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民用建筑情況普查摸底通知

時間:2022-06-03 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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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民用建筑情況普查摸底通知

各社區,街道各部門,教委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精神,確保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大力推進全區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能源監管,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全省城市既有民用建筑基本普查摸底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既有民用建筑基本普查摸底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全區開展既有民用建筑基本普查摸底的通知》的要求,決定在全街道開展既有民用建筑(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下同)基本普查摸底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查范圍和內容

(一)調查范圍

全街道范圍內年12月30日以前竣工的民用建筑。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是指供人們居住使用的建筑,包括住宅、單身宿舍、公寓(農村民房除外)。公共建筑是指供人們進行各種公共活動的建筑,包括辦公建筑(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樓)、商業建筑(商場、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旅館飯店、娛樂場所等)、教科文衛建筑(文化、教育、科技、醫療、衛生、體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郵電、通訊、廣播等公共服務用房)以及部隊和工業企業內的辦公樓、職工公寓和研發樓。

(二)調查內容

主要包括民用建筑的工程概況、建筑維護結構和采暖、空調、熱水系統。

二、職責分工

街道辦事處各部門,按照“網格化分工”負責統計企業的既有建筑統計工作,教委辦負責統計所有用于教育、體育的建筑,武裝部負責部隊的既有建筑統計工作,各社區負責轄區內的其他既有建筑普查統計報表工作。

三、時間安排

各單位務必于年8月16日前完成既有民用建筑基本情況普查工作,并將統計表報街道城建辦。

四、有關要求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此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落實人員,通過多種途徑,采取綜合措施,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要確保按照時限要求完成普查摸底工作,認真填寫相關調查表格,核實相關數據,切實避免虛報、漏報、遲報問題發生。

街道督查室將對此次普查摸底工作進行督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數據不準確、未按時限上報的,將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