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時間:2022-04-10 06:04:00

導語:村級工作責任追究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村級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為切實整頓村(居)干部的工作作風,強化發展意識、責任意識,提高執行力和操作水平,增強村(居)兩委班子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有效推進我鎮的項目建設和各項事業全面發展,特制定以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村(居)級違反本責任追究制度有關規定的行為有權投訴、檢舉、控告。鎮紀委負責投訴、檢舉、控告的受理、查辦工作。

第三條工作責任追究的措施有: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責令引咎辭職、免職。

第四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屬單位責任對單位和主要責任人通報批評,屬具體責任人責任的,對具體責任人通報批評:

1、無故缺席會議或其他集體活動的;

2、對黨委、政府部署安排工作拖拉、推諉,不按要求完成的;

3、上班時間參與各類娛樂活動的;

4、上班時間從事網絡交易或干私活的;

5、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親屬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6、凡列入工作調度,排名在后三名且未完成目標任務的;

7、工作督查中,被查出存在問題的;

8、在接受上級檢查時造成失分或受到通報批評的;

第五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誡勉談話:

1、年度內單位受到兩次以上(含兩次)通報批評的,對支部書記或負責人誡勉談話,個人受到兩次以上(含兩次)通報批評的,對當事人誡勉談話;

2、因個人工作不負責任,給單位經濟帶來損失的;

3、班子內存在明顯不團結,致使工作推動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

4、不求進取、平庸無為,遇到問題就繞道,遇到矛盾就回避,遇到困難就灰心,工作長期打不開局面的;

5、發生重大事故、災害、突發事件或重大案件,不按規定報告,不能及時妥善處理的;

6、因工作失職、失察,造成村民集體上訪的;

7、因工作不力造成群眾集體圍堵轄區企業,擾亂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的;

8、因個人工作原因,在重大項目推進中造成群體性阻工,影響項目推進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責令相關責任人引咎辭職:

1、年度內受到兩次以上(含兩次)誡勉談話的;

2、因工作失職、失察或失誤,造成群眾集體上訪,情節嚴重的?;蛟斐稍郊壴L擾亂上級機關工作秩序造成嚴重后果的;

3、因工作不細致,或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疏導不力,致使群眾集體圍堵轄區企業,導致企業停工、停產的;

4、重大項目推進中出現群體性阻工,村(居)干部工作不力,不能盡快解決問題,導致項目建設停工的;

5、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貽誤工作,導致重大事故或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6、對救災、搶險、扶貧、社會保障、征地補償等專項款物疏于管理,導致被貪污、挪用或毀損、滅失的;

7、因計劃生育、森林防火、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出現問題,被市級以上一票否決或列為重點管理的;

8、違反財務管理制度,非生產性支出超標,新增債務,致使集體經濟受到重大損失的,造成惡劣影響的;

9、未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未遵照《鎮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對集體資產處置、經濟承包、工程發包等重大村級事務擅自作主,自行決策、處置,造成惡劣影響的;

10、因工作不作為、或錯誤作為,嚴重失職、失誤,給集體資產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支部書記或其他支部委員免職,村主任或其他村委委員停薪、停職,并依照有關規定罷免職務,情節嚴重的由紀委處理:

1、受到法律制裁的;

2、帶頭組織、策劃、參與群體性糾紛、越級上訪等無組織無紀律活動以及其他非法活動的;

3、重大項目推進不力,出現群體性阻工,導致重大項目建設停工,引發重大事故或群體性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

4、直系親屬違反計劃生育的;

5、直系親屬參與集體上訪、參與圍堵企業或阻止重大項目施工的;

6、個人存在重大經濟問題,情節嚴重的;

第八條對受到責任追究的單位或個人,計入個人年終考核,并記入個人實績檔案。對引咎辭職、免職、停職的個人,鎮黨委不作任何安排。

第九條鎮直站、所、辦參照本制度執行。鎮屬站、所、辦存在上述問題,鎮黨委、政府依照本制度書面向其主管部門提出相關責任追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