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地方志編纂計劃

時間:2022-08-26 0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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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輪地方志編纂計劃

我區地方志編纂事業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到**年底,納入國家規劃的地方志書編纂出版任務全面完成。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國務院第467號令)、省委、省政府關于印發《**省第二輪三級志書編纂規劃》的通知[陜辦發(**)27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咸陽市第二輪兩級志書編纂規劃》的通知[咸辦字(**)77號]精神,為了切實做好第二輪**區地方志編纂工作,特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第二輪地方志編修工作以馬克思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以人為本思想,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思想路線,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依法修志、質量第一、存真求實、為黨和人民立言等基本修志原則,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開拓創新,全面真實地反映本地區自然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準確記述改革開放以來全區各行業發生的深刻變化,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等等,為“三個文明”建設提供服務。

二、編纂任務

第二輪區級志書共編纂12部。其中區志1部,鎮辦志11部。區級專業志書60部。第二輪區志書的編纂方案,由區地方志辦公室負責擬定,報經區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報送市地方志辦公室備案;區級專業志編纂方案由各承編部門擬定,并報區地方志辦公室審核。

三、組織領導

第二輪修志工作要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持”的體制,各級政府要按照“一納入、五到位”的要求,切實把修志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做到領導到位、機構到位、經費到位、隊伍到位、條件到位。

《**區志》編纂由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負責,區地方志辦公室組織實施,承擔區專業志編纂任務的有關區直部門,要組建相應的工作班子,專門開展此項工作。

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由區委書記任名譽主任,編委會主任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委員由承擔專業志編纂任務的鎮辦及區直部門由主要領導同志擔任。

區地方志機構是區人民政府主管地方志編纂工作的常設機構,要選派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充實修志隊伍,并保持穩定,確保修志任務落在實處。

修志日常工作經費和出版經費,列入區政府財政預算。

四、體例要求

書名:各級志書均冠以行政區劃名稱并括注斷限時間,如《馬莊鎮志》(19XX-20XX)。

斷限:第二輪志書上限一般從第一輪志書的下限次年開始,內容可根據需要適當追溯;下限原則上截至2005年至2010年期間。

體例結構:全區第二輪志書體例應保持相對統一,力求內容創新。務必做到要素齊全,篇目科學,歸屬得當,排列有序,層次分明。

文體文風:一律采用規范的現代漢語語體文。文風樸實、簡練、精確、行文流暢。

補遺訂正:對上屆志書補遺、訂正,隨相關內容記載,也可設目集中記述。

篇幅:第二輪修志必須強化修志為用的思想,注意精練文字,控制篇幅。避免宣傳色彩,堅決杜絕假、大、空。

四、質量及時限要求

要堅持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志書編纂必須政治觀點鮮明、正確,資料豐富,內容翔實可靠,結構合理,突出時代特色、地方特色和專業特色。行文準確、規范,圖文并茂,遵守保密法規,樹立精品意識。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充分發揮地方志資政、教育、存史和交流的作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地情信息支持。

第二輪修志工作要講求效率,縮短編纂出版周期。總體要求在2010年基本完成全區第二輪志書編纂任務。

五、評審與出版

《**區志》為三級審稿,區地方志編委會初審,市地方志編委會或委托市地方志辦公室組織專家學者復審,省地方志辦公室終審。區專業志書為二級審稿,各專業志編委會初審,區地方志辦公室組織專家學者終審。有關涉及保密、民族、宗教、涉外、統一戰線等方面的內容,送同級相關部門審查后,報送上一級地方志機構審查驗收。為保證地方志印刷出版質量,必須遵守有關地方志出版印刷的統一規范。區直部門承擔的專業志書,納入區地方志叢書之列,由區地方志辦公室確定統一版式。區志書,由區政府安排印刷出版。區志書要同時出版電子版。

《**區志》和區直專業志著作權歸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