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農業扶持政策的通知

時間:2022-05-26 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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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進農業扶持政策的通知

一、扶持農業加工企業發展(含種養殖企業、各專業合作社)

1、農產品加工企業銷售上臺階。銷售首次突破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分別給予1000元、3000元、5000元。

2、鼓勵新創辦農業加工企業。對當年新創辦農業加工企業,企業的原材料80%以上為本地農產品,投入額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200萬元(含200萬元)以上、300萬元(含300萬元)以上(以財務發票和實物相對稱為依據),分別獎勵2000元、5000元、10000元。

3、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技改投入。對市級以上(含市級)的農業龍頭企業,當年技改投入在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上,經核實分別獎勵2000元、5000元。

4、鼓勵農業企業引進市外資金。技改投入引入市外資金按0.5‰獎勵給企業法人,最高不超過10000元。對引薦者給予適當獎勵。

5、鼓勵農業企業升級。對新進入市級、紹興市、省級的農業龍頭企業獎勵企業法人分別為2000元、5000元、10000元。

6、鼓勵專業合作社升級。對首次認定上虞市A級、AA級、AAA級分別獎勵500元、1000元、2000元,獲紹興級的獎3000元。

二、扶持農業品品牌建設

1、扶持農產品展示展銷。對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積極參加市級、省級組織的各類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的,分別獎勵500元、1000元,凡各類農產品獲得獎勵名次的,市級一等獎、二等獎分別獎勵500元、200元,省級一等獎、二等獎分別獎勵800元、500元。

2、鼓勵農產品注冊商標、爭創名牌產品。對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新注冊商標,每只獎500元(憑受理證書),被認定為紹興市級、省級以上(含省級)著名商標或名牌產品分別獎5000元、10000元。

3、鼓勵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新認定省級無公害農產品產地、國家級無公害產品的,分別獎勵1000元、2000元。

三、鼓勵主導產業發展

1、大戶或專業合作社在本鎮范圍內,當年土地流轉連片在5畝(含5畝)以上,流轉期限在3年以上,并實行規模經營的,按50元/畝進行獎勵,(憑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鑒證的承包合同及承包款發票)。

2、鼓勵發展設施栽培。當年新建鋼管大棚,連棚面積5畝以上(含5畝),由戶向村提出書面報告,經村初審鎮審批,有正規的土地流轉手續,達到鎮示范園區建設標準,經鎮驗收合格的獎勵農戶2000元/畝。

3、推進“四季”仙果之旅。積極發展農家樂,凡被市旅游部門認定A級、AA級、AAA級農家樂,分別獎勵3000元、5000元、8000元(提供文件、證書)。

4、開展葡萄、榨菜優秀專業合作社評選活動。鎮政府將在十月份組織一次優秀專業合作社的評選活動(評選條件另定)。對葡萄年販銷量在200萬市斤以上前3名,榨菜收購量500萬市斤以上的前3名,各獎勵人民幣500元。

四、強化組織領導。

鎮成立農業產業化扶持政策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徐為副組長,成員為姚、羅、王、楊、王。做好扶持政策考核和政策實施工作,各行政村、企業單位要認真對照扶持政策,加強領導,明確要求,強化宣傳,落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