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事項報告管理制度
時間:2022-03-29 0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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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人才強區戰略,落實黨管人才原則,增強工作合力,及時總結推廣各單位人才工作先進經驗,全面掌握全區人才工作進展情況,有效推進寶山實用人才集聚地建設,特建立寶山區人才工作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一、報告單位
1、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
2、各部、委、辦、局、街、鎮等單位。
二、報告內容
1、需提請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研究的事項;
2、本單位人才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
3、本單位出臺的人才工作重要政策和舉措;
4、本單位舉辦的人才工作重大活動;
5、本單位人才工作的創新項目、研究成果及亮點工作;
6、本單位落實區人才規劃、人才工作行動計劃及重點工作任務進展情況;
7、本單位人才工作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
8、本單位職工或人員在全國、市、區各項競賽評優活動中獲取獎項、榮譽的情況;
9、本單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市(區)優秀人才、區拔尖人才、區青年尖子、區高級專家協會會員、區青年人才協會會員工作變動、重要成果、身體健康等情況;
10、各有關單位了解到的專家及社會各方面對我區人才工作的意見、建議等;
11、其他應當報告的重要事項。
三、報告方式
各單位按照本制度,將需要上報的事項以書面和電子文檔的形式,報區人才工作協調辦。
四、報告時間
1、報告時間分為及時報和年報兩類。各單位應及時在事前或事后一周內將所涉事項向區人才工作協調辦報告;同時,每年12月30日前對本年度的重大事項進行匯總報告;
2、對各單位報告的人才工作重要事項,區人才工作協調辦應根據所涉事項的性質、重要程度等,及時向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及市人才工作協調辦報告;
3、對需要向各報告單位反饋意見的,區人才工作協調辦要及時反饋;對各單位報告的人才工作優秀成果和先進經驗,區人才工作協調辦要及時調研,總結推廣。
五、其他
1、各單位要明確具體工作人員負責人才工作重大事項報告工作;
2、區人才工作協調辦將于每年底對各單位上報的事項、工作信息進行匯總,并反饋至各單位;
3、聯系單位:區委組織部人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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