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整治工作職責通知

時間:2022-10-29 0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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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整治工作職責通知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對大足縣實行環境保護區域限批的通知》(渝環〔2008〕87號)、《關于碳酸鍶企業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見》(渝環〔2008〕91號)和有關領導的批示精神,切實維護群眾合法環境權益,早日完成整治任務,盡早解除區域限批,經縣政府同意,現就我縣碳酸鍶行業污染整治工作職責通知如下:

(一)縣碳酸鍶行業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切實履行職責,負責對此項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措施,部署工作任務,落實人員、措施、資金,確保污染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二)縣環保局應積極指導和配合企業實施整治,加強日常環境監察與監測的力度,并加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企業的環境保護意識、誠信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三)縣經委應加大對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力度。

(四)縣農業局應加大對企業周邊地區農作物受影響情況和相關流域魚類生長情況的分析調查,并適時劃定養魚水域。

(五)縣衛生局應加強對企業周邊飲用水源地水質和居民疾病發病率監控,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六)龍水鎮、雍溪鎮應妥善處理環境污染糾紛,做好企業周邊群眾的穩定工作,及時化解廠群矛盾,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七)萬古鎮、古龍鄉應在2008年10月底前對過去已關閉的4家碳酸鍶企業殘余設備設施和廠房進行撤出,對遺留廢渣進行清理整治,并修建構筑擋土墻、建設截洪溝、防滲膜封場、表面覆土綠化。

(八)縣督查室應對相關部門是否依法履行職責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