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在市容綜合治理工作會發言

時間:2022-05-09 0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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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在市容綜合治理工作會發言

同志們:

一、為什么要開這樣的會

同志們,今天這個會是市城管執法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藥品監督局、市創衛辦、市綜治辦等單位聯合組織召開的,會議的根本目的是開展校園周邊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我們為什么有這么多單位聯合組織召開這樣的會議呢?主要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慮。

1、是營造安全、干凈、規范、有序、寧靜的校園學習生活環境的要求。學校是教育人的地方。自從我國實行經濟體制改革后,原有的計劃經濟轉向自主的市場經濟,使各種經營活動在校園周邊聚集,如小商品店、文具店、餐飲店、網吧、攤販等,這是市場經濟帶來的必然現象。因為,市場是市與場的結合,兩者必不可少。學校有很大的購買力,就必然有商品的供應者,這就有了“市”;學校的周邊有地方可擺攤、可開店,這就有了“場”。從而學校周邊就有了各類商店,各種流動攤販。這雖然給學生提供便利,但給校園周邊市容環境衛生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也給老師教學、學生的日常學習生活帶來許多隱患。對于學校周邊的環境秩序,國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視,一直以來都在采取各種方式進行治理,阻力也很大,包括對網吧、歌舞廳、餐飲店的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學校門口的流動攤販、商家跨門經營和市容衛生臟、亂、差問題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看得到問題的部門沒有執法權。如學校每天都看得到,但是沒有執法權,管理力度不大。而且現在社會正處于轉型時期,商家、攤販的法律意識增強,知道學校這些單位沒有執法權,根本不會聽從管理。也就是說,如果社會管理沒有國家強制力的保障,管理就難以有效。二是相關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管理是非常有限的。首先是因為執法人員力量非常有限,所以在執法過程中不可能把管理的觸角延伸到每個角落,也不可能天天在那里蹲點守候,否則就管不過來,而且也不能以純粹的執法代替管理;其次,各執法部門的執法力量按照各自的安排部署工作,沒有形成統一力量,導致執法力量分散,不能形成合力,所以攤販和執法部門“打游擊”,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從而給學校的學生帶來了飲食安全、環境衛生、噪聲污染、社會治安等問題。

2、是探索城市科學管理執法機制的要求。城管執法是近年來產生的新事物,是城市化發展的必然產物。過去沒有專門的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由各個部門分別管理,誰審批、誰管理。專門的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是1997年國務院首先在北京進行試點,2001年開始在杭州試點,逐漸發展到各個地市,現在有些縣里也成立了城管執法部門。由于是一個新生事物,我們的職能是從各個部門劃轉過來的,職能、機構、編制等都不統一,做法也不一樣,城管執法部門上面沒有主管部門,下面也沒有下屬部門。所以,城管執法工作從領導到市民,很多人也還不了解,很多難做、難管的事情都由城管局做。由于還處于探索的過程中,沒有可借鑒的經驗。因此,我們如何建立科學的城市管理執法機制,一方面把管理與執法結合起來,搭建管理與執法共享平臺;另一方面整合各部門的執法力量,提高執法資源的共享率,這是非常值得我們去研究的問題。管理與執法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各級政府部門、單位、社區、城中村對自己周邊的環境都有管理權,但是由于沒有執法權,使管理失效。創建這種機制,就是要搭建管理與執法的共享平臺,提高公共資源的共享率,使各執法部門的執法力量與管理部門的管理力量的共享率提高。

3、是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必然要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是我市“六城聯創”的重要任務之一,等一下我們市創衛辦的領導還要部署,我就簡單說說。創建國家衛生城市,要求比創建省級衛生城市更高,我們要從現在開始,把校園周邊綜合治理作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一個良好的開端,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怎樣做好學校周邊市容環境衛生整治工作

1、明確工作內容。這次整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一是校園周邊的流動攤販整治。流動攤販成了校園周邊環境衛生的一個牛皮癬,難做、反彈大,并且是一個動態的變化過程。2010年市區的流動攤販進行登記疏導后,新的流動攤販又在不斷產生。二是校園周邊商店的跨門經營。商店把物品擺在馬路上很亂,尤其是靠街道的學校門口,如燈塔小學,又在燈塔菜市場旁邊,學校多次反映攤販擺在學校門口,商店東西擺在門口經營。三是餐飲店的飲食衛生。

2、講究工作方式。對流動攤販,要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流動攤販和跨門經營現象在社會一個時期內必然存在,我們不可能抹殺,尤其是流動攤販問題,在歐洲的發達國家也存在,在我們國家是一個通病,而且在攤販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沖突,社會群眾都會一邊倒向攤販,指責城管。當然,城管在工作方式方法上還存在一些問題,要把攤販完全堵住是不可能的。因此,首先是要疏導,避免矛盾升級。疏導有兩種方法:一是把學校周邊現有的攤販疏導到原有的疏導點。以街道為單位先疏,不夠的再統籌考慮,疏導到其他街道。如果還不夠的,再建立一些新的疏導點,疏導到位。二是堵。疏導之后,在學校周邊規定范圍內一律禁止流動攤販的擺攤行為,如果發現流動攤販,就要堅決打擊。我們在實際工作中探索出了一個先教育、再警告、后處罰的三步曲執法模式,這種方式同樣也適合于學校對周邊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那么誰來堵?這就是我要講的一個重點。流動攤販、跨門經營、餐飲衛生等問題就由學校的保安來管。也就是說由學校對周邊市容環境衛生問題負責行使管理權。

學校保安在管理過程中發現流動攤販、跨門經營行為,首先要對其進行教育,勸導他不能在學校門口擺攤、不能跨門經營,勸說的過程要填寫教育單,拍照留底,甚至要收集身份信息,第一次進行教育,如果教育有效,就達到了管理效果;對不聽勸導的,就對其警告,過程要記錄、拍照留檔,對不聽警告的,可以直接聯系執法部門隊員,如果第二次警告有效的,也達到了管理效果;對通過第二次警告后第三次出現重犯的,就要聯系執法隊員對其進行處罰,該罰款的罰款,該扣物品的扣物品。這樣的三步曲執法模式,保留了執法過程的信息,如果有不明真相的群眾圍觀、起哄,可以起到很好的解釋、說服和教育作用。跨門經營管理也要執行三步曲。

3、建立管理執法保障機制。一是要建立一種聯合執法機制,執法職能部門在執法上聯合;二是建立管理與執法聯合機制,把學校周邊管理交給學校保安管理,不服從管理的,由執法部門提供執法保障,把執法放在管理后端,使管理的權威上升;三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不定期召開,研究共建共管過程中碰到的問題。

三、工作步驟和要求

1、工作步驟。一是做好調查摸底。這是基礎工作,首先城管執法隊員、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每個學校共同聯合劃定管理范圍,對多少攤販、店家要登記,建立檔案。二是疏導整治。對攤販疏導以后進行集中整治,新疏導點要劃定落實好,執法局、食品藥品監督局和相關學校聯合共同鞏固好。三是規范管理。對被疏導的攤販要規范管理,疏導后還流動出去的攤販就要取消擺攤的資格;學校保安對劃定的范圍內進行嚴格管理,包括攤販、跨門經營、環境衛生等內容要管到位。

2、工作要求。一是落實責任。城管部門由市容支隊牽頭,支隊長負總責,分管副支隊長抓落實,各街道大隊具體抓,責任落實到人,各大隊長要和轄區內學校逐個做好對接落實,監督處做好督查;二是時間要求。在2012年2月29日之前完成調查摸底和整治工作,3月份開始全面進入規范管理;三是抓好宣傳。許多人對這項工作不了解,認為學校沒有執法權就不服從管理。我們通過廣泛的宣傳,就是告訴攤販、店家,學校有權管理,不服從管理的就要進行處罰,形成良好的氛圍,樹立學校管理的權威,真正使管理執法找到一個結合點。

我們一定要把這項工作扎實抓好,使它真正成為探索城市管理執法機制的一個創新,使學校周邊環境衛生有根本好轉,能夠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