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建辦生態移民工作總結
時間:2022-12-03 11: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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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關于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精神,2008—2015年用8年的時間完成我區571人的生態移民搬遷任務。按照我區生態移民總體規劃,2008年實施了鎮、100人的移民搬遷。目前,24戶的生態移民搬遷工作進展順利,完成1層的有7戶,完成2層的有8戶,完成3層以上的有8戶,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效果。
一、加強宣傳,搞好調查摸底工作。
加強宣傳,搞好調查摸底是做好移民搬遷工作的前提。針對部分農戶長期遭受水患的狀況,我辦及時對水患區的群眾狀況、是否愿意搬遷逐村逐戶進行一次調查摸底,掌握水患區群眾的要求和愿望,掌握第一手資料,分清輕重緩急,因地制宜制訂移民搬遷規劃。同時,把移民搬遷的各項政策措施宣傳到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讓群眾從思想上把移民搬遷從政府包攬轉變為水患區群眾的自覺行動。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加強領導是做好移民工作的組織保障。為切實加強我區生態移民工作的領導,區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領導為組長,區扶貧辦、發改委、財政局、林業局、水務局、農業局、建設局、交通局、國土資源局、電力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鄉(鎮)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鄉村干部配合抓,實行目標管理考核,落實責任制,落實鄉村干部專人抓生態移民工作。同時,我辦加強平時督促檢查,形成“區級主管、鄉(鎮)組織、村級實施”的工作運行機制,真正使移民搬遷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實到實處。
三、嚴格程序,緊扣工作環節。
1、嚴把移民對象關。移民對象的確定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全過程“陽光操作”。嚴格把好“七關”:農戶申請、鎮(村)審查、張榜公布、區級審核、第二次張榜公示、區級批準、簽訂《移民搬遷協議》。從源頭上杜絕了弄虛作假現象。
2、嚴把移民安置的選址關。在集中安置點的選址上,堅持科學發展觀,做到科學、實用,尊重群眾意愿,符合新農村建設標準。鎮政府會同建設部門、扶貧辦對整個安置區按照高起點、低成本的要求進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統一設計,為有需求的移民戶提供建房設計和施工圖紙,以保證整個小區美觀和房屋安全質量。同時在移民分戶建房之前,鎮政府完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實現基本的“三通一平”,確保移民建房時施工用水、用電能夠到點到位,道路暢通,場地平整。
四、集中安置,示范效益。
在生態移民工作中,我辦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愿”的原則,以集中安置為主、分散安置為輔的多種形式安置。借移民安置之勢,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科學指導,堅持生態移民與小城鎮建設相結合,充分發揮小城鎮建設對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均衡發展的推動作用,把生態移民納入小城鎮建設的總體規劃,既考慮有利于移民生產生活水平的提高,又著眼于城鎮經濟、文化的發展,用生態移民聚集人口,實現小城鎮的規模擴張,推動城鎮化建設進程。另一方面,注重打造亮點,強化示范,體現廬陵文化風格,嚴格規定,所有移民戶建房必須按照“青磚黛瓦馬頭墻,飛檐翹角坡屋頂”的贛中建筑特色進行建設,充分發揮廬陵文化的輻射帶動示范效益,推動我區城鄉協調示范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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