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招生和暑期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04 08:38:42

導語:幼兒園招生和暑期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幼兒園招生和暑期工作意見

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規范有序做好今年我市幼兒園招生暑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工作

1.招生原則

(1)政府統籌、教育主管。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統籌規劃,合理配置轄區內各類幼教資源,辦好每一所幼兒園,保障本區域的幼教資源能滿足幼兒入園的需求;規范每一所幼兒園的招生行為,確保我市常住戶籍的適齡幼兒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都能按時、就近入園,盡最大努力滿足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園需求,本市適齡幼兒學前三年入園率達98.4%以上。

(2)公益普惠、民辦補充。進一步加大對集體辦、普惠性民辦園的扶持力度,形成公辦園為主導、民辦園為補充、公辦民辦協同發展的格局,滿足不同層次家庭的需求。

(3)就近入園、方便家長。部分鄉鎮試點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服務區制度。幼兒園必須首先滿足服務區內3周歲以上的幼兒入園,有條件的幼兒園推進并逐步完善0~6歲托幼一體化的學前教育管理體系。

(4)嚴格標準,規范收費。幼兒園按照“成本核算、合理分擔”的原則,合理收費。幼兒園收費要嚴格執行市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規定的收費標準,民辦園收費必須嚴格遵循《民辦教育促進法》,按照不以營利為目的原則,在保證發展基金提留比例25%的前提下,根據生均培養成本,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并報物價、財政、教育部門備案后執行。

2.入園對象和報名辦法

(1)幼兒入園年齡為:小班三周歲(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四周歲(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五周歲(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

(2)托班的招生年齡為二周歲(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有條件的幼兒園,可招收2周歲以下的幼兒,具體方案由各鄉鎮(街道)、各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制訂。

(3)本市戶籍的幼兒憑房產證、戶口簿、出生證、兒童保健接種手冊,原則上到戶籍所在地的幼兒園登記、體檢、報名;外地來泰創業、隨遷人員子女憑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身份證、就業或者居住證明以及幼兒的出生證、兒童保健接種手冊,向所屬地的幼兒園提出申請,注冊入園。

3.招生辦法及相關要求

(1)制訂招生計劃。各幼兒園要根據本園實際,結合本地3-5歲適齡兒童及流動兒童的實際人數,統籌考慮招生工作,使招生規模與辦園條件相適應,確保各類幼兒教育活動正常開展。

(2)嚴格控制班額。大班不超過40人,中班不超過35人,小班不超過30人,確保幼兒園占地面積、建筑面積、戶外活動場地面積和綠化面積符合相關要求。有條件的幼兒園可設置托班或小小班,以滿足部分不足3周歲幼兒的入托需求。因搬遷、家長工作調動等特殊原因轉園或補充入園的幼兒,由各幼兒園按照班額和相關條件予以落實,嚴禁超班額插班。

(3)免試就近入園。濟川街道、黃橋鎮以外的14個鄉鎮試點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服務區制度,相關鄉鎮要科學劃分幼兒園服務區。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應優先招收本小區內適齡幼兒入園,如有余額,可安排其他適齡幼兒入園。任何幼兒園不得對幼兒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或變相測試,并嚴格按年齡編班。

(4)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市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收費文件規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按規定公示,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對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軍人子女等特殊情況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外來隨遷人員子女入園收費與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5)執行資助政策。認真執行城鄉低保困難家庭幼兒和殘疾幼兒接受普惠性幼兒教育的政府資助和減免政策,切實解決好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的實際問題。幼兒園要積極創造條件,接收并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學齡前殘疾兒童提供免費的融合教育和特殊教育。

(6)辦理報名手續。7月11日至8月20日,全市幼兒園報名招生,具體報名時間由各幼兒園確定。各幼兒園要加強宣傳,可在幼兒園門口張貼招生公告,有條件的幼兒園還可在本園網站公告,并對所有適齡幼兒逐一調查摸底,確保適齡幼兒都能就近入園。

二、暑期工作

1.總結謀劃學期工作。對春學期工作進行回顧、反思和總結,梳理經驗,總結成績,全面推廣新經驗、新成果;同時,收集、歸納、整理各項資料,分類裝訂歸檔等。召開全體教職工會議,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在此基礎上制訂秋學期園務、教研、科研、教學、后勤等計劃,力求新學期各項工作取得新突破。

2.多種形式開展培訓。依據《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和《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幼兒園課程化建設的通知》要求,結合各園教師發展需求,制定暑期園本培訓方案,同時安排教師參加省、市級培訓,不斷提高教師的理論水平、專業技能和課程游戲化實施能力。學前教育區域教研共同體牽頭單位要制訂暑期培訓計劃,多形式開展共同體層面的培訓。

3.加強園舍及設施維護。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區域內幼兒園的布局規劃和省、市優質幼兒園的創建,整合資源,撤并有安全隱患的幼兒園和辦班點。各舉辦單位和個人要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加固、維修不合條件的園舍,保養各種設備和玩具,確保新學期開學前園舍和設施都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

4.規范暑期辦班行為。幼兒園原則上不舉辦針對幼兒的暑期班。如確因家長需要提供保教服務開辦暑期班,幼兒園須出具書面報告,經屬地鄉鎮(街道)或舉辦者批準,并報市教育局學前教育科備案。園長是暑期班第一責任人,要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詳細周密的方案,并落實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暑期班必須嚴格按照市物價、市財政、市教育三部門聯合下發的相關文件要求收費和備案,教學內容和方法必須遵循幼兒教育規律,杜絕幼兒教育小學化傾向。無防暑降溫設施的幼兒園,一律不得開辦暑期班。如有擅自舉辦暑期班,發生安全事故或亂收費行為的,將嚴肅追究園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