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局黨務工作制度6篇

時間:2022-01-07 1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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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局黨務工作制度6篇

第一篇

1、黨總支要依照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通過一定形式將有關黨務工作事項向黨員或人民群眾公開,使其知曉黨的工作,并對黨的領導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意見,以提高黨的執政能力。

2、黨總支的工作制度,重大決策,干部選拔及管理獎懲情況,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精神文明建設情況,“一把手”人、財、事三權使用情況,發展黨員、民主評議黨員、黨費收繳等情況,都應該在單位公開。

3、凡屬方針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4、黨總支對本單位事關全局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情況以及重大問題,應當按照規定時限和程序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和請示。黨員領導干部應向黨組織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自覺接受監督。

5、黨總支要及時了解并掌握機關黨員以及領導干部的思想、作風和工作情況,對于群眾意見較大的黨員干部要及時談話提醒。要按照有關規定查處黨組織和黨員的違紀行為。

6、黨總支負責人,每年在規定的范圍述職述廉一次。述職述廉要邀請群眾代表參加會議。

7、黨總支每半年要對黨務公開的情況、黨員履行義務、執行黨的紀律和廉政制度、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

第二篇

1、發展黨員要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嚴格程序,成熟一個、發展一個,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

2、突出重點,注重在生產、工作第一線和高知識群體青年中發展黨員,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嚴格實行公示制。

3、黨支部要指定1至2名正式黨員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采取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分配一定社會工作,定期培訓等方法對他們進行培養和教育。預備黨員接收和轉正都必須經支部大會通過,并報上級黨委批準。

4、黨員管理要堅持從嚴治黨的原則,堅持組織管理與思想教育相結合,堅持用規范化制度管理的原則。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參加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

5、及時辦理接轉黨組織關系。黨支部要明確專人負責黨內資料的管理和歸檔。

6、根據退休黨員的特點和情況加強管理,定期組織他們學習,過組織生活和其它活動。單位黨組織還要為退休黨員的學習和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三篇

1、黨員民主生活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機關黨員領導干部班子民主生活會,每年八月底以前召開一次,遇到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必須報上級黨委同意。領導班子成員要過雙重組織生活。

2、黨總支在生活會召開之前,要負責征求黨內外群眾對領導班子的意見,并于會前轉告本人或在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上報告。

3、每次民主生活會都要明確1-2個主題,黨組織要提前3天將會議主題、時間、要求通知到人,參會人員要認真準備發言提綱。對民主生活會提出的總支工作及領導班子成員存在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實。屬于黨員的問題,要查原因,及時糾正。

4、組織在職黨員每年向黨支部做一次思想匯報,黨組織負責人要和每名黨員交心談心,及時掌握黨員的思想動態。

5、每年“七一”前,要按照《民主評議黨員和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暫行條例》的要求,認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民主評議黨員可以與民主評議領導干部、與民主生活會結合進行。

6、民主評議黨員結果應該公布并及時上報上級黨組織。

第四篇

1、總支要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章》和黨的方針、政策,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各種業務知識,使黨員不斷增強黨性,提高素質。

2、堅持每月集中學習一次的制度。總支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習計劃,堅持集體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辦法,黨員學習要有資料、有筆記、有心得體會,年終要組織檢查。

3、堅持黨員集中培訓制度,每年組織黨員進行一次集中培訓。每半年要組織黨員認真上好一次黨課,可請領導、專家、先進模范人物、黨校老師講課,也可觀看電教片。

4、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要重視解決黨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分階段安排學習內容。每年要組織一次讀書會、專題討論、學習體會人人談、知識競賽等活動,提高學習有效性。

5、每季度開展一次集體活動??傊考径纫M織黨員開展一次有意義的集體活動,集體活動要做到形式靈活、富有教育意義。如:義務勞動、義務咨詢、慰問貧困戶等。

6、黨員學習教育要有活動陣地,建立電化教育室,安排必須學習教育經費。

第五篇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局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支持和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2、組織黨員學習,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定期召開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按時上黨課。

3、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精神文明建設;了解反映群眾意見,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4、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5、做好對機關行政領導干部考核和民主評議工作;按時召開以交流思想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內容的民主生活會。組織黨員為機關黨組織和單位提合理化建議。

6、機關黨總支每季召開一次會議研究黨的建設。

第六篇

一、本局干部、職工對個人的重大事項必須及時向組織報告。

二、應報告的重大事項有:

1、本人及其父母、子女的婚喪嫁娶、工作調動、職務職稱晉升等事宜的辦理情況;

2、本人買賣、出租住房和集資建房的情況;

3、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受到執法執紀機關查處或涉嫌犯罪的情況;

4、配偶、子女經商或租賃、承包國有、集體、工商企業,受聘企業擔任主管人員情況;

5、本人認為應當向組織報告的其它事項。

三、應該報告的重大事項,由報告人用口頭或書面形式向分管局長或局長報告。

四、對于需要答復的事項,分管局長或局長應責成有關人員,將答復意見回復報告人。報告人應按組織答復意見處理。

五、對報告的內容,一般予以保密。經局領導決定應予公開的,可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六、凡不按本制度報告或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引起嚴重后果的,視其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