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生工程和社會監督通知

時間:2022-07-31 09: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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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生工程和社會監督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2012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2〕1號)和市政府《關于2012年民生工程實施工作的意見》(合政[2012]1號)的要求,現就加強民生工程實施工作中民主參與和社會監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制

加強民主參與和社會監督是推進民生工程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在堅持民生工程“一把手”負責制的基礎上,強化民主管理意識,合理運用民主方法,逐步建立民生工程項目民主參與和社會監督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民生工程的決策水平。要堅持問需于民,建立規范透明的政策執行機制,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確保每一項民生工程順民意、貼民心;堅持問計于民,充分發揮廣大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集民智、民力,打造民心工程;堅持問績于民,確保每一項民生工程經得起群眾檢驗和歷史考驗。

二、創新方法,務求實效

堅持以民主方法推進民生工程實施,真正使人民群眾成為民生工程實施中的決策者、參與者、監督者和受益者。一是在工程實施前,開展形式多樣的入戶調查、現場答疑、新聞、群眾聽證等活動,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提高民生工程項目確定的群眾參與度。二是在工程實施中,及時組織群眾開展民生工程檢查監督,擴大群眾參與民生工程管理范圍。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民生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巡視和監督工作。通過人大依法監督、政協參政議政,指導民生工程建設,為高質量、高標準建設民生工程項目奠定民主管理基礎。三是在工程實施后,適時邀請群眾代表參與工程驗收、資金審計、項目后期管護等工作,增強民生工程建設工作透明度,力求群眾滿意、百姓放心。不斷開展民生工程“回頭看”活動,對群眾不滿意的地方,特別是群眾知曉度、滿意度不高的部分項目,展開深入調研和細致分析,及時總結經驗,制訂完善整改措施。四是建立民生工程通報制度。主動向各級人大、政協報告民生工程階段性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及時通報各類重大檢查和考核結果,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與問詢。五是強化民生工程檢查督辦效果。適時召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征求意見座談會、問題督辦反饋會,做好代表、委員提出的問題的整改和落實工作,確保民生工程項目順利推進。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創新宣傳形式,拓展宣傳載體,加大民生工程各項政策的宣傳力度,廣泛宣傳民生工程惠民成效;要搭建民主溝通平臺,暢通民意反饋渠道,大力營造政府主導、群眾參與、媒體引導的民主建設氛圍;要適時在黨員、群眾、基層干部、專家學者中開展征求意見活動,以民主促民生,強化民主實施氛圍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