芻議國有商業銀行內部責任審計

時間:2022-01-23 1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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芻議國有商業銀行內部責任審計

一、“鏈式審計”的確定依據

一是由國有商業銀行一級法人的公司治理架構所確定,按照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組織架構體系,各商業銀行總行為一級法人,各級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根據一級法人授權經營,在總行授權范圍內開展業務。商業銀行的資金計劃管理、信貸管理、財務管理、外匯管理、機構人員管理等管理權限均由總行自上而下層層進行轉授權。作為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各分支機構高管人員,其管理權限限于上級行授權范圍內,其職責既包括主持本行經營管理工作,也包括組織實施董事會或上級行決議等,對高管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應按照其崗位職責范圍和決策傳遞的順序,沿著其履職過程來開展,從管理鏈條和業務鏈條同時開展審計,才能得出較為全面的審計結論。二是由商業銀行管理行為模式所確定。在目前的國有商業銀行管理模式中,管理層級間、同層級部門間的職責、職能劃分是否明確、制約協調機制是否完善,都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管理效率,通過其行政管理、公文流轉、指令等具體的流程可以判斷其管理水平和效率高低。三是由商業銀行業務運營模式所確定。國有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運營按照業務條線運行,實行授權登記制度,各業務條線均有其一定的業務流程,業務流程的很多環節涉及權限管理,是責任認定的重要依據。

二、“鏈式審計”的方法運用

按照經濟責任審計“從履職入手定思路,從責任入手查問題,從行為入手取證據,從人和事入手做評價”的審計思路,鏈式審計方法的運用核心應從“責任”入手,即:責任到哪里,審計到哪里,圍繞“一條主線”、沿著“兩條路徑”、把握“三個環節”開展實施,即:以履職過程為主線,沿著決策過程和內控機制的兩條路徑,從決策、執行、效果三個環節充分把握責任的形成及責任界定。在選擇審計的切入點時,由于高管人員的責任事項主要涉及由其直接決策或參與決策的重大事項,所以,鏈式審計方法應從“決策審計鏈”開始切入,按照決策從上至下的傳遞環節進行查證,從決策、執行、效果三個方面判斷其決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具體運用上應選取被審計對象直接決策或參與決策的重大事項進行實質性驗證,主要驗證重大決策事項的真實性、合法合規性、風險性和效益性,同時結合其業務經營發展狀況進行對比映證。在重大決策事項樣本選擇上應以綜合分析和問卷調查為基礎,通過審閱黨委會、辦公會、貸審會等會議紀要和相關業務經營分析報告、風險分析報告,全面、綜合分析被審行業務發展特點和被審人履職中的亮點,從宏觀層面和治理層面揭示業務經營和發展中的不足,繼而較快鎖定審計重點。同時,有針對性地編制貸審會、財審會等決策執行情況調查表,交由被審計行相關部門進行全轄核查,審計人員根據反饋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從中發現具有傾向性和普遍性的問題作為審計重點,從中選取樣本。在實行“行政管理鏈”審計時,除查閱相關部門職責、崗位分工文件、授權文件外,還要多方面開展訪談,通過與各層級干部員工的分層訪談,從不同層面了解被審人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部門和崗位制約情況、部門間協調情況、廉潔從業情況等。通過對公文流轉的審計,則可以比較直觀地查證被審行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在審計樣本確定后,各條線業務審計應按照“業務流程鏈”開展,對審計發現問題按照業務環節和授權范圍介定責任,在開展業務流程審計之前,應結合其戰略方向和業務發展特點,對條線業務進行總體分析把握,做到有的放矢,對于發現的問題應分析成因,合理界定責任。

三、“鏈式審計”方法的運用條件

一是必須充分利用非現場審計手段。經濟責任審計涉及內容龐雜,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數據海量,鏈式審計各鏈條所涉及的環節較多,要想提高審計效率,必須采用計算機審計手段對所需數據進行提取和分析。目前國有商業銀行業務生產系統數據已全部上線,各后臺系統也較為完善,利用計算機進行非現場審計十分便利,內部審計利用非現場審計也較為廣泛。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非現場審計在對經營行進行總體分析,對任職期間數據比對分析、對分管條線業務風險特征分析、對疑點線索提取等方面都有很大作用,是鏈式審計的最為有力的輔助手段。二是要求項目組織安排有效。經濟責任審計不同于其他專項審計,在項目組織安排上不能僅按業務類型擺布審計力量,在審計力量分布上應側重經濟責任形成的層級和業務,抓住風險和責任的關系,從上到下擺布審計力量,在各級行均要選取一定的審計樣本,同時注重選取有代表性的業務和分支行進行延伸審計,保證獲取的審計證據能夠全面、充分的支撐審計結論,同時要有一支精業務、懂管理的高素質的經濟責任審計隊伍。三是要嚴格審計質量控制。“鏈式審計”重審計程序和審計環節管理,要求從規范審計程序入手,對底稿、證據、報告進行具體規范。在審計程序上實行審計規范化操作,從擬定審計方案、送達審計通知書、組織進點會議、執行訪談制度到審計現場進展、匯總報告等審計程序都嚴格按要求進行。推行審計會審制,對審計質量全面把關,特別是對審計底稿的事實和定性進行會審把關,按照經濟責任審計特點,逐步完善底稿要素,把審計事項基本情況、問題發生的責任權限、違規事項描述、風險預判、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措施和效果、責任界定及依據確定為經濟責任審計底稿編制必須具備的基本要素。對于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要提高報告的綜合性和客觀性,避免審計報告以偏概全、責任界定不清的問題,對被審計人職責履行情況既關注其履職過程,也反映其經營結果,增強責任界定的科學性和總體評價的全面性。

作者:陳彥清魏向暉單位:中國農業銀行審計局武漢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