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農村新社區建設通知
時間:2022-04-05 0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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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全縣新農村建設進程,推進農村新社區建設,現就加快農村新社區建設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快農村新社區建設的重要意義
建設農村新社區,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是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和農民生活質量提高的重要體現,是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抓手。建設農村新社區,可以最大限度地節約公共成本,最大程度地減少對未來發展的負面影響,最大范圍地實現對資源的優化配置。建設農村新社區,有利于從社會治安、計劃生育等方面對農民實行社區化管理,提高農民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有利于農田集中成片,提高農業規模經營效益;有利于完善公共基礎設施,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和品位。當前,我縣農村建房混亂、分散的問題較為突出,有新房無新村的現象較為普遍,不利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造成了農村土地等公共資源的浪費,影響了全縣新農村建設進程。全縣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站在科學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農村新社區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推進。
二、加強對農村新社區建設的指導和管理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劃科學、布局合理、功能齊全、環境優美、管理完善”的要求,根據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加大對農村新社區(農民集中居住小區)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力度,科學有序推進。
(一)合理布局。農村新社區建設要符合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鄉鎮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按照“利于生產、方便生活、適度集中”的要求,綜合考慮農村新社區一、二、三產業布局的協調和相互促進,科學選址,合理布局,防止出現重復建設或二次拆遷現象,避免社會資源的浪費和農民財產的損失。每個鄉鎮每年都要因地制宜,分類規劃建設2-3個農村新社區,建設規模原則上保證在30戶以上,建設形狀呈塊狀布局,盡量避免沿路“一”字排列和沿河、渠“非”字排列。農村新社區內原有文化特征明顯的民房建筑(群),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嚴格保護。
(二)精心設計。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水平建設,注重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實行多方案競選擇優。積極推薦選用《省農村住宅優秀方案》圖集中的戶型,充分體現地方特色,確保整體和諧統一,內部功能合理。按照“共建共享、一步到位”的要求,統籌安排公共基礎設施、生產性附屬用房及三產服務設施的配置,規劃好社區辦公場所和社區警務綜治室、文體活動中心、勞動就業培訓中心、衛生服務中心、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黨員群眾電教中心、廣播室、農家書屋、農家超市、戶外健身活動場所等公共服務設施,加強廣播電視“村村通”建設,推進數字電視整體平移,把新社區一次性建設成信息化小區,為農村居民提供優質便捷服務。
(三)嚴格管理。農村新社區建設規劃,按規定程序批準后應及時向農民公布。嚴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農村新社區建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必須按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報批手續。嚴格加強農民建房管理,符合享受宅基地條件的農村居民,新建住房一律進入農村新社區,同時必須拆除其原有房屋及地上其他附著物,并將原有宅基地復墾耕種或退還集體經濟組織。因城市建設、工業園區和交通水利建設等拆遷的農村居民,統一進入農村新社區進行安置??h城規劃區內的集體經濟組織,原則上統一規劃建設安置小區,其村民不得單獨占用宅基地建房。凡不符合規劃要求,申請在新社區外新建、改建、擴建民房的,一律不予審批。嚴格加強房屋產權管理,農村新社區建設的房屋產權,屬于集體土地的,頒發村鎮房屋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其房屋不得擅自出售、轉讓和上市交易。征為國有土地并在補交土地出讓金后,可按有關規定辦理城市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四)科學建設。根據各村實際,因地制宜選擇規劃引導型、遷村騰地型、項目拆遷型、城中村改造型、產業培育型、村莊整治型等多種建設模式,引導群眾進農村新社區建房買房。按照“四統一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配套、統一規費、分戶辦證)的辦法,采取集中聯建、居民合建、農戶自建、委托代建、統管自建等方式,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監理單位建設農村新社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農村新社區房屋及配套設施項目招投標和工程造價、安全施工、竣工驗收等的監督管理,確保工程質量。
三、加大對農村新社區建設的扶持和服務力度
農村新社區建設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時間跨度長,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抓住城鎮化、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孟溪大垸扶貧綜合開發和埠河新農村示范鎮建設等機遇,實施重點傾斜,促進快速發展。
(一)獎勵入住農戶。新社區內居住的農戶,除享受宅基地保障、免費規劃設計、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扶持等優惠待遇外,對主動進新社區建房購房且復墾耕種或退還原有宅基地的,縣財政按照農戶復墾原有宅基地增加耕地面積抵扣新社區房屋占用耕地面積后,依據耕地開墾費標準給予適當資金獎勵。對少數因房屋破舊、漏雨、墻體裂縫傾斜下沉、承重結構損壞等造成無法居住,或居住有危險且又無力新建住房的困難農戶,各鄉鎮、村要優先扶持其進農村新社區居住。
(二)保障社區用地。新社區內住宅、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設施用地,在政策允許范圍內,按照“統籌增量,盤活存量”的原則,積極探索宅基地使用的多種途徑,有條件的也可征為國有土地。新社區內的經營性建設項目用地,按經營性用地政策實行有償使用。
(三)免費規劃設計。新社區各類建設應堅持“統一規劃、統一配套、統一管理”的原則,一次規劃,分步實施。各鄉鎮組織編制各行政村新社區建設的總體規劃,縣住建部門要加強對規劃編制及新社區建設的指導,不向新社區農戶收取規劃、設計費用。
(四)扶持設施建設。新社區的住房建設以農村居民個人投入為主體,其道路、給排水、電信、供電、綠化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原則上計入房屋建設成本,各鄉鎮、村要予以扶持,縣財政實行以獎代補。小區內農貿市場等配套設施建設,堅持“誰投資、誰受益”,實行市場化運作。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農村新社區建設的扶持力度,將鄉村道路、農田水利、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向農村新社區傾斜。除國家、省有明確規定外,農村新社區建設免征縣級各類行政事業性規費,相關技術服務性收費按規定標準下限的三分之一收取。
(五)保障農戶權益。新社區建設用地上的原有民房搬遷,屬集體土地的,按征地管理有關政策補償;屬國有土地的,按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政策補償。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研究完善失地農民生活保障機制,加強職業培訓,促進非農就業,切實維護新社區農民的合法權益,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
四、切實加強對農村新社區建設的組織領導
成立縣農村新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全縣農村新社區建設的綜合協調和督查考核。各鄉鎮要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具體組織轄區內農村新社區建設的實施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指導管理,簡化辦事手續,主動服務基層。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研究配套政策,完善推進措施,加強宣傳發動,強化輿論引導,形成人人關心、個個支持的良好氛圍,推動農村新社區建設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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