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統安全工作要點

時間:2022-09-18 1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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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統安全工作要點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和安全發展的觀念,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緊緊圍繞創建“安全文明校園”的目標,全面貫徹落實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深入開展學生上下學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學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學安全、消防安全等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強化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為全體師生創設良好的校園安全環境,努力保障學校教育事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堅決杜絕重特大傷亡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確保校園安全,力爭實現“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標,爭創市級安全綜合治理先進單位。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大力加強安全法制教育,進一步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防護意識。

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和課任教師的作用,廣泛開展安全法制教育,幫助學生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把學生安全行為化作學生的自覺行動。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認知能力和行為能力,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主題鮮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常識教育。幫助學生初步樹立安全觀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識,熟悉報警、求助電話的使用,具備對危險的初步判斷能力,掌握躲避危險和自救的簡易方法。在搞好宣傳教育的基礎上,還要結合教學實際,充分利用各種機會和條件,如勞技課、社會實踐活動等,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技能的學習和訓練,訓練中要突出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和防暴、抗暴等綜合演練,地震、消防演練每學期各不少于一次,突出防震、消防專業訓練,強化專業技能,年內訓練各為2次。安全知識進課堂,應在教學計劃、備課本上得到充分顯示,并作為教師完成年度任務和接受上級安全工作檢查考評的重要依據。為防止學生在暑期發生溺水死亡事故,學校在放假前集中開展安全常識教育外,開展“致家長一封信”、家訪等活動,宣傳預防溺水常識,提醒家長監管好自己的子女,防止他們私自下河(渠)玩水造成溺水死亡。

(二)大力加強安全工作組織制度建設,努力把校園安全及綜治工作納入正規化軌道。

1、加強工作責任制度。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安全工作職責。建立健全一支專職或兼職的學校安全及綜治工作隊伍,動員和組織師生積極參與,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和綜治工作。

2、落實定期檢查制度。要嚴格按照“及時排查、各負其責、工作在前、預防為主”的十六字方針,把檢查作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養成每周和重大節假日前必查的工作作風,點、重點查、查反復、反復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產信息統計上報制度。按月填寫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表,落實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及預案上報工作。

4、執行請示報告制度。重大問題及時上報。

5、健全資料檔案制度。要將上級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計劃總結、日常管理檢查、月報通報等工作臺帳系統整理,及時歸類建檔,為領導決策、工作研究、檢查指導、工作講評、年度考評和保障校園合法權益提供第一手資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預見性、規范性和針對性。

6、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學校安全工作要列入年度工作考評計劃,凡成績顯著或有特殊貢獻的教職員工應予表彰獎勵;凡因工作中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堅決行使“一票否決”權,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追究其責任。

7、強化安全預案制度。以自然災害、暴力犯罪、重大傷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為設想條件,結合單位實際,認真制定各類事故應急預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處置機制,并在公安、消防、防震減災等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師生進行實戰背景下的綜合性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性事件,各項應急工作能有條不紊地展開,把危害和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8、組織外出活動要嚴格實行報批制度。加強對集體外出活動的管理,學校各級各類的外出活動一定要經過教育局的批準。外出活動前要對師生加強安全教育,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預案,做到組織嚴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需要用車的,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安排和使用車輛,確保車況良好,領導或教師要親自帶隊。

(三)大力加強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努力營造安寧祥和的校園環境。

9、加強保安、門衛安全管理。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把好校園入口關,一是加強保安、門衛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和業務能力的培訓,配備必要的防范器材,使其不僅能防偷防盜,還具備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二是嚴格門衛詢問登記制度,非本校學生和工作人員必須有完備的登記手續和正當的理由方可進入校園,對不能說明情況的人員應責令其離開學校,對形跡可疑的人員應通報公安部門及時處置,報警電話:110。

10、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新學年《開學第一課》、“3.27”中小學生消防宣傳日、“3.30”全國中小學生安全宣傳日、“安全生產月”、防震減災應急疏散演練、“119”消防宣傳日等安全教育活動。

11、強化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認真執行《關于加強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和易燃易爆品管理的通知》精神,做好危險化學藥品和易燃易爆品的登記、上報工作,嚴格執行“雙人雙鎖”制度。

12、加強交通安全管理。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期教學內容,每期不得少于20課時,開展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教育活動,做好學生安全乘車、安全騎車、安全行路的養成教育。確需出入校園的車輛,應避開學生上下學和人多情況復雜時段,限道、慢速行駛,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發生。學校不組織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組織學生參加沒有安全保障的社會活動,不組織學生參加搶險救災等有危險的活動。

13、加強校園營養餐、飲食衛生及防病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定,嚴把食品從業人員健康體檢、食品采購、運輸儲藏、烹飪配餐、餐具消毒、保鮮留樣、人員隔離等各個環節,確保不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開學前,學校必須對炊事人員進行體檢,對不宜從事炊事工作的要堅決調離崗位。學校要根據衛生部門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按國家統一規劃方案和指導原則,組織學生群體性預防用藥。突出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食堂嚴禁購買無檢疫證明的鮮、活、凍禽及其產品,要教育和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妥善處置。學校食堂嚴格實行量化等級管理,切實加強小賣部的食品安全工作。嚴禁其他非專業機構和無合法資質的單位介入學校、幼兒園的疾病衛生防疫及體檢工作。

14、加強校園防盜安全管理。有計劃地加快治安網絡建設,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動靜結合,點線面結合,各項防范措施相互配套銜接的校園治安防控網絡。

15、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班和教職工值班制度。節假日值班人員應按時到崗,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擅離職守,做好值班記錄,保證值班室電話暢通。學校領導在重大節假日期間要保持通信工具暢通,保證緊急情況下領導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

16、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加強校園內消防設施建設,加強維護管理,確保消防安全。學校應組織師生定期開展消防演練,保證緊急情況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組織師生撤離火災現場。

17、加強校園用電安全管理。學校應嚴格遵守行業規定,加強校園用電設備和線路規范化建設,電氣設備工作性能正常,動力與民用線路分路使用,無超負荷或缺相工作現象出現。

18、加強樓道、校舍安全管理。學校定期進行校舍勘驗檢查,發現險情應立即處理。學校對防止擁擠踩踏事故,從實際出發,在學生出操、集合、放學,不強調快速、整齊,適當錯開時間,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下樓,并安排教職工在樓梯間、過道處負責維護秩序,管理學生。要定期檢查樓道、樓梯的各項設施和照明設備(含消防應急照明),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9、做好寄宿制學校和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專人值班制度,加強管理和督查工作力度,保障寄宿學生、幼兒的人身安全。

20、加強體育安全管理。切實加強體育課、課間活動的組織管理,認真做好技術要領、運動準備、整理活動等方面的指導與安全保護,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加強體育鍛煉器械的維修保養,每學期2次,寒暑假期內必須進行一次徹底檢查維修,有安全隱患的必須更除。

21、加強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管理。進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力度,教育學生文明乘車,不乘坐各種載貨汽車、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無合法運營手續客車、無“學生接送車”標志牌的客車,不乘坐超載客車;組織學生有序乘車并做好乘車學生的考勤工作。

(四)大力加強與安全職能部門的配合協作,認真整治校園周邊環境。

22、積極配合公安交警部門、交通運管部門,大力整頓學校周邊的交通秩序,合理規劃交通線路,維護好校園周邊設立的交通信號燈、指示牌、斑馬線和社會車輛停放點等安全設施,確保校門及周邊地區良好的交通秩序。

23、要積極配合工商、文化、通信、新聞等部門,依法規范學校周邊地區的文化娛樂場所,及時查處、取締非法經營的網吧、電子游戲廳、錄像廳、音像書刊等場所。

24、建立健全學校和當地公安機關、家長、社區的學生聯防制度。進一步完善學校周邊的報警點和報警程序。了解和掌握學生校外活動中可能出現的不良現象,防患于未然。

25、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聯合執法工作制度。教育局要進一步加大與公安、消防、交通、衛生、質監等部門聯合執法的力度,進一步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各項指令,有效促進教育系統安全生產形式穩步好轉。

(五)加大安全工作督查制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6、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對學校安全工作的實施和執行情況進行嚴格的檢查,并建立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定期逐級對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發現的問題要下發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內容和整改責任人。安全生產實行備案制度,由誰負責檢查、是否下發整改通知書、是否進行了整改、整改效果如何,都要有人簽字,有案可查。

27、認真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扎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管理考核細則,經考核獲得優秀的學校,由教育局予以通報表彰。安全工作出現重大傷亡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凡被一票否決的,學校不能評優,學校主要責任領導不能評優評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