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建設局新居供熱計量管理通知
時間:2022-05-05 05:40:00
導語:縣建設局新居供熱計量管理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供熱單位、各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
為推進新建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工作,加強供熱計量管理,實現節能降耗,根據國家、省、市相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特作如下通知:
1、本通知的適用范圍為我縣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居住建筑供熱計量的實施及其監督、管理。
本通知所稱供熱計量是指采用集中供熱方式的熱計量,包括用戶熱量以及熱源、換熱站供熱量的計量。
本通知所稱供熱計量設施是指供熱系統的熱源、換熱站、管網的計量裝置和用戶供熱計量及溫控裝置。
2、新建居住建筑應當按照規定設計、安裝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配套建設的換熱站和管網應當設計、安裝計量裝置和水力平衡、氣候補償、變頻等調控裝置。供熱系統應當滿足溫度調控、供熱計量和熱平衡的技術要求。
3、供熱單位是新建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其收費的實施主體。
4、新建居住建筑在工程建設時,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設計及技術要求預留用戶供熱計量裝置的安裝位置。供熱單位負責用戶供熱計量裝置的選型、安裝及投入運行后的維護、管理工作。
用戶供熱計量裝置的購置、安裝費用(以下簡稱專項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5、開發建設單位在辦理基本建設手續前向縣燃氣熱力管理辦公室提出用熱申請,由供熱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供熱開戶合同,并提出供熱設施建設意見。
6、供熱設施的設計和建設應當執行現行國家標準和省、市有關規定。
開發建設單位在委托設計之前,應當征求供熱單位意見,將供熱單位出具的供熱熱媒參數等設計條件(簡稱設計條件)告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應當結合設計條件,按照有關規范、標準等要求組織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
設計文件中應當明確選用的供熱設備材料、溫控裝置和用戶供熱計量裝置的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標準。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審查機構進行施工圖紙設計文件審查,并出示供熱單位的設計條件。
7、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開發建設單位出資、銀行專戶監管、供熱企業使用、供熱主管部門監督”的供熱計量資金管理制度交納專項費用,并在申請辦理基本建設手續時出示專項費用繳費證明材料。
供熱單位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專項費用,供熱主管部門會同供熱企業通過招標方式選擇使用省、市供熱計量產品推薦目錄中的供熱計量器具。
縣燃氣熱力管理辦公室負責此專項費用收取和使用的監管工作。
8、供熱工程開工前,開發建設單位和供熱單位應當將所采用的散熱器及相關配件和供熱計量設施的品牌、型號、生產(銷售)單位書面告知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9、同一換熱站供熱區域應當優先選用同一型號的供熱計量裝置和溫控裝置。
新建居住建筑在竣工驗收前,由供熱單位安裝用戶供熱計量裝置和溫控裝置。
新建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等供熱設施必須達到供熱計量標準,并通過竣工驗收,否則不準并網供熱。
10、擬在本縣從事供熱計量器具銷售的單位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計量保證確認合格證書》、《稅務登記證》、《省新型墻材建筑節能技術產品認定證書》和《省供熱計量產品推薦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縣燃氣熱力管理辦公室進行備案。
供熱計量器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進口產品還應當取得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并通過進口計量器具鑒定。
11、供熱單位應定期向縣燃氣熱力管理辦公室上報供熱計量裝置和溫控裝置的使用情況。
供熱計量裝置由供熱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定期檢查、維修或更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造、拆除、遷移供熱計量設施。因特殊情況確需改動的,須經供熱單位同意。
12、實施供熱計量收費時,小區換熱站覆蓋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均應當滿足供熱計量的技術要求。
供熱計量收費實行基本熱費和計量熱費兩部制計費辦法。
供熱單位應當與熱用戶簽訂住宅計量供用熱合同,在合同中明確計量方式、收費方法等內容,并對雙方的責任進行約定。
供熱單位應當將住宅計量供用熱合同格式文本報供熱管理機構備案。
供熱單位在采暖季中應當定期公示熱量表讀數。
13、對既有居住建筑擬實行供熱計量改造的項目可參照本通知有關內容執行。
- 上一篇:縣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通知
- 下一篇:縣區加強建筑工地現場管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