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獻與古史研究》雜志致力于通過分析和解讀新發現的出土文獻資料,增進對中國古代歷史的理解,是考古學、歷史學、文字學等多學科領域學者交流學術觀點的重要平臺。雜志的內容豐富多樣,涵蓋了甲骨文、金文、簡牘、帛書等珍貴文物的最新發現與研究成果。這些出土文獻不僅為古代歷史的研究提供了直接證據,還有助于填補傳統文獻記錄中的空白。每期雜志都會刊載對出土文獻進行詳細解讀的文章,作者們運用專業知識對古代文字進行釋讀,并與其他已知文獻對比???,力求還原歷史真相。這種細致的工作對于理解古代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雜志注重多學科交叉研究,結合考古學成果探討古代遺址的社會背景,利用語言學工具剖析古代語言的發展演變,從而獲得更加全面的歷史視角。雜志還定期圍繞特定主題或重要發現組織專題討論,邀請領域內知名專家撰寫文章,分享他們的見解和研究成果。該雜志的欄目設置包括文獻綜述、研究報告、簡報等,旨在為學者提供展示最新發現和交流學術的平臺。都提供了一個嚴謹、公正且富有影響力的發表機會。雜志以其高質量的論文和高效的審稿流程,成為了國內外學術界不可或缺的學術資源,為推動相關學科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1.審稿:本刊實行以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委會終審)。如作者與某位審稿人存在學術上的不同見解,可申請審稿回避。
2.文題應以新穎獨特的邏輯文字組合準確地反映研究工作的內容實質和特點,文題要求簡潔而信息量豐富。
3.來稿請一律采用word文檔,將作者姓名、所在單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E-mail地址等信息放在來稿的首頁。
4.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按文獻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以不少于10條為宜。直接引用須標注具體頁碼,概述性引用可標注頁碼范圍。
5.引用出版物,應依次標明作者、文章標題、主編、書名、期號、出版社、出版時間,但不必注明頁碼。
6.摘要:應能客觀地反映論文主要觀點,概括陳述論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結果和主要結論,150 字左右。
7.正文中例句排列采用(1)(2)(3)……的形式(起三回一)。正文中涉及公元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計數等,均使用阿拉伯數字。
8.文中量和單位一律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各種符號、字母應注意正確標示大、小寫和正、斜體,其上下角標字符的位置高低應區別明顯。標點符號的使用要準確。
9.如論文為科研基金項目成果,則應在“作者簡介”后的下一行,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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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陳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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