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作業區工作計劃
時間:2022-03-12 09:38:00
導語:漁業作業區工作計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切實加強湖漁業生產管理,提高湖漁業資源有效利用率,保持湖內良好作業秩序,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強現代漁業建設為總目標,緊緊圍繞湖漁業增效、漁民增收和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全面提高漁業資源利用和轉化,推進湖生態環境改善;加強湖資源保護和修復,實施湖清潔養殖生產;強化綜合管理力度,加大違規作業打擊力度,建立湖良好生產秩序,實現漁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為建設經濟文化強縣,打造富裕、生態、和諧新作出貢獻。
二、規劃實施原則
1、遵循法律原則。規劃嚴格遵循《漁業法》、《環保法》、《省實施〈漁業法〉辦法》、《安全生產法》、《省漁業養殖與增殖管理辦法》、《湖(梁山泊)景區資源管理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做到依法規劃,依法生產。
2、突出社會公共利益原則。綜合統籌與協調湖主要功能間的關系,突出生態功能的建設,打造湖的生態化、景觀化和標準化,實現可持續發展。
3、方便群眾生產原則。依據漁民生產習慣和傳統,就近規劃養殖生產區域,并根據水體涵養量,實施科學合理布局,指導漁民發展大湖清潔養殖生產。
4、實行無地漁民優先安排原則。在劃定養殖區內原則上優先安排沿湖無地村漁民實施養殖生產,保障無地村漁民正常的生產生活;限制有地群眾入湖養殖;禁止以外人員入湖從事養殖生產。
5、強化資源保護原則。實施湖限制捕撈生產,清理清除滅絕性生產漁具和漁法,實行常年禁漁區和禁漁期制度,提高資源修復力度,實現湖水產生產的良性循環。
6、有償生產原則。對從事捕撈生產的漁民,依據《漁業法》和《省實施〈漁業法〉辦法》規定征收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對從事養殖生產的漁民,按照《湖水面管理使用辦法》征收水面使用費。
7、安全生產原則。加強災害性天氣的預警預報和漁民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加強對漁民和漁船管理,推行標準化養殖,強化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湖上漁業生產安全救援機制,加大避風港、碼頭等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確保漁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8、逐步完善原則。對漁業生產作業區根據湖開發與保護的實際需要,適時進行調整,確保湖生產經營秩序良好。
三、規劃內容和布局
按照規劃原則,將湖內劃分為常年禁漁區、禁養區、養殖區、捕撈區。以湖內旅游航道作為參照坐標,具體規劃布局為:
1、禁漁區:此區域常年禁止捕撈、養殖等一切漁業生產活動,依據有關規定,全湖共確定四個禁漁區。
⑴東部禁漁區:自王臺大橋以西、老湖鎮六合樓以南、后埠子老村臺以東、潘莊老村臺以北濕地保護區域。
⑵北部禁漁區:侯河村葦地以北、陳山口閘以南、客運碼頭至浮糧店航線以西濕地保護區域。
⑶行洪河道禁漁區:大清河至入湖口行洪道全部區域。
⑷旅游航道禁漁區:湖內規劃150米寬所有旅游航道內。
2、禁養區:禁止漁業養殖生產。全湖共規劃兩個區域。
⑴大安山至旅游碼頭大堤以北500米內禁止養殖。防止因菹草死亡腐敗污染造成魚類死亡。
⑵旅游碼頭至南堂子旅游碼頭航線以西禁止養殖。此區域為金山壩防洪和生活用水排放區。
3、養殖區:允許養殖、禁止捕撈。距旅游航道100米外方可養殖。全湖劃出八個區域,共40000畝。
⑴第一養殖區為辛店鋪至老湖鎮航線以東區域和老湖鎮至臘山航線西南、湖心島至老湖航線以北近岸水域,約2000畝。
⑵第二養殖區為東部濕地保護區西線以西1500米內,約6000畝。
⑶第三養殖區為大清河入湖口南堤西1000米內向南至湖南岸、潘孟于村以東安山灣區域,約3000畝。
⑷第四養殖區為大安山至航線以南、南大堤500米以外和大安山至航線以北600米內區域,同時避開八里灣大閘至湖心島航線兩側各200米,約15000畝。
⑸第五養殖區為東金山至南堂子航線以東1500米內,約1500畝。
⑹第六養殖區為湖心島至臘山航線以西,約7000畝。
⑺第七養殖區為侯河村葦地以南、過湖電路北、斑鳩店至臘山航線東1500米內及斑鳩店至臘山航線西路村灣,約3000畝。
⑻第八養殖區為辛店鋪至浮糧店航線以東,約2500畝。
4、捕撈區:禁漁區、養殖區以外的大湖中心水面為捕撈區。
四、保障措施
1、切實加強對湖漁業生產的管理和領導。沿湖各鄉鎮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湖內漁業生產負總責,各漁業行政村對本村漁業生產負責,要加強對本村從事漁業生產漁民的管理和教育。各鄉鎮、村要嚴格把握優先安排無地漁民入湖養殖、限制有地漁民入湖養殖、禁止以外人員入湖養殖的準入原則,積極引導本轄區內漁民實施湖規范生產,維護湖良好作業生產秩序。
2、嚴格湖內生產各項審批程序,加強水面使用管理。凡從事養殖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漁業法》及《湖水面管理使用辦法》的有關規定,先向本行政村申請,再由行政村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審批。由鄉鎮人民政府會同漁業主管部門、景區管委、交通海事指定養殖地點,并按照《湖水面管理使用辦法》的有關規定到漁業執法監管部門辦理有償使用手續,然后從事漁業生產。湖內所規劃養殖區鄉鎮間界定依據相臨所轄行政村原使用水面區域由雙方協商劃定。
3、實施限量養殖,控制養殖負載。全湖共規劃養殖區面積40000畝,主要從事網圍和網箱養殖生產。網箱設置按100:1比例設置,網圍設置要求內外圈間距最大8米,防護圈與外圍圈間距最大10米,網圍超出水面部分不得超過1米。按照有利生產和水體交換的原則,網圍間要留有不少于50米間距。單位和個人申請網圍養殖面積最大不得超過300畝;申請網箱個數不得超過10架。養殖區內按申請先后順序進行區域劃定,直至按總體區域規劃安排滿為止,不再擴大區域。各鄉鎮和漁業部門等相關部門進行網圍和網箱養殖區域劃定時必須把握所設置的網圍和網箱要成排成行,整齊劃一,以便于船只行進。被批準申請的單位或個人無正當理由未放養苗種的,或網圍苗種投放量每畝低于300尾、河蟹每畝低于200只,視為荒蕪,次年不再安排。在生產期內要接受漁業執法部門的管理。
4、加大對違法作業的打擊力度。凡從事捕撈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按照漁業主管部門批準使用的漁具、漁法進行作業,嚴禁違法捕撈生產。漁業執法部門要按照執法監管職責,對湖內違犯《漁業法》、《省實施〈漁業法〉辦法》以及《湖(梁山泊)景區資源保護管理的若干規定》、《湖水面管理使用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按照相應的法律責任規定加大執法打擊力度,取締湖內各類違規漁具、漁法,并實行禁漁期制度。要運用一切法律、行政手段,加強湖漁業生產綜合整治,以保持湖良好作業秩序。
5、積極引導湖區漁民轉產轉業,減輕湖漁業生產的承載負荷。各鄉鎮要積極引導本轄區內漁民發展加工和水產品運銷業,并結合湖旅游開發發展漁家樂項目,延長漁業生產產業鏈條,加快現代漁業發展進程,促進湖區漁業生產又好又快發展。
- 上一篇:中國礦業資本市場風險投資
- 下一篇:怎么解決海洋產業發展融資難題