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規范商業企業發票管理意見

時間:2022-05-15 0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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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規范商業企業發票管理意見

市直各部門、單位,各有關商業企業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市商業企業發票管理工作,嚴格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品采購報銷制度,針對我市個別商業企業在經營活動中亂開商品發票、開具與實際購買商品名稱不符發票,致使部分違規支出通過虛假發票方式在企業和行政事業等單位財務賬內得以報支,嚴重違反了國家有關發票管理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給我市正常的經濟活動造成了不良影響,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商業企業開具發票管理要求

(一)加強對納稅人開具發票的管理。要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收款方在收取款項時,應如實填開發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開發票,不得開具與實際內容不符的發票,不得開具假發票、作廢發票或非法為他人代開發票。付款方不得要求開具與實際內容不符的發票,不得接受他人非法代開的發票。

(二)加快推行稅控機具開票、逐筆開具制度。對已推行稅控收款機的單位,要全面推行稅控機具開票,納稅人要按規定期限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數據;使用機具開票的電子數據,必須妥善保存五年以上,做到不丟失、不更改,確保所存儲的每一張發票電子存根數據與付款方取得的發票聯數據一致。發票電子存根數據視同紙質發票存根保存。

(三)繼續推行普通發票“三獎”管理辦法。要通過開展普通發票“三獎”活動,鼓勵消費者主動索要發票,鑒別發票真偽,積極檢舉發票違法行為,促使納稅人依法開具、使用發票。

(四)嚴格執行驗舊購新制度。凡使用稅控收款機開具發票的納稅人,稅務機關要按規定通過稅控管理后臺對其報送的開票電子數據進行采集認證,即“驗舊”,驗舊通過的,準予“購新”;凡使用手工開票及未實行電子數據報送的納稅人,稅務機關要定期核驗發票使用情況,并將納稅人使用發票的開具情況、經營情況與納稅情況進行分析比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相應調整供票量。

(五)認真落實管理和處罰規定。銷售單位應按規定開具發票,對應開不開發票、虛開發票、制售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以及非法取得發票等違法行為,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罰;對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發票特別是對票實不符的發票,不得允許納稅人用于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有偷逃騙稅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黨政機關、行政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報銷單據規定

(一)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全市各級黨政機關、行政事業單位、社團組織等單位要在認真搞好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針對財務賬內報銷的發票品名、金額與實際購買物不符、無詳細購物清單,特別是以辦公用品名義報銷其他用品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整改意見,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進一步完善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杜絕類似問題的發生。

(二)嚴格財務審核手續。各單位財務部門要對本單位報銷的各種發票、單據認真審核,嚴格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把關,嚴格各項費用報銷審核程序,做到計劃管理、分級負責、層層把關。財務報銷單據應有經辦人、科室負責人、分管財務的領導簽字才能報銷。對沒有具體品名、未附商品明細資料、未注明事由的發票不允許報銷,確保各種報銷發票真實合法。

(三)認真落實各項財政改革措施,按照規定要求采購辦公用品。一是符合政府采購目錄及額度要求的必須通過政府采購;二是符合國庫集中支付條件的必須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程序付款;三是已經實行公務卡改革的單位,只要供貨方有pos機設備的,必須使用公務卡采購。

(四)加強財政、審計監督,依法查處各種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各級財政、審計部門要在日常財務檢查中,有重點地對黨政機關、行政事業單位、社團組織等單位各項費用支付情況進行監督,依法查處和糾正以虛假發票報銷報支等問題。對未按照規定執行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相關制度的單位,要按照相關法規規定對單位給于經濟處罰;對未認真履行審核監督義務的直接責任人及具體經辦人,要依法追究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