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社會保障論文
時間:2022-09-18 08: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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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民工能夠參與的社會保險項目很少。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得到體現的重要途徑,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包括居民個人養老保險、醫療衛生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計劃生育保險,我國城鎮職工的社保內容一般都涵括了這五項,或至少涵括了前三項,而農民工能夠享受到的社保項目則很少,大多數農民工能夠參加的僅限于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也有部分農民工參加了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而計劃生育保險則基本沒有。
(二)農民工的社會保險難以轉移續接。
按照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居民的養老保險是以省為單位進行統籌管理,而醫療保險則是以市或縣為單位進行統籌管理。由于不同地方關于保險的征繳費用額度和時間不同,操作標準各有差異,因此一旦農民工流動到其他城市工作生活,其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就難以續接。而且不同地方所設定的針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制度內容各異,如深圳為城鎮保險方式,上海采用的是綜合保險方式,北京則是為農民工設立了獨立的社會保險制度。農民工必須按照居住地社會保險制度的標準來參保和繳納保險費用,一旦發生轉移,則很難與之前的參保歷史進行續接。
(三)農民工所享受到的社會福利待遇較差。
目前農民工社會福利方面的問題集中于三點,首先是居住條件差,經濟壓力使得農民工不得不選擇那些地段較差的出租房,而這些房屋不但交通不便,房屋質量不高,其光線和衛生條件也很差;第二是子女的教育問題,盡管地方政府一直對此高度關注,并要求按照就近原則解決農民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但學校總會找出各種接口拒收農民工的子女,而一些民工子女學校,教學資源不足,教學水準較差,而且因為與有關規定不符而常常被取締。
(四)社會救助措施較少。
目前只有很少一部分農民工被納入到城鎮職工失業保險的范圍中,而其他很多失業農民工無法享受到任何社會救助,一旦個人積蓄告罄就不得不四處借款,或是重新回到農村生活。在城市發展過程中,農民工的作用是巨大的,但是他們卻無法享受到與個人付出對等的城市社會保障待遇,他們將青春和勞動貢獻給了城市,而一旦年老體衰之后,卻不得不回到農村養老,這一問題無法解決,則勢必影響我國社會的持續發展,很容易誘發各種社會矛盾。
二、如何完善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體系
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是關系到國家發展、社會穩定和民生建設的關鍵問題,不僅需要政府的關注和引導,也離不開社會各界的支持,
(一)建立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法律體系。
首先是要制定更加完善、覆蓋面更廣和具有切實執行力的《社會保障法》,確保農民工能夠享受到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基本的社會保險。要在《社會保障法》中詳細說明執法主體和其職能,對于沒有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懲處,確保農民工的個人權益不受損失;第二要進一步修訂《勞動法》、《權益保障法》,在法律中說明應當農民工可以通過哪些途徑來維護個人權益,要研究制定《進城務工人員保護法》,為農民工的權益保障和個人維權提供可能性途徑和法律保障。
(二)通過各種宣傳和教育活動闡述農民工在城市發展中的重要意義。
要肯定農民工也是城市居民的一部分,讓每個城市居民都認識到農民工群體之于城市建設的保障性作用,農民工應當與其他城市居民一起享受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成果。農民工一直在為城市的發展不斷努力,他們工作強度大,工作環境差,生活條件艱苦,是他們在維持著這個城市的正常運轉,因此他們完全有資格享受城市的社會保障。
(三)針對農民工出臺專項的社會保障措施。
要考慮到農民工的實際需求,積極為他們解決現實問題。首先是公辦學校要平等對待農民工子女,要向他們提供應有的就學機會,不能向他們收取額外的教育費用。在這一問題上政府要對教育部門加強監管,要維護農民工子女的教育權利;第二是為農民工的租房和買房提供幫助,建設廉租房和集體宿舍,或是向更多的農民工提供保障性住房等;第三是采取各種方式來提升農民工的綜合素質,由政府出錢、職業院校出力來按照企業需求對農民工進行崗位技能培訓,使農民工有更多的就業機會;第四是要研究出臺農民工的社會救助制度,確保失業和其他生活遇到困難的農民工能夠領取最低生活補助金,免于他們流離失所。
(四)進一步優化我國的戶籍管理體制。
二元戶籍體制是造成城市居民和農民工社會保障差異的最大因素,由于無法擺脫農民身份,因此農民工無法享受到應有的社會保險,子女不能在城市小學就讀,醫療衛生資源有限,社會福利差,因此必須對我國的戶籍管理體制進行改革,不能再按照戶籍的不同來劃分居民的社會保障待遇,要消除戶籍限制,實現農民工與城市居民在社會保障上的無差異。
三、小結
目前我國的農民工總數已經接近人口總數的四分之一,農民工對城市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經濟的進步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因此他們應當與城市居民一起享受到社會主義社會的各種成果。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問題仍然很多,必須結合農民工的生活實際和工作特點,制定更靈活、更具有現實意義的社會保障措施,在法律層面給予充分保障,積極完善當前的戶籍管理制度,才能真正使農民工在城市中安心生活。
作者:王友單位:煙臺市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管理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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