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春季動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6-08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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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春季動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目前,高致病性禽流感對我國的影響尚未消除,牲畜W病又在部分地區有所抬頭,畜牧業安全形勢不容樂觀。為了有效控制重大動物疫情的發生,確保公共衛生安全和畜牧產業健康發展,現就做好20**年春季動物防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今春全區春季動物防疫工作從2月27日開始到4月20日結束。其中,2月27日至3月8日為宣傳動員、組織準備階段,3月9日至4月15日為集中防疫階段,4月16日至20日為查漏補缺、檢查驗收和總結階段。工作目標是:繼續以“一疫(口蹄疫)、二瘟(豬瘟、**城疫)、五病(禽流感、家畜布魯氏桿菌病、牛結核病、狂犬病、羊梭菌病)”為防治重點,其它疫病因病設防。種禽場、規模養禽場、養禽密集區、候鳥遷徙棲息地、水網地區等重點區域的家禽免疫密度必須達到100%,有效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牛、羊、豬等偶蹄動物免疫密度必須達到100%,有效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豬瘟、**城疫程序免疫密度分別達到95%和85%以上,有效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

二、工作重點

各級政府和畜牧獸醫部門要認真貫徹《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病應急條例》和《**省實施<動物防疫法>辦法》,堅持“預防為主”方針,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為重點,全面抓好基礎免疫工作,確保免疫效果和免疫密度。

(一)全面抓好基礎免疫工作。各鎮、鄉、辦事處和畜牧獸醫部門要認真執行《動物防疫法》,按照鄉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針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財力,積極組建春季動物防疫工作機構,做好疫苗的組織調運,派駐防疫技術人員深入基層開展工作,做到組織領導、疫苗藥械、技術隊伍“三到位”,努力提高免疫密度,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強制免疫任務。特別是要抓好以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W病為主的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要對轄區內所有禽只全面免疫,要確保種禽場、規模養禽場、養殖密集區、候鳥遷徙棲息地、水庫、漁塘等重點區域的家禽免疫密度必須達到100%。牲畜W病防控要堅持“五強制二強化”(強制免疫、強制撲殺、強制封鎖、強制檢疫、強制消毒和強化疫情報告、強化防疫監督)綜合防治措施,積極組織力量,對轄區內所有豬、牛、羊等偶蹄動物實施強制免疫,同時加掛免疫標識耳牌(耳標),填寫免疫檔案。同時,要積極推行豬瘟、**城疫程序免疫和狂犬病的免疫工作,確保區內不出現重大動物疫情。

(二)抓好疫苗供應,提高免疫質量。春防期間,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疫苗的計劃、組織和供應工作,要把好關口,確保免疫質量和效果。區畜牧獸醫部門要及時做好疫苗的計劃、組織、調配和供應工作,嚴格執行《獸藥管理條例》,加大對獸用疫苗的監管力度,確保組織供應的疫苗是農業部定點生產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確保疫苗按時保證質量足量供應到防疫第一線。

(三)強化防疫檔案管理,加強疫情監測監控。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一律使用全市統一的《**省動物免疫檔案》和《**省動物免疫登記冊》,認真登記,加強畜禽免疫標識、養殖檔案管理等基礎工作,達到“以監促檢,以檢促防”的目的,將動物疫情控制在源頭。要進一步加強疫情監測監控,特別是在高致病性禽流感、W病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中,要堅持做到“兩個不動搖”:即堅持動物疫情觀察員派駐制度不動搖,密切監控疫情動態;堅持依靠群眾監測不動搖,廣泛宣傳普及動物疫病防治知識。同時,要進一步完善疫情監測和報告制度,建立健全疫情監測網絡,準確掌握疫情信息,做好疫情發展趨勢分析和預測,提高預警預報水平,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快反應,及時控制和撲滅疫情。

(四)完善應急機制,提高疫情處置能力。各鎮、鄉、辦事處要從實際出發,進一步完善突發疫情應急預案,健全突發動物疫情應急機制,認真貫徹《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賦予的職責,做到有總體要求、有具體措施、有明確責任、有物資保障,做好應對重大動物疫情的各項準備工作。一旦有疫情發生或外埠疫情傳入,要按照“早發現、快反應、嚴處理”的原則,采取果斷措施,堅決把疫情撲滅在疫點上,嚴防疫情擴散蔓延。

(五)加強檢疫監督,嚴防疫情傳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畜禽及其產品流通和輸入的監督檢查,嚴格按規定查驗動物免疫標識和《出縣境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載工具消毒證明》,采取以“查、堵、處”為主的綜合管理措施,規范檢疫程序,嚴把入口關,嚴防外埠疫情傳入。同時,要切實加強動物檢疫和防疫監督工作,對集中出欄或調運的畜禽,要到場、到戶檢疫,不得漏檢,發現染疫畜禽及其產品,必須依法處理,切斷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區農業局要積極配合工商、衛生等部門,對集貿市場、養殖場、冷庫、畜禽類產品加工場所等重點區域進行檢查,對逃避和抗拒檢疫以及販賣病死禽的,要依法處理。

(六)規范管理,果斷處置突發疫情。各鎮、鄉、辦事處要認真貫徹落實《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和《漢臺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規范疫情報告和疫情處置工作。特別是對疫情監測工作中發現的可疑情況,要立即上報區緊急動物疫情控制委員會辦公室,由畜牧中心派專家組到現場臨床診斷,初診為疑似病例的要按規定程序采樣送檢和上報。對按程序確認的疫情,要按照“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方針,堅持“早、快、嚴”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科學、果斷、規范處置疫情,切實將疫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強領導,夯實責任,確保動物防疫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一)加強領導。各鎮、鄉、辦事處及區、鎮、鄉畜牧獸醫部門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高度重視動物防疫工作,增強搞好動物防疫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法制觀念,切實加強對動物防疫工作的領導,集中人力、物力、財力,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充分做好春防準備。畜牧獸醫部門要備足疫苗藥械,培訓好技術人員,嚴格執行《動物防疫法》和《動物防疫工作暫行規定》,落實防疫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采取干部分片包干制,層層簽訂責任書,分解任務,夯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各基層獸醫站要全力以赴深入村組、養殖戶逐戶逐畜實施防疫,獸醫衛生監督部門要做好動物防疫監督和市場動物衛生監管工作,確保春季防疫順利開展。

(二)落實防疫經費。各鎮、鄉、辦事處和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動物防疫工作對畜牧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和意義,按照畜禽存欄和動物防疫計劃,合理編制動物防疫經費預算,列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確保動物防疫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三)加強輿論宣傳。各鎮、鄉、辦事處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物防疫法》、《**省實施<動物防疫法>辦法》和《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加強對飼養戶動物防疫知識和衛生飼養知識的宣傳,提高人民群眾防疫滅病的自覺性。

(四)強化監督檢查。集中防疫結束后,各鎮、鄉、辦事處要認真組織、開展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和自查。重點抓好六查:一查防疫宣傳、組織領導、安排部署是否到位,各項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二查防疫任務和責任是否落實到單位、到人;三查防疫密度和掛標率是否達到要求標準;四查免疫注射和耳標佩掛是否規范,免疫抗體是否達到規定水平;五查免疫檔案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范;六查防疫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是否得到妥善解決。同時,區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鎮、鄉、辦事處的防疫情況進行隨機抽樣檢查和聯查。對領導重視、成績突出的將給予表彰;對任務完成較差,影響全區防疫大局的,要給予通報批評。普防結束后,各鎮、鄉、辦事處要認真做好查漏補缺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各項防疫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