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保險醫療制度分析

時間:2022-11-15 0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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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基本保險醫療制度分析

一、引言

2016年1月,國務院就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進一步推進醫療體制改革,印發于《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分兄攸c內容為全國各地須參考自身城市情況,盡快完成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保險的整合。就這次整合事件,可以體現國家為了解決國民的醫療保險問題這一頑疾的重大決心?!兑庖姟分刑峒傲顺擎偩用襻t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保險的整合。那我們必須要先了解我國醫療保險的發展歷程。1998年,我國政府開始頒布了《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拉開了全國大范圍的醫療保險體制的建立。相關決定規定了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這項政策有著劃時代的意義,但是也有著明顯的不足。因為它所保障的對象僅僅是城鎮職工,而我國除了工人,更多的是農民,這項政策完完全全把農民排除在外了。為了深化改革,擴大受益群眾,也為了彌補之前城鎮職工醫保的短板,我國政府一直努力著。2002年10月,我國政府頒布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其中明確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了。相關保險制度的建立,是我國歷史上首次為解決廣大農民的醫療衛生問題進行了極大規模的投入。相關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保障農民獲得必須的衛生醫療服務的基本權利。而以上兩項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使我國大部分人民都能享受到相關的政策保障,但是還遠遠談不上全面覆蓋了。因此我國根據我國國情,在2007年推行了第三項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保險的對象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我國繼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之后,不斷完善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重要舉措。它的主要保障對象是城鎮戶籍沒有工作的老年人,失業人員和未成年人,這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保障對象有了根本的區別,使得醫保覆蓋人群更廣,保障范圍更大。

二、整合必要性分析

既然三項醫療保險制度各司其職,保障不同群體獲得醫療服務,那為什么國家在今年年初提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要求全國各地完成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保險的整合呢?這里面牽涉到多方面的問題,體現了整合的必要性,下面來一一分析。1.覆蓋范圍問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保障的對象是未成年人和沒工作的居民,而新型農村合作保險保障的是大部分的農民,看上去是沒有沖突的。但是這里有一個很大的漏洞,就是相關法規并沒有禁止參加了城鄉居民保險的不能參加新型農村合作保險,簡單來說就是一個人可以參與兩份保險。從人民自身角度出發,參加兩份保險,肯定是雙重保障的,但是從地方政府和國家角度出發,這重復參保無疑是加重了財政的負擔。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保險中都有國家對個人的資助,那意味著如果一個人買了兩份保險,占了兩份的資源,這是一種資源浪費了,而對其他的參保人也不公平。于是整合兩種保險,就顯得非常有必要了。除了避免重復參保這個問題,整合的另外一個意思是打破各種人為制造的身份限制,不再分什么城鎮居民或者什么農民,通通都納入到了保障范圍,減少多種不必要的手續。2.籌資問題。由于國家所推行的醫療保險制度,除了被保障的對象要自己出一部分的費用,更大部分是要從其他地方募集的,例如城鎮職工保險需要公司機構出剩余的部分,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保險都需要地方政府或者國家財政補貼。大家覺得地方政府和國家財政補貼是正常的事情。這里不得不提及我國特殊的國情。由于我國人口基數大,哪怕是人均補貼額度不高,假設覆蓋的對象有十億人,那也是一筆非常龐大的支出。而且由于上面提及到的問題,有些人是重復參保的,那支出更是成倍地增長。與此同時,《意見》中也提到了要完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讓個人的繳費標準與個人可支配的收入銜接,而不再是以往的只升不降的標準。由此可見,整合兩種醫療保險,對國家而言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支出,對人民而言就是減少繳費的同時能提高保障標準,一舉兩得。3.保障待遇問題。國家把兩種醫療制度整合,最大的目的其實是公平。統一了保障范圍和支付標準,才能為參保人員提供更公平的醫療保障。這次整合,從政策上打破了“不公平”的繳費標準和保障待遇。4.醫保目錄問題。之前城鎮居民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保險有著各自一套的醫保藥物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而這一次的整合,實際上可以認為是將醫保藥物和醫療服務項目的種類都擴大了,那么這對人民來說可是確確實實的利益了。5.定點管理問題。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的準入退出機制。對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同等的定點管理政策。之前由于各種政策問題和經營問題,非公立醫療機構在對待醫保問題上一直有點不清不楚,服務水平也參差不齊。而現在有了動態的準入和退出機制,那就相當于非公立醫療機構必須要在相關的醫療水平和服務水平達到標準,不然就得退出,讓位于其他優秀的機構。6.基金管理問題。我國在醫療基金的管理上一直都是讓人詬病的。賬目記錄不清晰,多部門混亂的管理,使用問題等等一直都是難以根治的“頑疾”。而這一次的整合,減少了使用和管理部門,稍稍理順了收支記錄的脈絡,也增加了監管的部門,加強了監管的力度,讓醫療基金的管理和利用更加合理,更加透明化。

三、結語

國家這次對醫療保險的整合,從多方面角度分析,都是非常必要的。而這一次的整合,是國家對醫療改革的深化推進,體現了國家為了保障人民權利而作出的重大決心。但是整合之后的需要解決的問題還有很多,需要更多的討論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了。

作者:鄧莉 單位:廣東省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財務科

參考文獻:

[1]國務院.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EB],2016年1月.

[2]百度百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EB].

[2]百度百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