往往沒有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逃避企業的責任,導致企業欠薪、工傷事故、盤剝農民工利益的事件屢見不鮮。致使農民工勞動權益被侵害,越來越多的勞動爭議事件出現,導致勞資矛盾加深。

(三)、現行的社會保險制度不適應農民工的特點

現行的社會保險制度,是以城鎮職工居民為對象設計的,在應用于農民工時,不能適應農民工的特點。比如養老保險,農民工流動性大的特點與養老保險長期穩定繳費需求之間的矛盾,農民工低收入與社會保險高交費之間的矛盾,在目前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還無法實現順利轉接的情況下,只能導致眾多農民工參保之后又不得不選擇退保。

二、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建議

(一)、取消導致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身份制度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深入,傳統的二元化戶籍制度已經不能夠適應發展的需求,應該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取消農業、非農業戶口的界限,取消戶籍的地域歧視和身份歧視政策,使全體公民在戶口身份上完全平等,才能從根本上打破城鄉分立的二元化社會保障結構,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在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方面提供平等提供平等的、無差別的公共服務。應逐步實行統一的居民身份管理辦法和戶籍制度,在政策上逐漸使外來務工人員與城鎮居民的身份和各種福利待遇完全相同。通過戶籍制度改革,使得農民工進入城市工作和生活時,身份的轉變和職業轉變相一致,讓農民工不再徘徊在城市的邊緣,真正融入到其工作的城市中。

(二)建立全國統籌的社會保障體系

建立全國統籌的社會保障體系,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險制度,逐步消除城鄉之間、發達地區與不發達地區之間的差異。社會保障制度的制定,要充分考慮到農民工高度流動性的特征,建立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和接續機制。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管理既要考慮保持與現行制度的銜接,又要適合農民工的特點和需要,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農民工不論在什么地方就業,都

不會喪失原有的社會保險利益,使農民工也能享受到合理的權益保障。

(三)加強勞動力市場規范,建立農民工工會組織

要加強勞動力市場的規范,完善對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及保障農民工權益等方面的監督和管理。同時可在農民工較集中的社區建立農民工工會組織,做好農民工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法律維權等工作,使農民工群體的利益能夠通過合法的、制度性的方式加以表達,充分維護農民工社會保障利益和其他合法利益。能夠提升農民工的話語權、提高農民工在勞動關系中的地位,有助于建立平等的勞動力市場??梢园l揮工會對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監督作用,幫助農民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幫助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保護其社會保障利益。增強農民工對所在城市的歸屬感。

作者:劉曉暉單位:貴州商業高等專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