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價局餐飲業價格管理通知

時間:2022-01-14 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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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價局餐飲業價格管理通知

各餐飲業:

現將青島市物價局《關于餐飲業價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價格〔*〕291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膠南市物價局《關于轉發〈青島市餐飲業價格等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南價字〔1997〕第55號)、《關于轉發〈制止餐飲業牟取暴利實施細則〉的通知》(南價字〔1999〕38號)和《關于公布我市餐飲業平均內扣毛利率、商品平均差價率的通知》(南價字〔2000〕60號)同時廢止。

青島市物價局關于餐飲業價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青價格[*]291號*-12-29

各區、市物價局:

我市自1997年對餐飲業價格實行價格等級管理以來,為規范餐飲業市場的價格行為,制止暴利行為發生,保護合法有序競爭,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餐飲業市場機制、經營者價格行為的日趨完善和規范,按照《價格法》和省物價局的有關規定,現將餐飲業價格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餐飲業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經營者應自覺地遵照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的有關規定,對經營的餐飲商品價格及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并接受價格主管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原餐飲業價格等級制定的最高內扣毛利率、最高差價率和服務費等規定廢止。

二、原確定的餐飲業價格各等級店,現僅作為該店餐飲業價格管理規范的標志。若出現消費者投訴價格違法問題,經查實后,將撤消餐飲業價格管理規范店記錄。

三、本通知自*年1月1日起執行。原青島市物價局《關于印發〈青島市餐飲業價格等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青價農〔1997〕206號)和《關于印發〈制止餐飲業牟取暴利實施細則〉的通知》(青價農〔1999〕118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